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三个大佬的白月光——明桂载酒
时间:2019-09-27 07:04:36

    每次周末, 她都不睡懒觉的吗?!到底是去见谁了, 这个点儿图书馆也不开门啊!
 
    然而一道门阻绝了它如箭般跟上去的脚步,它鼻尖差点撞上门板,只能一个急刹车, 郁闷地蹲在门口, 不知道今天谭冥冥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它是真的真的想要多陪伴她一段时间。
 
    狗子来到家里已经两个月了, 它算了算和谭冥冥待在一块儿的时间, 其实每天清醒着有互动的时间, 不超过半小时,大多数时候, 都是谭冥冥写着作业、或是睡觉,而狗子趴在一边静静地陪伴。
 
    这并不怪她, 她还是个高中生,学习紧张, 每天放学后一大堆作业,写完后经常到了很晚了,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又得顶着清晨的风寒,飞奔向学校。
 
    而弟弟来到这个家里以后,它能拥有她的陪伴的时间,又再度被狠狠挤压。
 
    ……
 
    此时此刻的狗子,心头甚至有些眷念起,她将它从救助中心带回来的那一晚……那一晚,她丝毫不嫌弃地将它抱在怀里,长长的一路,她一直替它挡着寒风,不在乎它身上的藓、也没有嘲笑它断过的后腿,而是给它买药、给它疗伤。
 
    然后,万家灯火,她给了它一个栖身之所。
 
    所以,无论这个家再怎么温暖,家人对它再怎么好,她也永远都是那个,最先将它从饥饿和寒冷中救赎出去的人。
 
    那一夜像是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般,深深烙印在它脑子里。
 
    它永远都不会忘记。
 
    ……
 
    但是它心里很清楚,在谭冥冥眼中,在全家人眼中,自己不过是一只狗,如果最终不能回到自己身体的话,或许再陪伴她几年,也就寿终正寝了。
 
    然后,这个家里可能会有第二只狗、第三只狗,但再也不会像自己这样,每天蹲在门口眼巴巴地期盼着她回来了,也不会半夜起来给她盖被子了。
 
    她或许会悼念自己,但永远不会像自己这样对她充满更深刻的感情。
 
    毕竟,在她眼中,自己只是一只狗。
 
    狗子虽然为此感到悲伤,却也无能为力,它能够陪伴她这一段时间,已经是幸运了。
 
    它非常非常舍不得,但它知道,它有朝一日,必须得离开。
 
    要么回到自己身体里,要么,便是结束掉一只狗的寿命。
 
    ……
 
    谭妈妈是第二个起床的人,今天她轮休,不用去上班,于是打算早点去买菜。
 
    谁知一推开房门出去,就见小狗忧伤地趴在门口,像是在怀念着什么一样。
 
    谭妈妈难免觉得自己的想法莫名奇妙,这只狗聪明是聪明,但哪来那么多人的情绪的?八成是饿了,没东西吃,才会一动不动地趴在门口吧。
 
    她便走过去给小狗准备了一些食物,然后道:“一百万,跟我一起下去买菜吗。”
 
    狗子还是个人的时候,养尊处优,变成狗之后,却流离失所。
 
    它最讨厌的地方,莫过于菜市场、昏暗的小巷子、屠宰场,这些气味异常大,且有可能会遇到对它拳打脚踢的恶劣小孩的噩梦般的地方。
 
    所以之前谭妈妈想带它一块儿去菜市场买菜,从来都是被它不情不愿地挣脱掉。能陪谭妈妈去广场舞遭受一群大妈的围观,已经是它做出最大的让步了。
 
    但今天,它沉默片刻,还是顺从地让谭妈妈给自己戴上了颈圈。
 
    狗子已经下定决心,要趁早找机会,去那所医院探查情况。
 
    那么,到时候万一能回去的话,可能这就是作为“一百万”最后一次陪谭妈妈去买菜了。
 
    而万一到时候发生什么意外,回不去、死掉了的话,那么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谭妈妈都有点受宠若惊了,一百万今天怎么回事,怎么都不挣扎?!是不是没睡醒?她赶紧趁着狗子不挣扎,兴冲冲地挎上菜篮子,牵着狗子出门了。
 
    有这只狗子在身边的时候,谭妈妈感觉做一切事情都格外顺利,在广场舞中心会受到阿姨们的夸赞和捧场,出来买个菜,牵着狗,小摊老板都没有像以前那样对自己视若不见、爱理不理的,而是非常亲切地找零给自己!
 
    谭妈妈当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只以为是小狗给自己带来的好运气。
 
    于是买着菜的时候,她脸上容光焕发、笑吟吟的。
 
    她没手抱着小狗,当然是牵着小狗,让小狗走在地上。
 
    刚下过雨,地上有积水,狗子嫌恶地左跳右跳,竭力不让自己爪子碰到那些脏水。
 
    免得谭冥冥回到家又要嫌弃自己爪子上脏,不让自己跳上她的膝盖。
 
    于是,在外人眼中看来,就是这只狗在撒欢一样蹦蹦跳跳。
 
    西红柿菜摊老板对谭妈妈道:“你家狗子真活泼呢。”
 
    谭妈妈看了一眼狗子,也被可爱到了,笑得合不拢嘴。
 
    狗子:“…………”活泼你妹啊!
 
    看不出来我真的很疲惫吗?!
 
    谭妈妈买好了菜,菜篮子一大包,正准备回家。
 
    可就在这时,菜市场人多手杂,突然,她被一个人从身后猛地撞了下,那似乎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体恤衫,脖子上露出一点刺青,压低了帽子,面相十分普通。
 
    谭妈妈腰本来就不好,被这么一撞,几乎都快散架了,她怒着回头,可那少年,却是一瞬间将手朝她手里的钱包伸来——
 
    “干什么?!抢劫啦?小偷!”谭妈妈惊悚地道。
 
    可那少年手疾,一下子就将钱包从她手里抽了出去!
 
    谭妈妈还试图死死拽住,她这个年纪的人,不适应什么支付宝什么微信的,钱包里除了卡之外,还很多现金,至少有一千多块!
 
    血汗钱,怎么能被一下子这么抢走?!
 
    那少年似乎也没想到谭妈妈这么固执,脸上露出一丝烦躁的情绪来,狠狠往谭妈妈身上一推,转身就要跑。
 
    谭妈妈被推了一个趔趄,要不是身后另外一个买菜的老头挡了一下,她可能直接后脑勺摔地了,顾不上道谢,她急匆匆地要去追小偷!
 
    但抢了她钱包的少年却没跑出几步,就感觉脚踝处一阵剧烈穿心的疼痛传来,仿佛有什么狠狠咬穿了他的脚踝。
 
    他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只四五个月大的小土狗!这只狗子又狠又准,他脚踝一下子鲜血淋漓!
 
    而在他低头的时候,狗子也看清了他的长相,狗子瞳孔顿时猛缩——竟然是那天小区门口来找过邬念的少年之一!
 
    当时它看那两人就觉得不是什么三好少年,经常进出少管所的能是什么好东西,而现在,竟然抢钱包抢到了谭冥冥的妈妈身上!什么意思?难不成是白莲弟弟指使的吗?
 
    当然,狗子知道以白莲弟弟的智商,不可能让这两个小弟干出这种事来,应该只是巧合。
 
    但它对邬念没什么好感,当然是什么坏事,都第一时间和邬念联系到了一起。
 
    想到这里,它更加死死咬住,尖锐的牙齿几乎一瞬间穿透了对方脚踝处的皮肉!
 
    狗子眼底忽然划过一丝厌恶。
 
    妈哒,这小孩竟然是一双汗脚!臭死它了!
 
    “靠!”偷窃的少年痛得钻心,脸痛到扭曲,愤怒地抬起脚,就狠狠朝小狗肋骨踹去。
 
    脚底踹上小狗的肋骨,发出“砰”地一声闷闷的撞击声,但是没踹动。
 
    小狗虽然闷痛地从牙缝里哼了一声,但依然死死咬着牙,不放过他。
 
    他眼底终于闪过一丝惊慌,眼睁睁地看着被抢钱的阿姨从地上爬起来,和几个菜摊子的老板追了过来,他终于没办法,将手里的钱包狠狠扔在地上。
 
    这时,小狗才终于松嘴。
 
    但刚一松嘴,就被这人继续重重补了一脚,踹到脑袋上,登时,飞出五六米,砸到不远处的墙上,发出恐怖的“砰”地一声。
 
    …………
 
    那一瞬间,狗子感觉自己脑袋嗡嗡响,除了肋骨断了之外,仿佛脑浆也被踹出来了。
 
    有鲜血模糊了它眼睛,但它不知道血液是从哪里溅出来的,是从嘴里,还是从脑袋上。
 
    狗子睁大了眼睛,看着那小孩跑远,谭妈妈捡起钱包,惊慌地朝自己跑过来。
 
    但狗子动弹不得,它剧烈喘息,断了肋骨的胸膛起伏着。
 
    它还要回到自己身体里呢!
 
    没想到,一只狗的生命竟然如此脆弱,被人踹上两脚,便脑袋破裂……
 
    这一瞬间,狗子以为自己会死,会回不去。
 
    它害怕地心想,谭冥冥怎么还不回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九点见。
 
    狗子快回去了。
 
 第45章 
 
    谭冥冥接到电话时, 已经从杭祁家离开了, 正站在公交车站等着公交。
 
    谭妈妈打来电话一直哽咽,说话也颠三倒四的, 最后还是谭爸爸将电话抢了去,告诉自己前因后果。
 
    谭冥冥睁大眼睛,也顾不上坐公交车了, 赶紧拦了一辆的士, 心急如焚地上去, 就催促司机快点赶到宠物医院。
 
    接电话的时候她还挺冷静,安慰妈妈一百万不会有事的,但坐到车上后, 她眼泪却忍不住“啪嗒”一下子掉了下来。
 
    光是听爸爸的描述, 她就不忍心听了, 被小偷狠狠一脚踹飞到五六米之外的墙上去, 被谭妈妈和周围的人急匆匆送到宠物医院去, 整条狗眼神涣散,嘴巴虚张, 胸腔抽搐,不停地往外吐血, 这该有多疼!
 
    一米好几的一个人被这么踹一脚,都得重伤, 何况是只有她膝盖高,浑身骨头都很脆弱、小小的狗?
 
    肯定要痛到失去知觉了!
 
    但狗子只是一只狗,没办法像人类一样喊疼, 只能张着嘴巴抽搐,无力地承受着这一切。
 
    为什么这么突然?!
 
    以前谭妈妈身上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因为太路人甲,就连小偷都不会注意到她,但现在,狗子给她带来了好运,却也给它自己带去了厄运……
 
    谭冥冥心脏跳得很快,打开手机,看自己距离宠物医院还有几公里,不停催促师傅快点,她手一直在抖,眼睛都被泪水模糊了,一颗泪水砸在屏幕上。
 
    她想起自己刚到救助中心的那个寒冷冬天的晚上,刚抱起它的时候,它浑身上下写满了警惕和抗拒,就差没一口恶狠狠地咬在自己手上了。
 
    它受了很多苦,流浪时间过久,身上长满了藓,肋骨又被踢断过一次,所以对人类充满了不信任。
 
    但它实际上,只是对自己凶狠,却并没有真的伤害自己。
 
    她对它怜悯,抱着试试看的希望,将它带回了家。本来以为,还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让它接受自己,但没想到,它骨子里还是渴望得到温暖、还是不希望流浪的,于是带回家没几天,就迅速对自己产生了依赖。
 
    混世魔王文斯轩在自己床上乱跳时,也是它凶狠地把他赶了出去,谭妈妈朝它看过去时,它还立刻将脑袋埋进自己怀里,仿佛是害怕自己将它丢掉一样。
 
    接下来,它陪伴了自己那么久,每天晚上都悄悄用脑袋顶开卧室的门,趴到自己床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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