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牧面沉如水,沉默片刻后开始排兵布阵道:“从今天开始,我要你们三人一组,给我把这九家盯死了!”
因庞牧从民间选拔了百十人帮忙做些无关紧要的活计,极大缓解了一众衙役和部分士卒的压力,此刻倒也分得出二三十人。
然而还不等众衙役领命行事,跑进来的林平就带来了一个噩耗,叫他们还没来得及雀跃的心瞬间沉入谷底:
就在第一位受害人黄花居住的黄梨小镇往东十来里地,有个名唤秋云村的小村落,因秋日山上红叶如画而得名。
今天早上,一个名叫阿九的女人天不亮就出门,准备上山赶早挖野菜,结果不到一个时辰后被其他村民发现倒在山脚下,脑袋后面淌了一大滩血!
“她也是穿的橘红衣裙……来报案的百姓吓坏了,说当时试着已是出气多,进气少,”林平道,“恐怕现在……”
“混账!”庞牧拍案而起,“晚了一步!”
晏骄心下一惊,犯人,不,是凶手的行为确实在升级,但上个案子和这个案子之间的跨度未免太大了,中间一定有什么事情刺激到他或她。
显然庞牧也想到了这一点,一边往外走一边安排道:“杜奎方兴,你们立刻带人去这九家打探,看这几日他们家中是否曾有大事或是大的争吵发生!”
待庞牧等人飞马赶至秋云村山脚下时,远远便听得一片撕心裂肺的哭声,众人心下一沉,待走近时,就见五六个人正瘫坐在地,围着正中央一个一动不动的妇人大声哭嚎。
旁边一个大夫模样的老头儿正用手巾擦着满手鲜血,唉声叹气,“节哀。”
“冯大夫,快!”庞牧连声道。
已经许久没纵马奔驰的冯大夫此刻只觉得仿佛去了半条命,气都喘不匀,喉咙里一个劲发出嘶嘶的气声,哪里还下得来马?
齐远见状一个飞身上前,道一声得罪,直接把人扛到伤者跟前,“让让,都让让!”
人群中一阵骚乱,家属们看到冯大夫的药箱后不由得又升起一股希望,泪眼婆娑的求他救人。
冯大夫一路被颠的七荤八素,此刻却也顾不得休息,索性席地而坐,先去探了伤者鼻端气息,又试了颈部和手腕脉搏,微微摇头,“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我即便是全力以赴,也不过回光返照,或许能维持几日,或许也不过几息……”
说话间,他已经开了药箱,抖开针囊,飞快的在伤者身上扎了一二十针,然后就见尤带着余温的“死人”眼睑抖了抖,竟缓缓睁开了眼睛。
阿九的家人又惊又喜,才要上前询问,却见阿九费劲的张开嘴巴,喉头咯咯响了几声,一双眼睛死死往北面瞪着,不消片刻便脑袋一歪,再也没了气息。
人群中先是一片死寂,然后便再次迸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
冯大夫叹了口气,朝庞牧摇了摇头。
庞牧拳头捏的咯咯响,晏骄脑袋里嗡的一声,狠狠跺了下脚,直接就给气哭了。
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啊!
给了希望又狠心收回去,眼睁睁看着一条曾经鲜活的生命消逝,而他们却什么都做不了,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就好像是有人拿着刀子,一下下戳着他们的心脏,疼痛和压抑让人喘不过气来。
第111章
庞牧拍了拍晏骄的背, 眉心紧锁,脑海中不断闪现着死者临终前的眼神。
往北看?是那个方向有什么吗?
“方兴!”他沉声道, “你立刻带人沿北面一路仔细寻找。”
死者不可能拼了生命中最后一口气去看一个毫无关联的方向, 庞牧觉得她很有可能看见了凶手, 或是来的方向,或是离去的方向。
这条南北向小路往南走就是上山了, 按理说,凶手藏在山上作案更加隐蔽且不易被发现, 但那人没有这么做,是迫不及待?还是对自己的身手过于有信心,对这一带的环境过于熟悉,可以保证自己作案后瞬间消失?
若是凶手离去的方向……庞牧问道:“之前查出来的九人中, 可有谁是住在秋云村和秋云村以北的?”
杜奎忙道:“有四个!”
“去给老子挨着查, 看两个时辰之前谁不在家!”庞牧咬牙切齿的说。
这大半个月以来,所有人都在拼了命的查案子,每天睡不足两个时辰, 全靠喝浓茶强撑,几乎已经到达极限。
谁都知道没有人能比他们做得更好,可此时此刻, 看着眼前这具几个时辰前还曾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家人说笑的尸体,庞牧还是忍不住想:要是他们快一点, 再快一点……是不是今天的惨案本来可以避免?
那边林平开始询问家属,得知死者姓桑,因在家族中排行第九, 所以平时乡亲们都习惯唤她桑阿九。
家属哭的提不上气来,几度昏死过去,冯大夫又给他们扎了几针。
晏骄狠狠抹了一把脸,已经开始验尸了。
死者身材高大,粗手大脚,双手满是老茧,显然是做惯了农活。她足足有五个孩子,家中生活拮据,每日都拼命做活,就连挖野菜,也要比旁人早上山,才能尽可能多挖些,以填饱家人的肚子。
今天本也该是最普通不过的劳作的一天,桑阿九提着竹篮早早出门,可能心里还在划算着如何将野菜烹饪成可口的饭菜,然后就再也回不去了。
贾峰在旁边低声问道:“大人,还要解剖吗?”
晏骄细细查看了死者身体,最后轻轻将尸体翻过来,就见血肉模糊的后脑勺凹下去一大块,碎裂的头皮缝隙中渗出来的血液里,还夹杂着某些黄白色的粘稠物质。
不远处丢着一块大石头,上面满是血迹,晏骄拿起来对着死者伤处比划了下,完美匹配。
她摇摇头,“死因明确,目前看来不必了。”
“大人,”方兴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对庞牧道,“北面约莫半里路边草叶上有血迹,应该是凶手逃走时不慎沾上的。”
庞牧缓缓吐出一口气,“干得好。”
一个人要逃跑,往往有两种选择,要么往荒凉的地方跑,躲避人群;要么就是逃往家中。可秋云山近在咫尺,凶手却舍近求远,那么就是遵循本能,逃回家里去了。
如此一来,更加能肯定凶手就住在北面了。
杜奎的动作很快,不等庞牧收兵,就已亲自回来复命。
“大人,找到了。”
时间紧迫,刚才他接到庞牧命令后就立刻当机立断将四个手下分成两拨各自行动,而他带人去的第二家,就基本可以确定找对了。
当时他们远远就听见有个女人在高声叫骂,“一大早你又死到哪里去了!猪也不喂,饭也不做,呸,我打死你这没用的赔钱货!”
杜奎等人跑过去时,正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女人举着洗衣服用的棒槌打人,旁边一个瘦弱的男人几次三番想要上前劝阻,却都临场被吓了回去,只是唯唯诺诺的站在一边,口中说着些不轻不重的劝和的话。
众人忙冲进去将那女人制住,又去看那缩在墙角的小姑娘。
被打的正是嫌疑人之一的女孩儿大妞,今年十二岁,袖口上还有干涸的血迹。
她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缩在墙角,双头抱头,一声不吭的承受着,连逃跑躲藏的动作都没有,如同木偶泥塑。
她太瘦了,握着手腕的时候简直令人忍不住怀疑是不是抓到了一把骨头。可就是这样瘦弱的身体里,却蕴藏着令人意外的巨大力气。刚被杜奎拉起来时,大妞本能的疯狂挣扎,连踢带打,险些叫她跑了。
“那女人十分强悍,发起疯来母大虫也似,两个兄弟上去差点没按住!”后来又上去帮忙的杜奎混乱中被抽了一棒槌,半边脸都肿了,心有余悸道。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先被十二岁的疑犯打,又被疑犯她娘打,下下到肉,这会儿简直全身上下都在疼。
庞牧赶到时,那凶悍妇人已经被堵了嘴,饶是这么着还含糊不清的骂骂咧咧,而被打的小女孩儿呆呆坐在桌边,满面木然,似乎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毫不关心。而当庞牧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她视野时,她的瞳孔开始猛烈收缩,脸色煞白的发起抖来。
方兴见状低声道:“大人,她似乎对体型出众的人有种畏惧。”
庞牧皱眉,“也罢,我去外面坐着,你们问话。”
方兴生就一脸老实像,因擅长腿上功夫,体型也比杜奎等人精瘦些,乍一看,是没什么威胁的那种。
难得他家里也有一个女儿,想来也算对症。
方兴抱拳领命,去大妞对面坐下,低声安慰了几句。也不知他说了什么,大妞竟真的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心里松了口气,又努力放缓了声音问道:“我们是衙门的人,你知道我们找你做什么吗?”
大妞咬了咬干裂的嘴唇,半晌,点了点头,“知道,我打人了。”
“什么时候,用什么打的,打哪儿了?”
大妞不假思索道:“夜里用石头打的头,今天早上也打了一个,打完我就跑了。”
“打了几回?你认识她们吗?”
大妞拧着眉头,有些费劲的掰着指头数了一回,“好像是五个?不认识。”
外面的庞牧一愣,五个?
可就他们所知,一共也才四人呀!第五个,究竟是她记错了,还是他们查漏了?
四处搜查的衙役有了收获,抱着一个小陶罐进来,将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倒在桌上,“方捕头,这是从柴房的一个角落里挖出来的,那几名受害人丢的东西一样不少不说,还多了几样。”
方兴心头一跳,皱着眉头看向大妞,“这是不是你从她们身上偷的?”
大妞晃着两条腿点头,抓着自己枯黄分叉的小辫子,很认真的说:“娘总是骂我们花了她的钱,我就顺手拿走了。”
她的表情十分自然,简直像是在说从地上捡了一截无用的树枝似的。
方兴心底腾的冒出来一股火气。
大妞穿的似乎是大人衣裳胡乱改的,本就肥大不合体,此刻一抬手就露出一截瘦骨嶙峋的胳膊,上头满是新的旧的,青紫交加的伤痕。
方兴呼吸一滞,直觉腔子里闷闷的憋痛,语气不由的又柔和了,“你现在还能记得当时在哪里打了人吗?”
大妞略略迟疑了下,好像是在脑海中进行回忆,过了会儿才点点头,轻轻嗯了声。
方兴也实在不知是该庆幸还是难过,“那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去打人?”
大妞的情绪没有一点波动,仿佛在说一件最普通不过的事情,出奇澄澈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方兴道:“娘总是打人,我们都打不过她,可是好疼啊。我不喜欢她,也不喜欢红色的裙子,那些女人跟她一样,肯定都不是好人,没人来帮我,可我要帮她们的小孩。”
方兴被她看的心里发毛,微微蹙眉道:“可你根本不认识她们,或许她们是好人呢?”
大妞摇头,语气坚定的说:“那样的女人都不是好人。”
她的语气太过平静,平静到听到这话的衙役们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随后赶来的晏骄在门外跟庞牧一起听着,闻言摇头,这个小女孩儿的心理明显已经出现了问题。
她坚持活在封闭的世界中,并强行赋予自己的行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单纯的劝说根本无济于事。
有的时候,从被害者到加害者的转变,就是这么微妙和不可思议。
晏骄叹了口气,“大妞的爹呢?”
庞牧一抬手,一名衙役就带过来一个拱肩缩背的男人来。
晏骄看了看屋里那个依旧面无表情的小姑娘,摇摇头,指了指离这里最远的墙角,“去那里说罢。”
大妞爹长得还算清秀,只是太瘦了,衣服穿在身上飘飘荡荡,跪下去的时候好似一根被风压弯的芦草。
“大人,大人明鉴,大妞是个好孩子,你们一定是找错人了!”他拼命磕着头,颤抖的声音里带了哭腔。
“好孩子是不会三更半夜跑出去打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晏骄叹道,“这么多日子以来,难道你就一点儿异常也没察觉?”
男人缩在地上瑟瑟发抖,结结巴巴的改口说:“小人什么也不知道,她,她从小就性格古怪,时常眨眼就跑不见,有时还会抓些兔子、山鸡什么的回来,就那么亲手掐死……”
他自小身子就不好,亲事上十分受阻,一直到二十多岁才娶了如今的老婆,已觉侥幸。那女人虽是个女人,可不管是体格还是容貌,都活脱脱更像个男人,亲事也是艰难……原本想着,且不说旁的,左右是凑在一处过日子罢了,夫妻两个好歹能有一个能干活的,剩下那个在家里操持家务就是了。
可不曾想大妞娘不仅长相凶悍,更是个脾气暴烈的女人,生活中略有不如意便要大发脾气,又爱拿家里人撒气。从男人到三个孩子,没有一个身上不带伤的。
“我,我那婆娘实在是个母老虎,时常夜不归宿,我也不敢问她在外头做什么,一旦脾气上来了连我也……可,可其实她对我和孩子们还是不错的……”男人佝偻着身体,前言不搭后语的说着。
“你为什么不报官?”庞牧问道。
男人脱口而出,“清官难管家务事,再说,我好歹是个男人,是一家之主,若是告诉了外头说给个女人打了十几年,还有何颜面活在世上?”
顿了顿,又好像是在给自己强行挽回颜面,别别扭扭的说:“到底是一家人,孩子小,不懂事,惹得她心里不痛快,略打几下,完了也就好了,谁家里不是这样过呢?”
浑家脾气暴躁易怒,更有风言风语传的难听,可到底能干,偶然心情好了还时不时会给自己银子零花。而且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她似乎就转移了目标,有火也不大朝自己发了……
原本还对他满怀同情的晏骄一听,登时怒发冲冠,忍不住骂了一句,“你还不如一早就死了!”
也好过现在连累了孩子,连累了那些无辜的人!
大妞爹似乎早就被骂习惯了,听了这话眉头都不皱一下,只是耷拉着脑袋,一副任人宰割的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