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总裁》作者:张鼎鼎
文案:
本文又名《门户不对的爱情》,只是因为作者对总裁文一直有个执念,总想写一个,所以坚持了狗血文名,o(* ̄︶ ̄*)o
文案A:
重回到十年前,杨楠只想对李玄祯说一句——算了吧。
李玄祯:你这么拒绝我,是因为有男朋友?
杨楠:那个,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你好像……比我大太多了……
手握李氏财团,被视为古典音乐教父的李玄祯,从没受过这样的暴击!
文案B:
上一次,杨楠问李玄祯:“你为什么喜欢我?”
李玄祯摸了摸她的头:“看你哭的那么可怜,总不能放你不管啊。”
这一次,杨楠看着李玄祯:“我这一次没哭!”
李玄祯:……
狗血狗血狗血,甜甜甜甜甜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玄祯,李黄道,杨楠 ┃ 配角:刘珊珊,张明明,丁丁 ┃ 其它:娱乐圈
第1章 我,回来了
鼻尖是熟悉的文莱沉香富有层次变化的味道,身下是Pratesi家的纯棉床单,杨楠轻轻的吐了口气。
果然是个梦啊,那么令人害怕,而又带着一种解脱的梦……
是有那么一点遗憾,但还不至于令人沉醉,她睁开了眼,顿时,她就怔住了。
眼前的事物是熟悉的,可是……好像有哪里不对?
这不是她的房间,而且,这房间的摆设也不对。
她的目光从左转到右,从飘窗旁边ARMANI CASA落地灯,到眼前的POLTRONA FRAU的床头柜,最后她的目光停留在墙壁上的一个画像上,那是一副有些扭曲的画像,画的是一个人张着大嘴在笑,他好像在笑,也真的是在笑,目光在笑表情在笑,但笑的总有一种空洞。
这是曾明成名作系列的一副画,前不久同系列的一幅画在香港卖出了一千二百万的天价,但她却不喜欢,她承认曾明的才华,但这些画让她看了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所以后来这些画后来就都收了起来,如果她没记错,是都收到银行的保险箱里了,怎么又摆了出来?
李玄祯不是会干这种事的人,他哪怕对她有意见,也不会以这种方式来表达。
而且,她怎么会在这里?
现在她已经能确定这是李玄祯在魔都最常住的一套房子里的一间客房,但整个客房都有些奇怪,因为常住,这套房子在五年前进行了重新装修,风格变得更简约,家具也全部换了,而现在,这好像还是过去的?
她努力的回忆,可是不想还好,一想脑袋立刻疼了起来,同时嘴巴也干的厉害。
她呻吟了一声,伸手拍向床头的呼叫铃,很快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三声之后,门从外面推开了:“你醒了。”
低沉的温和的声音,杨楠猛地抬起头,就看到李玄祯站在那里。
白色的衬衣,黑色西裤,站在那里,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杨楠闭了下眼,轻轻的摇了下头——见鬼!做个梦而已,为什么她忽然就觉得这个男人变年轻了,难道她已经对这人花痴到这个地步了?
想到这里,她再次发出了一声呻吟。
男人发出低沉的轻笑:“头疼?”
“嗯。”她哼了一声,带着委屈,“做了个噩梦。”
她这一张口,就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哑了。
“哦,那真是太糟糕了,宿醉加噩梦,的确头是会更疼的。”男人的声音更多了几分笑意,杨楠却是一怔。
宿醉?
她?
她当然是会喝酒的,但自从跟了李玄祯之后就再没喝醉过。
这个人龟毛讲究,而且因为职业的关系,一般只喝红酒,而且只喝自己那个法国南部的那个酒庄出产的干红,别的酒,如果需要也会喝点,但都是浅尝辄止,他这样的身份,别人劝酒也不敢过分,最多敬个一两次,见他不愿,是再不敢无礼的。
朋友之间会比较放松,也不至于畏惧他,但他那几个朋友都知道他的习惯,所以聚会时向来是个喝个的。
他这种作风,她跟着,也养成了少酒的习惯。
怎么会宿醉?
而且,她宿醉了李玄祯就这个态度?
李玄祯这人很少生气,但他生起气来就是冷战,她如果喝醉了,李玄祯不见得会骂她责怪她,但根据其他事情来看,一定会消失个一段时间,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出现在她房间里,还带着笑意,更更何况,自从当年那个事之后,她对于喝多就有些……
想到这里,她猛地抬起头,眯着眼去看对面的男人。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帅的,或者不能简单的归纳为一个帅字,那是一种气势,一种他站在这里,就不容忽略的气势。
这样的男人,和容貌无关,和年龄无关,就是让人目眩神迷。
杨楠已经很久没有去留意过李玄祯的容貌了,或者说从一开始她就没在意过,但现在她认真看了起来。
英挺的眉,笔直的鼻梁,微微勾起的嘴角,有棱角的脸型,这男人长得真好啊——不不不,不是看这个。
额头、眼角,都很光滑,没有皱纹,甚至连细纹干纹都没有!
这是一个,年轻了很多岁的李玄祯。
想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的跳了下来,虽然一下地都有些不稳当,但她还是没有停留的冲向洗手间,这件事,她玄幻了,太不可思议了,可是、可是……
她心情激动,再没有心思去理会其他,她身后的李玄祯却微微的挑了下眉,这女孩,是怎么知道柜子后面就是洗手间的?是住过这样的房子,还是早先已经看过了?
他的嘴角勾起,有些玩味的笑了,而此时的杨楠,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了。
细长的眼,细长的眉,高高的鼻梁,这是她,但这又不是她。
这张脸无比光滑,没有丝毫的损伤——虽然很多年后,她还是能去冒充大学生,但肌肤的状态、眼角的纹路,乃至自身的气质都是不一样的。
而眼前这个,脸是瘦的,带着一种婴儿肥的瘦;
表情是倔强的,带着一种天底下我谁都不服的骄傲。
这是她,这是年轻时的她,这是,二十岁时的她!
她,回来了!
第2章 现在,她又来到了这里
魔都电视台。
无论外形多么光鲜亮丽严肃活泼奢华高调,后台都是乱糟糟的。
特别是公用的休息室内,有人在补妆,有人在说话,还有工作人员不断的叫喊。
杨楠捧着半杯水在思考,虽然她嘴巴还有些干,但她控制着自己不再去喝。
她已经喝了一杯半了,从解渴的角度完全足够,从治疗的角度,再多喝十倍也没什么用。
她需要的是喉糖,以及足够时间的休息。
但这两样她都没有。
本来她能在路上买上一盒,但她没有想到,她只顾得上看两边的街景了,她从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像归国华侨似的对街景这么热爱,但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
十年。
十年的时间并不长,零九年的魔都已经是国际大都市,但一九年的,却更为魔幻。
天天生活在这里的人没有感觉,可如果一下把时间调整十年,就会有明显的感觉。
更多的豪车,更多的人流,更多的立交桥,更高的楼……
当然,她也不只是在感叹祖国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在捋清思绪。
她是谁?她在哪儿?她要干什么?
她是杨楠,这没错了,脑子里没有另外人的声音,没有另外的记忆,她从小到大的生平,虽不能说都清晰可查,但印象深刻的依然刻骨明显,就是她;
她在她所知道的魔都,这也没错了,李玄祯的房子证明了这一点,这一路看过来虽然不是十分熟悉,但总是眼熟的景色也证明了这一点,发展轨迹没有变,这个时候还有黑车——别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她要干什么,这一点有点难回答。
她07年来的魔都,09年遇到了李玄祯,再之后,她的人生就紧密的和这个男人联系在了一起。
这个男人把她带到了一个她过去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世界——哪怕用她最大的想象力去想,也是无法想到那个世界是那个样子的,如果只靠她自己的能力,那真是奋斗多少年都进不去的,所以从那时候就有人说她上辈子拯救了太阳系——贝克汉姆家的小公主是拯救了银河系,像她这种没有姿色没有身材脑子也不灵光情商也不高明,总之就是开局比较弱,人生所有的光辉都聚集在了一个人身上的现象大概也就是拯救了太阳系的程度,当然,要看李玄祯的颜值,她要拯救的范围好像是要扩大到猎户座螺旋臂上,但要再看李玄祯对她的态度,应该也就是太阳系了。
当然,太阳系也不是谁都能拯救的,所以,只从外表的生活来看,她未来十年过的还是不错的,如果重来一次,应该会更好。
她已经知道李玄祯所有的爱憎,知道他所有的习惯,如果再同他在一起,她不仅地位会不一样,也一定会生活的更舒服。
再退一万步说,知道未来发展轨迹的她,只要稍稍透露出来一点,就能令人惊讶。
但——那不是她要的。
那绝对不是她要的!
想到这里,她的眉轻轻一挑,能够重来一次,为什么还要过和过去一样的人生?
这一次,她要过自己想过的!
不和李玄祯有任何关系。
“杨楠!”一个惊喜的声音出现在她耳边,随即她就被激动的抱住了,猝不及防下,她差点弄撒了水杯。
“杨楠太好了!太好了!我还怕你赶不到,一直给你打电话,太好了!”
杨楠看着对面又蹦又跳的女人,有些恍惚。
这是刘珊珊,她是知道的。
后世闺蜜这个词烂透了,但这个时候,她们是真闺蜜,真朋友,她曾经以为这份友谊能持续一生,就像那些博客里说的那样——当我们头发花白,还一起结伴出来喝酒,看着性感的小鲜肉,点评他们的肌肉。
但事实证明,闺蜜这个词之所以会烂,是因为真的发生了很多烂事。
而她们的烂事,就发生在这个时候,不,或者说是,昨天。
“杨楠你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不舒服?”刘珊珊小心的打量着她。
她压抑着要翘起的嘴角,张开嘴:“嗓子疼。”
浓重的沙哑,刘珊珊捂住了嘴:“你、你的嗓子……”
杨楠垂下眼角,是啊,她的嗓子。
“你、你一会儿还怎么唱?”
是啊,怎么唱呢?
上一次,她也是遇到这样的事,仓惶失措,还要安慰仿佛比她更紧张无措的刘珊珊,然后等到上台,只有勉强的唱,虽然她尽了最大的努力,结果还是不出意料的落选了,而和她相反,状态良好的刘珊珊顺利晋级,再之后就有娱乐公司签约,有经纪人指点,虽然最终也没有大红大紫,可大小,也算是个明星了。
如果不是五年后她们在相遇后的彻夜长谈,她根本就没怀疑过她。
当然,她是有过疑惑的,为什么就在她们要进入第二轮选拔的头一天晚上,刘珊珊非要拉着她喝酒,而且还要喝的酩酊大醉。
但是这点疑惑也只是疑惑,她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刘珊珊和胡东的狗血爱情也不是什么突然出状况了,在这之前就闹过很多次,每次都如同电视剧,什么街头痛哭,什么割腕明志,什么赌天发誓,统统都来过,这深夜大醉,真的不算什么,至于为什么她喝多了酒难受嗓子哑了,而刘珊珊还神清气爽如同做了桑拿,那真的只能说是命了。
命里该人刘珊珊吃这碗饭,而该她,遇到李玄祯……
嗯,认真说起来,恐怕大多数人还会选她这条路?
“你不是要唱《海阔天空》吗,这还能唱吗?”刘珊珊担忧的看着她。
自然是不能的,这首歌虽然没有太多的高音,却是一首经典摇滚,许多地方对音调都有要求,她现在这么一副破落嗓子,再努力,也是唱不好的。
“要不你换歌吧。”刘珊珊继续道,“你这嗓音,我想想啊……唱蔡琴的,要不……孟庭苇的?”
她给着建议,听起来仿佛靠谱,蔡琴的歌一般音量比较低,如泣如诉,她这破落嗓子倒是能唱一唱,孟庭苇的虽然有小清新的范,但也有不少是低音的,选一首也能去试试。
但这两个,都不适合她。
她之所以选《海阔天空》,是因为这是她唱的最好的一首,其实黄家驹这首歌并不适合女生唱,但她就唱这个有感觉,一直到很多年之后,她偶尔在台上唱一次,还会赢来很多掌声,后来不知是谁发到抖音上,还火了一把,惹的李玄祯很是不高兴了一番,那天晚上没把她折腾死……
她摇摇头,把思绪收回来,开车这种事可以以后再想,现在还是想想接下来的事吧。
“也是,这两人的风格都不适合你,但你适合的现在不好唱出来啊!”刘珊珊发愁的看着她,“你这嗓子能不能再拯救一下,我去给你买点喉糖吧。”
“你知道哪儿有卖的吗?”
她开口,本来一副就要冲出去的刘珊珊怔在了哪儿——好像,有哪里不对?
这个时候杨楠不应该说不用了吗?
不应该说她也快比赛了吗?
不应该说自己没关系吗?
怎么是这么一副,你如果要出去就快去的样子,而且……还用词这么艺术?仿佛并不强迫,但又在催促?
她吸了口气,到底没敢再说自己去,而是露出一副为难的架势:“这附近,好像是没有药店。”
杨楠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一次,刘姗姗和上次一样,没有后悔没有补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已经经历过了,倒也说不上多么难过,可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遗憾。
朋友这个词,说起来很简单,却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