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八十一难》作者:凤久安
文案:
十年前,十二岁的苗疆少女花清月表白十六岁的叶让,结果被拒。
少女气愤之下,在家乡配发的神奇日记本上写道:
“好,叶让,记住你今日拒绝我的话!不然我咒你上刀山下火海,变王八小狗大猪蹄!”
十年后,功成名就的叶让误入神秘咖啡店,并对店主花清月动心,相处多时后,叶让决定向花清月求婚——
哦豁,完蛋。
叶让变成乌龟了!
叶让又变成狗了!
叶让对花清月撒谎后,被火烤了!
叶让没有识别出女同事的勾搭,被架上刀山了!
上刀山下火海,变乌龟变小狗,叶让先生,结婚前,请先享受您的火葬场全套吧。
叶让:……你说什么,咱爸是苗疆大巫?
叶让:……那我投降。
叶让:八十一难后,成功,则你出嫁,失败,则我出家。
苗疆蛊毒少女 花清月 X 想结婚就得先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中咒男主 叶让。
男主并不沙雕,甚至还一本正经,但这是篇沙雕文(为男主默哀)
本文世界观全新,涉及奇幻要素全为虚构,无参考价值。
最苦逼的当然是男主。
接受你的考验吧!
男主:这难道不是岳父岳母对我的考验吗?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异想天开
搜索关键字:主角:花清月,叶让 ┃ 配角:岳父,花栖云 ┃ 其它:啧,想结婚没这么容易
第1章 开局就变狗
苗疆是个神奇的地方。
闷热的天气,永远潮湿的衬衣。
叶让伸出两根手指,嫌弃地拈起衣袖,低头微微嗅了嗅——衬衣果然已经沾染上了苗疆空气中飘荡的那种独特的气味。
很难形容是什么气味,一定要说的话,就是不流动水混合着发腻的甜味。
走在身后的大肚腩秃头领导掏出手帕,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指着街对面不远处的三层小白楼。
“叶工你看,这就是我们的研究所,响应国家号召,刚从首都迁过来。虽然苗疆偏僻,但市区还可以……而且在这里,研发成本会降低许多,我们也能把研究经费最大限度的用在刀刃上,就是有一点不太好,留不住人才……”
叶让嗯了一声,淡淡点头。
扫地佛见状,知他没看上这地方,叹了口气:“这里气候、文化、饮食……差异太大,许多青年才俊过来看一眼,当天就走了,唉……没办法,虽然知道我们团队正在做最有前途的东西,但年轻人也要考虑现实,结婚生子教育医疗什么的……我理解他们的选择。”
大肚腩长相很朴实,像个农民企业家,实际上,他是某硬核技术研发领域内的大牛,就是人有点糙,不太重视外表,年轻时苗条,道骨仙风,当时被无数圈内科研人员尊称为:扫地僧。
不过现在,有了过劳肥,也因为心态佛了,尊号从扫地僧变成了扫地佛。
扫地佛:“叶工在飞机上吃过饭了吗?”
叶让:“吃过了。”
叶让原本打算到这里的研发中心看一圈就走,但扫地佛刚刚的一番话,就像在他脚边画了个圈,叶让这个薄脸皮还真不好意思抬脚就走。
扫地佛:“这样吧,我们先找个咖啡店坐下来聊聊我们所目前的研究进展以及能给您的待遇……”
扫地佛绕过街角,拉开了一家咖啡店的门:“叶工请。”
咖啡店叫深巷,装潢很有个性,古朴又奇特,原始又带着点诡异和神秘。
进了门,一条长长的幽暗的画廊出现在眼前。
扫地佛介绍说,这家店一半是展厅,一半是咖啡店。
“很有艺术气息的。”扫地佛说,“画廊两旁的画,都是这家店主的作品,她很年轻,但画作很成熟,天赋啊……上天亲手喂饭吃的那种。”
长廊两旁的画,一半颜色炽烈,像火,另一半冷却温柔,像月光。
叶让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了,漆黑的双眸盯着两旁的画作看,脚步也放慢了。
不知不觉,走到长廊尽头,花蔓耷拉下来,形成了天然的遮挡帘。
叶让如梦初醒,抬头透过花帘的缝隙望过去,内室静悄悄的,没有一个客人,暖色灯光聚成一束,打在一座木台上。
木台的角落放着一架大提琴,中央的高凳上,坐着一个姑娘,一袭白色布艺长裙,乌黑长发拖在身后,背对着花帘,正在作画,画布上的色彩绮丽。
扫地佛说:“糟糕,忘记今天是周六,老板不营业。叶工,我们换家店说吧……”
叶让仿佛没听到,他径自走过去,挑开了花帘。
全世界的光,似乎都聚在了她身上。
叶让双腿不受控,着魔般走过去,双眸中燃起了炽热的两团火,盯着她的画,看着她染色的手指涂抹着画布。
几只银镯和串珠挂在她莹白的手腕上,随着她手指的动作碰撞在一起,清泉般响动。
叶让如痴如醉望着她那一抹倩影。
她没有用画笔。
尽管没有看到她的脸,但叶让知道,她望向画布上那堆叠的色彩时,目光是专注纯净又痴迷的。
叶让微微歪过头,静静看她作画。
瑰丽的色彩叠加,犹如在画说不清的梦境,慢慢地,这些色彩和梦有了边界和轮廓,渐渐地,从梦中飞出,成了形。
是一只从上古岩浆中飞出的凤凰。
叶让仿佛听到了有谁在他耳边小声歌唱,咿咿呀呀,唱的是他不知道的远古歌谣。
扫地佛只好小声介绍道:“这是老板,花清月,苗疆这边有名的绘画艺术家,本地人都叫她巫蛊艺术家,说她画画就像是在通过色彩给人下蛊,画的主题多是生死和上古敬神祭祀。叶工以前在外留学时,有没有逛过博物馆?她有一副叫千蛊的画,画的是苗疆的神鸟朱雀,被海外博物馆收藏了,各国展出,很出名呢!”
叶让一句话没听到耳朵里去。
他现在跟扫地佛不在一个次元。
店主缓缓收手,作画完毕。
似乎感受到了落在后背上的炽热目光,年轻的店主转过头,向叶让看来。
回眸的那一刹那,惊鸿一面,叶让沉醉了。
通过绘画和色彩来给观众“下蛊”的巫蛊少女吗?
不……尽管她的画,的确瑰丽妖艳到能令人沉迷,但真正给他下蛊的,却是这惊心动魄的回眸。
这世界上,一定存在着科学无法解释的玄学。
比如说,一见钟情。
一分钟前,叶让还打着腹稿,想要拒绝扫地佛让他加入研究所留在苗疆的工作邀请。
一分钟后,深巷咖啡店的年轻女老板一记回眸,叶让当场撕毁回程的机票,誓要扎根苗疆,响应国家科技振兴西部的号召。
“你好,我叫叶让。”回过神来,叶让扣好衬衫衣袖上的扣子,伸出手去,“你的画很美,人更美。”
“叶让?”店主微微睁大了眼,她染上五色霞光的手指颤动了一下,抬起头打量着他。
年轻得体的男人,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衬衫,浑身上下散发着精英的气息。
黑发黑眸,带着些许忧郁气质,眉宇微蹙,目光却始终沉着冷静,沉淀着自信……
仔细看,还是能看出当初的少年模样,果然是他,叶让。
叶让。
良久,店主如梦初醒般,轻轻握住了叶让的手指,美人一笑:“你好,花清月。”
叶让唇角自信上扬了个弧度,笑意染眉梢,望着这个年轻的苗疆姑娘。
说好看,有些不太准确。
好看漂亮这种词,太单调了,无法概括她,用瑰丽太杂,妖异又太老成流俗……
苗疆的美人啊!就像空谷月光下独一无二静静绽放的白色花朵,能入蛊亦能救人。
“花清月。”叶让重复了她的名字。
花清月的眼睛微微亮了些,似乎在期盼什么。
叶让说:“是个好名字。”
花清月目光一滞,放下手,垂眼抿唇。
叶让并没有察觉到她的表情变化。
花清月又礼貌笑着冲扫地佛打招呼:“傅叔叔好。”
“真是抱歉了,研究所刚合并,忙忘时间了,周六还来打扰……”扫地佛如此说道。
花清月笑道:“没关系。”
她在本地名气不小,本地人都认识她,也知道她开这家咖啡馆只是为了听故事找灵感,周六是创作练习日,不做生意,就算有记不得星期的人推门进来,看到她创作,也会默默退出去。
深知打扰到她的扫地佛连忙介绍叶让:“清月,这位先生是首都的大拿们从国外专门请回来的人才,年轻有为,有缘的话,以后就是我们研究所的领头人了。”
“难得有人才肯来这里。”花清月点头。
扫地佛:“那行,我们就不打扰了。”
叶让一挑眉,差点诶出声。
怎么能走呢?
幸好花清月说:“没关系,画也画完了,坐吧,我去煮咖啡。”
扫地佛笑道:“哎呦,我面子大!谢谢小月!”
“不客气,招揽人才重要。”花清月抿嘴微笑,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扫地佛开心坐下,与叶让闲聊起来。
叶让对扫地佛说的话不是很感兴趣,没聊几句,他的话题就又跑到了花清月身上。
叶让问道:“来的时候就听说过,苗疆这边不少地区都还保留着过去的巫族传统,画符念咒祭祀庆典什么的,我看花老板的画,表达的东西大多和巫觋文化相关,是因为喜欢,还是只是借画宣传本土文化?”
花清月没有回答,她倚在吧台旁笑看着叶让,问道:“叶先生第一次来这边吗?”
“苗疆吗?”叶让说,“第二次了,我父母是科考队的,小时候跟着他们来过一次。”
花清月垂下眼,轻轻擦着手指上的色彩,问道:“对苗疆印象如何?”
“那次的话,只记得热了。”叶让说,“比起传说中的苗疆,我那时看到的苗疆,只是个气候湿热的普通地方,并不神秘也没有什么吸引力。”
花清月追问道:“第一次到苗疆,就没有记忆深刻的神奇经历吗?”
叶让浑然不觉她的问话有什么奇怪之处,他抬起头,看向花清月,眉眼盈满了笑意。
“没有,可能第一次来苗疆时,没有遇到像花老板这样明媚瞩目的人吧,实话说,我对第一次苗疆之旅没什么印象。”
花清月的笑容变的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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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让留了下来,签了三年的合作。
致电父母时,他讲了待遇,很优厚。讲了这边的科研条件,虽然刚起步,但大家都是认真搞科研的人,经费方面也没有困难。
“所以我决定留下了。”他说。
“你一定还有别的理由,那个地方,那个待遇,不足以让你留下。”父母直言,“风土人情,总要有一个把你留住的根本理由……是人吗?”
叶让想到花清月,笑着点头:“嗯,是因为人,正在追求中。”
叶让是行动派,定下目标,做好计划,就会付出行动,更何况,他这次是用攒了二十多年的热情去追求花清月,因而,事情进展很顺利,起码叶让认为,花清月看向他的目光中,是有喜欢的。
就这样,半年后,稳扎稳打的叶让吹响了求爱冲锋号。
这天,他打算正式告白,奔结婚去的那种。
花订好了,假也请好了,定情戒指也买好了,告白地点也选好了,万事俱备,只等花清月点头。
早上,戒指到了。
叶让打开盒子检查,自言自语道:“就差花了。”
这时,他心中忽然冒出一道声音,问他:“你真心的吗?奔着一生一世去的吗?”
叶让下意识想:“自然,若不是真心,我这又是在忙什么?若不求一生一世,我又为何会付出真心去追求她?”
一见钟情,一往情深,就在他身上如实上演。
他信科学,也信爱情。
啪嗒——
戒指盒掉落在地上。
门铃响了。
“叶先生在吗?你订的玫瑰到了。”纱窗门外,送花小工朝空无一人的房间喊道。
叶让视线一片模糊,他摇了摇脑袋,向门走去。
……等等?
叶让一愣,停在了门口,抬头。
门把手好高好高——是我眼花了吗?
“咦?不在家吗?”送花小工扭开了门把手,好奇探头进来。
苗疆就这点不便,本地人淳朴耿直,没啥界限感。
叶让原本想制止他,但看到硕大到离奇的送花小工,他有些头晕。
送花小工低头,目光和叶让碰到了一起,紧接着,他面露惊喜蹲下来:“啊!小狗!!好可爱!”
叶让看到,送花小工无比硕大的手慢慢靠近他,之后,一阵天旋地转,那双手掐起了他,并大力揉搓着他的脑袋。
“哎呀,是叶先生养的小狗吗?”送花小工说道,“上次来还没有,好特别的灰毛小狗……跟叶先生有些神似呢!”
叶让:“……”
慢着!
什!么!情!况!!
第2章 养了只狗
花清月联系了叶让一整天,上午,电话通着,但无人接听。午饭过后再联系,提示关机。
花清月从扫地佛那里得知,叶让请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