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琰却没再看她。
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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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殷勤地把昭昭安置好了,还夸奖了乔琰的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就已经博士毕业,论文频频发表在重要刊物上,在心外的建树上,得到了许多前辈的认可和赞扬,现在还作为领队组建了团队。还没入职,院长已作为重要苗子培养,团队的班子已经搭建好了。
昭昭与有荣焉是真的,心虚也是真的。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家的孩子,虽然自己如今赚钱不见得比他少,可总觉得不如他,一个是救死扶伤的医生,一个没什么正经工作,总被家里念叨的半无业游民,简直两个世界的人。
小程早听说过乔琰的事迹,本科保送,研究生保送,在国外读博,也是自己导师亲自写了推荐信推荐过去的。
仰望已久,见了真人又发现,原来还是高帅男神,简直是上帝造人不公的又一佐证。
不是单独的办公室,但工位还算宽敞,桌子上行政部门已经摆上去许多东西,纸笔电脑,还有许多常用物件,昭昭不敢乱动,只拿了张纸出来涂画。
小程帮她倒了热水过来的时候,她已起了形,画的是乔琰,虽然线条尚且凌乱,但神韵已经出来。
“哇,真像!沈姑娘是学画画的吗?”
“我?”昭昭笑了笑,“不算是,我是个纹身师。画画是从小学的。”
第3章 程慎行
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我们像两条平行的线,唯一的联系,是我遥遥爱着他。
——昭昭
店里来了个客人,要求做满背,指名要昭昭做。
“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长的扁的?还有,认识我吗?”店员孟孟打电话约她,昭昭随口问了句。她不喜欢给熟人做,准确来说,不喜欢给半生不熟的人做,倒不是对自己技术没自信,主要是……麻烦。
孟孟知道她脾性,忙解释了句,“男的,贼帅,目测一米八八,男神身材。就点名要你做,别的没说,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认识你。不敢问,气场太强。”作为颜狗,语气不要更激动,更是试图勾引昭昭兴趣。
男的,一米八八,男神身材,就昭昭熟识的人当中,估计就乔琰一个,但乔琰顶多一米八五,没那么高。
虽是这样挑剔盘问,但昭昭仍旧快速洗了脸换了衣服,赶着去了店里。无论要不要做,既然人点名找她,她得当面跟人聊了才能决定。
暴雪依旧封城,昭昭今天没逞能,搭了taxi过来。
一路上司机都在跟她抱怨不该暴雪天出来跑车,她听着外面嗷嗷大叫的风雪声,深以为然。
哎,生活不易。她不也大雪天仍旧苦哈哈地跑出来赶着给人做活儿。
哪怕她是半个老板。
工作室在春巷的一家院子里,名字叫惊蛰,院落极深,天暖的时候,院子里都是花草树木,疏淡有致,倒别有意趣,只是这季节只剩下枯草断枝,被大雪深埋底下,多了几分疏冷和荒芜。
昭昭脱了手套和口罩,一推门,暖气扑出来,热气叫人热泪盈眶。
人就在屋子里坐着,昭昭定睛看了一眼,恍然,满脸惊讶和惊喜地走过去,对方正好起身,于是笑着拥抱。
“好久不见了,师兄。”昭昭笑着拍程慎行的背,冲旁边店员说:“一群傻子,连大老板都不认识了。”
孟孟和天一才倏忽醒悟,一脸恍然大悟。
也不怪他们,实在是这店开了一年,程慎行也没露过面,见天就昭昭在吹嘘,大老板是个正经高富帅,有颜有钱,人还好。
给他们看过照片,只是人和照片,还是有区别的,一时也没认出来。
况且其他人全当昭昭在吹嘘,也没当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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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程慎行是昭昭直系师兄,俩人一道上的研究生,一个导师带,学的哲学,昭昭崇仰老庄,程慎行信奉孔孟,话不投机半句多,除了日常写小论文互相驳斥,谁也懒得理谁。
倒是刚毕业的时候,昭昭在一场又一场的聚会话别中才稍稍了解他一些。
比如人虽然低调,家里却是正经富商,比如会谈吉他,比如实在对得起长相,感情史丰富。
昭昭那时候正和家里闹革命,爸妈都不是不开明的人,奈何她实在任性,和多年朋友投资开了一家纹身店,结果钱赔光了,人把一堆烂摊子丢给她,她才发现被人骗了,从始至终,这都是一场有钱大家一起赚,赔本都她来兜底的骗局。
电话打过去,对方哭着求着说自己家里多么多么艰难,声称会尽早还她钱,她最后心软了,狠狠骂了对方一通,却没再追究。
不敢同家里说,怕爸妈骂她缺心眼,也怕爸妈担心。
同学聚会的时候,喝醉了,扑在大学时候的死党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怎么就学不会狠心呢?
死党亦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最后安慰她,不是她狠不下心,只是她总是太念旧。
那天程慎行也在,没想到最后是他帮了自己一把,说自己正好有闲钱,问她要不要接受投资。
昭昭能屈能伸,也不管俩人曾经互相争论的脸红脖子粗,抹干眼泪,万分感激,扬言一定好好干,绝不让他的钱打水漂。
从此奉他为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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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来也不打声招呼,我好去接你啊!”昭昭给程慎行倒了水,殷勤地端到他面前去。
男人穿一件深蓝羽绒服,里面套着件黑色针织衫,敞开着怀,随意坐着,就赏心悦目,只是那张风流成性的脸上,总是带着几分情场老手般的似笑非笑,专骗小姑娘那种。
这会儿接了递过去的水,敲着杯身,挑眉:“对我这么客气,我还真是不习惯。”
昭昭觉得好笑,“你这人欠虐吗?”
他哼笑了声,早就看穿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不是欠我钱,这会儿巴不得让我早点儿滚蛋。”上学那会儿就知道,这姑娘笑面虎,表面上对谁都亲热,实则心狠手辣,不客气的时候,是真的谁的情面都不给。
当然,心软起来也是真心软。
挺矛盾的小姑娘。
昭昭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控诉他,“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行,我是小人,你是君子,君子来给小人设计个方案?”
“你还真要纹啊?”他如今在自家公司就职,刚毕业在上海那边的分公司,慢慢磨练了这么久,老爷子才调她回总部,以后保不齐就是上市公司大老板。
小说里描述,就是年轻多金的霸道总裁。
昭昭总觉得,那些西装革履的精英男人,太过刻板守规矩,和纹身这种东西,沾不上边。
“不然大雪天我把你骗来,你还不杀了我。”他凑过来,似笑非笑地看昭昭。
昭昭后退一步,警惕,“你少冲我放电,我可不吃你那一套。”她可不想成为他众多前女友中的一个。他这人,撩人成习,祸害。
“这么绝对?”程慎行佯装失望。
昭昭双臂交叉在胸前比了个叉,“心有所属,坚若磐石。”
程慎行倒是乐了,骂她,“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幼稚!”
喜欢不喜欢的,果然还是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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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和程慎行在工作室里待了一个下午商量方案,顺带陪他去街边吃了顿便饭,脑子里都是他那句“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幼稚。”
又不禁想到昨天,自己在乔琰办公室等到天黑,小程要下班的时候看到她还在等,帮忙给她订了餐,说是会议开得迟,估计还得等一会儿。跟他又没关系,他倒是一脸愧疚。
她自己一个人吃了饭,办公室大概还没投入使用,空无一人,整个楼层大概只她自己,胆子小,怕黑,她吃着饭心里就七上八下,拿出手机约车,约了半个小时也没约上,最后只好给老爸打电话。
沈纪年同志刚好出庭回来,说顺路过来接她,她才松口气。
她一边等,一边给乔琰发消息,说等不上他,自己要先回去了。
敲着屏幕等到老爸到楼下,都没等到他回复,大概是真的忙。
她便又回,让他把车开回去,或者有其他方式回家的话,就把车扔在那里好了,她改天再去取。
路上爸爸问她今天干什么了,她说去接乔琰哥哥了。
爸爸便皱了皱眉头,“开车又不行,这天气瞎跑什么,就你瞎操心,医院派车接他他都不要,轮得上你去献殷勤了?”
被训斥了一顿,她闷声做哑巴,爸爸对乔琰哥哥倒没什么意见,两人年少那会儿,还和母亲说过以后俩人要是在一起,倒也是青梅竹马的好事。
只是越长大,她对乔琰哥哥的殷勤爸爸就越反对,谁家老爸也不愿意女儿上赶着去追男人还遭嫌弃,无论那人多优秀。
昭昭知道理亏,不吭声,低头挨骂,训斥完了,她才反驳一句,“他多可怜啊,一个人在国外待那么久,好不容易回家,干爹干妈都不在,都没人接他。”
爸爸叹口气,懒得再说她。
只是那神情里,都是不赞同。
回了家,爸妈一起用晚饭,她回房间画图,顺便确认下一季的服装版型。除了纹身店,她现在还和人合作了一个服装品牌,主要走线上,目标是今年年底能开一家实体店。
忙到九点钟,乔琰才回了消息给她:“知道了。”
昭昭撇撇嘴,心想自己可真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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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会议开得迟,结束时候已经九点钟了,医院领导说要给他接风,乔琰说自己长途飞机困倦,推辞了。
有人领着他去看了自己办公室,工位上配置齐全,只等他上班了,昭昭把车钥匙留在了抽屉里,他开抽屉拿的时候,看到一张折了两折的纸,突兀地放在抽屉一角,于是展开看了一眼。
没想到是副画,画上是他自己,刚下飞机的样子,步伐急迅,眉眼透着疲倦。
朱宁同他一起,这会儿也过来看办公室,瞧他立着不动,便探首过来看了一眼,不由赞叹,“画得好像啊!昭昭画得么?”
乔琰“嗯”了声,随手丢了进去。
“厉害,”朱宁赞道,“她学画画的?我刚刚问她,她说自己是个半自由职业者,难不成是个画手么?”
“不是。”他回。
朱宁早已习惯他的冷淡和寡言,有意多聊,但也不敢强问惹他烦,“哦”了声,便闭了嘴。家里人来接她,她提前告别下楼了。
乔琰开昭昭的车回去,是一辆白色jeep,
养父养母人去了芬兰度假,走了大半年了,房子留给他,早几天昭昭过来帮他打扫了一遍,电话里还说给他置办了一些日用品,不知道他用不用得惯。
他对这些事向来不是很讲究,只是这会儿看着干净整洁的房间,亦觉得叫她费心了。
要睡的时候,闻到被子上干净的气息,发觉连这些她都顾到了,应该是新晒过的。
于人情世故上他向来短缺,现下也知道该回礼道谢,思索的时候不由想起朱宁的问话,他没回答,因为并不知道。
以前昭昭倒是喜欢在他耳边碎碎念,事无巨细地告知她生活里遇到的方方面面的事,总是吵得他脑仁疼,后来出了国,她起初也总是打电话发视频请求给他,大约隔着网线,他反应总是寡淡,渐渐她也不乐意再找他。
于是两个人逐渐失去了联系,只逢年过节互道祝福,仿佛久不来往的远亲。
这三年他很忙碌,养父母人也天南海北的跑,有一年去海德堡同他过了年,其余时间均是神隐状态。
家里无人,他便懒得回国,潜心学业,这么算来,他已经三年多没同昭昭一家见过面了。
也不怎么关心她,连她如今做什么都不太清楚。
他也并不想知道。
只是过去干爹干妈家里拜访,是免不得的。
这桩事,他默默在心里记下,免得忙忘了。
第4章 习惯
见他一面,能让我开心好多天,我有时会怀疑,世上是否真的有这种纯粹的快乐?
——昭昭
昭昭从春巷回来,在楼下看见自己的车,白色jeep,买车的时候自己开心老半天,自拍十数张挨个儿发给家里还有好朋友炫耀,她也是有车的人了。
给乔琰也发了,隔了大半天,他回复:“开车小心。”
真是朴实又无趣的男人呵。
死党钱钱总问她喜欢他什么,她自己也纳闷。
乔琰这几天不着急去上班,打了电话给沈母,得知家里有人,便过来拜访,顺便把昭昭车给送回来。
礼物是从海德堡带回来的,干爹干妈都不喜欢那些虚浮的东西,是以挑礼物也费了一番心思。
沈母许久没见他,自然亲昵,问了许多他在国外的事,听闻他还没谈恋爱,叮嘱他不要只顾着学习工作,年纪不小了也早些谈个恋爱。
他应着,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工作忙,没什么时间去考虑其他事情,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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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回来了。”昭昭开门的时候,先看见沙发上坐的人,他穿一件黑色毛衣,外套挂在门后,鼻梁上架着眼镜,瞅见她,点头示意。
昭昭笑了笑,心情明朗起来,叫他,“乔琰哥哥。”
他“嗯”了声,母亲从厨房探出头来,“妈妈做饭,陪你乔琰哥哥说说话。”
她一边“哦”,一边脱外套,走过去的时候,手指不自觉地顺了下头发,昨天戴了帽子,他大概没瞅见她头发,新染了一头潮色,玫瑰木灰,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讨厌,毕竟印象里,他都是一身古板学究气,大概不会喜欢这些。
说起来也很好笑,认识这么多年,其实她了解他甚少。
老妈和干妈是幼时闺蜜,两家走得近,孩子互认干爹干妈。昭昭九岁的时候,一直丁克没生宝宝的干爹干妈收养了十一岁的乔琰。
昭昭那时候就喜欢他,这哥哥一身干净稳重的气息,爱读书,性子稳,聪明好学谦逊有礼,简直和她是完全相反的人。
她喜欢一个人的方式直接又粗暴,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释放热情。
他那人防备心重,人又疏冷不喜人亲近,大约顾及她年纪小,又是干爹干妈的女儿,不好对她冷脸,于是她就这么从小折磨他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