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过来。”陈来弟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并没有一句抱怨,“至于我爸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眼里只有我弟,哪里还管得上我啊。”
“现在家里的饭都是我做呢。”
程未遗收回自己的手,鼻头蓦然间有些发酸,恍惚间才意识到,眼前的陈来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姑娘了。
更像一个大人,已经能为自己,甚至她肚子里的孩子撑起一片天。
“对了,你怎么会回来这里?”陈来弟这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
随后又上下打量程未遗一番,眼睛里流露出羡慕之情,“未遗,大家说的没错,你爸爸可真是发了,就连你都跟着变成了一个小公主。”
提到姜明清,程未遗眸子里的光不禁黯淡了一些。,她并不是很愿意想起那个已经从生命里消失掉的人。
便单方面终止话题,邀请陈来弟,说道:“我也要回临泉镇,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其实原本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然而当四目相对之际,却如鲠在喉。
程慕洲一直在关注着对面的情况,见程未遗把那个大着肚子的小姑娘带过来后,就打开车门下了车。
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燥热不堪,不过比起盛夏时节,气温已经温和了很多。
两人来到面前,陈来弟看到程慕洲,两只眼睛瞬间一亮。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如此气质不凡的男人。
然后听见这男人问程未遗:“这位是?”
“她是我在临泉镇最好的朋友,陈来弟。”程未遗询问:“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再一起回去吗?”
程慕洲用不易察觉地速度,轻瞟一眼陈来弟的大肚子,一想到她跟程未遗差不多的年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复杂的表情。
接着点点头,“上车吧。”
三个人是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的饭。
等菜的时候,程未遗一直在跟陈来弟聊新学校新同学,程慕洲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并帮忙用开水把碗筷给稍微烫了一下。
这些陈来弟全都看在眼里,直在心里感慨,城里人就是讲究。
她曾经最亲密的小伙伴也变成城里人了呢,跟她再也不是一条道上的了,两人早于五年前就站在分岔路口,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不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桌了。
考虑到陈来弟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需要多补充些营养,程未遗给她夹了不少肉到碗里,同时程慕洲也在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菜。
陈来弟忍不住又瞄了一眼坐在程未遗身边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打听道:“未遗,你还没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呢。”
不仅长这么帅,居然还如此贴心,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她老公都没帮她夹过菜。
“……”程未遗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僵住。
她很怕别人问及她跟程慕洲的关系,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他们之间这复杂的关系。
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说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小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小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
第24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 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 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 她听见一声狗叫, 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 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 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 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有些嫌弃,“又不需要它看门了, 每天还吃那么多, 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 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 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
“你不同意我也卖了。”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的感受,直接跟狗贩子算钱了, “刚刚说的是多少来着?一百二?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再加点儿呗。”
说起来这狗也养三四年了,才一百二好像真的不大划算。
“不少了。”狗贩子直言:“你们家的狗太瘦,根本没几斤肉,给你一百二我都算亏的。”
程未遗透过缝隙,看见人群中间的铁笼子里关着一条狗,笼子很小很拥挤,它的四条腿都缩在了一起,并且在微微发抖,可怜兮兮。
正如狗贩子所说的,这狗非常瘦,没多少肉,看着有点儿像以前外公养的大黄。但大黄比它壮实多了,每天都会冲她摇头摆尾,非常有灵性。
只可惜后来让偷狗贼给偷走了。
依稀记得,那天她坐在院子里哭到大半夜,直到声音嘶哑,才慢慢在外公的怀里睡去。
“我就是不想卖。”
陈来弟见狗贩子已经掏出了钱,只要这钱一到她妈手里,阿黄就再也不属于他们家了。落入狗贩子手中的遭遇可想而知。
突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两只手死死抱住了她妈的胳膊,恳求道:“妈我求你了,别卖阿黄好不好?”
“它那么听话,卖了会被人吃掉的。”
这时,人群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狗本来就是用来吃的,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不就跟鸡鸭鹅一个样。”
有个苍老的声音附和,“来弟她妈,一百二可以了,不亏。”
程未遗居然从这语气里,听出了一丝羡慕。
“去,你给我回家。”陈妈喜滋滋地接下钱,在陈来弟面前甩了甩,“卖了还能得到点儿钱,不卖能得到什么?”
不卖能得到忠诚,能得到一份连钱都买不来的真挚感情。
陈来弟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什么东西哽住了,这些话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脸上挂着一串晶莹的泪。
她眼睁睁地看着阿黄被抬起,准备放进三轮车,却如同一个废人一般,什么也做不了。
这时,笼子里的阿黄貌似已经意识到自己要离开主人了,突然开始变得不安,想站起来,奈何空间太小,怎么都站不起来。
于是只能把爪子探出来,同时嘴里发出无助的求救声。
程未遗的心逐渐揪了起来,然后两条腿仿佛不再受她的控制,不由自主地走到狗笼前。
她将手伸进去轻抚狗头,这才引起镇民们的注意,纷纷在好奇这个小姑娘是从哪里来的。
“乖啊。”程未遗嘴角上扬,扭头问程慕洲:“我们把它买下来好吗?”
程慕洲也走了过来,“你喜欢?”
是吧。她是喜欢狗的。
但主要原因是,“我觉得它长得,有点像以前我跟外公外婆养的大黄。”
程慕洲没见过大黄,自然不知道长什么样,不过只要是程未遗想要的,能力范围内,他都会无条件满足。
于是立马看向狗贩子,跟他商量买下狗。
现在城里大部分家庭都养的有狗,带回去当个宠物也不错,小土狗长得还挺精神,并不比一些国外的品种差。
然而狗贩子见两人穿着谈吐不凡,随即动起了歪心思,张口就要五百,坐地涨了三百八十块钱。
陈来弟她妈一听,脸立马黑了,“你刚刚一百二买去的,凭什么卖到五百?”
那她不是亏大发了?
程慕洲倒是并不介意这一点,中间商赚差价无何不可,也不想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直接掏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五百准备递给狗贩子。
忽然,一只黝黑粗糙的手拦住了他。
陈妈一个箭步上前,把手里的一百二十块塞回狗贩子手里,气势汹汹,“这狗我不卖了,钱给你,你把狗还给我。”
“嘿,哪有你这么干事的?狗卖给我就是我的了。”狗贩子显然不同意。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整个临泉镇最难缠的一个女人,哪里会愿意吃哑巴亏,让他把如意算盘打得当当响。
陈爸见有机会小捞上一笔,赶紧给老婆帮起了忙,直接一把抱起狗笼,强行要回了狗。
狗贩子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火了,寡不敌众,只能收回狗笼,骂骂咧咧地开着车走了。
陈来弟大大地松了口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缓缓落回原处。还好,阿黄不用变成别人餐桌上的菜了。
“这个……那什么,你俩不是我们镇的吧?”陈妈总算注意到了这一点。
其他镇民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人,一个瘦高的老者眼神中带有一丝异样。
“不是。”程慕洲淡淡答,目光瞟向狗。
应该是刚刚受到了惊吓,这会儿一直蹲在男主人脚边,寸步不离。
陈妈跟着看过去,一把揪着狗耳朵把它拖过来,完全不顾它疼的嗷嗷直叫唤,笑上眉梢地对程慕洲说:“这狗就卖给你们了,还是挺听话的。”
话音落地,两张百元大钞递到了她的面前。
她一怔,表情凝滞住,“不……不是五百吗?”
怎么一下降了三百?
程慕洲眉头挑起,眉眼间充斥着不屑,“你之前是一百二卖出去的,现在我给你两百,已经多赚了八十,还不满足?”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刚刚还是五百呢。”陈妈瞬间暴躁起来。
程未遗侧过脸看向程慕洲,原先柔和的脸部线条,变得略显清冷。
他是在对陈来弟她妈的做法,表示不满吧。的确是比狗贩子要讨厌得多。
“妈。”陈来弟走过来劝说:“两百够多了,你把狗卖给他们吧。”
“不卖!”陈妈就像个泼妇无赖,“没有五百块,我是不可能卖给他们的。”
程未遗轻蔑一笑,语气轻而平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不卖,以后绝对卖不出一百五的价格。”
“再说,两百块足够给你儿子买身新衣服了。”
陈来弟的弟弟陈家宝,正好往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个冰棍啃着,大摇大摆的步伐,像极了地主家横行霸道的土少爷。
他比陈来弟小四岁,这会儿应该在上初中。
“你怎么知道我有儿子?”
陈妈这话刚问出口,人群中那个瘦高的老者就小步走了过来,仔细看看程未遗,不确定地问道:“这小姑娘,你是未遗吧?”
“是程未遗吗?”
程家只是这个小镇上,普通家庭其中之一,但几乎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他们,以前程未遗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指点着讨论。
陈来弟时常跟她开玩笑,说整个镇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这种出名,却并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遗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老者,数秒过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还有谁能算得上是对她好的。
大概就只有堂外公程贵了。
程贵是程未遗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们前一户,平时家里蒸了馒头番薯,都会走后门上他们家,送上一两个给她吃。
“是未遗吗?”老者又问了一遍,眼睛里多了些激动。
“堂外公。”程未遗点点头,“是我。”
最后狗被程慕洲花两百块买下了,程未遗向陈来弟讨了根软绳子,牵着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并替它改名为大黄。
而关于她衣锦还乡这件事情,天还没断黑就在镇子上传遍了,所有人都在感叹她命好,麻雀变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