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十月瘦瘦子
时间:2019-09-29 07:12:15

  龙阳县,属于大秦的黔中郡境内,即是后世的湖南汉寿县一带。它处于洞庭湖的西滨,水域宽广,盛产各种鱼虾水产。
  老翁今日来到湖边,也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捉到什么大货。
  他提着鱼竿,在前面给商队的马车领路。嬴静见老翁热得满脸是汗,邀请他坐到车辕上,给他倒了碗清热解暑的凉茶,也好歇歇腿脚。
  “谢谢这位女娃了。”
  老翁瞧着这褐色的茶汤,端起碗闻了闻,笑了。
  这是一股金银花的味道。
  他家的婆娘也爱熬这个,不过是煮给小孙孙洗澡用的。孩子夏天火气大爱长痱子,用金银花汤淋身,能让痱子消下去不少。用了这个汤水,孩子晚上睡觉也香,不再痒得直哭。
  一碗简简单单的凉茶,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当老翁回到村里的时候,看着嬴静的眼神,也亲切了好多。
  多好的女娃子哟,人美还体贴!
  他要是有个孙女,有这般俊俏模样,他做梦都会笑醒哩!
  一刻钟后,嬴静的马车就来到了小洞村外围。村里的孩子们第一次看到好几辆马车进村,都惊奇地喊叫起来。在这个年代,能有马车的都是富贵人家,他们村可没有这样的贵人。
  “爹,有人进村啊!有车的!”
  “哥哥,你看,那个拉车的大马好壮啊。”
  “不得了哇,还有好大一群护卫呢,有贵人带着护卫来了!”
  冲在前头的洪小宝,揉了揉眼睛,居然看到了自家大父(爷爷)坐在了马车的车辕上。他难以置信地指着大父,高声叫着:“大父,你怎么在车上啊?是我们家的客人吗?”
  哇,要是他家有这样的贵客,他洪小宝肯定能在村子里吹嘘一个月。
  不,是一年!他能吹一年!
  洪老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摸了摸自家小孙孙的小脑袋,给他递过去一块糖。这是刚才那女娃子给他的,他没舍得吃,特意留给洪小宝。
  “哇哦,是甜的。”
  洪小宝迫不及待地把外层的油纸揭开,在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一口把糖块含住。香甜的梨味让洪小宝眼前一亮,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味的糖!
  清甜如蜜的梨膏糖,吃起来没有饴糖那么粘牙,反而是又松又酥,充满了果香。洪小宝很少吃梨子,也很少吃糖,这样的好滋味,足够他回味好几年了。
  小口地吞咽着嘴里的糖汁,洪小宝学作大人的样子,皱起了眉头,惆怅地道:“唉,吃过了这么好吃的糖,我今晚可怎么吃得下大母(奶奶)做的饭啊。”
  他大母每天准备的饭食,无外乎是白水煮鱼,或者是白煮菘菜。
  洞庭湖畔鱼多,小宝每天吃鱼,都吃到腻了。
  原本想着今晚节食的洪小宝,直到睡觉前,小肚皮还是撑得圆滚滚的。
  无他,盖因新来的贵人,做的肉肉实在是太好吃啦啦啦啦啦啦!
  ……
  提着早上那只四斤重的老鳖,嬴静让侍卫去村子里买来一只肥嫩的小草鸡。有鳖有鸡,她可要大展身手,做一道名菜——
  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又以“鳖”同“别”,用“鸡”为“姬”,故得其名。这道大菜费时费火,花的功夫很多,味道自然也不俗。浓郁醇厚的汤汁,肉质酥嫩的鸡、鳖,都让食客们为之深深着迷。
  厨子将处理好的嫩母鸡斩大块,火腿蒸熟切片。隔壁的灶眼上,嬴静煮开了一锅水,关火后将杀好的老鳖放入,水没过后迅速捞起。
  这么一烫,是为了将鳖身的皮膜褪去,吃起来更加嫩滑。
  然后,她把鸡肉和鳖肉再次入冷水锅中,焯水,洗净。做完这一步,这场戏的男主霸王和女主虞姬就该进同一个“舞台”——砂锅。
  有小火慢炖着,一股浓浓的肉香逐渐从汤水中爬了出来,它翻过了院墙,混进了空气中,钻进了小朋友的鼻子里。
  洪小宝住的房子离嬴静借宿的院子最近,他嘴里的糖块刚吃完,就闻到了这个诱人的味道,使得他的口水再次急速分泌。
  他悄悄地溜到了贵人住的院子旁边,吃力地钻过不足半米高的狗洞,躲过了侍卫们的防护圈,直接摸到了嬴静的厨房里面。
  “好香啊——”
  熊孩子一下子窜出来,趴在了灶火边,陶醉地深嗅一口。
  突然间冒出来一个人,让没有防备的嬴静吓了一大跳。她定了定神,见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就放心下来。
  锅里的汤水还没炖好,她本是在无聊地看火,看到这个闯进来的小客人,也来了几分谈兴,“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漂亮姐姐你好,我叫洪小宝,今天马车上的老爷爷,是我的大父呢!”小男孩如是说。
  被夸奖容貌漂亮,嬴静的嘴角微微翘起,说不得意,那都是假话。她纤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姿态非常动人。
  如果不是蹲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肯定会以为,这是某家的大小姐,在捧着竹简品诗呢。
  她伸手摸了摸洪小宝的脸蛋,指着砂锅里慢炖的霸王别姬,温柔地道:“汤现在还没好呢,你等上一会儿,留在这儿吃饭,也尝尝我的手艺,可好?”
  “好呀!”洪小宝闻着风中的肉味,拼命点头。
  这个漂亮姐姐做的汤羹,比他大母的白水煮鱼,香好多哇。
  洪小宝摸了摸肚子,瘪瘪的,有点饿。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待会让他肯定能吃下好多肉肉!
  除了霸王别姬这道大菜,嬴静今天不打算蒸馒头了,她准备的是用马齿苋烙的菜饼。
  马齿苋是郊野乡村常见的野菜之一,它的身影遍布在荒地和田间、乡下的屋前屋后。嬴静识得这种叶片肥厚、呈圆卵形的野菜,吩咐侍卫们挖来好几篮子。
  马齿苋有个最厉害的特点,太阳晒不死。无论空中的阳光有多猛烈,天气越晒,它长得越旺。
  夏天火气大,吃点马齿苋,能清热利湿、解暑止渴!
  洪小宝见漂亮姐姐要用这种野菜做饭,伸手要帮忙,“姐姐,我很能干的喔,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干的吗?”
  “嗯,你就帮我把马齿苋摘出嫩叶,再洗干净可以吗?”
  “可以!”
  嬴静给洪小宝端来一个陶盆,给他打了一盆井水,让他蹲在那儿淘洗。等洪小宝洗干净后,她把菜里的水分控干,切碎,加入三个鸡蛋和少许盐,拌匀。
  厨子揉的面团也醒好了,他把面团擀成面皮,包入嬴静调好的馅料,捏好月牙形的封边。
  一小块猪油在热锅中化开,响起噼哩哗啦的声音。厨子把手放在锅的上方,感受到油温热了,再缓缓把菜饼放入锅中。
  “小子,添把柴吧。”他对四处张望的洪小宝说。
  菜饼翻了个面后,火中加入了木柴,饼皮渐渐变得焦脆、金黄。熟透的面皮变得更薄,隐隐透出里面绿色的马齿苋馅料,高温还逼出了汁水,在菜饼内流动着。
  洪小宝见马齿苋菜饼被盛出来,口水都滴到衣服上了,“好香呀,漂亮姐姐,我可以尝尝吗?”
  “来,小宝,吃吧。”
  嬴静将一块巴掌大的菜饼,切开,自己吃一半,分给了洪小宝一半。
  刚烙好的菜饼外脆里嫩,不断地往外流汁。洪小宝也不客气,他用筷子把菜饼插起来,咬了一口,立刻烫得嘴皮子起泡。
  “啊,好烫——”
  热乎乎的野菜馅很清香,里面还拌入鸡蛋,更加鲜香嫩滑。洪小宝使劲忍住烫,把嘴里的菜饼咽下去。
  漂亮姐姐真是有法子,平常随处可见的野菜,这么一拌一煎,就能变得好吃。
  就是有点费油,大母不会答应在家里这么吃的。
  洪小宝心想,他学会了这个菜饼的做法,回家让大母蒸着吃,她应该会同意的……
  多了个小客人,嬴静心情特别好,侍卫们又买来了好多洞庭湖特产的湖鲜,她也做了满满一桌好菜。紫苏炒黄鳝、糖醋鱼、霸王别姬、还有作为主食的马齿苋菜饼,摆了满满一桌。
  每一道菜都分量十足,把红陶小盆都填得满满的。
  借住的那座房子里,客厅不大,窦原就把吃饭的小几都挪到院子里。院子里偶尔还有几阵夏风,空气流通,凉快不少。
  多了个洪小宝吃饭,他也没有意见。
  而且,他见到公主对小男孩的亲近,还挺高兴的。
  公主喜欢小孩子,他以后一定要生好五六个男孩,带着好多个儿子一块儿吃饭!
  (嬴静:五六个?你当我是母猪啊?!)
  等饭菜端上来后,位于C位的霸王别姬,瞬间夺走了众人的注意力!
  四斤多重的老鳖,浑身都是肉,透明肥厚的裙边是鳖肉的精华。嬴静尝了一口裙边,这种饱含胶原蛋白的Q弹口感,仿佛使她的皮肤变得白嫩了许多。
  美容是一个女人一生的事业,她继续向着鳖肉的裙边发起进攻,又给自己舀了勺醇香的汤汁。
  她顺手给洪小宝盛了一碗霸王别姬,这孩子见到陶盆中飘浮的老鳖壳,舔了舔嘴唇,“煮老鳖啊,肯定很补吧。”
  他还小,大父偶尔捕捉过老鳖,却从来没有给他吃过。
  老人家说了,小娃子年纪轻轻,没病没灾的,吃老鳖太补了,浪费。所以之前家里的老鳖,都是拿去卖钱的,他一次都没吃过。
  这回刚好趁着贵人们的小宴,居然炖老鳖吃,洪小宝好想尝尝鳖肉的滋味啊。
  漂亮姐姐给他夹了三块肉,乐得洪小宝甜甜地笑了,连声道谢。他的筷子飞快地在碗中掠过,再抬起时,鳖肉已经到了他的口中。
  他先吃到的,是一层老鳖的皮,很厚,特别软糯。
  “哇,这个比鱼皮好吃多了!”
  洪小宝经常吃鱼,在他的记忆中,薄薄的鱼皮一划就烂了。可当碗里换成了肥厚的鳖肉,肉皮很有嚼头,肉味还足。他嚼了不下四五下,才舍得把软烂的鳖肉咽下。
  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吃得高兴,忘了礼仪。他还站起来好几回,给自己夹肉吃。
  另一道糖醋鱼,也同样让洪小宝惊喜!他吃过那么多鱼,还没吃过这种炸透了,连骨头都酥脆可吃的鱼。
  厨子把一条手臂长的鲤鱼处理好,在漂亮姐姐的指导下,给鱼肉裹了一层炸粉和调料,整条鱼入锅油炸。
  熟透的鲤鱼尾巴高高翘起,仿佛想要跳出水面,越过龙门。嬴静拿出一碗调好糖醋汁,“哗——”的一声,浇到了鲤鱼身上,给它披上了一件暗红色的衣服,看起来更加喜庆了。
  鱼肉上的酱汁,散发出浓郁的酸甜味,诱人食欲,也让洪小宝馋得含住筷子。他刚才吃了一大碗霸王别姬的肉汤,又啃了半块菜饼,肚子已经有点饱了。
  但看到暗红色糖醋汁汁覆盖下,嫩白的鱼肉,他觉得,他还能吃上两碗……
  “喀嗞喀嗞——”
  “鱼骨头吃着酥哇!”
  卫青大口大口地嚼着鱼骨头,竖起了大拇指,对着嬴静赞不绝口。
  公主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连扎嘴的鱼骨头,都能变成腹中的美餐。
  坐在他一旁的洪小宝,也不住地点头,表示同意。
  洪小宝本来在家里,第一口都是吃鱼脸肉的。但是出来做客,他不好那么放肆,朝着鱼头的筷子拐了个弯,向下夹了一大块肥厚的鱼腩肉。
  往日里有点肥腻的鱼腩,遇到了解腻的糖醋汁,迸发出惊人的美味。油脂和酱汁都在他的嘴里化开,让他吃到了极鲜的鱼香味。
  是鱼香味,不是鱼腥味。
  大母做的鱼肉只放盐,有点腥,洪小宝吃几口就不爱吃了。今天认识的漂亮姐姐,可有钱了,她在肉菜里放糖放醋,味道新奇又好吃。
  相比占据正中央的霸王别姬和红红火火的糖醋鲤鱼,黑糊糊的紫苏炒鳝鱼,因为颜值问题,就有点受到冷落。
  窦原身为公主的头号骨灰粉,当然对着这道菜夹个不停,不想让公主失望,“虽然看起来黑糊糊的,但是紫苏炒鳝鱼风味也不差呀。”
  紫苏叶子的特殊香气霸道,却不蛮横,它环抱住每一块黄鳝肉,是个去腥增香的好伴侣。
  “是吗?我也尝尝。”松了松变得有点紧裤头带,洪小宝闻言也夹了一块鳝鱼,“确实是呢,这位大哥哥比我会吃!”
  “那是当然。”
  窦原笑了笑,神情十分傲娇。他看了看嬴静的侧脸,立志陪着公主吃遍天下美食,做一名特别有钱的美食家!
  众人正吃喝得尽兴,洪小宝他大父,洪老头的声音一路远远地传过来。
  “小宝,小宝,你在哪儿呀?”老人扯着沙哑的嗓子,高声呼喊着。
  “我,我在这儿呢!”
  洪小宝听见大父找人了,连忙放下筷子,站起身来,大声回应。
  洪老头找上门来,见着小孙孙正在院子里陪贵人大吃大喝的,气得头上的白发都一抖一抖。
  这孩子,偷偷来别人家吃上了,也不回家留个口信。急得他哟,满村子找人,差点都以为他落水了。
  平日里洪小宝最爱跑到洞庭湖里游泳,夏天热了,他更爱在水里呆着。洪老头在小孙孙常去的湖边喊了几回,都没听到孩子的声音,差点都急昏过去了。
  “大父,大父我错了,我应该天黑就回家的。”
  洪小宝自知做错了,缩起来像个鸵鸟一样,小脑袋垂了下去,不敢看人。
  嬴静不忍看到这小男孩被家长训斥,挤了挤眼,对着窦原使了个眼色。
  窦原将洪老头一把拉开,表情真切地劝道:“老人家,是我们主动留小宝吃饭的。我们劝了好几次,他才肯留下来。这孩子孝顺,还说想要端两块老鳖肉,回去给您补补身子呢。”
  “这多不好意思啊。”
  洪老头挑了挑眉,嘴上很是抱歉。但嬴静拿海碗盛了满满一碗鳖肉,递了过去,老头也没有拒绝。
  他知道,这些佳肴对于贵人而言,也不算什么。可鳖肉难得,又特别滋补,家里的老婆子吃了,对身体好着哩。
  这回他就贪小便宜吧,腆着一张老脸,蹭着吃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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