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换做是他的阿芜,能够健健康康的,即便闹腾,他也是甘之如饴的。
江保宗就是这样的偏心眼,旁人家的姑娘再好,都不如他家阿芜再坏来的稀罕,更何况他家阿芜那么乖巧懂事,让人怎么疼都觉得疼不够。
江保宗给女儿夹了一块鱼肚肉,看着女儿吃下去,顿时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霍凛冬规规矩矩吃着面前的饭菜,心情却没有面上那么平静。
他也想给小姑娘夹菜,他不仅想给她夹菜,还想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一口一口,将饭菜喂到她的嘴中。
在此之前,霍凛冬一直都不觉得自己和舅舅一样,是喜欢上一个女人,就会低三下四,不顾规矩为她做任何事的一个人,因为他们虽然流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却成长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中。
现在他知道了,他是!
第10章 傻女10
“下午江夫子可还要在县城逛逛?如果不嫌弃的话,晚上江夫子可以和咱们一块回去,我家的驴车宽敞着呢。”
饭后,刁大妹主动提出邀请。
因为时常要往县城以及周边镇子上的饭庄酒楼送肉的缘故,刁家有属于自己的驴车,今天来县城采办年货,刁大妹也是赶着自家的驴车过来的。
“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用觉得麻烦,江夫子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多照顾照顾我家凛冬就好,再过几个月就要科举考试了,也不知道凛冬的水平够不够,还得麻烦江夫子费心了。”
刁大妹一直都记挂着那天圆明大师说的那些话,外甥霍凛冬还有一个死劫,要是渡不过去,可能会活不过二十岁。
霍凛冬的身世很复杂,这还得从他的生母开始说起。
霍安和妹妹霍馨是商人家的庶子庶女,那个商人贪花好色,除了一个正妻两个妾室,还有无数没有名份的通房丫鬟,而霍安兄妹俩正是某个通房丫鬟的孩子。
在那个家里,除了正室所出的嫡长子,剩下十几个庶出的孩子在商人眼里都没什么地位,尤其霍安和霍馨的生母早逝,在那个大宅院里更是活得艰难。
随着时间流逝,霍馨渐渐显露出非同一般的美貌,让那商人从这个女儿身上看到了商机,兄妹俩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霍安很有念书天赋,也一心想要考取功名,带着妹妹离开那个狼窟,可惜他表现的越优秀,就越是刺痛正室夫人的眼睛。
某天霍安从书塾回来,被嫡母告知妹妹已经被生父当作礼物送给了途经当地的大官,没等霍安报复,生父因为马上风暴毙,嫡母早就看不惯后院的莺莺燕燕以及那些碍眼的会瓜分她儿子财产的庶子庶女们,在那个商人暴毙后,卖了后院那些女人,又给了一点小钱将庶子庶女遣散。
又因为忌惮霍安有一个被送到贵人府里的妹妹,霍安的嫡母对他有额外的安排。
为了保障女户的利益,在晋朝,赘婿不得科举,名下不能有私产,在打听到乡下有一个貌丑如罗刹的女屠户招赘婿后,嫡母不顾霍安的想法,直接帮他定了这么一门亲事。
那时候,霍安只有十五岁,霍安那个被送人的妹妹只有十三岁。
好在开始的原因有些不堪,可霍安并没有将对嫡母的怨恨转嫁到刁家人身上,并且在日后的相处中,被刁大妹的真诚善良感动。
在霍家,霍安见识了太多美貌皮囊下的丑陋灵魂,在旁人眼里刁大妹可能是丑陋的,但在霍安眼中,她远比那些女人好上千倍百倍。
或许是善恶到头终有报,霍安的嫡兄是个没本事的,霍家早些年就已经落败了,加上嫡兄娶了一个泼辣的媳妇,现在全家人得靠那个媳妇的娘家生活,他那个早年高高在上的嫡母的日子也十分难过。
霍安唯一还牵挂着的就是下落不明的妹妹,那些年也从来没有放弃打探妹妹的消息。
霍凛冬是被一个婆子送回来的,随同传回来的还有他妹妹病故的消息,霍安不知道他妹妹到底被生父送给了哪位贵人,可看那个婆子的打扮及气度就能猜到一二。
霍凛冬刚被送回来的时候身体很不好,据说不久前落了水,感染了风寒,整个人都烧迷糊了,霍安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大户人家会在家里的男丁尚且病重的时候将他送到做了赘婿的舅舅家中,而且那个时候外甥霍凛冬对他也有些抗拒,从这个外甥的嘴巴里也打听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霍安只能给妹妹立了一个衣冠冢,然后将心思放在了照顾好外甥这件事上。
这几年,外甥也开始和他亲近了,可关于妹妹的事,关于外甥的来历,刁大妹和霍安依旧知道的不多,他们只是清楚,霍凛冬的出生一定不一般,刁大妹甚至怀疑,圆明大师口中外甥最后的那一个死劫,或许就和他的身世有关。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娶了阿芜外甥就可能可以渡过死劫了,可但凡有那么一点希望,刁大妹都不想放弃。
现在江保宗的态度显然还是偏向林家那小子的,所以刁大妹想为外甥提供更多的机会,万一江保宗就看到外甥的好了呢。
“这……好吧……”
一想到来时挤得满满当当的牛车,以及牛车上那些热心做媒的嫂子们,江保宗最后还是接受了刁大妹的好意。
从聚香斋离开后,一行人又去酱料铺子、糕点铺子等地方采办了过年需要的年货,然后又一块坐着刁家的驴车回村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一路上都有一个小尾巴注意着他们,看到江家三人坐上了刁家的牛车后,徐宝珠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
“宝珠啊,多亏了你记挂着我这个堂姑,不过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守着寡,实在是穿不了这么好的布料,你还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家去吧。”
林徐氏看着徐宝珠带来的那匹宝蓝色的棉布料,以及几盒蜜芳斋的糕点,嘴上说着不要的话,两只手和眼睛却没有从这些东西上挪开过。
相处的时间久了,徐宝珠也知道林徐氏是什么样的德性,当然不会顺着她的话将东西拿回去。
“怎么不适合了,姑母那么年轻,走出去恐怕别人还会认为姑母是我姐姐呢,怎么就不能打扮了,再说了,不知怎么的,我第一次看到姑母就觉得亲近,好像上辈子我们就是母女似的,现在我自己挣的银子,买点好东西孝敬孝敬姑母又怎么了?”
听了徐宝珠的吹捧,林徐氏笑的花枝乱颤,也越发喜欢这个嘴甜又大方的远方侄女。
“不过……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姑母说。”
徐宝珠脸上的笑意收敛,表情有些犹豫不定。
“什么事还不能和姑母说?”
林徐氏愣了愣,将手里的那匹布料放在桌子上。
“就是……就是……”
徐宝珠说话吞吞吐吐的,“表哥不是和江家定亲了吗,可上次我送完泡菜回去的时候,看到未来表嫂跟一个男人有些亲近地并排走着,这次我进城卖菜方的时候,还看到了未来表嫂的爹爹带着她和那个男人的家人一块吃饭。”
“呸呸呸,看我胡咧咧什么,表嫂那种情况,怎么可能和别的男人私相授受呢,估计就是两家人家比较要好吧,不过我想着,表哥毕竟是要考功名的读书人,名声是顶顶重要的,再怎么说,未来表嫂也已经和表哥定有娃娃亲了,在这个年纪,和异性相处总是要避讳些的。”
徐宝珠拍了拍自己的嘴巴,一副生怕自己多嘴,破坏林江两家感情的后怕模样。
“呸,臭不要脸的东西!”
林徐氏一听就猜到,徐宝珠口中和江家相处亲近的人家是刁家,和江妩走在一块的,应该就是刁家那个拖油瓶霍凛冬了。
其实这会儿她们讨伐江家和霍家很没有道理,毕竟林江两家的婚约只是当年孩子还没出生时的笑谈,这些年江家有意结亲,可林家一直没有正式上门交换庚帖,定下亲事,严格来说,两家的婚约是不成立的。
可林徐氏一边不想让儿子娶江妩那个小傻子,一边在听到别家上江家提亲时,又觉得江家的人不厚道,怪根本就不懂这些事的江妩水性杨花。
“我们林家造了什么孽啊,居然摊上了这样一个儿媳妇。”
林徐氏气的肝颤,她苦着一张脸拉着侄女的手:“你那表哥是个厚道人,一直不愿意取消两家的婚约,有些话我和他说了,他反而责怪我,宝珠啊,姑母只有你这么一个贴心人,你应该能理解姑母的心思吧?”
“这江家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当初的娃娃亲只是笑谈,根本就不能当真,可江家自己生了一个傻子,生怕女儿嫁不出去,于是就拿当初的戏言做筏子,村里人都夸江家人心善,可如果不是你表哥足够优秀,江家哪里会这么大方帮衬你表哥呢?只是那么点银子,却想要你前途光明的表哥娶一个傻子为妻,你说是不是欺人太甚。”
徐宝珠的那点小心思,林徐氏也不是看不出来,不过她的儿子那么优秀,招女孩子喜欢也是很正常的,林徐氏乐于看到徐宝珠为他们家掏心掏肺,所以也不介意和她说这些话,让她明白自己是不满意江妩这个儿媳妇的。
“表哥确实是一个光风霁月的人物。”
对于林徐氏的话徐宝珠再赞同不过了,尤其是在听到林徐氏说表哥一直都反对取消婚事,也不爱听她说江家的坏话的时候,更让她觉得表哥的心性高洁,不愧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崇拜无比的大诗人。
“对了宝珠,刚刚你说你进城卖方子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徐氏抱怨了几句,忽然转了一个话题。
“哦,就是我闲来无事研究的两个菜方子,聚香斋出一百二十两银子买下了。”
徐宝珠刚刚说那一番话的目的也是为了引导林徐氏提出这个问题,她得向林徐氏证明,娶她过门,比娶江妩那个小傻子有更大的价值。
“一百二十两!”
林徐氏惊讶地喊出声,她不由再次改变对这个远方侄女的态度,表情更加热忱。
徐宝珠羞涩地低下头,今天的两个目的已然达到。
第11章 傻女11
江家人乘坐刁家的马车回来并不是什么秘密,加上之前刁大妹带着媒婆去江家替霍凛冬提亲的事,很快的,江家和刁家有可能结亲的消息就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传遍了坪乡村。
只是江家和刁家也没出面证实这件事,消息只传了两三天,就被新的八卦代替了。
年后,村里的书塾也开始恢复上课,因为之前苗三娘等人将江妩丢在河塘边的行为,江保宗选择和以前一样,带着女儿去书塾旁听。
从江妩十岁以后,江保宗就极少带她去书塾,毕竟书塾里都是男孩子,而乡下的女孩十岁开始就能够议亲了,所以即便江妩是个心智不全的傻子,也不适合将她继续带在身边。
可江保宗舍不得将女儿关在家里,又找不到能让他放心托付女儿的玩伴,思来想去,还是将女儿带到了书塾,他教课的时候,女儿就在隔壁的房间等着,课堂间隙,他再去隔壁陪伴女儿,顺便教女儿读书写字,即便女儿傻傻的,很多简单的文字,他重复教了上百遍女儿也不一定记得住。
再过两个月,就是今年院试的时间了,像林平春、霍凛冬这样有希望一战的学生都不会来书塾上课,只在遇到不解的疑问时会来书塾向江保宗请教。
林平春来的比较勤快,一来是因为他重视这一次的科举考试,日夜苦读,二来也是因为他和江保宗之间的特殊关系,想从江保宗这个过来人身上得到更多的科举经验。
而霍凛冬就是那些备考学子中来的最不勤快的了。
以前在书塾念书的时候,他就格外安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只要不是被夫子喊到回答问题,就绝对不会主动出风头,因为这个原因,这几年他在书塾里也没有交到要好的同窗朋友。
但最近霍凛冬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日日不落往书塾跑,表现出一副孜孜以求的模样,比林平春还要积极。
“谢夫子解惑。”
霍凛冬看着江保宗写在书上的注解,将书册拿好,从学舍离开,只是问完问题后的他并没有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去了隔壁的屋子。
他从衣襟里掏出一个草绳编成的兔子,将兔子攥在手里,右手捏成一个拳头,手心微微有些汗,不知道是衣服穿多了热的,还是心里有些紧张导致的。
屋子里的那个小丫头真是坏,对他总是不冷不热的,任凭他说再多的好话,都不乐意搭理他。霍凛冬脖颈间微凸的喉结上下滚动,虽然那个小丫头乖乖坐着不说话的模样也很招人稀罕,可他更希望看到对方眼里全是他的模样。
“吱呀——”一声,房门被霍凛冬推开,正在艰难地跟毛笔奋斗的江妩转移了注意力,眼神朝门口的方向望去。
爹爹在离开的时候给她布置了作业,要求她照着书帖临摹十个大字,纸是提前铺好的,墨也是提前磨完的,可惜江妩是个小笨蛋,这会儿墨汁沾在了衣襟、袖口上,微黄的宣纸上也是一团团的浓墨,根本就看不出她要临摹的那个大字的基本形状。
嗨呀,今天的作业好难啊!
江妩看到来人就没什么兴趣,跟个小大人似得,长长吐了口气,然后用自己不曾握笔的那只手擦了擦脸,整个上半身趴在桌案上,接着写字。
只是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墨汁,一个简单的擦脸动作让左侧脸颊多了一道手指划过的痕迹,就跟小猫咪长了胡须一样。
“笔不是这么握的。”
霍凛冬有点小洁癖,但这会儿一点都不嫌弃脏兮兮的小姑娘,看对方不搭理他,几步走到江妩的身后,用自己的手握住江妩拿笔的那只手,一笔一划慢慢写完了她要临摹的那个字。
当然,在此之前他也不忘将自己带来的那个草编小兔子放在桌子最显眼的位置上。
“兔兔啊!”
江妩眼睛一亮,挣脱开霍凛冬的手,捧起桌上的小兔子,欢呼了一声。
这个草编小白兔的做工并不精致,勉强能够看出兔子的形状,只是做这个草编兔的人花了不少心思,用红豆给兔子沾了眼睛,有用笔画出了兔子的鼻子和嘴巴,让人一眼就能够认出这是什么动物。
小姑娘大多喜欢这种软萌的小动物,江妩自然也不例外。
她记得之前家里也有过可爱的小兔兔,那天晚上小兔兔还被端上了餐桌,爆炒的,很好吃。光是想想,阿妩就忍不住流口水了,美味的食物带给她的感官刺激总是那样奇妙。
“喜欢吗,答应我一件事我就送给你。”
霍凛冬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诱惑做坏事的精怪,只可惜空有这个心,却没有那样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