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丁婆子将徐寡妇推搡出门,然后重重将门关上,似乎是觉得不解气,她端来院子里沉淀着的那桶刚刚洗过鱼的水,直接开门泼向外头。
这会儿徐寡妇还呆站着,裙边溅到了不少脏水。
“什么晦气东西,等会儿可得去摘点柚子叶来,好好扫扫院子。”
丁婆子指桑骂槐嘀咕两句,又将门关上。
徐寡妇气的发抖,她可是秀才公的亲娘,江家一个低贱的仆妇也敢这样欺侮她,这门亲事不能要了,江家现在嘴硬是吗?等她儿子将来考中举人,考中进士,只有江家后悔的时候。
徐寡妇大口大口喘气,铁青着脸,匆匆离开。
——
“爹爹的小阿妩,是爹爹识人不清,险些害了你啊。”
赶走了徐寡妇,江保宗不由走进女儿的房间,看着酣睡的女儿,脸上满是愧疚。
刚刚他的那番话看似撇清了江林两家的关系,实际上在村里人的眼中,江林两家的婚约早就是有实无名了,现在林徐氏不愿意履行婚约,之后想要再给女儿找一个合心意的,恐怕就无比艰难了。
江保宗可以想象到之后村里人会怎么嘲笑他的女儿。
除非,他能给女儿找一个比肩林平春,甚至比林平春更好的夫婿。
“兔兔啊。”
熟睡的小姑娘呓语了一声,打断了江保宗的思绪。
“嗤——”
江保宗没忍住,轻轻捏了捏女儿因为酣睡带着几分潮红的脸颊,明明已经是当娘的年纪了,却还跟孩子似的,这让他怎么放心将她托付给别人呢。
只是兔兔……江保宗的心里浮现出了一道人影。
第13章 傻女13
任凭谁被这样的视线盯着,又被揉捏软嫩的小脸蛋,恐怕都睡不香的,江妩从睡梦中醒来,用手揉了揉眼睛,待看清站在她床头的爹爹时,嘴角上翘,沁出一个甜蜜的笑容。
“抱。”
江妩没有起床气,只是在没有彻底清醒的这段时间里格外爱娇。
卧室的侧窗打开通风,一道日光照射进来,正好洒在床沿,将小姑娘惺忪的模样照地一清二楚,只见她皮肤细白,巴掌大的小脸无比精致,眼睛微微睁开一条小缝,或许是被阳光刺激到了,沁着些许水汽,好不惹人爱怜。
“爹爹,抱。”
她的声音就如同她的长相一样,格外娇甜,短短几个字,硬是被她说的百转千回,软软糯糯拖着长调,像是裹了蜜掺了糖一般。
“阿妩乖,爹爹让丁婆婆帮你倒洗脸水,你要自己净脸漱口穿衣,这些爹和丁婆婆都教过你的,阿妩那样聪明,一定已经学会了吧。”
江保宗差点没心软像小时候那样帮女儿穿衣洗漱。
他知道,女儿心思纯洁干净,可世人的眼光是肮脏的,现在女儿长大了,于情于理父女俩应该保持适当距离。
再者,他也不想真的把女儿当傻子看,一些基本的生活能力,该锻炼还是要锻炼的。
“唔。”
江妩的反应很慢,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脸上重新扬起笑意,然后重重点了点头。
没错,阿妩最聪明了。
看女儿彻底清醒了,江保宗退出了女儿的房间,嘱咐丁婆婆倒洗漱的水进去。
“阿妩可算是醒来了,今天婆婆给你煮了你最爱的皮蛋瘦肉粥,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熬着了,米粥煮的软烂,咸淡适中,滋味可好了呢。”
丁婆子可不愿意将刚刚面对徐寡妇的怨气展露在她心尖尖的小姑娘面前,进屋后,动作麻利地将洗脸的水盆放在一旁的架子上,然后将漱口的柳叶枝和食盐水准备递到阿妩的手中。
“好吃。”
江妩的脑海里浮现出皮蛋瘦肉粥的模样,津液自动分泌,还没尝到皮蛋瘦肉粥的滋味,记忆就已经先将这味道传达给了神经。
因为患有傻病的原因,在旁人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事江妩却做得格外的慢,她将自己今天要穿的三件衣裳整齐地摊在床上,然后仔细分辨,哪一件衣裳应该穿在最里面,哪一件衣裳其次,最后穿的又应该是哪一件。
阿妩觉得自己不是江妩也有这个原因,因为原身做了上千次的事,对于最初成为江妩的她来说,总是那般陌生的。
可她又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原身留给她的这具身体的傻病,又不允许她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
好在阿妩虽然懵懵懂懂,却很愿意学在她看来很陌生的事情,适应这具身体留给她的所有记忆和羁绊。
“阿妩穿好了。”
小姑娘穿完三件衣裳就跟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任务似的,张开两根细瘦的小胳膊,要不是这会儿还没穿上裙子,恐怕她都能直接站起来转身三百六十度,让丁婆婆欣赏一下她忙活了一炷香的成果。
“阿妩真聪明啊。”
丁婆婆是看着她长大的,江妩的智力发育慢,七八岁的时候还不会穿衣服,很多时候都需要她或是江保宗代劳,只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哪里还能让爹爹穿衣服呢,后来江保宗就狠下心,让她配合他一块教阿妩穿衣服。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阿妩学的特别慢,不是将脑袋套在袖口里,就是将上下的扣子系地一团糟,那会儿阿妩还特别爱哭,闹着要她和爹爹帮她穿衣服,好几次都难过地哭了。
阿妩的哭和别的孩子吵着要糖吃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可不一样,她的声音细细的,就连哭的时候,也是一声声极小声的抽泣,偏偏就是这不怎么宏亮,且断断续续的哭声,能把人的心哭地揪成一团,恨不得立刻把她想要的任何东西双手奉上。
丁婆子那叫一个不忍心,在她看来,姑娘学不会穿衣服就不学呗,大不了她照顾姑娘一辈子,给姑娘穿一辈子的衣服,可万万没想到在这件事上最心硬的却是疼姑娘入骨的江老爷,对方忍下心看着姑娘哭,直到她哭够了,意识到没人会纵着她,小声抽泣着,打着嗝儿,慢慢悠悠拿起那一团糟的衣服,嘟着嘴重新开始学。
直到现在,姑娘穿衣服的速度依旧不快,尤其是到了冬天,需要穿的衣服比较多的时候,光是将每天要上身的衣服一件件摊在床上,选好穿衣的次序,就得花上小半个时辰的时间。
直到现在,阿妩快到出嫁的年纪了,丁婆婆才隐隐明白,当年江保宗的狠心,是一件多么良苦用心的事。
“咕噜咕噜。”
穿完衣裳,江妩直觉接过丁婆婆手中的柳叶枝和食盐水,先用食盐水漱口,再用柳叶枝细细地刷完自己的两排牙齿,她的动作依旧缓慢,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等到江妩从自己的香闺出来时,已经是一个擦了香膏,白嫩又喷香的小姑娘了。
再过一两个时辰都快到午饭的点了,所以丁婆子没给江妩盛太多的肉粥,只给了她小半碗粥,外加两叠小菜,一叠是泡嫩缨子,一叠是拍黄瓜,都是酸辣咸香的小菜,用来配粥再好不过了。
“阿妩,你喜欢林家哥哥吗,就是那个经常会来我们家的,长得瘦瘦高高的那个小哥哥。”
江保宗虽然放弃了江林两家的婚约,可他不得不考虑一下女儿的想法。
这些年不论是他还是村里的其他人都将阿妩和林平春扔作堆,觉得江林两家有曾经的指腹为婚,江家又对林家有这么多年的帮持之情,只要林家还有点良心,就一定会认下这桩亲事,并且善待他的女儿。
可他忘了人心难测,斗米恩,升米仇,林家忘了他们现在的宽裕生活和尊崇的地位是怎么来的,只记得他逼着他们娶一个傻子做媳妇。
不,这算不上逼,早在徐寡妇接过他给的第一笔银子的时候,就该明白他的想法了,只是对方一边接过银子,一边却又抗拒婚约,只能说当了婊子却要立牌坊罢了。
可不管怎么说,这些年两家的亲近是真的,虽然女儿未必开了情窍,可这些年那么多人都说女儿未来的夫婿是林平春,女儿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江保宗就怕女儿懵懵懂懂的,心中记挂上了林平春,现在两家的婚约是成不了了,他该怎么劝说女儿呢。
“林家哥哥?瘦瘦高高的?”
江妩翻找着记忆里一张张和这个描述对的上的面孔,当林平春的脸出现时,之前被她忘在脑后的记忆瞬间回笼,想到自己和爹爹在那段记忆里通通不得善终,江妩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不、不要,他喜欢做泡菜好吃的姐姐,阿妩要死了,不要嫁给他。”
在慌张的情况下,江妩的回答有些颠三倒四,让人摸不准头脑。
她急于解释,可脑子乱成一团乱麻,越是着急,就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呸呸呸,死不死的怎么能挂在嘴边,阿妩好好的,会平安喜乐,长命百岁。”
江保宗皱了皱眉头,赶紧连呸三声。
“阿妩别急,你不喜欢林家哥哥,爹就不会把你嫁给他。”
江保宗实在没想过女儿的反应会那么大,在提到林平春时,女儿的反应不是羞涩好奇,居然是厌恶憎恨,这样的情绪,江保宗还是头一次在女儿脸上看见。
第14章 傻女14
“不过会做泡菜的姐姐是谁?”
江保宗不觉得女儿会说谎,只以为林平春和哪个女儿私底下亲近,被女儿瞧见了,想到这儿,江保宗对林平春的印象变得有些糟糕,原以为林家就他那个寡妇娘是个拎不清的,如果林平春真的在婚约未定的情况下和别的女人私相授受,那么只能说明他看走了眼,那个看上去老实的孩子,其实远比他想象的更加不堪。
“就是会做泡菜的小姐姐。”
江妩不想搭理什么姓林的还是姓徐的,那些记忆糟糕透了,她不想像记忆中那样掺和到那些事情里去,只想离那些人远远的。
“还会画黑猫的。”
看爹爹太笨想不起会做泡菜的姐姐,江妩绞尽脑汁又想出了一个形容词。
“是她?”
江保宗想起来了,那次采买年货时看到的小姑娘,给他留下的印象可尤为深刻呢。说他古板也好,这样活络外向的女孩,并不是他能够欣赏的。
林平春也是个没眼光的,居然会喜欢那样的姑娘而不喜欢他家阿妩。
不过……能有几个有抱负的男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妻子是个傻子呢?
江保宗有些心酸,他无比自责,如果不是他当初的优柔寡断,或许妻子不会早产,那儿也不会因为母胎中受伤,导致智力受损。
如果他的阿妩健健康康的,有这样的品貌,别说林平春了,多少好男儿等着她挑呢。
“阿妩不难过,以后爹爹都不和你提林家的人了。”
江保宗心想,反正这婚约是成不了了,不如就断的果决一些。
“恩恩。”
江妩的小脑瓜子只要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心满意足了,一口软糯的肉粥下肚,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通通忘光光,哪里还有刚刚泫然欲泣的模样。
整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坏蛋。
看着这样的女儿,江保宗的心情又好了些,不论怎样,他都是要护女儿周全的,这是他欠下的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
丁婆子一改往日的作风,每天除了洗衣做饭外,开始热衷于找村里碎嘴的婆子们聊天扯淡,在和那些婆子们闲聊的时候,丁婆子也会不经意地透露出一些她们想要听的八卦。
“当年我家老爷就是可怜林家孤儿寡母,想到自己一个鳏夫带着独女生活感同身受罢了,这些年林家小哥能念书我家老爷也是帮了大忙的,我家老爷本意也不求他们感激涕零,可也没道理让他们上门羞辱吧?我家老爷何曾说过一定要将我家小姐嫁到他们家去,合着就她脸皮厚,想当然的话居然还往咱们面前说。”
“呸,什么算命的说她家儿子命中不宜早婚,还不是儿子考中了秀才,看不上我家姑娘了,可她也不想想,如果她家儿子只是个从小丧父,又没有家底未曾念书的娃子,哪还有底气说什么配不配的话,能娶着媳妇就不错了。”
“可惜了老爷这些年帮衬他们的几百两银子,用那些钱买上一些田地铺子给小姐当陪嫁不好么?”
“算了算了,我和你们唠这些话做什么呢,左右老爷也不在意这桩事,老爷的功名摆在那儿,当年的同窗,这十多年里教出来的学生,也不乏能耐的,还护不住我家小姐不成。”
丁婆子通过村里那些碎嘴婆娘传达出了几个讯息。
第一,江家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十分看中当年的娃娃亲,之所以帮衬林家,更多的是看在他和林家过世的林秀才的同窗情谊上。
第二,林家人吃相难看,人品有瑕,这些年江家的帮衬是真的,即便不情愿娶江家的姑娘,完全可以用更加委婉的方式,万万没有在自己儿子考中秀才的消息传来的当天,就跑到女孩子家中告诉女方长辈自己儿子不易早婚的做法,这样丑陋的作态,直接将嫌弃两字明晃晃写在了脸上。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江保宗在告诉所有人,他还有一些已经当官的旧日同窗,这十多年来也教授出几个出色的学生,他是坪乡村的夫子,坪乡村年轻一辈里,有多少是他曾经教授过的学生,光是这些人脉,就足够他江保宗护住自己的女儿,甚至还可以照拂未来的女婿,除此之外,江家还有足够殷实的家底,江保宗只有江妩一个女儿,将来这一切都是留给这个女儿的,这么看来,除了身体上有缺陷外,江妩相比较普通乡下姑娘来说,同样具有很多优势。
同时这第三点也是威胁,让大家在说江家女儿的闲话时考虑一下江家的地位人脉,别因为一时嘴快,给自己的家人带去祸事。
一直以来,江保宗都是十分温和良善的人,这还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显露出不好招惹的一面,村里的一些长舌妇心存顾忌,也不敢拿江妩说笑了,所有的话题矛头一致指向了林家。
对于尚且年幼,且只有秀才功名的林平春,以及他那个寡母,大伙儿的嘴巴可就没有那么老实了。
等林平春在府城会了三天同科好友回到坪乡村,听到了那些关于林家不堪入耳的言语时,差点没有被他娘给气死。
——
“你只知道怪我,娘难道不是为你着想吗,你是前途光明的秀才公,江家那个傻子哪里配得上你!”
“可怜我辛辛苦苦将你拉扯大,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直接死了,去地底下找你那冤鬼爹去,好给你和江家那傻子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