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穿书]——春如酒
时间:2019-10-06 07:55:41

  “丑话说在前头,我这人最喜欢朝三暮四了,将来你要是老了穷了丑了,我可是会喜新厌旧的。”
  段瑞金怔怔地看着她,眉眼逐渐舒展开来,化作淡淡的笑,最后笑出了声。
  “哈哈,好!看来为了不失宠,我以后得更加努力了。”
  阮苏低头不看他,嘴角偷偷上扬,鼻中闻到消炎药水的苦味儿,心里却甜滋滋的。
  之后的日子,美好得宛如一场梦境。
  段瑞金在家养伤,暂时不去上班了,阮苏每天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三楼卧室里,扒开他的上衣看看他的腰伤好了多少。
  她的爱是迅猛且灼热的,绝不遮掩。确定了关系后,她亲手喂段瑞金吃饭喝药,亲自为他穿衣洗脸,为了怕他躺在床上无聊,特地托人从外省买来一台收音机,日日放新闻给他听。
  她还订了一堆报纸,无事可做的时候,就搬一把椅子坐在床边念报纸。
  她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小曼羡慕又嫉妒,吃饭时酸溜溜地说:
  “你这哪里是照顾丈夫,分明是在养儿子吧?”
  阮苏道:“他长得那么好看,当儿子养怎么了?我乐意……今天的三丝羹味道不错,你们少吃点,别给我吃光了,我待会儿端上去给他尝尝。”
  小曼无语至极,等她走后冲阮桃说:“这女人没救了,二爷受伤她倒是跟掉进蜜缸里似的,甜的哟,眼睛里根本看不见外人。咱们也别理她,吃完饭看电影去,潇洒咱们的!”
  阮桃是个没主意的,如今大姐又不管自己,自然以她马首是瞻,说什么便做什么,放下饭碗跟她胡逛瞎逛。
  修养了一周,段瑞金伤未痊愈,但是可以扶着东西下地了,便提出要去楼下散步。
  阮苏挥退所有人,身体力行的充当了他的拐杖,亲自扶他下楼梯。
  她如此热情,段瑞金倒是有些不太好意思,因为两人身高差距大,站在一起时不像她扶他,反像他用咯吱窝夹着她,画面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阮苏对此是不在乎的,喜欢一个人,那便要一心一意对他好,段瑞金又没有狐臭,夹脑袋算什么?
  两人用了小半个上午的时间,艰难的从三楼来到了一楼,喝杯水歇息歇息,走到花园里去。
  段公馆的花园雇了专业的花匠来打理,现在是秋天,花坛里那些菊花都开了,群芳争艳,色彩浓郁艳丽得宛如一幅油画。
  二人在草地上行走,阮苏嗅着对方身上淡淡的清香味,柔软的睡衣布料时而从脸上擦过,这美好的感觉让她想起自己做过的梦——她与段瑞金在花园中晒太阳,有猫,有狗,有小孩。
  天下太平,阳光正好,无忧无虑。
  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了。
  段瑞金看见一蓬鲜红的菊花,心有所思,侧过脸问:“你喜欢什么样式的婚礼?旧式的还是西式的?想要婚纱吗?”
  阮苏愣了愣,“婚礼?”
  “嗯。”
  她很难得的羞涩起来,“你……是在求婚吗?”
  “从身份上来说,不是,你早已是我的人。但从感情上来说……是的。”
  段瑞金忽然推开她,单膝跪在绿毯似的草坪上,从睡衣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递到她面前。
  阳光下,心形钻石熠熠生辉。
  这罗曼蒂克的办法自然不是他能想出来的,前不久他与林清通了信,告诉他这件喜事。对方建议他趁热打铁,莫要错过良缘,不仅教了他这个求婚的好办法,还教给他一句话。
  “阮苏小姐,你愿与我白头偕老么?”
  阮苏定在了原地,木偶似的一动不动。
  远处佣人都踮着脚尖看热闹,小曼激动的抱住了阮桃。王亚凤打了一宿的牌,睡到这时才醒,站在卧室床边抽烟,看着二人的身影露出欣慰的笑容。
  唯有段福,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
  阮苏舔了舔嘴唇,将手伸向戒指。段瑞金以为她会接受,准备帮她戴上,她却突然盖上盖子,果决地推了回去。
  “我不要。”
  他不解地看着她,眼中流露出失望。
  阮苏扶他起来,“你婚都没离就求婚,那不成王八蛋了吗?况且现在也不是好时机。”
  段瑞金问:“何时才是好时机?”
  她望着远方,目光灼灼。
  “我向往的婚姻,是我爱的人开着我买给他的凯迪拉克来娶我。那时我是清白干净的,他也是清白干净的,他牵着我的手,平平等等地走进礼堂内,在大家的祝福中结下那举案齐眉之约。”
  段瑞金这才明白她的意思,当即承诺。
  “等我伤愈之后,便联系晋城解除婚约。不过……”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眼弯弯,“这凯迪拉克还是由我来送你吧。”
  阮苏笑嘻嘻地抱住他,踮起脚尖吻了他一下,然后耍流氓似的跑了。
  段瑞金要追,偏偏腰伤未愈跑不动,老头似的一瘸一拐跟在她身后,“你给我回来!不许亲完就跑!”
  回应他的是一串清脆的笑声。
  又到周五,段公馆开起了盛大的舞会。
  晚霞漫天时,盛装打扮过的红男绿女们开始入场,发现今天有一点小变化——客厅中央多出一台黑色的三角形钢琴。
  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坐在钢琴后,宽边礼帽遮住脸,只露出一截尖尖的下巴。
  他的双手放置在膝盖上,手指修长白皙,指尖透出淡淡的粉色,指甲修得圆润齐整。
  有人对他感到好奇,想上前攀谈。
  这时阮苏穿一条雪白的裙子从楼梯上走下来,高跟鞋让她有了还算可观的身高,脂粉修饰了她的脸。她烫了新卷发,不是时下流行的齐耳长度,而是波浪似的披在肩背上,显得脸愈发像个瓷娃娃。
  她又是高傲的,每一步都走得那么优雅。戴着白手套的手轻轻搭在扶手上,来到众人面前。
  有人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
  “阮太太,你若是投胎到了欧洲,必定就是故事里的白雪公主了。”
  阮苏笑着摇摇头,“凭我这破脾气,心地善良的公主是当不成,当个后妈倒是蛮可以。”
  众人发出哄笑,她打了个响指,穿黑西服的男人抬起双手放在黑白琴键上,音乐声如泉水般从他好看的手指底下流淌出来。
  大家随着音乐成双成对,跳起交谊舞。她却拒绝了所有人的邀请,端着一杯香槟趴在那钢琴上,单手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那人的脸。
  一曲毕,她伸出手。
  男人摘掉帽子,与她并肩站在一起。
  宾客们看清他的脸,惊呆了,竟然是鲜少出现在交际场合的段瑞金段二爷!
  阮苏命人开了留声机,在悠扬的舞曲声中,带着段瑞金混入了舞池。
  第二次跳舞,两人仍是生疏的,什么舞步也不会,只抱在一起慢悠悠地转圈圈。
  但此时二人正在热恋中,别说转圈圈,就是站着不动,发呆,都是幸福的。
  阮苏回想着他刚才弹琴时的模样,颇感意外。
  “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么洋气的本领,谁教你的?”
  段瑞金道:“当初雪芝还未去游学,总带女同学来家里玩,嫌我不跟她们说话,就逼着我学钢琴,每次弹完一曲才许我走。”
  阮苏嘴里突然发酸,“你跟你妹妹关系很好嘛。”
  “她是最小的孩子,父母都宠着她,你家不也是这样吗?”
  “我都让我弟弟去挖矿了,你是不是也该改改?”
  段瑞金挑眉,“怎么改?”
  “比如说……往后最宠我。”
  阮苏狡黠的笑,段瑞金毫无征兆地发了力,竟将她抱离地面,转了一圈。
  她被他吓得尖叫,两只手打出了一套喵喵拳。
  “放开我,放开我……小心你的腰!”
  中场休息时,阮苏给自己倒饮料喝,小曼鬼影似的闪出来,递给她一个杯子。
  她没多想,接过来就往嘴里倒,哪知里面装得居然是老陈醋,顿时喷了满地。
  “小曼……”她酸得脸都皱成一团,“你是要陷害我呀?”
  小曼哼了声,抱着胳膊道:“难喝吗?你才喝一杯,我们可是喝了小半个月呢。”
  阮苏被她逗得笑出了声,直起腰拿手帕擦嘴。
  “别生气啦,生气也没用的,你们迟早要习惯。”
  “太太……”
  小曼简直气死了,跺着脚撒娇,“你们要腻歪到什么时候啊?我都多久没跟你出去逛街了,你心里还有没有我嘛?”
  “逛街?”阮苏摸着下巴,“是个好主意,我们明天逛街去。”
  “真的?”
  “嗯,我现在就去跟二爷说!”
  阮苏扭头就跑了。
  小曼望着她欢快的背影,无话可说,端起那杯老陈醋一饮而尽,来个以毒攻毒。
  自从确定了恋爱关系后,阮苏发现段瑞金身上有太多太多自己不曾注意过的细节。
  他习惯早饭之后喝一杯茶,有了那杯浓茶才能提起一整天的精神。
  他讨厌甜食,却唯独爱吃糖醋肉,每次厨子做了都会多吃半碗饭,可他从不特地吩咐厨子做,菜单随缘。
  他入睡很快,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一觉睡到大天亮,还不打呼噜。
  他爱干净,身上沾了一点点污渍都要擦掉,对亲近者身上的脏污也无法忍受。有次她喝汤时没注意,溅了一滴在衣襟上,蹭了蹭便继续喝,他却亲自上楼为她拿来干净衣服,让她马上换掉
  他对于衣服的新旧倒不是很在意,一件衬衣只要没破洞,穿三年都行。穿烂了便让段福去买个十几件来,继续穿新一轮。
  头发每两个月剪一次,手表每年买一块新的,鞋柜里永远是三双鞋,一双舒服的布鞋在家穿,一双轻便的工作穿,一双皮鞋出门穿。
  这一点让阮苏十分痛心,长着如此好看的一张脸,却整天穿一样的衣服,是多么的暴殄天物啊!
  如今她是他恋人,非得给他好好打扮不可。
  翌日她、段瑞金、段福小曼、阮桃,乘坐两辆汽车来到繁华的大街上。
  望着窗外的商店,段瑞金出乎意料的迟疑了。
  “要不还是算了……我每日待在矿上,买那么多衣服也穿不了。”
  “那就穿给我看,不许拒绝。”
  阮苏指了指他,打开车门率先下了车。
  段瑞金无可奈何,被簇拥着走了进去。
  阮苏来到寒城这么久,最熟悉的便是各大服装店首饰店,已经成为许多家店的老主顾。
  店主们见她今日把鼎鼎有名的段二爷都带来了,愈发热情接待,把店里所有的好东西都摆出来,供他们一套套试穿,一套套挑选。
  阮苏之前打扮成那样,是为了招摇过市。但她本身的审美也很喜欢浓墨重彩,最讨厌清汤寡水,无论出席什么场合,身上都得披挂点颜色才行。
  在为段瑞金选衣服时,她也坚持着这一点,为他选得不是宝蓝的外套便是粉色的衬衫,格纹西裤也挑了好几条,还有极富雅痞风的小礼帽。
  段福见自家清冷不染尘埃的二爷被她“糟蹋”成这模样,满脸写得都是惨不忍睹,然而无法阻拦,干脆眼不见为净,去外面站着了。
  段瑞金又被送进试衣间里,这次试得是一套深灰色薄呢西服,配白衬衫与条纹领带,衣型尺寸剪裁得恰到好处,完美的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的好身材。
  出去后店主又为他加上一副金丝边眼镜,说港城如今最流行这种搭配。
  他感觉怪怪的,因为平日只有看书时才戴眼镜,没事时戴不嫌麻烦吗?他不明白那些摩登人类是怎么想的,对着镜子扶了扶眼镜,皱着眉回头问阮苏:
  “好看?”
  阮苏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斯文败类”这四个字终于在她脑中具象化了。
  “等等,还缺点东西。”
  “缺什么?”
  她左看右看,瞥见一条大红羊绒围巾,抓在手里跑过去,绕在他脖子上,而后满意地说:
  “这才叫完美。”
  店主忍不住笑出了声,段瑞金略感窘迫,搂着她的腰压低声音道:
  “你是不是把我当成那小姑娘的洋娃娃了?打扮来打扮去,嗯?”
  “怎么可能?天底下哪儿有你这么好看的洋娃娃。这套衣服买了,走,咱们现在去剪头发。”
  阮苏拍拍他的胸膛,付账去了。
  只不过买了些衣服,一辆车就已经装得满满当当。
  阮苏吩咐司机之一把东西送回去,另一个载他们去理发店。
  自剪辫运动后,理发店行业便火速发展起来,几十年间有不少店铺都打出了名号。
  他们来的这家叫金特门理发厅,乃取英文中“绅士”的发音,只为男士服务。因消费颇高,于是顾客群体又限定在有钱男士中。
  店名如此摩登,剪的发型自然也是摩登的,什么三七分四六分小中分,全都是理发师的拿手绝活。
  大约是受电视剧影响,阮苏不喜欢分头,总感觉看着不像好人。
  她参考理发师提供的模特画像后,敲定了大背头,坐在一旁等待。
  理发是个漫长的过程,阮苏等得有些无聊,想到刚才在车上时,看见有人摆摊卖刚上市的大红枣,便与段瑞金打了声招呼,带着两个丫头出去找。
  红枣是寒城特产的,这里日照时间长,土质合适,种出来的枣子又大又脆又甜,堪称一绝。
  农户挑了一担子来卖,大约二三十斤,阮苏直接包圆了,单独挑了两斤出来用小篮子装着,带在身边吃,其他的让他直接送到公馆去,分给佣人们吃。
  理发厅有水,她要回去洗枣子,小曼忽然推推她。
  “太太你看,赵祝升。”
  她回头望过去,果然看见两百米外的路灯柱子旁边站了个人,没有逛街也没有朋友,孤零零的形单影只,带着一脸落寞,正在看两个小屁孩比赛吹鼻涕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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