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开心点头。
无篷双座马车最后停在了一座旅馆前,又一次除掉了伪装的伯爵正站在一边的檐下阴翳里。
“您觉得这里怎么样?”他问。
克莉丝换回英语,冷淡说:“我就要回英国了,所以还没这么想家。”
这家旅馆居然叫伦敦旅馆。
男人低笑起来。
“如果刚刚买东西时,我自作主张让您觉得不适了,那么请接受我的道歉,并用一顿饭向您赔罪。不过容我辩解一下,这里是我给自己找的住所。我也已经告知过总督府了,等吃完饭后,我会将您送回他们家的。”
克莉丝古怪道:“我以为,您这样的富豪应该住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呢。”
伯爵点头,爽快承认道:“今天前的确如此,但是我原本的住处已经被拖到热那亚的船厂去检修了。”
罪魁祸首:“……”
以前当男仆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个人说话也能这么刻薄,果然是发横财后翅膀硬了吗。
对少爷的脾气很熟悉,爱德蒙见好就收,侧身请人上去和自己一起吃饭。
昨天的宴席很仓促,今天的肯定更好吃。
再说,都准备好了,按照对方的性格和胃口,自己不上去肯定会扔掉的,多浪费美食!
克莉丝站在楼梯口,没有坚持很久,最后还是默默跟上了。
他们上楼时,旅馆老板看到了克莉丝,当即表示,按照伯爵的高标准,他们还只折腾出了一个卧间。
爱德蒙摇头,“他不住这里。”
接着吩咐阿里:“把少爷的行李放在我的房间里,不要让任何人进去。”
最后,他们去了早就被布置好的会客厅。
未来有完整的冷链物流,所以才能轻松在一张桌子上吃到跨越大洲和季节的菜式。
在这个时代,单凭财力,能花心思做到这一点,对方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我昨天注意到,您好像比较喜欢吃米饭?做这些,东方人才是行家,不过我在罗马只找到了一位日本师傅。”
克莉丝看着满桌的瓷盘,还有盘子里各式各样的精美寿司和地中海风生鱼片,彻底折服了。
席间很安静,昨天的晚宴还是信誓旦旦要看男仆到底打了什么主意,现在克莉丝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自己仿佛被花了大价钱请来的吃播,土豪老板给她砸了游艇,就是为了看她吃东西,吃的还都是金箔水晶汤。
克莉丝现在庆幸自己在意大利呆不了多久了,再吃下去,别说恩情还完,她怀疑自己能把浪博恩都赔上。
前情报贩子从没这么真情实感过:“您真的不必报恩了,这两顿饭已经足够了。”
“您知道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吧。”
伯爵满不在乎反问,“再说了,我们不是朋友吗?”
“所以我想为您花钱。”
克莉丝:“……”
之前要帮她找老婆,千方百计给她好吃的,现在还说要给她花钱。
这是哪里来的美洲叔叔!
她正要说话,一边的卧间又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爱德蒙沉了眼,正要起身,阿里头上沾着几根彩色的羽毛走了进来。
哑仆向他做手势:‘是鹦鹉从笼子里跑出来,不过我已经抓住而且收拾过了。’
虽然捉鹦鹉的过程里,因为鹦鹉躲避扑腾,不仅弄开了少爷的手提箱,还把主人的书桌也弄乱了。不过不识字的阿里还是凭借对颜色优秀的记忆力将一切书本完全复原好了。
阿里办事向来靠谱,爱德蒙没有多说,点了点头示意他先离开。
宴尽时已经入夜了。
回去的时候,阿里另外套了伯爵的马车送她回去。
爱德蒙依旧站在原先等她的檐下,准备等马车走远了再上去。
结果马车停在了街角。
似乎是和阿里说了什么,年轻人跳下了车,可能因为刚吃过东西,没有跑,慢慢踏着星光走了过来。
“我刚想起来,昨天我还没有回答您。”
克莉丝已经确定,这个人是不达到报恩目的不罢休了。
既然这样,不如就配合他,尽快将这件事情结束。
“我恰好会在下个月去里窝那。”
杜朗要来意大利,所以他们约了时间在里窝那见面。
“既然您坚持那一年的口头契约……”
“那么做个约定吧,就在我们在马赛遇到的那天,基督山岛见。”
爱德蒙怔了怔,自黑暗里看向月光下的年轻人。
“好。基督山岛见。”
他认真道。
+
到总督府时,男仆已经在门外候着了,帮她拿了行李,躬身请她跟着去客房。
“塞西利奥!”
刚踏上二楼,莉莎就小跑过来,非常小主人做派要接过她手里的手提箱,一边热心说罗马这座宅子的布局。
护照已经全部出手,手提箱里面只有一些她自己的文件,像是笔记本一样轻,克莉丝也就随她了。
这时候,男仆拎着的鸟笼跟上来了,小姑娘又被漂亮的鹦鹉吸引了注意力,刚回过头,脚下一绊,被克莉丝眼疾手快拎了领子。
克莉丝无奈道:“还是让我来拿吧。”
才五岁的孩子,并不觉得楼梯上滑倒有什么危险,反而因为很刺激,抱着她的袖子笑起来。
她接过手提箱时,可能因为刚刚磕碰了一下,里面的东西又跌了出来。
发现掉出来的是一本书,克莉丝表情一变,趁着还没有毒害到未成年小朋友,飞快抢在落地前捉到了手里。
看清封面上的那行字后,她倒吸了一口气,直接在一边的台阶上翻找起手提箱来。
莉莎好奇看她,眨巴眼睛:“有什么不见了吗?”
克莉丝:“……没什么。”也就是一本科普手册不见而已。
问题是,虽然封面颜色很像,她手里这本不是罗切斯特给的那本教育手册。
所以为什么她的箱子里会有一本法文版鲁滨逊漂流记?!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伯爵在意大利常住的旅店就叫伦敦旅馆。
美洲叔叔是巴尔扎克科普给我的。法国喜剧常驻角色,类似我国武侠剧负责给主角武功绝学的绝世高手。
玛丽:人类的本质是咕咕咕,电台鸽了,明天再开
《
老师:让你不要带女人回来过夜,所以你和男人出去过夜了???
神甫:这是美洲叔叔吗,明明是长腿叔叔。给你宝藏是让你干这个的???
《
克莉丝:在法国被老狐狸扒了马甲,在意大利被男仆抓到弱点,溜了溜了,还是英国安全。
爱德蒙:我想为你花钱,我只想为你花钱,只有我可以为你花钱。
第49章 rendez-vou
小孩子对情绪感知很敏锐, 发现克莉丝不太对劲,莉莎非常小大人拧眉, 担忧说:“塞西利奥, 你先去休息吧,明天我再来找你玩。”
这会负责照顾她的女仆也过来了,莉莎摆手让克莉丝不要送, 结果走到一半又跑回来,亮着眼睛抬头看她。
她会意蹲身,小姑娘便凑到耳边,悄声说:“我偷偷在你房间的抽屉里放了一罐糖。”
“谢谢,我很喜欢。”
克莉丝亲昵揉了揉她金色的脑袋。
莉莎鼓起脸笑了:“我说过啦, 我会对你很好的。”
到客房后,克莉丝果然在抽屉里看到了一小罐子牛奶糖, 看底部标签, 是佛罗伦萨时小姑娘最喜欢的那家糖果店。
将客房的门关好,拉了厚重的窗帘,点燃了屋内所有的灯,又捡了一颗牛奶糖含在嘴里, 克莉丝才戴了手套开始检查行李。
她习惯轻装简行,除了不能扔的,换一个地方就从头用钱去购置,总共也就两个牛皮箱和一个手提箱, 全部摊放在桌面上。
因为这番动静,金刚鹦鹉在一边的笼子里歪头看她。
联系起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 阿里顶着好几片羽毛出来过,克莉丝又凑近看了看,笼子门被新编的草结绑着了,也大概猜出发生了什么。
克莉丝借着箱子皮面的反光打量了一会撞痕,手提箱肯定是被打开了,不然不会平白无故换了一本书,除此之外倒是什么都没少。
欧也妮给的箱子里都是衣服首饰和一些杂物,谨慎起见,克莉丝还是好好翻检了一遍,好在没多出什么东西,“美洲叔叔”还没丧心病狂到直接给她塞支票。
真正的秘密都在印了她名字的中号箱子里了。
箱子上沿有两个铁制搭扣,其中一片的铁片微妙内扣起来,边沿被磨得很锋利,平时并不会碰到,但是如果要开箱的人不知道她刻意的设置,一般都会被划一下指腹,留下血迹或者勾下手套的纤维。
去马赛遇到强盗时,是她主动“配合”打开被搜查的,所以这里一直很干净,现在也没有添上任何新的痕迹。
因为是自己的箱子,克莉丝开过无数遍,怎样避开这个角度已经是下意识动作了,即使这样,她打开时还是很小心缓慢。
角度一点点拉大,大概露出箱子内胆,刚好能看到静静躺在箱内布套里的钱夹时,开箱的手稳稳停住了。
克莉丝俯身,借着光下凝目看了一会,终于找到箱子深处因为开箱绷紧的那根细丝线。
虽然不会缝补,但是去年在浪博恩过冬时,经常被两位在壁炉边缝花了眼的长姐要求帮忙穿针引线,布置这点小机关的本事她还是有的。
确定这个线并不是被重新接上的后,她才抬手,基本没费力气,这根发丝一样的线就绷断了,连一点声音也没有,落在箱子的内胆布面上,像是用久了以后的痕迹,不注意根本看不到。
这样一来,就能确定这个箱子没有被打开过了。
掀开其中一面的内胆,就是隐秘极薄的夹层,用钥匙才能打开。
把昨天在房间里半干的束胸拿出来放在壁炉边晾好,克莉丝长长松了一口气。
所以是阿里抓鹦鹉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把箱子里的书和伯爵的书混到一起,因为封面太像所以放反了。
确定了这个猜测,克莉丝心情轻松了不少,临睡前甚至捧起这本法语版的《鲁滨逊漂流记》看了起来。
结果她发现,这两本书封面相似不是没有道理,换走的那本估计是罗切斯特让仆从在法国书摊上淘的,和这本恐怕是出自同一个书局,印刷质量很差,对于她这种看过原版书,从小把法语当第一外语学的人来说,翻译的水平也一般。
不知道星期五先生为什么会把这本带在身边。
至于那本落到基督山伯爵手里的指导手册,克莉丝更加没有在意。
一把年纪的大男人了,看到这种连姿势都分步教的启蒙读物,估计只会觉得幼稚好笑,然后帮她扔了。
“……”
一把年纪(还只拉过小手)的大男人正僵硬瞪着手里的书。
因为临别时年轻人提到一年之约,想起他在荒岛上说自己是星期五,他突发奇想打算重温一下这本被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鲁宾逊漂流记》,借此回忆小时候父亲慈爱的语调。
结果频道猝不及防从睡前故事变成了床上事故。
猛的合上书册,按了一会眉心后,他伸手用力拉铃。
似乎是感应到了铃声里的怒气,没一会,哑仆几乎是踉跄着跑了进来。
穿着睡袍,披散了头发的主人严厉瞪着他,拿着一本书问:“这是哪来的,我记得我说过,我的房间任何人都不许进来吧。”
阿里的表情迷惑盯着看上去根本没什么问题的封面,刚想摇头,突然看到了窗台上的鹦鹉羽毛,一下反应过来,连忙用夸张的手势模拟出大声回答:
‘是少爷的!’
脸上空白了一会,又看了看自己一开始都没注意到差别的封面,爱德蒙一下就明白过来。
虽然亲自陪着小班纳特先生去过特殊场所,但是他还是头一次如此直观而且有冲击性意识到这个问题。
早上还煞有介事以过来人身份安慰年轻人不要在意没有男子气概,晚上年长者就被对方丰富的经验彻底打败了。
爱德蒙莫名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他是老来子,母亲走得早,父亲很温柔慈爱,是个爱种花养动物的小老头,曾经养过三只兔子。
他偶尔也会帮着照料,其中最白最小的一只垂耳兔常被另外两只大兔子欺负,所以他最宠爱它,垂耳兔也很聪明,认识而且亲近自己,每次听到他的脚步声都会凑过来,短小雪白的前爪扒拉着他的腿,仰头,亮着眼睛,耸鼻子讨好要好吃的。
后来他选择了做水手,跟着法老号头一次出海,一走就是几个月,回家后见过父亲,第一件事就是先跑到阳台去看垂耳兔。
年轻的爱德蒙唐泰斯站在门口,看着一大窝小兔子惊呆了。
“爸爸,你什么时候又买了这么多兔子。”
他的垂耳兔受欺负了怎么办。
父亲抽着他从马耳他带回来的卷烟,在一边说:“都是你偏爱那只搞出来的崽子,你不知道吗,兔子最能生了。”
说完后,像是听到他的脚步声,垂耳兔扒拉开他的两个大老婆和小崽子们,又凑过来,依赖蹭他的腿,晃着两只长耳朵,还像是以前不经事一样讨好他要吃的。
阿里注意到,伯爵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复杂。
良久后,他转过头,冷静道:“阿里,我之前说过,等我了结巴黎的事情后,你就去英国服侍少爷的吧。”
从来只听从主人的安排,阿里茫然点头。
“你擅长带孩子吗。”
阿里:???
第二天一早,将晾干的束胸又塞回暗格,克莉丝才开门下楼,正偷偷庆幸着不用吃茄汁豆和烤肠时,她的老师就像千里之外有感应一样,将信恰好送到了她面前。
国务大臣走得的确很急,连信都是在路上写的,厚厚一封,总算赶在汽船出发前将事情交代好了,才托付可信的人把信亲自送到她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