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血把土地都染红了,院子里是暗红色的泥地。张屠户和家里婆娘看着案板上卖剩的猪内脏,打算收拾一下,放点盐炖了,自己吃吧。
嬴静踮着脚尖,提起裙子,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血迹,探头望了进去,“这位大叔,请问还有猪肉吗?我们是来村子借宿的,想买些猪肉。”
“卖完了,卖完了。”张屠户摆了摆手,有点后悔自己卖得那么快。
要是早知道村子里来了富贵人家游玩,他肯定把好肉都留下,卖个好价钱呢。他提着一桶内脏,一股脑地倒到地上,打了点井水,随便冲了冲。
这猪内脏啊,就是有股臭味,怎么洗都还是老样子。张屠户也放弃治疗了,只打了一桶井水,胡乱搓了几下。
嬴静见地上有个厚厚的猪肚,想着在村里见过的走地鸡,心中有了成算,朝蹲着的屠户挥了挥手,“大叔,这猪肚子可以卖给我吗?我想要尝尝。”
这有钱人吃猪肚?里面全是臭臭的渣滓,都是猪昨天吃下去,还没消化的食物。
张屠夫有点不解,但别人送钱,不赚白不赚啊。
他用一根草绳把猪肚绑了起来,迟疑地说:“这玩意儿不好吃啊,当真要这猪肚吗?姑娘你吃不好,不会带人来闹我家吧?”
“不闹,绝对不闹。”
嬴静左手递过去几枚铜钱,右手接过足足有三四斤重的大猪肚。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显然是今晚能做一道美味的大餐。
他们一行人,今晚借宿在村子中的一位寡居的婆婆家,婆婆姓陈,只有一个儿子。陈婆婆的儿子和媳妇,都上镇里做工去了,她家里冷清,听闻有远方来的队伍找地方居住,她便第一个站出来,邀请嬴静到她家里去。
陈婆婆是个爱收拾的妇女,她把自家小院整理得很干净,嬴静也乐于在这儿歇上一晚。她花钱在村里买了只小母鸡,和提着猪肚,决定今晚炖一锅“凤凰投胎”。
凤凰投胎,又名猪肚包鸡,在秋冬时节喝这道暖和的汤水,最是养胃。嫩白的猪肚中被塞入一只整鸡,再缝合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一颗巨大的鸟蛋一样。食客喜欢用鸡比作凤凰,这道菜也因此得了个“凤凰投胎”的美名。
厨子在水井边处理猪肚和鸡肉,这是他第一次处理内脏,因此学得格外用心。他按照嬴静的指导,把猪肚洗了四次,前两次用盐揉,第三次和第四次用面粉搓。
经过这一回合,猪肚本身的膻臭味大大减轻,仔细闻还是有一些,但让人不反感了。
“窦原,你帮我从包袱中,取来姜、红枣、胡椒、还有酒。”嬴静转头看向身边的少年,说道。
“好嘞。”
窦原麻溜地跑出去,没一会儿,就捧着一大个纸包回来。他想帮忙,还把这些配料都洗干净了。
嬴静趁没人注意,笑着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逗得他脸都红了。
食材处理好,就该是让“凤凰”投胎了。嬴静把鸡肉和所有胡椒都塞进去猪肚里,再问陈婆婆借来针线,细细把猪肚缝了起来。她让人端来最大的砂锅,把这个圆滚滚的“蛋”放进去锅里,添水,大火烧开后改小火焖,炖了足足两个时辰,才再次揭开锅盖。
“哇,汤汁让猪肚更加充盈,更圆了,真的很像凤凰蛋!”
牛奶一般浓稠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窦原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肉香,摸了摸肚子,有点馋了。学着他的动作,豆豆也伸手抱着肚子,一人一猴都伸长脖子,动作一致地盯着灶上的砂锅,让嬴静乐得捂着嘴,哈哈大笑。
豆豆不知道新妈妈在笑什么,但这不妨碍它知道今晚能有好吃的了。对它而言,惊喜还有更多呢,新妈妈今天做了道银杏炒芹菜,它是第一个吃到哒!
不知道自己在试毒的豆豆,以为自己深受宠爱,它端着自己的小陶碗,炫耀地在卫青面前转了一圈。生怕卫青看不到似的,它扒着卫青的裤子,高声叫了起来。
“吱吱吱。”我有,你没有。
卫青看着这个金毛小傻子,之前还同情又心疼它,万一豆豆中毒了可咋办?
呵,现在他收起了自己的同情心。这种爱炫耀爱欺负人的家伙,打死吧。
吃了银杏的豆豆,过了一刻钟还活蹦乱跳,嬴静证明了银杏的食用安全性,就在小伙伴期待的目光中,宣布:“开饭啦!”
一整锅猪肚包鸡的精华,在于猪肚中的那一碗汤。这碗汤被猪肚包裹着,是最浓郁的肉汁。嬴静心悦窦原,自然把这碗汤留给了他。
窦原深受感动,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浓汤,闭上了眼睛品尝。刚入口,是胡椒的辛辣,刺激着他的味蕾,唤醒了他的味觉细胞。秋天的傍晚有点冷,但这汤一入口,他整个人都暖了。
第二口,他尝到了鸡肉和猪肚的醇香,奶白色的汤汁上浮着薄薄一层黄油,看起来十分滋补。肉香在他的口腔中四处流淌,富有力量,但却不野蛮。这股味道极鲜,调料不多,但让他吃到了肉的原味,为他补充了能量。
第三口,让他的嘴唇快粘起来了。一个时辰,把这锅汤中的蛋白质都熬出来了。风一吹,温度一降,汤中的蛋白质开始凝固,黏黏的,促使他加快喝汤吞咽的动作。
“啊!”
这碗汤,窦原几口喝完,十分满足。他又盛了一碗汤,把馒头细细地掰碎,浸入到汤汁当中,大口吸溜起来,还自得地对嬴静说:“姝姝,这样的好汤,配细碎的馒头,才好吃呢。”
嬴静见他的吃相,哭笑不得。
几百块的凤凰投胎,让他吃成了泡馍,也是很棒棒哦!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继续有点懒的瘦瘦子。
最近瘦瘦子天天玩塔罗牌,和群里认识的晋江大大们玩牌。大大们反馈,瘦瘦子帮别人解牌还挺准。但瘦瘦子推算自己的,就不太准……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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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每个看文的小可爱都能事事如意,天天开心(* ̄︶ ̄)
第75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在三川郡停留了几日,拉车的骏马养足了精神,呼啸一声,踢踏着马蹄,又开始继续南下,直至南阳郡的随县。
随县是后世的湖北随州一带,那儿群山绵延,夹有少许的平原,以低矮的丘陵居多。土地肥沃,有多条河流经过,水草丰美,据说还是炎帝神农的故乡。
嬴静站在涢水边上,看着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河面,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少数民族姑娘唱的火辣情歌,有感而发,也高声地唱起她前世在KTV必点的金曲: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小妹妹啊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我俩的情我俩的爱……”
如此直白的歌词,听得窦原脸皮都烧起来了。哎呀,公主真是热情,对他爱得那么深啊。
“这个女人,真是该死的吸引人!”
小窦总裁摸着自己怦怦直跳的心脏,激动得快要晕厥了。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能让男女坐上爱情的小船,一个浪打过来,就无悔地相拥着,坠入爱河中沉沦。
窦原含情脉脉地看向公主的侧脸,酝酿了一大堆“死生契阔,与子成悦”的土味情话,想要说出口。
他鼓起勇气,站在嬴静的身后,想要一把揽过公主的肩膀,让公主斜六十度躺在他的怀里,眼神相触,火花四射,他再低下头去……
不料,在下一刻,公主像灵敏的兔子,仿佛后背长着眼睛,一个箭步跑开了。
【对不起,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窦原伸出去的手掌一下子落空,他默默地把双手在身前晃了一圈,装作在拍打空气中飞舞的蚊子。
“啪——啪——”
蚊子有没有打到,别人都不知道。但是窦原知道,这打脸的声音,真响,真疼。
另一边,嬴静跑到河岸边,唤来好几个侍卫,把水中漂浮着的麻衣女人捞起。
她刚刚看到水里漂着一个人,都快吓死了,这是死人了?浮尸?
看多了志怪小说的嬴静,脑子里转过无数的鬼故事,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幸好这是大太阳的白天,有鬼也不会这会儿出来。
“公主,这人还有气!没死呢!”
侍卫伸手在麻衣女子的鼻子前一晃,感受到微弱的气息,大声喊着,长舒了一口气。没死人就好,能活着,总还有希望。
嬴静按照体育课老师教的救溺水者方法,先清除女子口鼻中的堵塞物,再用手掌连续拍打她的肩后背部,让她的呼吸能够顺畅。
打通女子的呼吸道后,嬴静让一个身强力壮的侍卫把女子扛到肩膀上,缓缓来回跑动,保持女子头足低垂的姿势,以吐出口鼻中的积水。
“咳咳,咳咳——”
几声轻微的咳嗽声响起,身穿单薄麻衣的胡二娘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女围在她的身边。胡二娘微微一惊,蜷缩起来,眼角流下了泪水。
眼前的人儿真好看,皮肤白皙细腻,穿着葱绿色的缎面披风,耳边戴着血红色的宝石耳坠,比她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好看。
自己是死后来到天上,遇到天宫中的仙子吗?
不像自己,又瘦又黑,新嫁的丈夫嫌她丑,总是打骂自己,还不让她吃饱。那天她气不过,用力把那男人一把推开,谁知他的头撞到柜子上,流了好多血。
胡二娘又惧又恨,以为自己杀了人,就在逃跑的路上不小心掉进河里。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少女,嗫嗫嚅嚅:“敢问仙子,我这是死了吗?我要做些什么呢?”
少女一愣,用一双柔软的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我的手是热的,你的手也是热的,你还没死呢,是我们救了你。”
自己这是没死?!
胡二娘抱着脑袋,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就算不死,她自己一个孤苦的女人,还能干些什么呢?她看不到希望,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不过别人救了自己,总该要感谢的。
胡二娘朝嬴静俯身地拜了下去,磕了几个头,道:“我叫胡二娘,对于小姐的救命之恩,铭记在心。小姐若是有什么活计,我都能干,吃得还少,只求小姐暂时收留我几天。”
她观察了一下,眼前的少女带着侍从,应该是贵族家里出来游玩的人吧。跟着这群人,是安全的,待她想好法子,再离开不迟。
“那行,你就好好休养吧。”嬴静摆摆手,表示同意。
对于苦命的古代妇女,她总是很宽容的。女人地位低下,被丈夫动辄打骂,被逼得自杀的女人,也并不是没有。嬴静做不到救尽天下的女子,只能见一个帮一个吧。
胡二娘只对嬴静说,自己的丈夫身亡,她是悲痛之下,是失足掉下水的。她低着头没有看人,小声啜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思念亡夫。
嬴静对于这番话,保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她刚刚在救治女子的过程中,看到她胳膊和手腕上的大片淤青,还没散去,是有人长期虐打出来的。古代妇女多围着家庭,接触旁人的机会不是太多,她相处的最多的人,是她的丈夫……
“你们看胡二娘有什么困难,就帮帮她。”嬴静在留宿的小院中端着茶盏,吹了吹有点烫口的茶汤,加了一句,“多留个心眼,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诺。”
侍卫抬了抬眉,行了个礼,转身离去。
这次他们一行人住宿的地方,处于大洪山的山脚处。嬴静跟胡二娘打听到,这儿盛产香菇,在随县都很有名,便带着人马,来这儿逛一逛。
窦原知道嬴静想上山采蘑菇,就雇了个熟悉大洪山的年轻猎户领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
带上侍卫,有几十号人呢,这样的大部队,在村中是少见的。
有路过的老头子看到那么多人,吓了一跳,问:“这么多人,你们进山干嘛呀?”
“香菇,采蘑菇去。”嬴静挥了挥手,举起手中的竹篮,笑着解释。
“那好哇,我在这儿住了几十年,这山里在路,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要是你们不嫌老头子话多,我和你们一块去,这时候的香菇最肥,我也想摘点。”
老头子的兴致也来了,他匆匆忙忙地回屋找背篓,想要跟着一块儿。
多个熟悉地形的帮手,嬴静求之不得。年轻猎户也笑了,他朝老人高声呼喊:“三壮叔,带上你的弹弓呢,你那手打鸟绝活,我今天还想再见识见识。”
“嘿,知道啦!”
屋中传来老人沙哑的声音,但中气十足,可见他身体状态不错。
年轻猎户徐小兔向嬴静介绍,老头子大名叫做徐三壮,当年是村里响当当的猎户,身手不凡。他家里的肉多得吃不完,只凭一把弹弓,他能把山中的野鸡打下来,指哪儿打哪儿。
只是这几年他人老了,慈悲之心也多了些,不怎么打猎杀生,所以名声不显。
今天嬴静运气好,老人愿意出手,还肯带路,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秋天的大洪山,地上铺上了厚厚的落叶,踩在鞋下吱吱作响。林中的有些鸟儿听到人们的行踪,扑腾着翅膀,躲了起来,又好奇地露出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张望。
“你们如果看到不认识的蘑菇,就不要采,先问过我再做决定。”老头子怕嬴静等人误食毒蘑菇,还好心地再三叮嘱。
嬴静和窦原都虚心地点点头,好像学生遇到老师一样。术业有专攻,他们在辨别蘑菇上,认识得不多,确实不在行。
嬴静提着小竹篮,目光在地上搜寻着,力图发现草丛中的菌子。但她的技术实在太差,用了近半个时辰,才看看采到两朵香菇,收获比豆豆都不如。
“吱吱吱。”这儿,这儿。
豆豆发现了一棵腐朽的槐树,里边都被虫子蛀空了。树干的背阴处长满了大朵肥厚的木耳。它刚才瞧着,那个老头子把这种东西摘到背篓,这应该是有用的。
它指了指这棵树的枝干,把嬴静拉过来,似乎在用眼神询问。
“豆豆好乖,这个能吃,摘下来。”嬴静笑得乐开了花,摸了摸豆豆的脸蛋,这真是个幸运的小猴子。
“能吃”这个词,豆豆是听懂了的。它知道新妈妈会把“能吃”的东西,做成好吃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