伊尔萨斯挑了挑眉头,淡淡道:“轻敌会吃大亏的。”
都是自己的族人,他当然不想看到他们出事。
陶蔚比较不解的是,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又是为什么呢?
“伊尔萨斯,你不是可以打败他们吗?为何要急着搬走呢?”阿妮塔闷闷不乐的,若是伊尔萨斯走了,她就再也看不到他啦……
“没看到他的左手受伤了吗?”丹拉什瞪她一眼,把人拉回来,“以后都不能捕猎了,当然要躲着赤呶族人。”
“你闭嘴,”奇拉姆生气了,“伊尔萨斯一直都是部落的勇士!”
“他现在不是想滚出部落了吗?什么勇士!”丹拉什嗤之以鼻。
齐拉姆恼羞成怒的样子,让克里夫若有所思起来,丹拉什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伊尔萨斯还会有以前的战力吗?毕竟他的手骨……所以他才急着逃走。
思及此,克里夫也不再挽留他们了,他明确道:“乌沙鲁不会搬族址,要走就走吧。”
“克里夫。”祭司闻言略微吃惊地盯上他,乌沙鲁本就是小部落,哪能再有人脱离,对象还是伊尔萨斯!
“发号施令的人一个就够了。”克里夫昂起头颅,笑了笑道:“祭司该懂我的意思吧?”
伊尔萨斯没有任何不忿的表情,他已经把赤呶族人的情况成功转达给部落,能不能做好警戒防守就看他们自己了。
他带着齐拉姆,跟陶蔚三人聚首,商议了离开的时间。
就定在后日清晨,明天供他们收拾东西,打包上路。
族人们却不看好他们,这一行老弱病残,离开部落不是送死吗?他们都觉得伊尔萨斯这次的决定错了。而陶蔚这个雌性也当真小气,不过是一个兽皮衣被阿妮塔给毁了,就闹着要走。
外人的见解,他们无从得知。
有人反对自然有人支持,克莱米和安杰尔一前一后找上了伊尔萨斯,他们也要一起去。
克莱米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去哪都行,自由的很。他自诩陶蔚的守护者,当然要跟着她。
同时他觉得伊尔萨斯的意见也有道理,这个地方并不是最合适的住处,既然那些怪物即将发现此处,何不躲避开去?非要正面打一场才叫勇士吗?
与克莱米不同,安杰尔是来送行的。他与伊尔萨斯是好友,但阿父阿麽都在这部落里,前路未卜,他不可能拖家带口去跟着他们冒险。考虑到伊尔萨斯手上的伤势,安杰尔决定送他们一程。
有这两人的加入,路上定然安全许多,罕德鲁心底悄悄松口气。
第36章 36 同行者
临出发之际,西蒙一家三口居然跟了过来,他们思前想后,跟齐拉姆二人做了那么多年邻居,伊尔萨斯有多靠谱,他们知晓。
而陶蔚的聪明能干,也一再的被西蒙提起,他们决定相信她,跟着她一起离开乌沙鲁部落。反正和克里夫那一伙人相处不融洽,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没这么好过。
除了西蒙一家子,闻讯而来的还有两个兽人大叔,他们是部落里众多光棍之一,想趁机去外头看看,指不定就找到雌性了呢。
如此这般,一行十几人就要出发了。伊尔萨斯早就计划好路线,他们要绕着迷失丛林的边缘,走出森林进入草原,那里是豹族部落的所在地。
大家都背着简单的行囊,多是兽皮和平日留起来的兽骨或者个别牙齿之类,再有就是食物,供他们路上食用的干粮。
部落边缘的红薯萝卜被挖了个干净,没有插藤种植,估计以后在附近就看不到了。
奇肯和罕德鲁舍不得丢下自己的炉子,但是这么大石块做的,着实笨重,他们只能丢下一个,选择带走其一上路。
陶蔚劝了两句,在她看来,赶路就应该轻装上阵,带太多家当还怎么走,何况石炉并不难做,只要有糊糊果就行。
不过他们没听,这炉子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多得的好物,就这样不要了,哪有不心疼的。而且路上总要喝汤吃肉,带着总归方便。
兽人的力气很大,即便是被称为老弱病残的罕德鲁和奇肯,也可以背起比自身还重两倍的行李。
他们成功弄到了一种名为‘铁藤’的植物,韧性十足,做出来的藤筐再不是一次性用品。找来一根相对光滑的小树干,两边一挑,可以装走许多东西。
比起他们,伊尔萨斯的家当似乎更多,光是收起来备用的长骨就好几根。都是他打到的大型猎物,而骨头尚未打磨,还不能称为骨刺。
除了骨器还有兽皮,齐拉姆抱出来一大堆,整齐地摞好了,“这些雪季都要用,搭帐篷铺床铺,还要分一些给陶蔚……”
她絮絮叨叨的,也用上了藤筐,装到最后两个筐都不够用,她本身是带不了东西的,丛林里若是突发危机情况,两条腿都不够跑,她想尽量减少累赘。
“没事,都带上吧,我们这么多人,一般野兽看见了都不敢上前。”陶蔚笑着帮忙收拾,“若是遇上一大群围猎我们,就算东西少也跑不过它们。”
那些四脚着地的,哪个不是跑起来贼快,人类两条腿跟它们赛跑还是省省吧……希望不要遇到兽群才好。
她的东西最少,穷得叮当响,没什么好收拾的,目前最值钱的除了自己那身衣服,大概就是伊尔萨斯送的哞哞兽兽皮了。
路上兽人们负责背东西,雌性则顾好自己就行,陶蔚给制定了一个队形,以便他们更好的随机应变。
克莱米和罕德鲁外加一个兽人大叔走在前头,克莱米是很敏捷机灵的兽人,而罕德鲁虽然动作不够快,但是嗅觉比起其他人略胜一筹。他们在队伍前面,可以探清前方的异常。
伊尔萨斯被安排在队伍中间,瞻前顾后更为方便,同时他的左手还要养伤,现在让他没事人一样行动,无疑是在扼杀他。
断后的是安杰尔和西蒙的阿父,两人都是健壮且经常外出捕猎的兽人,他们会尽量掩盖一行人路过留下的气味和痕迹。
丛林的猎手们捕食方式各不相同,有的非常狡猾聪明,它们会追寻着猎物的气息,呼朋引伴群起而攻之。
尽管仗着自己人多,并不惧怕一半野兽,送上门就当加餐了,但是大家还是不希望节外生枝,若是遇到兽群围攻,将会是一场苦战。
在前往草原之前,他们要先去迷失丛林边上的那个山洞,陶蔚记挂着自己晾晒在悬崖上的哞哞兽,还有他们采的那些菌菇。
原本这些准备回部落带人一起分享给大家的,现在倒好,全便宜了自己这个小队伍。
“在抵达那个山洞之前,我们会经过生长菌菇的沼泽,正好给你们瞧瞧~”巨大的蘑菇林立,多么奇妙美丽,陶蔚觉得应该教给兽人辨认更多食物。
因为平常都是兽人外出,他们一心扑在动物上,压根忽略了周边植物,而雌性总在住处附近采集,这样怎么会找到更多样化的食物呢?
“沼泽是什么?”西蒙抱着龟碗蹲到她身边。
得益于上回收集起来的乌龟碗,大家基本人手一个,伊尔萨斯那个巨大的龟壳也带上了,其余石锅一概弃之不用。
“就是那种黏黏糊糊的泥土,深不可测,能吞掉很多东西。”
“啊!我知道那个!”克莱米跳过来,想把西蒙挤出去,“高大的兽人都能陷进去呢,祭司说那是恶神的嘴巴!”
一听到恶神,大家都惧怕起来,齐拉姆皱眉道:“恶神嘴巴上长的菌菇,太危险了……”
“没事的,我们知道了它的危险,当然有所防范。”陶蔚在自己的兽皮袋里翻翻找找,她自制的筷子,好不容易用光滑了,必须走哪带哪。
他们在树荫底下午休,煮的就是菌菇肉汤,没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嫩滑鲜美,正好搭着干巴巴的烤肉吃。
两个主动要求跟着走的兽人大叔是一对堂兄弟,他们的阿父关系很好,两人从小一块长大,跟亲兄弟也没什么区别了。大的叫阿伦伯,小的叫阿焦伯,都是时常外出狩猎的,自然也见识过沼泽。
“那里距离虎族部落近一些,好大一片软泥土呢。”
就是因为这么大个沼泽在边上,导致虎族部落狩猎的范围缩小一大圈,才总是跑去跟乌沙鲁抢地盘。
伊尔萨斯淡淡道:“我们走的另一边,远远绕开虎族。”
他当时带着陶蔚就是故意躲开他们的,经过人家的林子,若是遇到巡逻的虎族兽人,不免又是一番麻烦。
“菌子这么好吃,路过再摘一些吧?”奇肯咂咂嘴提议道,他年纪大了,有的肉太柴嚼不动,还是汤类更好下肚。
阿伦伯非常赞成,比起笨重的猎物,菌菇非常轻,正是携带赶路的好选择。
“这个时节也不知有没有……”陶蔚抹一把额际的汗水,骄阳似火,躲在树底下才凉快些,那片沼泽地不会被烤焦了吧?
不管怎样,都是要路过的,到时候看看便知分晓。
就这么走了整整三天,他们才抵达那个山洞,山洞就在半山崖壁上,有落石堆积供让人攀岩而上,顶端的另一面就是那个悬挂肉块的悬崖了。
伊尔萨斯和安杰尔两人去把哞哞兽的肉拿回来,用藤蔓绑着四大块,抹了盐巴风吹日晒,这会儿都干巴巴硬绷绷了。
“被那些会飞的给啄了!”
西蒙指着肉干上面一个个孔洞,很明显鸟嘴的痕迹。好在只被吃掉一角,后面估计是肉质硬化,那些飞禽也就放过了这几个大块头。
相对比容易被惦记的肉食,菌菇类就安然无恙了,不过崖顶风大,而晒干后的菌子太轻了,小片的基本都被吹跑,只余下两兽皮袋那么多。
“这些干货正好给我们路上备用。”陶蔚用兽皮把它们仔细包裹起来,遇到没有食物的时候,它们就是救命粮了。
齐拉姆点点头,笑道:“等我们安顿下来,再组织一队人去烧制食盐,多做一些肉干,冬天就不愁了!”
自从见识过陶蔚那个腊鸡腊鱼,干、硬、咸,如同柴枝一样,泡软后又别具风味,他们都不害怕雨季和雪季了。那样奇特的白色颗粒,一定是兽神的恩赐!
一行人要在这个山洞过夜,里面一直铺有干草,整理一下撒上驱虫的草木灰,垫上兽皮就是雌性们的休息处了。兽人则在洞口处打铺盖,他们准备明日去那个沼泽瞧瞧。
顶着炎热连续走了三四天,陶蔚累得够呛,一路上忍着没吭声,这一回可没人背她了。伊尔萨斯带着行李,何况她也没好意思,大家都在走路,就自己娇贵要人背着?
大概这些本土人士的体格真的比人类好许多,除了吃饭时间马不停蹄走路,其他三个雌性从没叫过累,更重要的是——陶蔚是这群人当中唯一穿鞋的。
明天要去看沼泽,估计会在这山洞多停留一日,兽人和雌性分两拨去河边洗澡,水源和安全的住所给予他们短暂的休憩。
陶蔚趁机靠近火堆,掰着脚底板准备戳破自己的水泡,唯一的一双鞋子在日以继夜的穿着下,磨损严重,因为经常跑山路,再怎么珍惜也挡不住它日渐残破。
陶蔚还没有试过一次性走这么多天路,除了吃饭喝水,一直在走路,脚底板可不就遭了秧,两个硕大的水泡,疼得不行。
膝关节都要打颤了,此时此刻,她算是尝到了一丢丢红军万里长征的艰辛。才几天就感觉累了,人家了可是走了一年!
水泡不戳不行,陶蔚咬着牙弄破了它们,随后抹上备好的草药汁,希望后天赶路前能好起来。
“后面的路我背着你走吧?”
有人凑了过来,陶蔚一愣,抬头看去,居然是安杰尔。
第37章 37 沼泽
他挠着自己残缺的发型,比起之前长了一些,但还是不伦不类,“你的脚也太嫩了……”
“安杰尔你在干什么!”才进入洞口的克莱米一眼发现了陶蔚身边的兽人,大叫一声冲上来,引得山洞里几人都望过来。
“我……我没有干什么啊……”克莱米的大嗓门让这个兽人有些无措起来,因为伊尔萨斯走进来了。
“你们看看陶蔚的脚,这么厚的兽皮包裹着,还磨伤了呢。”安杰尔指了指。
西蒙率先过来查看,她搬起自己的脚底板,又黑又大,粗糙不堪……“陶蔚全身都很奇怪。”
“……”请原谅她只是个愚蠢的人类……
陶蔚看了下西蒙的脚,厚厚一层茧子,硬邦邦估计针都扎不进去,简直是脚板最好的保护伞。
不只是她,所有人的脚都是这样的,而陶蔚却必须在炎热的夏天都穿着兽皮裤,因为路上很多杂草会割伤皮肤,那些东西跟刀片一样可怕。
伊尔萨斯垂眸望着她,皱了皱眉,“我来背你。”
“对啊对啊,伊尔萨斯力气很大!”齐拉姆乐见其成的使劲点头,一边笑呵呵的拉过安杰尔,“麻烦你帮我们拿下行李好吗?”
“我……”比起拿行李我更想背着雌性啊!安杰尔对着和蔼的齐拉姆没能说出口。
克莱米愤愤不平:“伊尔萨斯太狡猾了!”
陶蔚轻叹一声,“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还能走,没事的。”
奇怪的不是她吧,而是他们这些土著,明明是人却长着跟猪一样厚实的皮肤。并且这里的花花草草也不是那种柔软的枝叶,当真奇葩……
伊尔萨斯打定主意,并不理会她的推辞,他坐到自己铺盖处,准备休息了。
陶蔚却也执意拒绝,反正明天说什么也要自己走。不是脸皮薄不好意思,而是她必须适应这个世界,脚底容易起泡,路走多了就好了,总会磨出茧子来,手掌也是这样。
这里不是地球,没有安逸的日子等着她,鞋子总会穿烂的,到时候她估计要做草鞋,做不出来就打赤脚?总归柔软的鞋底是一种奢求。
隔日,他们把行囊都放在山洞里,集体出动,前往不远处的沼泽。
说是不远,但也走了半个上午,穿过潮湿阴暗的林子,才会抵达那片沼泽。天气太热了,淤泥中腐烂的臭味特别浓重。这让沼泽虚浮的泥土失去了伪装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