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轮椅女孩就坐在哪里听演唱会。
只是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轮椅女孩匆匆被三个男生推走。
后来一则视频被曝了出来。
@不敢爱只敢恨:视频我看了好几遍,这是离左侧看台最近的一个粉丝无意间拍到的,你们注意轮椅女孩的手,这不像是睡着的动作吧?演唱会这么吵她怎么可能睡得着。
博主在暗示什么,大家都能看得懂。
再加上女孩子疑似睡着之后,沈默才忽然哭了。
这个时间是不是太巧合了。
【别说轮椅女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就看旁边的三个男生,好像都在哭吧,不止台上的沈默一个人。】
【请恕我脑洞大开,难道这场演唱会……就是开给这个女孩子看的吗?】
【我就说为什么沈默刚出道没多久,就这么急着开演唱会,粉丝群体都还不大的啊,原来是有原因的??】
就在次日晚上,据说是知情人的医院人士也出来聊八卦了。
@白衣天天天:这个女孩子我知道,当时就是我负责她病房的,那时候沈默还没有出道,她病的挺严重,无法进行手术,我们科室的医生说是活不过这个夏天,那时候沈默整天都在医院呆着,还有其他三个人,应该不是女孩子的男朋友,看样子四个人都是她的追求者,本来是一件很沉重的事情,但这个女孩子出奇的坚强,又或者说她很早就接受了自己会死的事情,我觉得她很可怜,她长得很漂亮呢。
这个爆料一出,引出了更多更多的爆料。接连不断。
@看天:沈默很喜欢她啊,特别喜欢,沈寒星当时也去医院看望她了,如果不是因为病魔,他们应该能相处的很好吧。沈默的所有情歌都是写给她的,虽听起来很惨啊……但是我想说果然爱情能激励一个人的创作啊,沈默有点太天才了啊,自作曲自作词呜呜呜。
@顾来来:我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个女生曾经跟沈默说,想看他的演唱会,所以沈默才着急出道,原本公司定的他的出道期是在两年之后。
@我是白衣:其实沈默演唱会前夕,她就已经坚持不住了,沈默那天晚上去了医院,不知道在病房跟她说了什么,反正出来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明显哭过,然后她为了看演唱会一直硬撑着,能撑到第二天晚上特别的令人惊讶,那个病很痛苦,她太了不起了,辛苦她了。
【你们说……她最后离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
【是听着沈默的歌离开的,应该很满足了吧?】
【可是她才17岁。】
【呜呜呜我无法嫉妒羡慕,我好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我更心疼我家哥哥,是初恋吗?】
【四个追求者都那么优秀,我想那个女孩子一定很好很好,不然哥哥不会那么喜欢她。】
葬礼这天,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戏剧性下雨,却也不是大晴天,天气阴沉着,阴云密布,压抑着沉沉的风。
沈默手里拿着一根白色玫瑰,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穿黑色的西装,他已经连续多日没有闭眼,满脸惫态。
人最多的这天迟醒反而没有去,在人都走光了之后,在墓碑前盘腿坐了整整一夜,也嘴巴不停,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了一夜。
信是在一周后才被送到了霍以南的手中,他从不知道林时茶已经提前准备到了这种地步,连信都寄了出去,他手遮着眼睛闭眼了许久,额角的青筋都爆了出来,这是他在拼尽全力忍着情绪的泄露所致。
十秒钟后,他才敢去拿那个信封。
封面四个大字:吾友亲启。
手指摩擦着那四个字,心头弥漫几分苦涩。信展开,一行行娟秀的文字显现在信纸上:
【迟醒、边珩、沈默、霍以南,你们好。
见字如见人,相信你们已经想到了我,希望在你们脑海中的我,不是在病床上苦苦挣扎的狼狈模样。
有时候人是在生命的最后才会剖析自己的优缺点,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们,你们让我不孤独,充实而又美好的度过我的余生,我从未感到后悔,却有时候觉得愧疚。
茵茵说我不懂得爱情与友情的分别,我想她是对的,事实上直到最后一刻我还是不怎么能分得清,所以斟酌良久,封面上的字我写的是‘朋友’的‘友’字,你们是我的朋友,对我很重要,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你们,我会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我不希望你们沉浸在我的死亡之中,人的生命其实很漫长,也许现在你们无法接受的死亡,但等到五六十年,你们再回头去看,发现我不过是你们一生的路上的一朵微不足道的野花,你们会遇到属于你们自己的玫瑰。
我希望你们都能好好地,我会永远在天上看着你们。
请帮我照顾奶奶,拜托了。】
落款三个字:林时茶。
照顾奶奶,照顾奶奶,就算她不说,他们也会这么做的。
这封信,霍以南反复看了十几遍,才交给了迟醒他们。
同样的信,林老太太也有一封,信里写了很多很多话,各种日常,各种自己的心里路程,林时茶要林老太太好好活着,林老太太坐在林时茶的房间哭了一晚上,抱着信睡着的。
还有那张卡。
那孩子几乎一分钱没花,都留给了林老太太养老用。
临到了了,林时茶的爸爸忽然回了家,提到了沈默跟她的事情,他干笑着提起:“那个,沈默有没有给茶茶留什么东西?”沈默可是大明星。
林老太太一听这话,拿起扫帚就打,声嘶力竭的吼他:“你给我滚!我没你这个儿子!!!”
“哎哎,妈,你看你这是干嘛,你怎么帮着一个外人啊,这不公司出了点问题,要不我以前给茶茶打的钱,你看还有没有,给我救救急?”
“一分钱没有!滚!”林老太太推搡着,拿扫帚把人打了出去,关上门后坐在地上大哭。
“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畜生!”女儿去世了一句关心的都没有,嘴里的只有钱钱钱。
何况那些钱是他理应每个月给林时茶打的抚养费,他居然还想要回去!
哭声渐行渐远,盛夏正当,人却已不在。
十年后。
高楼大厦,车辆川流不息。
一处仓库,身形高大的男人胸腹起伏喘气,锋利的眉眼似两端利刃,一身特警服更突显他的帅气,他额头上往下流淌着热汗,手持qiang,一手扯着那人的手臂,竟然直接将他拧脱臼了,qiang抵着他的额头,勾勒勾唇角,冷哼中带着一丝冷冷的邪:“可别动啊,我的qiang子儿不听话。”
几乎将那人吓的大小便失禁。
怎么就那么倒霉,让有名的缉毒队长迟醒来揪他!那男人就是个魔鬼,被他抓的罪犯,进警局前就会被他打得半死不活
身后大门呼呼啦啦进来一群人,为首的收起qiang,“醒哥,原料都在隔壁仓库找到了,还有不少制du工具。”
男人一挑眉,摆了摆手,轻飘飘:“收队。”
“哎好,哥们儿们,收队了啊收队了啊!”
出了仓库,迟醒将特警的马甲利索的脱了随手扔警车上,他已经汗流浃背,抬头看了看烈日。
又是这样一个盛夏。
手机适时的响起,他从口袋到处,看到来电显示,顿了顿才接通。
“喂,我原以为是沈默那家伙最难约,结果没想到最难见到人的是你迟大队长啊。”
迟醒皱眉,“有屁快放,老子刚收队,挂了啊。”
原来电话那头的正是边珩。
那头沉默了两秒,才说话:“你还在逃避吗?快到她的祭日了。”
“呵,什么逃——”
“见一面吧,地点定在了水陆一中高二三班的教室,我们都去,我希望你也能在。”
水陆一中高二三班,正是当年林时茶就读的班级。
“明天下午三点。”
说了地址和时间,边珩就挂了电话。
迟醒缓缓放下手机,扯了扯唇角,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番外一章写不完,四个人见面的放到下一章。
然后推一下这个世界的扩写版故事,主角是茶茶跟迟醒他们四个人,会写成一个长篇,故事主线保持不变,但是茶茶的病会被治好,结局HE,这本写完就开那本,大家先收藏一下。
《渣了四个男友之后我重生了》
文案:
林时茶重生前是一个热衷于婊里婊气勾搭各色男神的花季少女,她的男朋友有1.2.3.4,噢是4个。
男朋友1号:水陆镇所有高校里扛把子的扛把子,无人敢欺无人敢惹,霸王般横行霸道,唯独把林时茶捧手心照顾。
男朋友2号:水陆一中的优质学长,开朗阳光,是学妹们的梦中男神,唯独把林时茶当小仙女宠。
男朋友3号:水陆艺校有名的小狼狗,有钱有颜还是个星二代,是以后注定进娱乐圈的未来歌星,唯独在林时茶面前又奶又乖。
男朋友4号:水陆三中高冷学霸,禁欲系高智商才子,唯独在林时茶面前会冰山融化。
关键是……林时茶是瞒着他们四个与他们同时交往的。
死后林时茶一直在后悔自己不该这么浪,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结果……
她一睁眼,就回到了还是17岁的时候……的翻车现场,知道被骗后,四个男朋友闯入学校广播室,各个面色冷如冰霜要跟她要个结果。
林时茶一脸懵逼:……不是投胎了吗,为什么我要回到过去啊QAQ
林时茶硬着头皮:“在,分个手?我是说,四个都分。”
第29章 校园绝爱
水陆一中进入暑假,此刻的教室空无一人,一个身形清冷的男人将风扇扭开,走到第三排中间,拉开一张椅子坐下。
他眉眼疏冷,优美的下颚铺撒上了浅浅的一层阳光,柔和了冷峻分明的轮廓线条。
不多时,教室门口又来了一个男人,他揉了揉太阳穴,“院里刚结束一台手术,差点迟到。”
眉眼疏冷的男人是霍以南,他淡淡开口:“没事,我也刚到。”言简意赅,“其他人也还没有来。”
边珩从门口进来,靠在课桌前,看了看四周,“也十年没来了,变化可真大啊。”他感慨的望着,又把手放到了霍以南旁边的课桌上。
这个位置应该是一个小女生的,课桌上被她用铅笔写了一个男生的名字。
“又是谁的青春啊……”边珩自言自语般念着,随后自己露了笑。
“最近怎么样?”边珩转过头看向霍以南。
霍以南不轻不淡,“还行吧,一直在忙工作。”
“听说小薇怀二胎了。”边珩含笑,“这次来我们医院生吧。”
“行啊。”霍以南无所谓。
“那你呢?”霍以南抬起眼睛,看向边珩。
边珩收回了放在课桌上的手,垂眼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记得我们科室那个护士肖悦吗?下个月我们要订婚了。”
霍以南颔首,也没再说什么。
第三个来得是沈默。
他头发染得一边黑一边白,张扬肆意,头顶戴着一顶帽子,勉强压住周身明显与普通人区别开来的气质,他到了教室,把口罩跟墨镜取下来,嘀嘀咕咕:“哥,我进来时差点被门卫给拦住。”
边珩吐槽:“你这幅打扮,不拦着你拦谁啊。”
“诶热死我了。”沈默拉开椅子背对着跨腿坐下,下巴放在椅子背上,“迟醒呢?”
“也不知道他到底来不来,我已经通知他了。”边珩耸了耸肩膀。
沈默也无所谓了,他看到霍以南,兴致勃勃说:“哥,我那天看到柠檬了,哎小家伙也太可爱了,奶奶可喜欢她了。”
柠檬是霍以南的大女儿,他妻子是一名律师,两个人工作都忙,霍以南跟妻子的父母一直忙着旅行,柠檬就交给了林时茶的奶奶照顾。
也算是给她一个念想,不至于孤独。
霍以南微微勾起一边的唇角,单手撑着太阳穴,“用你说。”轻轻瞥了他一眼。
“有女儿的就是不一样啊。”沈默嘟囔,羡慕的撑着下巴。
边珩:“那你结婚啊。”
沈默摇头,“不行,不说我现在没有女朋友,就是有……事业上升期,而且吧,我的粉丝都太……”说到这里,沈默自己都干笑着。
沈默女友粉占据绝对大部分粉丝群体,平时他跟一个女星稍微亲近些,对方都能被粉丝给撕得要死要活呢。
娱乐圈里,沈默的粉丝是公认最能打,也是最脑残的。
三人说这话,迟醒终于姗姗来迟。
简单的白T,隐约能勾勒他强劲的身体,他大约是刚洗了澡,头发还湿哒哒,进教室前随便揉了揉,五官帅气逼人。
他靠在门口,吹了一声口哨,“哟。”
“哎,醒哥来了啊。”边珩恭维他。
迟醒挑起眉毛,抱着手臂靠着,也不说话,他这幅模样放微博上,绝对能引得那群小女生嗷嗷乱叫。
“对着我们放什么魅力啊。”
迟醒轻飘飘回答:“说的什么话,我一直这么有魅力。”在警队都一群学妹们嗷嗷叫呢,更别说刚当兵的时候,还去大学当过教官,那时候简直了。
可他愣是一个没挑,单身到今天。
他直接坐在课桌上,“什么事儿,赶快说,好不容易放天假,我都快累死了。”迟醒捋了捋头发,风扇吹着,头发干的也很快。
边珩笑出声,“你妈妈让我在医院护士里给你挑个好看的,让你去见见面。”
“去你大爷的。”迟醒一脚踹过去,边珩躲了一下,随意打闹。
霍以南一直带着淡淡的神情看着几个人,见到了他该说话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陈旧的纸张,展开放到课桌上,“还记得这个吗?”
迟醒看到它,脸色一变,沈默和边珩脸上的笑也消失了。
“当初信我复印了四分,咱们一人一份保留,这份原件一直在茶茶的房间放着,我昨天去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