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头,见她一手执伞,另一手擎起方玉印。
温润的玉石颜色透亮,大小已超过她的手掌,散发着无上威严,让他莫名心跳加速。她踱步到他身畔,将伞举过他头顶,把那玉印往前一推:“此物留给你,收好它,不要叫任何人发现,包括铃草。”
他以双手捧起玉印,仔细查看。那玉为罕见的脂玉,无一丝杂絮,玉上纽交五龙,印底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这是……他骇然抬头。
“白砚遗物,郅雍的传国玉玺。”她答得简单。
白斐只觉得手中之物沉如重铁,又烫如烈火,想要甩手,却已不能。人生中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觉得肩头的责任重如大山,反悔却已没有机会。
她指腹抚过印玺,眼中似有留恋,片刻后果断收回手,道:“郅雍有遗臣旧部流散衍州各地,兵力不少,各有拥护。有此为证,你便是名正言顺的继位者,来日可凭它召示正统,以驭众部。但是现在,你先将它收好,不要叫人发现。”
语毕,她今夜要交代的话已都说完,也不待他回答,便执伞离去,待白斐回神,发间肩头已落薄雪,季遥歌身影已失,雪地上只余两行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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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白斐送走梁英华。离别之前,梁英华美目盼兮,似有话要倾吐,只是这三日内,白斐待她皆客气疏离。她冰雪聪明,哪里看不明白,心下自也有些难过,却并不恼他,反高看他一眼。这般信守承诺,不为权势折腰,顾念旧人的男人,在这世上可遇而不可求。为免他难为,她大方收下他赠予的数倍回礼,并不多作纠缠,回了梁寨。
只是这桩婚事,她却另有打算。
又三日,白斐将白龙会诸事安排妥当,把铃草嘱托给宋义照料,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踏出家门。
临行前,铃草将赶了数日的衣裳鞋袜递到他手上,白斐忽想起那日季遥歌所言,一把拉住铃草的手,只道:“铃草姐,你等我,等我回来娶你,可好?”
两人年岁渐大,早不似儿时那般亲密无间,铃草忽叫他拉住手,正满面通红要挣扎,又听他此语,不由惊呆。他拉着铃草早已粗糙的手,急道:“好不好?”
铃草犹豫片刻,微红了眼低下头:“小斐,多谢你的心意,只是我……我一介孤女,见识微薄,我,我……”她胡乱说着,其实心内通透,早看得明白,这些年他越发出色,前途不可限量,而她才貌家世全都没有,倚仗得不过是儿时相互扶持的情分,说到底,她不止配不上他,甚至于若真成了夫妻,还可能拖累他,故那些儿时戏言她从未当真,也不敢奢望,怎料今日他却突然提出,叫她乱成一团。
“铃草姐,当初你没嫌弃过我年幼,今日我又怎会弃你?我说了要照顾你,自当信守承诺,你信我一回,等我回来。”他顿了顿,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不过,如果你遇上心仪的男人,也不必顾忌我,但得等我回来瞧过了,确认他不会欺负于你,你才准嫁他。”
铃草初时听他之言,既羞喜又感动,待听到后面,那喜悦忽然化作微不可察的叹气:“小斐,你喜欢我吗?”
白斐一愕,紧接着烦躁地挠挠头,怎么师父问这个问题,铃草也问这个问题?他并不想回答,只是松开她的手,道:“反正你等我回来就是。师父还在等我,我先走一步。”
说完便转身一溜烟跑了,只留下铃草站在门口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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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啸军的将军营帐内,权佑安再次见到季遥歌。她容颜如昔,半点变化都没有,他却又苍老不少,真叫人感叹岁月不留情。两军暂时休战的文书一签,战事减少许多,但权佑安仍旧不能回京,大淮狼子野心,休战不过给双方喘息时间,待到时机成熟还要猛扑过,他不能离开,仍要戍守此地。
“我这劣徒便交给将军了,劳烦将军教导,季某感激不尽。”季遥歌坐在上首拱手,白斐则站在她身后,脸色差得只差没哼出声来,眼睛都要翻到天上去。
“季仙子言重了。仙子高徒必是人中龙凤,入我赤啸军可是如虎添翼,当是权某多谢仙子才对。”
自那日季遥歌出手帮过他一次后,这些年他亦见过季遥歌几次,两人还算熟稔,只不过每次都是季遥歌前来寻他。因白斐顶着季遥歌徒弟的名头,这五年里权佑安多少在暗中照顾了白斐一些,否则白龙会在居平城内发展得不会那么顺利。
对季遥歌而言,她出手帮助赤啸军,为的也是防止大淮的军队攻破居平关,若是那样,日后白斐收复衍洲三十六城势必难上加难,后来又帮过他几个小忙,倒是让权佑安认定她是蛰伏居平城内的高人。
“将军客气。我这顽徒脾气毛躁顽固,不过脑子颇为灵光,身手也马马虎虎,将军若有用得上的地方,但请差遣他,亦无需看在我的面上给他特权。送入军中就是磨他筋骨,锻他意志,将军不必对他客气,若有错处,按军法该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季某无异议。”季遥歌才说完,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轻嗤,她亦不加理会。
二人又聊了片刻,将该交代之事一一交代妥当,季遥歌才起身告辞。
“将军留步,季某告辞。”季遥歌行到营帐口,微微一笑,拔足而起,腾到半空,须臾便消失在二人眼前。
白斐气得跳脚,他这师父当真无情,连临别都不留只言片语给他,说走便走,真是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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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之上,早有人在等季遥歌。
长宽十数尺的锦毯横展云上,毯上织就的百花图样足以乱真,花眠半倚在锦绣之中,似寐非寐地闭着眼,当真应了他的名字——眠花。
稍顷,锦毯微震,有人落下,花眠睁眼,瞧着季遥歌软软倚到毯上,满眼满身松懈惫懒,不由笑她:“孩子不好教?”
季遥歌长吁口气,没有否认,只道:“有酒没有?”
花眠哈哈大笑,扔了个葫芦过去:“谁让你自找罪受,好好的仙不修,跑到人间带孩子。”带个孩子把人都带得像个老太婆,披了身师父的皮,老持成重得都不像她了。
季遥歌“咕嘟”灌了两口酒,酒液顺着唇角滑过脖颈,流入襟口,看得花眠喉头微动。离了白斐,她便洒脱自在多了,妖娆得像个看不透的妖精。
“你不也一样,放着花家公子不当,跑到人间。”
“我可不一样。我修仙是为了有更长的寿命来享乐,而花花世界,哪有比人间更有趣的地方?”花眠起身凑近她。
季遥歌听他声音近在咫尺,睁眼果见他含笑的脸几要贴到她面前,仍是人畜无害的模样,酒窝深得腻人,她一骨碌坐起,只道:“你要找的帮手已经安排妥当了?”
“妥了。”花眠不以为意地坐直来。这便是五年前他请季遥歌帮忙的那件事。
“都有谁?”
“过几天就能见着了,按你的要求,我把长岚宗的人找来了。”
第80章 离魂
花眠在五年前初识之时,就已相中季遥歌,想请她出手帮忙。季遥歌却是没有料到,他所谓的忙,其实是个秘境。这个秘境是花眠踏足人间的次要原因,当然主要原因据他说是想游戏人间,至于真伪季遥歌并不打算验证。这五年之间,花眠都在探寻秘境下落。
论理人间的秘境,再好也有限,绝比不上万华的秘境,加之季遥歌离开万华之前又见识过灵海秘境,花眠口中的秘境她便不怎么放在心上,直到前些日子花眠总算探得此秘境下落,又将此事提了出来,这才引起季遥歌的兴趣。
这秘境十分特别,不是什么仙山宝海,而是一座城。
城名方都。
据史志记载,方都乃是仙鬼之域,不在天地人三界中,临近幽冥,却又脱离轮回,不入六道,凡人畜妖鬼进入,皆得长生,一度是凡人们梦寐以求的福地洞天,当年郅雍国国力鼎盛时期,曾经有前后三位帝王耗费无数财力物力并人力,派遣了无数凡修前往寻找,可最后都没成功,当然也没人知道里面有些什么。
因为只是传说,除了长生之外,也未流出过这方都内都藏有什么宝贝,所以万华修士并不在意,只有凡人贪求长生,故梦寐以求。
“方都存在由来已久,不过衍州最早对方都的记载却只能追溯至两千年前。方都,又名幻都,远近难捉,存于天穹海脉川经,偶现于世,如蜃景,不可寻。”花眠懒洋洋举着酒盅,有一口没一口地抿着,向季遥歌说起此秘境的来历。
为何会有这样的记载?那是因为方都是座活城,他飘移在幽冥之上,空间独立,位置随时在转变,偶尔会出现在凡人视野内,天边,海面,山顶,仿如海市蜃楼,所以衍州对方都的方位记载,每次都不同,并且无迹可寻,故而谓之幻。
这一切当然只是花眠的猜测,但他手里有件法宝,乃是一套巴掌大的方都城模,可用以预测方都大概位置,也算他运气好,来了人间五年,便遇上衍州泰安山与斩龙峰交界处出现了大型海市蜃景,引得民间传言纷耘。花眠自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叫上季遥歌,又邀了几个好手,在泰安山下的泰安城汇合,欲共赴方城一窥究竟。
季遥歌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看着被女人簇拥的花眠,就想不通这人为何每次都要选在青楼谈事。他二人先到泰安城,其他人还未赶来,花眠大手一挥,包下了泰安城内最好的一间窑馆。
“方城之名,我在人间这数十年亦略有耳闻,可我没听说里面有什么宝贝。你大费周折进去,想找什么?”她问道,声音略沉,与平日不太一样。
花眠啜着酒打量她——屋里亮如白昼的烛火将她眉目染得平和。这回来窑子和第一次见她时可不一样,那次她美艳不可方物,甚至有些雌雄难辨,引得快活楼的姑娘们为她争风吃醋,这回却像变了个人似的。
脸还是那张脸,气息却悉数改变,似宝剑藏锋,眨眼间变得黯淡无光,平凡一如人间女子。
这到底修的什么功法?
“方城城中盘有幻河,此河之水不在五行属性之内,乃是铸剑奇宝。昆都三百年一次的剑庐之争马上又要开始了,我不能再像上回那样丢了我爹的脸,一定要铸炼出一柄旷世好剑来!”花眠将酒一饮而尽,推开两边粘在他身上的姑娘,又道,“你帮我这一回,我自有好处给你。”
季遥歌对他口中的好处不以为意,她之所以点头,是因为这五年里花眠帮过她不少忙,加之坊间向有传言,当年郅雍国顺帝,也就是白砚之父,携宠妃与国库中大批财宝逃离帝京,正是打算避入方城以求长生,永享富贵。若此事是真,她倒想见一见那老东西;若此事是假,她想将顺帝带走的财宝寻回,以作白斐来日复国军饷。
花眠见她不在乎,亲自斟了杯酒,递到她手上,有几分示好:“不相信我?事成之后,我带你回昆都,入剑庐的九窍玲珑塔,去不去?”
季遥歌却是一震——九窍玲珑塔是昆都重地,上接天,下引地,分天梯九重,地梯九重,乃是试炼的最佳去处,万华之上无人不晓,只是此塔向来不对外者开放,不是花家人根本进不去。
“你怎么带我去?”她更是不信了。
“山人自有妙法。”花眠高深莫测一笑,忽挨近她,鼻头耸动不已,在她脖间似犬般抽嗅着。
季遥歌推开他:“你在做什么?”
花眠眼带醉意:“闻闻你是不是季遥歌,怎么同我认识的那个差那么远,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不是你说来的帮手里边兴许有人怀有异心,让我收锋藏拙?”季遥歌都还记得花眠当时用的那个词儿——扮猪吃老虎,他让她收敛气场,扮成筑基期内的低修,好让对方松懈。她的《媚骨》修到这一重,本就能变化表相与气息,要隐瞒修为并不是难事,只要不是境界超出她太多的修士,一般看不出她的真实境界。
“我是让你藏拙,可我没让你变丑。”花眠说得深恶痛绝,又涎着脸央她,“我还是喜欢你从前的模样,多美,快变回来,现在这样我看着硌眼。”
“……”季遥歌一掌盖上他双眼,“那就别看。这世上没那么两全其美的事,又要不起眼,又要美。”
她只是换了个山野农人的骨相而已,人间修行四十五年,纳灵骨万千,化万相百态,如面具层层覆体,她想要自己给人什么样的感观,便能信手拈来,这就是《媚骨》万相随心的厉害之处。花眠并没见过她最真实的模样,她在他面前,像柄完美的剑亦或是完美的艺术藏品,贴合着他的审美;白斐也没见过她的真实模样,她在他面前,只是个高深而疏离的师父……其实她也快忘记真实的自己,或许四十五年前结丹破茧那一刻的她,才是她最真实的状态,可她忘了是什么模样。
花眠还要再争,季遥歌却已正色道:“有人来了。”
语落便闻窗外数道灵压掠来,没有危险性,只有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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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于在窑子里谈事情,这些人间修士也不太理解,进来后便蹙了眉,花眠手一挥便叫满屋服侍的姑娘都退下去,带着季遥歌起身相迎。
来者共有四人,三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来自长岚宗,女修为长岚宗主袁泽小女袁牧青,男修则是袁牧青的双修道侣薛湛。长岚宗是衍州仅次于修仙世家明家的存在,宗门位于西丹与沐术交界,对凡间之争素来保持中立,宗门弟子颇多,就连西丹威名远传的权佑安亦是长岚宗的弟子,只不过他修习的只是人间武技,并未修研仙道。
对世家而言,能修仙的弟子,除了本姓之外,便只有些天赋特别的弟子,比如这个薛湛。
薛湛算是袁牧青的师兄,不过年岁相当,并没差多少,不过境界来说,薛湛在结丹初期,袁牧青则在筑基大圆满,差了一个头。薛湛二十五、六岁的模样,剑眉星目,沉稳内敛;袁牧青看起来也才二十年纪,已绾发为妇,眉目秀丽,自有一番为人妇的动人韵味。二人皆着青衣,背负长剑,看着极般配,举动间恩爱非常,倒真要叫人夸一句,神仙眷侣。
花眠和季遥歌不同,游戏人间短短五年,已结识下不少凡修。他向季遥歌提及邀人帮手之时,季遥歌第一个就想到长岚宗,她想结识长岚宗的人,为日后白斐行事铺垫。花眠此番果然邀了长岚宗的人前来,却不想竟会是长岚宗宗主的小女儿女婿,倒出乎季遥歌意料。
而另外两个则是人间散修,境界只在筑基中期,生得高瘦者名为于海,粗犷者则名为孙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