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班纳特“先生”——仅溯
时间:2019-08-28 08:55:29

  “你刚刚说有一桌什么?”
  弗伦奇大喜过望,连忙说:“我订了最好酒店——”
  结果不等他说完,顶头老板又一次打断了他。
  “找个职员追上班纳特先生,请他去那里和我吃饭,我自己来说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
  网文连载有一些时间局限性,所以抱着求生欲解释一下后文才会写的两个小问题:
  大仲马是我的倒叙学导师,于是大臣的教学细节和伯爵的发(败)家经过都放在他俩旅游路上。
  老师其实大概猜到真相了,然而他脑补的方向很歪,他强调“都是绅士”,因为他以为克莉丝是抱来的儿子,班纳特家故意说生了双胞胎2333
  《
  #达西的OOC小剧场#
  没有。
  所以班纳特家的姑娘都要等到二十三岁才能出嫁的魔咒是谁订下的。
  请某位作者好自为之。
  《
  伯爵:所以拜师后就是从小白兔转型成女性杀手吗???
  富婆:没错,我赞助的影帝转型资金。姐姐粉了解一下!
 
 
第42章 rendez-vou
  看老板如此重视那位班纳特先生, 弗伦奇哪敢真随便找个职员去,倒退着向萨科纳告辞, 刚刚下了楼, 按住帽子拔腿就往外跑。
  门卫本来看一阵风冲出来,还以为是有人胆大包天抢钱了要跑,正要上前阻拦, 看清是来时总会一脸闲散悠哉向他们打招呼自家行长,纷纷瞪大眼睛呆立原地。
  旅游旺季的罗马街头人来人往,不过被一群漂亮姑娘环绕着的俊俏小伙还是非常好找的。
  反正被男人愤恨瞪视,女人频频回头的目光中心就是了。
  弗伦奇好不容易追上去,又废了好大劲才扒拉开花丛, 头一次对意大利女人的战斗力有了切身体会,一时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女士们纷纷面色不善盯着他, 好像在年轻人面前浪费时间、大声喘气都是过错。
  “请问找我有事吗?”
  青年微笑道, 耐心等着他回答的时候,面上也如春风一样和煦。
  本来看那副打扮,又是众星捧月的模样,他还担心会遭到冷遇, 弗伦奇这下心里松了一口气,向他递名片,“我是汤姆生·弗伦奇银行的行长。”
  班纳特接过了,面露好奇:“是刚刚的支票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不是。”弗伦奇连忙道, “我想请您赏脸一道用餐。”
  附近的人太多,他自然不能把老板说出来。
  半年前, 因为资金周转不利,加上经纪人与公证人接连破产,积攒了几代信誉的家族银行眼见着就要砸在自己手里,萨科纳先生就像是上帝的使者一样出现了,用一堆古罗马金币轻松挽救了他的荣誉。
  阿拉伯人只管股利,除非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很少插手银行事务,自己在明面上还能做银行的所有者,比起破产自杀,实在已经好了太多。
  弗伦奇虽然对他又敬又畏,却发自内心感激他。
  想起刚刚看到的业务记录,他又补充道:“您是我行的潜在海外客户,惯例来说,我们是会尽一尽地主之谊的,那位经理业务还不熟练,为了表达歉意,请让我亲自来招待您。”
  弗伦奇说完,在心里给那位经理把年终奖调高了不少。
  班纳特笑意变深了,看上去没有起疑,点了点头:“请允许我先回去换一套衣服再赴约。”
  任务完成十分顺利,弗伦奇将时间和地址告诉他后,又连忙跑回去汇报情况。
  “阿里,去套车。”
  萨科纳先生吩咐哑仆道,站起身,整了整长袍,向他伸出手,“菜单有吗?”
  于是弗伦奇又跑了一趟办公室。
  马车向餐厅前行的路上,行长还在用手帕擦汗,一面看着老板拿贮水笔在菜单上勾勾画画。
  坐到顶楼的包间里,弗伦奇头一次见到了光下的老板。
  非常传统的阿拉伯人打扮,头巾和大胡子挡住了大半的面部,只露出一双抑郁却明亮的眼睛,不过这是因为弗伦奇好奇他的容貌太久。
  换做其他人,看到萨科纳先生后的第一反应,一定会惊叹于他过于华丽的衣装,接着就是腰带上挂着的那把镶了夺目宝石的弯刀,而不会在那张一团模糊的脸上停留。
  就像是从《一千零一夜》里走出来的财主。
  在他打量时,萨科纳先生把菜单递了过来,弗伦奇一看,忍不住说:“先生,很多食材是这家店没有的啊。”
  老板直接扔给他一袋子金埃居。
  “让他们在全城找。”
  行长顿时苦了脸,怀疑自己这次狂欢节能成为全罗马第一速跑健将,还是认命离开了房间。
  等他安排好时,恰好看到换过一身十分得体衣服的班纳特上楼,走进那间包厢。
  弗伦奇加快了脚步,门口还有年轻人留下的淡淡意大利佛手柑味道,屋里的人无需他介绍,已经先一步对话起来。
  “看来您也是弗伦奇行长要宴请的海外潜在客户了。”年轻人语气友善搭讪,“请问怎么称呼?”
  “我喜爱周游旅行,其他人都叫我水手辛巴德。”
  老板的声音很温和,音色也和他之前听到的很不一样。
  班纳特并不认为被冒犯了,反而轻笑起来,“好巧,其实我也是个乘船远游的人,那么请您叫我奥德修斯吧。”
  两个人愉快交换了假名。
  一个是《一千零一夜》的财主,一个是希腊史诗《奥德赛》主人公,还都是航海历险家,在意大利餐馆顺利会师了。
  弗伦奇行长只好装作保护客户隐私,配合这两个人演出伪装,坐在他们中间,用假名称呼介绍一番,好好一场饭局搞得像线下接头交易。
  开胃菜两个人都没动,只有行长独自在年轻人鼓励的目光下动叉子。
  “辛巴德先生,您想必去过很多地方啦,这些国家,您最喜欢哪里?”
  “我近年一直在地中海游览,各国都有各国的美处,真要选出一个,我认为还是法国最美。”
  年轻的奥德修斯唱歌一样道:“我也喜欢法国,虽然我并没去过她的首都,不过因为有我喜欢的人在那里,所以她就显得尤其可爱了。”
  行长正埋头苦吃,突然感觉自己被右手边的老板动作极其隐秘地踹了一脚。
  他一个激灵,不知道为什么在电光火石间意会过来,抬头好奇道:
  “我记得,您的支票户头就是葛朗台夫人吧,我能冒昧问一下,您与她是什么关系吗?”
  “她是我最挂念的情人。”
  年轻人语气像是已经回答过无数次一样。
  居然是“最”,所以还不止一个吗!
  对方看上去也才十七八岁,没想到男女交往经验这么丰富。
  老板显然和他一样吃惊,幸好阿拉伯人不穿皮靴而是拖鞋,弗伦奇行长才没被踩着叫出声来。
  他咬牙咧着嘴道:“既然你们关系如此亲密,莫非她也在意大利?不知道能否代为引见一下。相信我,像是葛朗台夫人这样的大客户,整个罗马只有汤姆生·弗伦奇银行有底气接待。”
  青年奥德修斯看着行长,了然的微笑稍纵即逝,眨了眨眼,随即叹气,“欧也妮暂时没有出国的打算。我写信让她来找我玩,但是她手里的慈善工作太多了,走不开。”
  老板在这个时候吃完了一片番茄,漫不经心开口:“弗伦奇,你在法国应该也有相熟的银行家吧?”
  弗伦奇:这话我没法接啊,不是您亲口说未来只会在维也纳和伦敦拓展业务吗!
  好在这时候上了头盘,这顿饭算是正式开始,恰好打断了这个话题。
  席间,就着即将到的狂欢节为话题,三个人一面用着餐,随意聊起来。
  辛巴德自己只吃了一点煎小牛肉薄片,就像是完全饱了。
  将近十八岁,正是变化最快、长身体的年纪,青年奥德修斯吃得很多,而且什么菜都要试试,客气询问过后,把属于水手辛巴德那份没碰过的菜品也尝了两口。
  因此,这顿饭看上去像是特意为年轻人准备的一样。
  ……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确实是这样。
  在老板的凝视下,弗伦奇的叉子擦过了明显是年轻人最喜欢的那一道菜,僵硬叉起了一片装饰,塞进口里。
  客人似乎早就习惯了被人注视,所以即使被看着吃东西也非常坦然。
  披萨做法是最正宗的意式,烤得喷香,手工饼皮擀得很薄,铺满了龙虾肉松露和异国水果,厚厚的奶酪芝士,即使是这种有拉丝的主菜,因为面容和仪态,小班纳特先生吃相也实在赏心悦目,像是因为过去被家里苛待过,吃起美食,幸福感像是溢出来一样。
  阿拉伯人支头看着,微笑时也抿了嘴唇,笑意却控制不住从那双眼睛里流露,接着示意黑奴给自己也分了一小块。
  阿里吃惊看了主人一眼,很快躬身照办了。
  最后上冰淇淋和甜品的间隙,换辛巴德打开话题:“您看上去家境优渥,刚刚听上去又深受女性青睐,人生想必十分圆满,再无所求啦?”
  奥德修斯笑了:“连奥林匹斯山上的主人都会有烦恼,我怎么可能活得比神还圆满呢。”
  辛巴德看上去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目光停在年轻人的脸上,“那么,您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呢?”
  奥德修斯怔了下,笑容收敛起来,手中动作停下,看着眼前精美的菜肴思索了一会,长而卷翘的眼睫完全掩住了眼睛,让人看不清楚他的情绪。
  很快,他又笑起来:“您这个问题的确问住我了,我想要的东西太多,不过都是很琐碎的事情,真要冷静想起来,我又好像什么都不想要。”
  这个回答等于没说,出乎意料的圆滑。
  杯盘将尽时,奥德修斯拿出怀表看了看,起身向两个人告辞。
  “我不得不先离开了,晚上还有击剑课,吃太多,我的老师会生气的。”
  另外两个人起身相送,老板神情自然落后行长半步。
  年轻的奥德修斯在走前还不忘向弗伦奇行长真诚道:“非常感谢您的招待,这大概是我最近吃得最丰盛的一顿啦。”
  行长当即谦虚表示,他能喜欢就最好不过了。
  “也向您道别,辛巴德先生。”
  “认识您很高兴。奥德修斯。”
  等出了包厢,阿拉伯故事和希腊史诗就被初春微凉的风彻底吹散了。
  +
  克莉丝刚上车,就在一边的箱子里翻找起来,发现一包早上买的点心,还不忘顺手塞了一块进嘴里。
  这半年在佛罗伦萨,费尔德侯爵对她的教育强度非常大。
  每天睁开眼就要学一堆东西,国务大臣面上看着和蔼,平时对自己也慈眉善目,照顾有加,但是一旦转入教学时,瞬间化身斯巴达教导主任。
  上舞蹈课和击剑课算是体能耗费,用脑过度才是最大的能量消耗。
  虽然拼命摄入营养,脸还是消瘦了下去,至少过去的婴儿肥全退了。
  克莉丝自己忙得仿佛高考生,连特意照镜子检视的机会都没有,还是老狐狸某天在饭桌上打量了一会,才点了点头:
  “差不多了,看来以后扮不了天真少年啦。我当初见到你,就想让你改改这个毛病,单纯就意味着好欺负,别人确实对你掉以轻心了,但是也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两天刚回罗马,他老人家忙着拜访“朋友”,克莉丝才得了空和那些女仆们到处转转。
  咽下点心,她在盖上的箱子面上推开了地图。
  一开始行长找上来时,克莉丝还以为是来借着自己和葛朗台夫人攀关系的。
  不过星期五先生又一次因为饭量暴露了。
  当然,他敢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还是有原因的。
  在荒岛时,毕竟是自己分享了食物,可以解释为他为人正直,不便多吃。后来去了市长府,他们也从来都没有同桌吃过饭。
  克莉丝很有自信,换个人来,绝不会像自己那么快猜到。
  因为养过格里芬,她最开始才能这么快联想到他是逃犯,加上鹰是不会说话的,她亲自带大它,所以能清楚分辨出什么样子是饭量到此为止。
  有了这个线头,就像在荒岛上一样,她再次识破了他。
  因为国务大臣的教育,整个地中海的宫廷礼仪,克莉丝都了若指掌,那位“水手辛巴德”的男仆,根本就是从突尼斯皇宫里出来的。
  突尼斯是阿拉伯国家,正好和他那个打扮切合了,而且突尼斯就在西西里岛附近,首都与意大利刚好隔海相望,马赛、罗马和突尼斯三个城市连接在一起,克莉丝大概计算了海里和路途时间。
  这个行程很紧,就算事情不多,半年时间,逃犯肯定也只跑了这三个地方。
  难道政治犯的根据地在意大利?
  克莉丝拧眉,考虑到背后政治活动的可能,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和老师说一下。
  +
  在窗幔后目送着年轻人踏进华美的四驾马车,爱德蒙才侧头问弗伦奇:“这个家徽是哪一家的?”
  弗伦奇想了半天,他作为银行家,罗马所有贵族都打过交道,却实在想不起来有这一幅,只好摇头。
  他忍不住感慨道:“班纳特大概是化名,说不定是哪国的王子呢。”
  “看他穿着佛罗伦萨当地的衣服,应该是刚到罗马,以这副气派和风度,他一定会成社交界明星的。”
  “您一眼就洞察到这一点,所以先和他攀上交情,打探他想要什么。”
  “马上狂欢节了,他刚来,已经有过今天这顿饭,等社交场合再遇到,您就可以直接邀请他结伴出游,到时候他的喜好就能揣摩清楚了。”
  “以他的身份和葛朗台夫人的关系,我们就能顺利和法国的各大商行接触到。您请这顿饭,实在是无比英明的决定。”
  说完后,弗伦奇忍不住期待看向阿拉伯人,寄希望于老板能回应自己聪明的揣摩上意和体察入微。
  果然,老板又在用那种高深莫测的目光打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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