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修成诀——落日蔷薇
时间:2019-07-19 09:21:22

  季遥歌眉头略蹙,正要问她为何帮自己,却听树林里传来几声动静,凌槿神情一变,忽急促道:“快走,他们来了。”
  “谁?”季遥歌并未察觉有上修灵力,来的只是筑基期的小修。
  凌槿还来不及回答,树林里已掠出三人,正是先前与她有过节的周灵与他师兄林灿之并一个无相宗的弟子,境界都低。
  “凌槿,你在与谁说话,可是捉到……”周灵的声音未落地便戛然而止,脸色顿沉,“竟是你这妖女!凌槿,你还不抓住她!”
  凌槿只想劝季遥歌快跑,可周灵已连声叫了林灿之二人一同朝季遥歌攻去,她只能咬着唇,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琢磨要如何帮季遥歌,岂料还没等想出什么法子,便见季遥歌闪身窜入三人攻击范围之内,只闻得兵刃铮铮响过,几声凄厉惨叫几乎同时发出。
  血腥一抹闪过天际。
  林灿之与那无相宗弟子均被季遥歌一掌震飞,手间腕间皆是一线血口,至于周灵,她被季遥歌擒在手中,掐着咽喉。一切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季遥歌的境界陡然全开,结丹期的灵压欺来,充斥着乖戾杀气,震得几人不自觉颤抖。
  短短数十日,当初筑基期的低修已然结丹,这是所有人未曾料想的结局。
  周灵吓得手脚发软,季遥歌的剑自她脸上压过,透着霜冷的眸子再不是先前语笑晏晏的调侃。
  “白韵是不是没死?”
  “没……没有。”周灵颤抖着回答。
  “好,那你滚回去替我告诉她,两百年间的一切,他日我定当向她讨回!让她好好等着,别被谢冷月玩死了。还有古峰,我会一笔笔讨回来!”
  森冷的威胁如金玉掷地有声,语毕也不待她回答,便在她背上重重落下一掌。
  周灵惨叫着撞飞出去,一阵刚猛罡风震过,她“砰”地坠地,一身修为毁去泰半,其余二人也没落得好处,除了凌槿,均是重伤。
  凌槿呆呆看着季遥歌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震得久未能言。
  ————
  季遥歌毫无停歇,第三日晨间便赶到洞府。
  洞府隐蔽,藏于瀑布之后,四周人迹罕至,府邸内外的禁制法阵都已布全,只等启阵。她没再耽搁,以藤蔓将入口封死,将所有禁制启动,又在洞前设下三道重阵,方全心闭关。
  时光流转,日月如梭,山中不知岁月过。
  晃眼已是一个甲子年。
 
 
第72章 白斐
  所谓凡间界,是相对修仙界而言,属于凡人的聚集地。以一千个凡人出一个修士来算,凡人的数量要远远大过于修士的数量,他们划地为家,筑墙为城,群聚而生,有了城池,有了家国。凡人一世不过百年,庸碌奔忙,如沧海一粟,于修士而言不过只是渺茫而短暂的时间,却是爱恨情仇遍生的一生。
  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体会人世悲喜苦乐,有大起,有大落,从生到死,从执着到豁达,这样浓烈的感情,是修士在无涯的修行中很难领会到的。
  是以,凡人的灵骨虽然不像修士那样具有强大的力量,可对于季遥歌魂海和心境的淬炼及媚骨诀下一阶术法的修行,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她已结丹,掌握了化魂术,接下去,便是修行《媚骨诀》的第四篇——万相随心。
  此为进阶媚术,也是她前期修行的完整提升。
  “万相随心,方是《媚骨诀》真正的入门之术。芸芸众生,百态万相,一个人的容貌再美,也只是皮相。既是皮相,不论高矮胖瘦都只顺应某一时期的风潮,不存在绝对的美。《媚骨诀》修骨不修皮,我要世人见到你之时,忘记你的模样,只能看到他内心最渴望拥有的东西,这才是你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抗拒这样的媚惑,那是源自观者自心。”、
  媚骨在她出关之日如是说着。
  “而在此之前,你需先成就万相。所谓万相,就是人之百态。每个人所呈现于外界的表态,都与他的成长历练相关,而这一切,通过灵骨都可感悟。拥有万相,就有了众生之相,而后才能随心化用。”
  如果你希望自己是朵花,那你在他人眼中就是朵花;
  如果是棵树,那你在他人眼中就是棵树;
  若是帝王,那便要睥睨天下;
  若是平民,那便要庸碌知足;
  ……
  媚骨在她元神之中幻化无数表相——容貌未改,却是诸相不同。
  你想求得温柔,我便予你刻骨柔情;你想求天真无邪,我便予你纯善稚心;你要妖妩天下,我便予你祸国之媚——
  这众生万象百态,便如无数面具,一张一张又一张,掩盖了最真实的自己。
  其实季遥歌也不知道,修到最后,她会不会忘记真实的自己。
  那可能是这个功法最难过的坎——自我与虚假的争斗。
  但不管如何,她还得修下去,而没有什么地方比凡间更适合吸纳灵骨,体味人生百态万相之地了。
  这是她去往凡间界的第二个原因。
  至于第一个原因,那自然是因为……
  白砚。
  他的双执念,有一个是永远都无法完成的,她能做到的便是替他完成另一个执念。
  闭关六十载,人间行走四十年,季遥歌在啼鱼州荒芜后的第九十个年头走到衍州西丹,而后西丹边关随着战事迁移,一呆十载。
  足百年。
  ————
  盛夏八月,居平关附近的戈壁几乎寸草不生,风沙里只有让人窒息的灼热,与经久不散的血腥味。残缺的尸体与断戈焦旗遍布四野,让这荒凉的戈壁成了未及掩土的坟堆。
  一场旷日持久的战役刚刚结束,两军都来不及打扫战场,任由死去的同袍曝尸荒野。两具缠在一起的尸体旁落下几只秃鹫,腐肉让它们兴奋,黑褐的钩喙挖向尸体……
  叮铃——
  风沙送来悦耳铃音,火红的身影出现在戈壁上,秃鹫被吓飞。
  城墙被风沙侵蚀得斑驳,西丹的将军权佑安站在阙楼上,远远看着那道红影在戈壁间走着。那是个女人,裹着一袭火红的斗篷,大白天的手里却提着盏羊皮灯,穿行在残躯断臂间。
  西丹和大淮的战打了十年,她就跟着他们走了十年。
  “她又来拾骨了?”身边响起苍老嘶哑的声音。
  “嗯。”权佑安点头。
  那个身影,十年没有变化,不论雨雪风雷,不论酷暑寒冬,总披着厚重的火红斗篷。斗篷也不知用何兽毛皮所制,颜色经年未旧,簇新得一如火焰。
  听说,她能听懂亡者之音,应该是个修行之人,但在这十年之间权佑安从没见过她出手。营里的兄弟们称她拾骨女,每有战役结束,他们就能在战场上见到她。这么多年,当初见她拾骨的兄弟,不少都成为她掌下亡骨。
  也许有一天,她也会为他拾骨。
  戈壁上的女人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突然转头望来,灼目的阳光下,她的脸只有一片黑暗,可他却觉得她在朝他笑。
  很快,她又垂下头去,嘴里嚼着那两个字。
  拾骨,噬骨。
  一个人,慢慢地,前行。
  ————
  西丹和大淮的战事,一起便是十年。自三百年前白氏的都城被人攻破,幼帝被囚,各地战火四起,衍州三十六城被诸枭瓜殆尽,兵荒马乱的战局持续了百年,才逐渐形成一分为三的格局——以西为西丹,北为沐术,东南则归大淮,又经百年休养生息,大淮已成为衍州三国中实力最为雄厚的一国,兵强马壮便图江山一统,时刻觊觎西丹与沐术之地,大淮现任国主乔庆云雄心壮志,欲收复衍州三十六城,再现三百年前白氏辉煌,终于十年前发兵西下,与西丹正式开战。
  这拉锯式的战争,绵延十年,大淮虽占了西丹三城,却远远敌不上这十年间的耗损。而令西丹已退至居平关,正死守这道至关重要的要塞。西丹虽比不得大淮实力雄厚,然大淮要想再进一步,却也很难。
  “说起西丹与大淮这场绵延十年的战火,便不得不提咱们西丹的大英雄,戍守边关十五年未归家、未取亲的权佑安权将军。多亏有他在此死守苦撑十年,大淮的铁马才未踏破居平关长驱直入我西丹要地。这权将军少年英雄,师承长岚宗的袁泽老宗主,年纪轻轻便身负绝学,又与当朝国师云昭为挚友,文韬武略样样出色,屡次以寡胜多败退大淮,保我西丹江山……”
  快活楼的小戏台不大,说书先生坐在戏台的锦凳上,拔着怀里的三弦,敲着腿上绑的刷板,摇头晃脑、节奏十足地又说又唱,今儿说的不是故事,说的是人物,响当当的人物,西丹的定远大将军,年少有为的权佑安。
  这个名字在如今的居平城内已是家喻户晓。
  居平城是居平关内第一大城,战火绵延至此,居平城的百姓惶恐难安,直到十日之前的战役,权将军击退了大淮的二十万精兵,令其退回大浮山下,暂时无力再攻居平关,这才安下百姓之心,令得街巷喜讯锣传。
  快活楼是居平城里的勾栏院,从前辉煌的时候,大把的官老爷、乡坤富商捧着银子过来哄窑子里的姑娘,每到华灯初上,这里便亮如白昼,热闹非凡,可如今战事连年,有钱的老爷富商早早携着家眷卷着银两离开居平城,窑子的生意也一落千丈,乱世当头谁有那闲情雅兴在这里寻欢作乐?快活楼本要遣散姑娘们关门大吉,奈何烟街柳巷的姑娘们大多无根,命也苦,离了这里也没处讨活口,便撑着开到现在,虽然不可能像从前那般辉煌,好歹在乱世里糊口,挣扎求生罢了。
  因着这战事,窑子里花样百出的表演也都被改成了说书,快活楼半老徐娘的秋素妈妈也不知从哪儿请的这位说书先生,从不讲故事,专门在这里说些战事朝政,倒也吸引了居平城里不少人。
  毕竟在这乱世,百姓们获知外事的渠道甚少。
  “混小子,又跑这里来讨嫌?”今日的客人不多,秋素在楼里应酬一番,就往二楼去,谁知在二楼楼口便瞧见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她猫着步上前,一把揪紧那人的耳朵提起来。
  “疼疼疼!秋姐手下留情,留情!”还没变声的少年嗓有着孩子气的清脆,一叠声地喊疼。
  “知道疼还敢往我这里跑?”秋素自然认得眼前这才十岁的小痞子,话虽说得厉,手上力道倒是轻了些。
  没爹没娘的娃,也不知怎么在这乱世里长大的?身条干得像狗啃过的胁骨,一分多余的肉都没有,个头也矮,瘦瘦小小哪里像个十岁的孩子,也就那张脸,生得白白净净,凤眸高鼻,看着漂亮,也可怜。
  “我这不是见秋姐你这里使唤的人不够,所以过来供你差遣使唤。”他眨巴眼睛,一派的讨好,便是铁石心肠都要被他看化。
  秋素在这行混得久了,什么样的谄媚没见过?虽然知道都是假的,但也就眼前这孩子能讨她几分心软。她松开手,看了眼二楼,冷冷拆穿他:“少跟老娘来这套,这是又打听到花小爷来了我这快活楼,你上赶着来讨便宜是吧?”
  “嘿嘿。”他讪笑两声,又讨好道,“秋姐,花小爷他要求多,楼里的姐姐们忙着服侍他都来不及,那些个跑腿的粗活交给她们也不合适,您这儿人手也不足,不如由我代劳,也让姐姐们轻松轻松。到时候赏我个馒头,让我填个肚子我就知足,这不两全其美的事。”
  “啪”秋素一掌拍在他后脑勺:“馒头?你真当老娘傻的?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别跟我玩心眼。”说罢她又看他被揪得通红的耳朵,也有些不忍心,轻踹他一脚,“天字一号房间,你上去了给老娘小心点侍候他,别得罪老娘这尊财神爷。他要赏你什么,老娘也不管,不过你可得把他的事办妥了,否则老娘揭了你的皮。”
  “知道了!我办事,秋姐放心。”
  他眼里挂着与年纪不符的精明,又是作揖又是撒娇地谢秋素,倒看得秋素在心里一阵唏嘘。
  十岁的孩子,都还是依赖父母的年纪,偏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混迹在居平城的街头巷尾,为了讨口饭吃想尽办法,不知从何处知道快活楼里恩客财主多,手里也散漫,便总是想办法混进来,给他们办点事、跑个腿讨点赏银,秋素赶了他几次也没能赶走,一来二去倒让他和楼里的姑娘们都熟了,反而让他如鱼得水起来,一时姑娘们要买个胭脂水粉零嘴什么的,给个几文钱他也愿意从东头跑到西头,真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乱世里遇到这样的孩子,秋素也难免心存宽容。
  近日楼里来了个手上散漫的财神爷,姓花,每次一来便要包下整个二楼,叫上楼里最漂亮的姑娘,银子花得也痛快,这孩子猴精,打听到了这事,巴巴来了两趟,趟趟都没空手,这是得了味儿。秋素见他将那花爷哄得颇高兴,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秋姐,花爷今天点了几个姑娘?”他跑上两层台阶,又回头问道。
  秋素正想心思,闻言下意识答道:“五个。”
  “五个?!”他童声童气带着一丝夸张,“乖乖,御女有方!”
  秋素一巴掌盖上他后脑:“毛都没长齐的小鸡崽,知道什么?还不快滚!”
  他“嘿嘿”笑着跑上楼去,驾轻就熟地与楼里的姐妹打招呼,姐姐姐姐地亲昵叫着,一路进了天字一号房。
  ————
  辰时,居平城早已星斗满天。
  这地方日夜冷暖差别甚大,白天热得像火炉,入夜了便凉人心。他拢紧襟口,不让夜风灌入胸腹,脚步匆匆地朝城北跑去。快活楼那花大财神果然出手大方,脾气也古怪,对着满桌的大鱼大肉说要吃城北老王头家的腌菜烧饼,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跑腿儿。
  老王头家虽然离快活楼远,但是那腌菜烧饼一文钱一个,他就是买回一串也才十二文钱,那剩下的银子,可不都是他的?
  这买卖值当!
  他喜滋滋地拐进一条暗巷,那是去城北的近路,只有他这样土生土长又在街巷混迹的人才知道。
  既是暗巷,这巷里便一点灯火都没有,连月光也被挡住,只落下些许晦涩的光,照不清前路。四周影影崇崇有些吓人,但路是走得熟透的,他并不担心,跑得久了出了身汗也没那么冷,就在离巷口几步之遥时,巷口处忽然火光一闪,进来了四、五个人,年纪都在十四、五岁左右,正举着火把将他去路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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