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的一声,它三两步就窜到了树上,用爪子把大片的木耳抠了下来,往嬴静的身边扔。
虽然它的小手不知轻重,把好几朵木耳直接抓烂了,但嬴静也不在乎,在树下兴奋得又蹦又跳,为它加油鼓励。
那么高的枝干,还是棵腐朽的老树,也就它这样身轻如燕的小家伙能摘到木耳。若是找个成年人来摘,蛀空的树身必定承受不了近百斤的重量,别人摔个狗吃屎,那都是轻伤。
老头子徐三壮看的羡慕极了,本以为这姑娘倒霉,要空手而归,没想到别人身边的猴儿是个福星,给她送木耳来了。他在山里打猎了那么多年,有灵性的动物,也不是没见过。但如此聪明听话的猴儿,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小金丝猴就摘到了将近半麻袋的木耳,拿到县里去,能换好多斤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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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女人是老虎
嬴静掂量着豆豆摘的半袋木耳,眉开眼笑。天色还早,她想继续找找,看能不能寻摸到多些香菇。可她的运气好像用光了,她在林子里转悠了半天,她和豆豆都再也没什么收获了。
“小姑娘,你这样不行啊,捡的比你身后的随从还少。”老头子见嬴静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翻,打算指点她一下。
侍卫们人手一个袋子,跟着嬴静后面都捡漏了不少,反观她一人一猴,采蘑菇的效率太低了。
嬴静挠了挠头,有点小郁闷,“我很认真了,可总是找不到。”
“那是你没找对地方。”老头子徐三壮指了指一旁的松树,在树下鼓起的地方用手一拨,露出了一个个可爱的松菇,“看到没?落下的松针会盖住菌子,外表上很难发现。你如果看到有这样的鼓包,拿根树枝翻一番,说不定会有收获呢。”
“哦……”
嬴静高深地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一些,这采蘑菇也真是一门学问啊。
“还有这儿,你看到了木头上的香菇吗?”
“看到了。”
“你把木头翻过来,下面还有呢。菌子都是一窝窝的,看到一个后,附近肯定还有。还有,鸟儿或者虫子吃过的蘑菇,大多数是可以食用的,动物都不吃的,说不定就有毒了。”
老头子徐三壮一脚把木头踢开,摘下三四朵香菇,放进嬴静的竹篮里面。他是个特别能侃的人,嬴静也喜欢和这样开朗的长辈相处。
她最甜会哄人,一路上喊着徐爷爷长,徐爷爷短,逗得老头子心情舒坦。见这可爱的小姑娘那么捧场,老头子徐三壮挽起了衣袖,还给大家表演了一回神射手。
“咕咕……咕咕……”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天色开始变暗,离巢的鸟儿陆续望家里赶了。老头子徐三壮竖起了耳朵,细细地分辨各个方向的声音,他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正在离这儿不远。
“徐爷爷,这是有发现吗?”嬴静见老头子的手握住了弹弓和石子,压低着声音说话,让音量保持在双方能听到的大小。
她的心情也分外紧张,生怕把猎物惊走了。
“咕咕……咕咕……”
徐三壮没有说话,神态一下子专注起来,变成了潜伏在林中的猎手。他拿出了弹弓,瞄准了树梢上的一双蹦跶的黄色小脚丫,“嘭”的一声,嬴静还没看清,一团灰色的东西就掉落到草丛中。
嬴静跑出去,也不怕脏,拨开拦路的草丛,钻进去树下,捡到了一只断腿的野鸽子,“哇,徐爷爷真的很厉害!”
不比竹签粗多少的鸟腿,老头子徐三壮居然能瞄中,用石子打断。看热闹的侍卫们心中敬佩老人,也对自己感到羞愧,他们正是壮年,但目力不如眼前的老者。
嬴静把半死不活的鸽子递给了老头子,但他摆了摆手,把鸽子推回去给嬴静,“我不缺吃的,一只鸽子没几两肉,我回去还要宰杀清理,费工夫呢。”
“徐爷爷,今晚我们那儿做好饭后,给你送上两道小菜,再请你尝一下我家里酿的酒。您别嫌弃,都是自家产的,不值钱。”
嬴静收了别人的猎物有点过意不去,她盛情相邀,想给老人送点吃的。徐三壮不馋肉,但特别喜欢喝酒,有免费酒喝,他自然也乐意答应。
采够了蘑菇,老头子从背篓中抽出一把小铲子,瞅准了位置,开挖。两刻钟后,他从地里挖出来两根小儿胳膊大小的植物根茎,他抖了抖上面的泥土,塞进了背篓。
嬴静觉得这根茎的样子有点熟悉,但没认出是什么来,请教道:“徐爷爷,这个是什么呀?你挖这个有什么用处吗?”
“这是葛根,家里的老婆子有点上火,用这个煮汤能下火呢。”
哦,这个就是葛根!
嬴静看着这跟细细的玩意儿,难以把它和后世那种大腿那么粗的葛根联系起来。这是个好东西啊,不仅能煲汤炖肉,还能磨葛根粉,加水泡成葛粉羹,变成清凉降火的甜品。
她朝身后的侍卫招了招手,下了命令:“这种葛根,我有用,你们挖几筐吧。”
……
黄昏将近,嬴静带着一群侍卫,回到了山脚下的小院。留守的胡二娘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帮着厨子早早地蒸好米饭,等众人回来吃饭。
“小姐,怎么有这么多木耳,要怎么处理啊?”
胡二娘看到麻袋里倒出来那么多木耳,有点吃惊。菌子难采,大家都知道的。别人家辛辛苦苦采几天,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木耳呢。
嬴静抱起胖乎乎的豆豆,与有荣焉,直夸:“这不是我的功劳,都是豆豆摘的。它抓烂的那些,你就洗干净,我们今晚吃吧。形状完好的木耳,不用洗,就用簸箕装起来,晾开晒干吧。”
“嗯,明白了。”胡二娘蹲下来,仔细地把木耳分拣开。
今天的晚餐,嬴静准备做得丰盛点,两菜一汤。为了提高效率,嬴静打算先做花费时间最长的葛根鲫鱼汤和酱鸽,待锅里炖下后,她再快炒一道木须肉。
侍卫们去到附近的小河中,捕来巴掌大小的鲫鱼。鲫鱼的味道极鲜,但小小的骨刺让人烦恼。嬴静让胡二娘缝制一个纱布袋子,用来装着鲫鱼,避免熬汤的过程中鱼骨脱落,在喝汤的过程中刺伤食客的喉咙。
胡二娘的针线活不错,起码是比嬴静好,不到一刻钟,她就把纱布袋子递过来:“小姐,袋子做好了,你看看合适不?”
“合适,你把其他的材料端过来吧。”
处理好鲫鱼后,嬴静把削皮切块的葛根块和两条排骨垫在最底下,容易熬化的鱼肉放在最上面,舀进去两瓢清水,大火烧开。
沸腾的水汽没过煎好的鲫鱼,把鱼肉中的蛋白质逼出来,化成奶白色的汤水。葛根鲫鱼汤煮下了,嬴静让胡二娘看着火候,转身瞧商队的厨子做酱鸽。
除了老头子徐三壮送的那只灰鸽子,侍卫们又用弓箭射下了两只,勉强凑够了一锅。嬴静跟厨子说,和咸阳豆记卤肉的方法差不多,他就大致明白是怎么做了。
他把鸽子处理好,焯水除去血水和浮沫。再在锅中放水烧开,加入八角、桂皮、姜片、葱段、豆酱、浊酒和三只鸽子,中火焖煮。
两刻钟后,厨子将鸽子翻面,让鸽子的全身都能染上可口的酱色。嬴静满意地看着厨子的动作,又递过来红糖调味,打算再卤一会儿。
厨子和胡二娘都有任务了,嬴静负责最快手的一道菜,木须肉。这儿没有黄瓜和胡萝卜,她只好做简化版的木须肉,清爽可口,也不错。
木须肉又名“木樨肉”,木樨是桂花的别称,是人们将金灿灿的碎炒鸡蛋比作桂花的黄色花蕊。这道菜简单快速,是种花国一道很受欢迎的家常菜。
嬴静准备的肉片是里脊肉,瘦而不柴,入口爽滑。她先把猪肉用少许盐和浊酒腌一会儿,放在一旁备用。接着她敲了两个鸡蛋,打散后加入一勺酒和一勺水,用来炒滑蛋。
“噼哩哗啦——”
乳白色的猪油在锅里化开,嬴静倒入鸡蛋慢煎,成型后用锅铲搅碎,再盛起来。她又加了一块猪油,油热后爆入姜丝,放入肉片和木耳,添入少许盐和提味的糖,大力翻炒。
材料都半熟后,她最后把之前煎好的鸡蛋碎加进去,又炒了几分钟,这道菜就算做好了。
“开饭啦!”
嬴静还没出声,众人都已经入座坐好。豆豆是今天采木耳的大功臣,大家都让它先吃,把它兴奋得差点要蹦跳起来。
它的小碗里装满了嫩滑的木耳和鸡蛋,还有几片里脊肉。往日里怕金丝猴拉肚子,嬴静可不敢给太多肉它吃。今天得了三片肉片,可让它乐坏了。
“吱吱吱。”好吃,好吃。
豆豆是个懂吃的小猴子,它用木须肉拌着两小勺米饭,吃得喷香。它用勺子把木耳和鸡蛋碾碎,让每颗米饭都浸透了炒菜的香气。
至于肉片?
它不舍得吃,在嘴里含了半天不咽。卫青故意恐吓它,装作要抢肉的样子,它才乖乖吃完。
(卫青:为什么做坏人的总是我?)
同一片天空下,在近百米处远的一户人家中,也有人吃着这样的美味。
“老婆子,今天我上山帮了个小姑娘,人家给我送来好菜呢。”老头子徐三壮喝着小酒,夹了两口木须肉,神情十分得意。
这是嬴静路过孟津时,用梨子发酵的果酒。与其说是酒,更像是梨子酒味的果汁饮料,喝起来很是甜蜜,非常好入口。不过在大秦这儿,所有酒的度数都很低,嬴静认为的酒味果汁,在时人的眼里,已经算是一坛好酒了。
老头子品到酒中的果味,甜口的,女人应该也喜欢。他给自家老妻也倒了一杯,劝酒道:“尝尝吧,这个好喝。”
“当真好喝?”老妻陆氏狐疑地接过酒杯,她一向是不爱酒,这些让人变糊涂蛋的东西,有啥好喝。
但老头心情好,老婆子也不好扫他的兴。她小小地抿了一口,决定意思意思就算了,口中先尝到的不是讨厌的酒味,而是清甜的梨子果香。淡黄色的酒液味道甘甜,滋味浓郁,比蜂蜜水还好喝。
再喝一口吧……
她忍不住再喝了一口,滋味更让人陶醉了。她被成熟梨子中凝聚的糖分给深深吸引,却没有防备甜蜜后的酒意。她大口大口地喝着,被醉意侵蚀,双眼朦胧,看人都自带滤镜起来。
眼前的老头子的皱纹都变少了,变成了几十年前的帅哥样子,她好像回到了十几岁恋爱的时候,那段青春的岁月中。
“三壮哥,我要喝这个汤,你帮我盛嘛——”
“三壮哥,这条鱼有刺呀,你帮人家挑刺好不好?”
“三壮哥,你怎么可以吃鸽鸽,鸽鸽那么可爱!”
老头子徐三壮看着撒娇的老妻,一把年纪还撅着嘴说话,让他浑身都冒起了鸡皮疙瘩。偏生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只好悄悄把院门关上,随着她发酒疯。幸好没有别的人看见,不如他俩的老脸都要丢尽,没法见人了。
天呐,他以后都不让女人喝酒了。
喝醉的老婆子,比山上的老虎都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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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山中的淀粉
“哎呀,居然不知道该吃什么……”
一觉睡醒,难得没什么胃口的嬴静,看了看自己从咸阳带来的方便面和腌菜罐头,决定今天早上做得简单点。她吩咐厨子烧一大锅热水用来制作早餐,再给每人煎上两枚溏心鸡蛋。
商队的厨子没吃过方便面,也没见识过这种开水泡面的烹饪方法。他勉强答应了下来,丈二摸不着头脑。
他见嬴静走后,有点不解,小声地嘟囔着:“光喝热水能饱?咋不喝西北风呢?”
嬴静摸了摸豆豆的一脸金毛,指了指外面的树梢,示意它先自个儿去玩吧。
从厨房里帮工的胡二娘见她醒了,自觉代入了侍女的角色,给她打来温水洗漱。嬴静坐在那盆清水前慢慢地梳头,在农村山间也不需要打扮得像孔雀一样耀眼,干净清爽就行。
她今天梳了个简单的花苞头,用一根宝蓝色的绸带绑起来,再戴上一根打了个小铃铛的银簪子。
“叮铃叮铃……”
或走或坐,她发间的铃铛晃动,发出清脆的声响,衬得她好像一只娇养的小猫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抱着她吸猫。
半个时辰后,小伙伴们陆续都醒来了。嬴静见人齐了,便把油纸包着的一大袋泡面拆开,放入一个个陶碗中。她从红烧牛肉味的混合酱料中,敲下指头大小的分量,放在了面条上。
卫青没见过方便面,伸长了脖子张望,正想开口问问这是什么吃食。
嬴静笑而不语,让胡二娘提来一大壶开水,“哗——”的一声,滚烫的热水被冲进碗里,再盖上个碟子就行了。
“卫青,这是我发明的一种面条,叫方便面。不但能保存几个月,而且用热水泡开就能吃了,便捷简单。”
焖了几分钟后,原本硬邦邦的红烧牛肉味酱料渐渐化开,油炸过的面条吸收了水分,也变得柔软。方便面浓郁霸道的味道四散开来,飘到了院里,把在外面玩耍的豆豆都引回来了。
“吱吱吱。”我的呢?
金丝猴伸手指了指案几上的汤碗,发现只有三碗,没有自己的份儿,顿时生气地尖叫起来。
馋虫勾得它抓心挠肺,它眼珠子一转,见妈妈爸爸都不分给它,就想把卫青的那碗泡面抢过来,占为己有。可刚泡过方便面的汤碗还是很烫的,它毛绒绒的小手一碰碗边,就被烫得赶紧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