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小将军的大才,怎么能在前锋屈就?这样吧,中军帐的伙房还剩一个肥差,正好留给裴小将军,哎你可千万别跟我客气,客气就是不拿我当袍泽!”
“天杀的没良心,让我当伙夫,小心我给你下泻药……”
“那你切鱼脍给我吃,我就饶了你。”
“你个馋猫,在长安城什么吃不到?好吧好吧,走,去池塘捞鱼去,我阿耶那群鱼养得膏满肉肥的,我惦记好久了。”
“我看你回来不是为了我,是为了这塘鱼吧?”
“嘁,被发现了……”
两人笑嘻嘻地跟裴元德行礼,便去对付那一塘的鱼去了。
裴元德倚在门边看着他们的背影,笑着叹道:“胡闹。”
可这裴府,终于还是因为年轻人的到来,重新充满了活力和热情。
是啊,年轻的郎君和小娘子,即便是在秋日,也如春花般绚烂夺目,故友重逢的喜悦冲淡了沉闷的心事,比起在长安城这一连串的经历,简直像是偷来的欢喜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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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小裴回来啦!撒花!
大家高不高兴?
第140章 汇集
林菁开始真正忙碌起来。
自陆顽带着众将夜奔兵部, 及裴元帅三子裴景行投入林菁麾下之后, 眼见这半死不活的昭武卫要组建起来, 她这里终于有一点“热衙门”的劲头了。
惇武侯宫玓家的长孙宫白潼、良国公哥舒宇丰家的长孙哥舒泰、左武卫将军符海的幼子符辛,全是嫡子嫡孙的阵容, 也被塞进了昭武卫。
这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全都是勋贵子弟,品级都还不低。
虽然林菁没刻意往外放消息,但还是有许多人得到了风声, 暗自犹豫起来。
林家人到底是有林家人的底气,那小娘子一身军功傍身, 打起仗来从未尝过败绩,果然军中还会有人愿意相信林家血脉, 愿意继续在“林”字旗下作战。
到底是在相信什么?相信她真的不败?
还是相信那个“林”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万一他们真的打败了东突厥, 昭武卫必将名留青史,与汉朝的冠军侯一样,封狼居胥,乃是为将者最极致的理想, 是每一个武将世家足以传承数百年的荣耀——如果不像惇武侯、良国公之类把嫡系押上去,只派旁支过去试试水, 就算真折损在草原, 也不会太心疼。
这么一想,昭武卫也不是不能进, 好歹有圣人在大力扶持,而且听说上官皇后家也派出族中子弟参与。
心思一活泛, 不少人都去打听,结果得到消息又是一脸郁闷。
昭武卫现在招人要考核了。
林菁也没傻到把这些都自己处理,亲兵是拿来干什么的?
有朝晖,她放心。
她得对付更难对付的人啊。
薛十一娘居然来林家做客了。
林菁是真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一位手帕交,当初在嘉永长公主府上,这位薛十一娘好像押的还不是她,对吧?
但义国公薛明卫曾经救出了她和兄长,这人情,她是认的。
薛十一娘觉得林菁的“闺房”实在不怎么样,没有华美的帐子、没有精致的古玩、没有墨香没有情调,啊,甚至连梳妆台上都只有一把梳子。
而且听说这位林家娘子书读的也不多,更别提吟诗作赋了。
音律乐器……也算了吧。
那些闺阁秘戏,譬如双陆、投壶,还有女红、制香……薛十一娘一副玲珑心肠,精于与闺秀们打交道的她,如今不知道该跟林菁聊什么。
“你武艺挺好的啊。”
“还好吧,天外有天,比我强的大有人在。”
“那有多少比你强的啊?”
林菁微笑:“不知道。”
“……我六兄功夫也很好的,夏天那么热他都要练功,流那么多汗,特别特别辛苦。”
“练功不分寒暑,正常。”
“是吗?他弓马也好,围猎的时候,总能打到许多野味回家,圣人还曾特意嘉奖过他呢。”
薛十一娘夸了大半天,林菁也不为难小姑娘,问道:“令兄武艺这般好,可曾在军中任职?有没有功勋?”
薛十一娘笑道:“本是想从军的,但六兄认为自己还欠缺磨砺,因此一直在外游学,最近才回来,有了从军的念头。”
“他杀过人吗?”
薛十一娘脸色一变:“我家的儿郎岂非草菅人命之流?”
“游学在外,不曾拔刀相助过吗?路遇草寇,可曾奋力厮杀过?”
薛十一娘有点尴尬地道:“这就不清楚了。”
林菁已经明白了,这又是一个新丁。
时下学子成年后大多要出门游学,见见世面,若是文弱书生也就罢了,身为武人,浩浩荡荡带着一群家丁侍卫出去游学,当然一路平稳,若真有不平风波,回来时早就当做资历讲出来,薛十一娘又岂会不知道?
而且……她还记得,当年薛明卫把最疼爱的幼子送进祖父麾下,结果在征讨西突厥的时候意外牺牲,从此林家与薛家便结了怨。为了救她和兄长,裴元德许诺了无数好处,最后为裴至礼娶了一位薛家女郎,才请动了曾为帝师的薛明卫进宫为林家求情。
现在,薛明卫早已作古,现任义国公是薛十一娘的父亲薛成荫,相隔这么多年,薛家还愿意把家中子弟送到林家人的军队里,未尝不是一个求和的信号。
所以这个人,她必须要收,而且还不能让她死。
这就是到了该还人情的时候了。
但是新丁真的很头疼,尤其是大家族养出来的新丁,有时候天真得可怕。
宫白潼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便问进军营能不能带着他的婢女们,因为他不习惯男人粗手粗脚的服侍,反正军营里不是已经有她这个女人了吗?那多带几个应该也没事……
如果不是哥舒泰和符辛解围,林菁差点要翻脸。
林菁心里叹了一口气,打起精神道:“既然这样,让你六兄过来找我吧,看看安排什么职位。”
“吓?还要见面才能安排?”薛十一娘有些不满了,“你麾下不是需要将军来率领七军吗?我六兄这样的人才,难道还不能帮你执掌一军?”
林菁:“……”
谁来救救她?
屋外突然传来通禀:“娘子,有客到访。”
林菁猛地拍案:“请客人偏厅等候!”
敲定了薛家六郎薛敏来拜访的日期,薛十一娘这才带着她的小情绪离开。
这个解救了林菁的人不是别个,居然是许久没见的崔缇。
而他脸色菜青,伏在书案上,一派愁云惨淡。
“我不该啊……有辱斯文……怎能如此……有负圣贤……孝道为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啊……”
林菁推门进来:“你这是怎么了?”
崔缇端坐起来,脑袋摇摇晃晃,露出一抹苦笑道:“我阿耶……叫我求你,让我进昭武卫。”
林菁爽快道:“好啊,我正愁弓箭这方面没人帮我给新兵培训呢。”
崔缇神色复杂地看她一眼。
“如此没心没肺,怎堪大任!岂不闻……”
“崔——缇——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出大杀器!
“……我之前便想进昭武卫,向父亲百般哀求,乃至绝食,他都不曾应允。”崔缇十分丧气地道,“但是在昨日,他突然叫我过去,让我进昭武卫,我只觉得此事 不寻常,便尝试不同意,没想到他却十分坚持,‘就算绑,也会把你绑去昭武卫’,这是他的原话,我……”@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父亲的反复无常让崔缇心生羞愧,他几乎说不下去。
林菁问道:“你父亲不是崔家现任家主吧?”
崔缇抬起头,迷茫地道:“不是,现任家主是我大伯。”
“那你父亲这一支也算是嫡出,那你呢?你可有兄弟?”
“我有一个兄长,还有一个弟弟,兄长早已娶妻,育有二儿三女,幼弟只有六岁。”
“呦,原来是承上启下啊,那更应该做出一个样子来,别让人小看了,让你进昭武卫不是好事吗?大家又能在一起打仗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也是,我只是觉得……”崔缇苦涩地笑了笑,“没什么。”
“对嘛,有的时候过程很重要,有的时候结果很重要,单看心情罢了。”
“嗯,也不是没有好消息,这一次我亲卫数量也增加了,而且家里还想多给我准备几个,合该提前跟你说一声。”
“无妨。”
林菁摸了摸下巴,她的亲兵也要换一茬了,现在做到她这个位置,亲兵数量基本是她自己说了算,只是多出的人要她自己花钱养。
林菁现在也很有钱了,买完宅院之后,她盘了几个铺面,托霍九介绍了几个掌柜帮忙打理,以后会变成下金蛋的母鸡,开始赚钱,还有那些职田,该租的都租出去,明年希望有个好收成。
不缺钱的感觉真好。
送走了崔缇,刚闲下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又有人通禀。
“娘子,户部左尚书下了拜帖,还有半个时辰便到咱们府上了。”
林菁一愣。
户部尚书左桉闻?
左平的阿耶来拜访她做什么?
裴景行回来之后,十分高调地在兴道坊最大的酒肆里宴请,不用说,来的都是之前玩得好的,以他这个身份,结交的勋贵子弟家族很少有低于三品的,不是他势利,而是低于这个品级的人,几乎没有机会能到他跟前,也就谈不上交情了。
鲜衣怒马的少年打马长街,半个长安城都被惊动了,往来的宾客足有百人之多,算上他们的家仆车马,挤得兴道坊水泄不通。
这还没算上那一批被皇帝放出去戍边的年轻将领,和有事在外回不来的。
裴景行回到长安后,简直如鱼得水,他本就是这些勋贵子弟里的领头人物之一,交友广阔,尤其是家中武将出身,如宫白潼、哥舒泰、符辛这些人,可以算是他的小弟。身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儿子,就连皇子也不敢小看他,见了面也要亲亲热热地叫上一声“三郎”。
尤其裴景行这一年军功也是突飞猛进地增长,凭着年轻的本钱,极有可能比他那两个兄长更进一步,许多人都看好他成为裴元德的接班人。
不说别的,就凭裴元德一直攥着裴景行的亲事不松口,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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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铺满大厅,碧波楼三层全都被包圆,大厅中央搭建的台子上,裴景行脚踏一面大鼓,手里举着五色琉璃樽,鲜红的酒液在灯火下跳跃欢腾。
“多谢诸位为裴某接风,不过这一次,坐在主位的人可不止我一人。”
下方有人问道:“还有谁能与裴三郎一较高下?”
裴景行但笑不语,他将酒樽对准门口,高声道:“左不太平,你来迟了!”
“酉时三刻,不差一分。小裴,喝多了吧?你这酒量,是行,还是不行?”
左平撩起下摆,进了大厅。
众人心中一下子清明了,别管喝了多少酒,都是一个激灵醒过来,然后本能地坐直了身体。
无他,这酒楼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从小到大只要一听到左平这个名字,就意味着在老子面前受训,扳直身体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大概,一辈子都改不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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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修了前面的BUG,义国公薛明卫的嫡女怎么能叫郭十一娘呢……全部改为“薛十一娘”,抱歉TAT
以及,这篇文的文案上写着一句话总结,是“女将军和她的忠犬们”。
就在当时,我也没想到,这篇文的忠犬数量会超标到这个地步,而且可能还会更多。
大家感受到了这个“们”字了吗?
呜汪!
第141章 左家
前来赴宴的勋贵子弟们都没想到, 这一次接风宴居然能看到裴景行和左平两人一同出现, 要知道, 之前这两位之间的不对付在长安城可是出了名的。
左平一骑绝尘,那是脚不沾地, 藐视凡人的主儿。
裴景行可就接地气多了,从小跟大家一起摸爬滚打,一起犯事儿一起挨训一起玩。@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九天上的仙人跟地上的混世魔王。
多稀罕啊。
两人往台子上这么一站,端得是玉树临风、龙章凤姿, 都是经过战事的人了,眼眸里有着沙场经历而来的积淀, 明明与在座许多人年纪相同甚至还要更小一些,却充满了一股威压, 令人不敢撄其锋芒。
左平从侍从手里也接过酒樽, 他笑着道:“诸位看来有些惊讶,想不到我为何会出现在此地,说起来,我与三郎都曾在幽州大营呆过, 也与突厥人打过仗,诸位之中, 许多人未曾上过战场, 不知数万铁甲骑着高头战马出征的感觉,我脚下, 地在颤动,看天上, 黑云压城,直到那时,我才知道,男儿之热血,只该在此!报国之决心,只该沙场证明!”
裴景行握着酒樽敬向左平,接着道:“大家都知道,我们俩交情不多,可甭管在长安城有多大的不对付,一旦上了战场,他就是我裴景行生死兄弟!”
左平仰头,将樽中美酒一饮而尽,道:“不瞒诸位,我也曾死里逃生,这身上,”他指了指胸口,“二十三处伤,从战场上下来,也后怕过,当时恨不得回到长 安,以我得的军功,得一个金吾卫的差事,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好。但我觉得我生了病,我只要一想到现在大昭还在给东突厥上供,我只要一到渭水河畔,就觉得浑 身不自在,我……还想回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