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八卦之人直接借着串门的名义,找上程家一探究竟,想看看那个黑瘦的丫头,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程婶儿。”几个妇女挤在厨房门口打听,“听说是后妈家的舅舅,带着一起回来的?”
程贵的老婆王秀一边洗锅准备做饭,一边笑着说:“是的,孩子趁着放假回来,祭拜一下她外公外婆。”
“还挺有心的。”其中一个妇女扭头,看着停在门口的车,表情夸张,“啧啧,这车一看就贵的要死。”
夜色悄然拉开帷幕,小镇被柔和的月光,温柔地包裹起来。
王秀做了一桌子家常菜招待贵客,本以为大城市上来的阔少爷会嫌弃,还担心程未遗过了几年好日子也会吃不惯。
没曾想两人都吃的挺香。
晚饭过后,程贵找出钥匙,带着程未遗跟程慕洲去她原先的家里了。
房子还完好无损的存在着,不仅院子里没有一棵杂草,屋子里也被老俩口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程未遗手里牵着大黄,有种外公外婆随时会从屋里走出来的错觉。
只可惜,狗都不是原来的狗了,已经离开的人,又怎么会再回来呢。
“那晚上只能委屈你们在这里将就一下了。”
程贵笑呵呵地说:“放心,两个房间的床单和被罩子,都是前些天刚洗干净的,还没有人睡过。”
程慕洲点头,“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程贵摆摆手,“屋子简陋,还怕你们住不习惯呢。”
将两人安顿好后,他就回家了,老旧的屋子陷入沉寂之中。
院子里传来阵阵蟋蟀的叫声。
第25章
三间平房除了房顶被翻修过,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原样, 没有任何变动, 连桌椅摆放的位置都还和从前一样, 靠着堂屋的左边。
正前方是供桌, 中间摆了三个香炉, 墙上是一张快要占据一方墙的仙人画像。
这是当地的风俗,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贴的有,目的是为了祈求平安。
房间里,也只有床单和被罩换成了新的, 其他还是老样子。
两人在这边待一会儿后,又返回程贵家里去洗澡, 他家是三个女婿出钱给盖的楼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和热水器。
一番折腾下来,再过来已经是将近九点。
凉风习习,一扫白天的燥热。树上知了的鸣叫声也不再热烈,要不了多久, 便会彻底消失。
不过屋子里的闷热倒是丝毫没有减少, 准备睡觉的时候, 程未遗才发现这边只有一台落地扇。
程慕洲还没有任何察觉, 走到她身边问:“你想睡哪个房间?”
“都可以。”程未遗转过身告诉他,“不过,这边只有一台风扇。”
她指向墙角。
那台落地扇估计好长时间没用过了,被王秀用一件旧衣服给盖着的,防止有灰尘掉落。
程慕洲看了一眼, “没事,那你就睡这边吧,我去那边睡。”
另一间是程未遗以前跟她妈一起睡的房间,冬天勉强能凑合,但是一到夏天就热的让人喘不过来气,像个大蒸笼。
所以夏天她们基本不睡里面,直接睡堂屋的竹床。
想到这里,程未遗立马开口叫住他,“等等,我有一个办法。”
月浅灯深。
一望无际的夜空繁星点点,灿烂的星河美轮美奂。
程未遗帮忙搭手,跟程慕洲合力把竹床给抬到了院子里,微风阵阵吹来,外面的树叶沙沙作响,比屋里开着风扇都要凉爽。
程慕洲还是第一次见这种床,更是第一次尝试着在外面睡觉,新奇的同时,免不了有些不适应。
他抬头看看头顶的星空,“确定要这样睡?”
虽然这床的确大的足够容纳下他们两人,并不拥挤,但以天为被,还是少了些安全感。
大黄摇晃着尾巴过来了。
程未遗甩掉拖鞋坐到床上,趴着身摸摸它的狗头,能够理解程慕洲的不适应,“如果不习惯的话,你可以去我外公外婆的房间睡,我就在这里睡。”
反正院子的大铁门是从里面锁上的,不用担心有小偷会进来。
再说临泉镇这么多年,也没出现过小偷,风气还是很不错的,半夜敞开着门,都不用担心东西被偷。
“一个人不害怕吗?”
程慕洲在她身边坐下,故意吓唬她,“一会儿关了灯,外面可是很黑的。”
“不怕。”
程未遗侧身面向着他,莹莹光亮照映着她脸颊柔和的轮廓,长发有几缕垂落到地面上。
接着,又摆正脑袋看着满天的星辰,“以前听镇上的老人说过,过世的人,会变成星星守护着他们爱的人。所以,我觉得现在外公外婆应该正在天上守护着我。”
所以她不害怕,回到这里,有种莫名的心安。
那种感觉就像在外飘荡多年的孩子,终于回到了亲人温暖的怀抱。
程慕洲终究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睡在外面,也跟着一起躺在了竹床上,两人都挨着边缘,中间空出来一些距离。
他觉得竹床有些硬,又起身进去把两个枕头给拿出来,递一个给程未遗。
刚重新躺下,随手点开微信,发现唯一的一个私人好友群里,正聊得火热,而他也被@了。
是唐棠刚发没多久的一条消息:“@程慕洲@霍君逸@陆锦川@唐宴,各位少爷们十一有没有什么安排?明天一起去度假山庄玩两天啊。”
陆锦川:“明天去南岛,没空。”
霍君逸:“出差,没空。”
唐宴:“@陆锦川,又去看老爷子?”
唐棠:“你外公还真是奇怪,都退休几年了干嘛不回来啊,自己一个人住在南岛,不觉得无聊吗?而且身边又没个亲人在。”
陆锦川:“那的确是一个很适合养老的地方,如果你去了,也会喜欢上的。”
唐棠:“不不不,我更喜欢生活在大都市里,那种小地方连个酒吧都没有,太不适合我了。”
苏迎:“慕洲呢?还在忙吗?”
唐棠:“对啊,慕洲哥人呢?@程慕洲”
屏幕上的亮光有些刺眼。
程慕洲把亮度稍微调低一点,才回复他们:“来临泉镇了。”
一群人里只有特意了解过程未遗的苏迎,才知道临泉镇是什么地方,此时她正跟唐棠,还有几个闺蜜在酒吧。
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几秒,默不作声地把手机给放下了,缓缓吐出一口郁气。
酒吧里的音乐声震耳欲聋,男男女女在舞池疯狂地扭动着,尖叫着。
唐棠端着酒杯在唇边摩挲两下,问她:“表姐,临泉镇是什么地方?他去那儿干嘛?”
“他姐夫的女儿,就是从那地方出来的。”苏迎一语点明她的疑惑。
“陪那小丫头回老家了?”唐棠啧啧两声,连连摇头,“我都快不认识他了。”
曾经的程慕洲,哪里有这个耐心,可是自从那小丫头住进他家后,整个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如果不是那天亲眼看到过,程慕洲对小丫头是多么的温柔有耐心,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暴躁的程少爷还有那样不为人知的一面。
“对了。”苏迎越想越觉心里堵得慌,干脆转移了话题,“你姑姑有下落了吗?”
“NO!”
唐棠对这事儿根本没抱什么希望,“四十多年一点线索没有,百分之九十九是找不到了。”
而他们之所以还抓着那百分之一的希望,无非只是想给爷爷一些心理安慰罢了。
这么多年,估计当年的人贩子都已经归西了。
“上次不是听你哥说,打听到一些相关消息了吗?”苏迎问。
“是吗?他没跟我说。”
唐棠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顺时针晃动着酒杯,“算起来,如果姑姑还活着,她的孩子应该跟程慕洲家的小丫头差不多大了。”
希望老天保佑,能让他们早日团聚吧!
程未遗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她闭眼的时候,程慕洲还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干什么。
耳边倏然传来一阵虫鸣声,她从梦中醒来,天上依旧星辰密布,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处何处。
按亮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2:56。
身旁有均匀的呼吸声。
程未遗扭过头,借着堂屋里照出来的灯光,能很清晰地看见程慕洲的睫毛,微微往上翘着。
无论在哪里,无论以何种姿势,他的睡相永远都是那么优雅。
不知道他的梦里,有些什么人,发生着些什么事呢?
就这么静静地盯着身边的男人看了几秒钟,程未遗轻轻翻动一下/身子,以趴着的姿势撑着下巴。
嘴角逐渐浮出一丝笑意。
右手的食指则悄悄往前探去,从程慕洲的额头到鼻梁,再到嘴唇下巴一路轻盈游走下来。
最后又回到那张轻抿着的薄唇上。
躺在竹床下的大黄,被这细微的动静给惊醒,立马爬出来甩着头抖动几下/身子,然后转身凝视着床上的两个人。
程慕洲的睫毛轻/颤了一下,嘴角也是微微一抽。
那一瞬程未遗正在对大黄做“嘘”的手势,示意它不要发出太大动静,以免吵醒他。
等收回视线后,她觉得那双唇上似乎带着某种魔力,一直在引诱着自己。像香甜的冰淇淋,让人想要一尝究竟。
心砰砰直跳,终究还是没忍住凑上前去,蜻蜓点水般的亲了一下。跟上次一样。
从来没有想过,除了外公外婆,她的心里还能容纳下第三个人,而且是跟前者完全不一样的情感。
程未遗将自己的侧脸,轻轻贴在程慕洲那结实的胸膛上,尝试着去感受他的心跳,却并没有注意到,她头顶上方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已经缓缓睁开。
此时饱含着复杂又慌乱的神情。
上次在电影院,程慕洲全当程未遗是受了电影情节的负面影响,出于好奇才会那么做。
可是现在才猛然发现,事情好像跟他以为的有点不大一样。
彻夜无眠。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时,附近人家里养的公鸡齐齐开始打鸣,老母鸡也咯咯咯地直叫唤,打破了小镇上的宁静。
没多大一会儿,朝霞就冲破云层,织开绚丽的绸缎层层铺开。
前面程贵家的后门也被打开了,传来刷牙漱口的声音,接着是他跟谁在打招呼,“这么早就出门了?”
“啊,去姑娘家看看外孙,听说老程家的外孙女回来了?”
“回了,昨天回的。”
“……”
交谈声结束后,程慕洲轻手轻脚地起身,将趴在他胸口睡了一夜的程未遗给抱去了房间。
又把墙角的落地扇搬出来,接上电后对着她吹。
看着小丫头恬静的睡颜,程慕洲的眼神深了几分,然后转身走出屋子,打开院子门带着大黄出去了。
第26章
院子外面栽种了一棵石榴树,上面结着丰硕的果实, 一个个红通通的石榴挂在枝头, 像小灯笼一样。
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往前走一百米, 左转是镇子上的主干道。
两旁的枯叶堆积一片, 偶一辆三轮车快速闪过, 卷起的风吹动着枯叶发出唰唰的声响,吓得路边几只老母鸡立马咯咯咯地叫着,随后扑腾着翅膀逃开。
镇民们都起的很早,开始忙碌一天的生活, 几个大嗓门的妇女一边隔空喊话,一边对这个陌生的外地来客, 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们不知道其姓甚名谁,只是到来自繁华璀璨的大都市,所拥有的钱财,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十辈子也赚不到,花不完的。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其中一个妇女梳好头发, 一声叹息后, 用塑料梳子把自家窗户玻璃敲得哐啷直响, “起床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
程慕洲被小镇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深深的感染着,时不时地扭头往后看一眼,大黄正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迎面冉冉升起的太阳, 金色的光芒温和铺洒在地面,前方不远处有辆在卖早餐的推车,男男女女围了好几个人。
其中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撇眼看见他过来了,脸上立即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未遗舅舅。”她向他招招手,然后大步走过来问道:“你也来买早餐啊?未遗醒了吗?”
接着目光落在大黄的身上。
看见前主人,大黄显然也很兴奋,摇着尾巴来到陈来弟的身边,任由她轻抚着自己的头部,背部。
乖巧温顺的像个小孩子。
“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说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说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