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林殊颜微微低下头,“在山庄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以前你们学院的一个学长,他说任星玮大四那年,常常到学校去等一个女生?”
“嘿,那不就是他的暗恋对象嘛,”聂景杰顺嘴就拦不住话了,“这也没啥吧,谁没有暗恋一个人呢,对吧?”
谁没有暗恋过一个人呢?
林殊颜深吸了一口气,想把堵在喉咙里一块石头咽下去,却无奈地发现这块石头似乎变得更沉重了。
她隐隐约约知道那是为何,可不愿也不想去猜度自己,于是只能笑了笑,反客为主地问聂景杰:“那你暗恋过谁?”
“我啊,我都是明恋,从来不暗恋,”聂景杰说,“我要是喜欢哪个姑娘吧,就直接把她堵在墙角,然后这样这样这样那样那样那样,然后再这样这样那样那样……”
林殊颜:“……”
够了,不用再说了,林清纯少女殊颜并不想知道具体内容。
第29章 他喜欢你
吃饭的气氛有点怪。
不止有点,而且是很怪。
首先,于晨千里迢迢从巴黎回来,派了狗腿子林殊颜去聂景杰的婚礼上胡搅了一通,直接把聂大少爷的婚事给废了,按理说,这两人之间应当是有深仇大恨老死不相往来的。
但聂景杰居然对于大小姐策划的这摊子烂事既往不咎了?
其次,这两人现在明明是你伤了我我伤了你的状态,但好像互相对脖子上的颈托和腿上的绷带都视而不见了,仇人相见应该是分外眼红的,像于晨这种睚眦必报的性格,居然能容忍聂景杰在她家里吃吃喝喝?
最后,话说的确是聂景杰在巴黎时抢了于晨的前男友吧,但按目前的情况看来,聂景杰的所作所为证明了他大概是个直到不能再直的直男?这位直男虽然说话挺欠揍的,但真真实实地尽到了狗腿子的本分,给于晨又是添饭又是夹菜又是舀汤的,让人简直怀疑聂景杰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于大小姐一放下碗筷,聂景杰也立马一擦嘴就不吃了,规规矩矩地把残废了的于大小姐扶回沙发,然后又屁颠屁颠地替她倒了杯水,递到她手里,笑眯眯地问:“水烫不烫?要不要再加点凉水?”
“不烫,滚。”
“好咧!”狗腿子乖乖地坐到一旁去,又继续笑眯眯地望着她。
看得一旁的林殊颜简直觉得惊心动魄。
就算是聂景杰害得于晨腿瘸了,但于晨怎么说也踢得他差点半身不遂,就算没扳回一局也没太亏,聂大少爷完全没必要那么巴巴地跟前跟后。
“于晨,”聂大少爷继续舔着脸笑,“我想问你一下,在短期内竞争性厂商能选择什么来使得自己的利润最大化?”
“价格等于短期边际成本……”于晨不过脑子地回答,突然灵光乍闪醒了过来,“不对啊聂景杰,你脑子有病吧?你不是应该吃喝玩乐风花雪月去吗?微观经济和你有事吗?
“当然有事,我好歹也是……”聂景杰继续嬉皮笑脸,“你的对头。”
于晨:“……”
于晨:“那请你继续保持愚蠢,这样子我赢得可以轻松一点。”
“你不觉得有竞争才有动力吗?”
“我更喜欢不战而胜。”
“你就没想做点有挑战的事情吗?”
于晨眯着眼:“比如呢?”
“比如征服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人……”聂景杰厚着脸皮,“是不是格外具有挑战性?”
“你吗?”于晨翻过白眼,“没兴趣。再说,英什么潇什么那词语,跟你没关系。”
聂景杰:“……既然如此,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之间……”
“宏观经济也与你没管,”于晨终于怒了,“从我家滚走!”
于晨受够了聂景杰在她眼前晃荡,把他给撵走之后,林殊颜才贼兮兮地凑到她面前,哂笑着说:“晨晨啊,我觉得聂景杰在讨好你。”
“他害我断了腿为什么不讨好我?”
“不是那种讨好,而是那种讨好。”
于晨端着水杯:“说话能说清楚点吗?”
“就是……”林殊颜有点怕于晨也给她一脚,小心翼翼地斟酌和组织了一下话语,“我就是觉得……聂景杰好像……有点……喜欢你。”
于晨一口水喷了出来。
聂大少爷好歹是纵横风月场多年,一向采用金钱战术速战速决,从来懒得陪任何人聊感情,更不会聊上宏微观经济学。
如今要不说他是转了性要励志成为他爸妈公司的合格继承人,那就是要专了心要只爱一个人。
于晨脸上微微有点烫,迅速冷静下来后,骂了一句“神经病”,然后起身,瘸着腿跳去了卫生间。
开了灯,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这段日子她残废在家里,没有好好梳洗打扮,不像平时跟斗胜的公鸡一样花枝招展,唇色显白,眼下黯淡,好像还不经意间显露出一点点伤春悲秋的味道。
她用冷水洗了把脸。
林殊颜站在卫生间门口,平静地看着她。
“晨晨,你和聂景杰之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
于晨嘴角轻轻蠕动了一下。
林殊颜又忧心忡忡地补了一句:“除了他抢你前男友这件事,你们之间还出了什么事吗?”
“其实也没有什么了,陈年旧事,不值一提,”于晨撩撩颊边湿掉的头发,思忖了两秒,才喃喃开口,“不过,其实要是认真算起来的话,也就是在巴黎时,他……”
每当关键时刻,总会有电话来打断,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于晨擦擦手,接起了电话。
虽然没有按免提,但对方的声音已如惊雷灌耳地响了起来:“于姐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爸妈终于放过我了!他们和聂家谈好了取消婚约!我自由了我要飞了快祝福我早日拿下玛格南吧——”
这声音对林殊颜来说算不上熟悉,但绝对不会陌生。
可不就是那位在聂景杰婚礼上兴冲冲逃跑掉的新娘南思秋!
果然不出所料,从看到于晨的日记那一刻起她就应当想到了,整个抢新郎事件就是于晨和南思秋两人协商安排的!
于晨要报复聂景杰抢她前男友这事儿,而南思秋又不想嫁给新郎,于是两个心怀鬼胎的女人一合计,直接把弱小可怜无助一脸懵逼的林殊颜同学推上了那个令人瞩目的舞台,活生生地招惹来了任星玮那个过敏原。
林殊颜哀怨地看着于晨,等一个解释。
于晨又一瘸一拐地回沙发上坐好,才开口:“你记得那张照片吗?”
这世界上还有别的照片值得拿出来讨论吗?没有。
所以林殊颜点点头。
“那是聂景杰和我前男友。”
“就是那个混血串儿嘛,我早就猜到了。”林殊颜说。
于晨瞪了她一眼。
林殊颜忙补充:“混血……帅哥。”
“照片是南思秋拍的,”于晨沉着眼继续说,“三年前。”
林殊颜睁大了双眼,语气惊诧:“所以说……”
于晨:“……所以说?”
“所以……”林殊颜恭敬地低头闭嘴,“还是你说吧!”
三年前,南思秋小朋友还是在巴黎读着语言班的准大学生,经别的留学生介绍,就跟在华人留学圈中凭借美貌与才华出圈的于晨认识了。
作为坚定的独身与不婚主义者的南思秋小朋友的梦想是成为国家地理的摄影师,要不就去玛格南打工,所以她没事儿就喜欢挎着抬相机到处转悠。
正好那天,她扛着相机转悠到了一个酒吧门口。
然后她看到了她亲爱的于姐姐的男朋友哈巴狗一样地追在一个男人的身后。
那男人明显不想搭理他,浑身都散出了浓烈的抗拒气息,但他还是极尽谄媚地尾随着,说笑着,讨好着。
南思秋心里有所戚戚,神经绷紧了。
她虽然不恋爱不结婚,但她能够想象出那么自尊自强又要面子的于姐姐知道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在这种事情上,于晨的底线是绝对不容突破的。
她怕平时对她极好的于姐姐被人骗了感情,于是一种壮烈的人道主义精神征服了南思秋同志,她舞动着正义的大旗。
南思秋不敢打草惊蛇,只能跟在两人背后,找了个角度和光影都完美的时刻,拍下了照片,然后洗出了照片,悄悄塞进了于晨住所的门缝里。
后面的事情就是,于晨找到了串儿,直接谈了分手。
她又找到和串儿在一起的那男人要个说法,但那男人极力否认他和串儿有不正当男男关系,并表示他从小到大只喜欢女的,是个纯正无疑的直男。
于晨当然不信。
要知道南思秋撞见他们的那个酒吧,可不是喜欢女人的男人会去的地方,纯正无疑的直男怎么可能出现在那里。
“然后呢?”林殊颜两眼发着狼光,好久没听过那么刺激的事情了,激动的心跳砰砰响。
“然后?”于晨避开她那八卦的目光,“然后我暴打了聂景杰一顿,他就灰溜溜地滚回国了。”
“啊,就这样啊……”林殊颜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你们之间还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于晨噎了一下。
两个月前,南思秋被她爸妈给召唤回国,名曰相亲,而南小朋友本来只打算回来应付一下父母,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相亲对象居然就是聂景杰。
就算不是不婚主义者,就算破了戒要嫁猫嫁狗,但她也完全不想也不可能嫁给这位大少爷。
但那时她爸妈的公司经济危机,需要聂家注资。
她不敢把全家人的幸福和全公司几百号人的未来赌进去,但她又万般不甘心嫁给聂性向不明景杰。
既然不能自己主动说不,那就需要外力来阻止这场婚礼。
因此思前想后极度无奈之下,她只能远洋求助于当前欠了她一点点人情的于晨。
于晨一听聂景杰的名字,一秒都没犹豫地就答应了。
虽然抢婚的整个过程出乎意料,但好在结局皆大欢喜。
“什么皆大欢喜啊,我可一点都不喜!”林殊颜跳起来,“要不是这事儿,我怎么会被任星玮他爸妈盯上,又怎么会和任星玮扯上这点不明不白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小知识点:玛格南,世界著名图片社,由著名摄影家布列松、罗伯特?卡帕等人于1947年成立,总部设于巴黎。
第30章 你喜欢她吗
聂景杰回到屋里,将颈托给拽了下来,扔在沙发上。
但脖子还是很疼,于大小姐踢这一脚还真是不客气,估计把吃奶的力气都全用出来了吧,难怪她脚踝能骨裂呢,真是自己作死还要拉着别人陪葬。
要是跟她一起死了,是不是可以合葬什么的……
啊呸!我在想什么呢!
聂景杰不敢随便乱动,僵硬着肩膀以上部位,慢吞吞地晃荡到窗边,坐在窗台上,勉强可以看到从于晨房间透入夜空的灯光,也似乎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于晨和林殊颜讲话的声音。
他想知道她们在说什么,可惜听不清。
他又起身,翻箱倒柜找了包烟和火机,点上,吸了一口。
已经很久没有抽烟,完全不适应。
从巴黎回国,三年都没有碰过烟。因为有人对他说不喜欢烟味。
浓烈的烟味像是把口鼻都戳通,聂景杰猛地咳嗽了几声,差点把脖子都给咳断了,连忙把烟给熄了,然后又老老实实地把颈托给戴了起来。
什么都不顺,杰杰真的好惨。
他又坐到了书桌上,继续翻看昨晚没看完的《微观经济学》。
颈托有点碍眼,他把书立了起来。
而目光又突然凝固在了前方。
他想起前几日于晨用冰块替他脸上消肿时的模样,她红着的眼,苍白的唇,因为紧张而显得脸颊颤抖,和三年前他初见她的时候,几乎是一模一样。
那时候她离他也那么近。
那时候他也许是心血来潮,但绝对心思纯洁,没有任何歹意。
那时候……
那以后……
正当此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拿了出来。
任星玮发来了一张翻拍的照片。
照片被火烧过,但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一个人是他,另一个人是那中法混血的男人。
本来还算美好的回忆立马烟消云散,不好的内容瞬间勾起。聂景杰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究竟是哪个挨千刀的拍的这照片啊,简直是可以把他直接焊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都过了那么久了,就不能让人愉快地面对生活吗?
不过这照片的出现,倒也让他突然明白三年前于晨为什么会突然找到他了。
证据在手,难怪她那时来找他时那么理直气壮。
怪就怪在自己那时打肿脸充胖子,还死不承认,还做了点不该做的小动作,给于大小姐火上浇了一大桶油,让他在巴黎的日子过得跟谍战片似的,只能逃回国。而回国之后他发现于大小姐人虽不在,但精神犹存,直接令他三年都不得安身。
“说说,这是什么情况?”任星玮立马发来信息,“你不会真喜欢男人吧?”
“我真喜欢男人的话你还能是完璧之身吗?”聂景杰发语音,哈哈大笑得十分胆战心惊没有底气,“那你不早就臣服于我的魅力与光环下做我的裙下之臣了?”
任星玮回:“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