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氏这个性子,是万万不能和她亲热起来的,不然她什么话都能同你说,说实在的,姚氏这个人除了热情大方,就没什么优点了。江氏不愿意同她多打交道,但也不会嫌弃她。
姚氏摇了摇手里的帕子,当做江氏是在夸奖她,拉着自己侄女儿的手同江氏开门见山道
“嫂子,我话就直说了,你看看咱们家大郎、二郎、三郎都没媳妇呢,你随便捡一个,配给我们家三娘成不成?”
沈晰和、沈晰酩、沈晰遥哥仨在这一辈里也排前三,所以姚氏称他们大郎二郎三郎。
江氏眉心直突突,合着你把我儿子们当地里的白菜呢,说挑一个就挑一个
怨不得姚氏这么多年人缘儿依旧不好,就这没脑子的话像是人说出来的?谁家母亲听了这话不得跟你急?
“嫂子,我这侄女儿跟我性情模样都一样一样的,你考虑考虑呗!”姚氏见江氏不说话,又继续道。
江氏心惊肉跳,要是跟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更不能当媳妇了!
“弟妹慎言!”江氏眉头一凛,唬的姚氏闭上了嘴。
“不给就不给,凶什么凶。”姚氏小声嘟囔了一句,江氏听得清清楚楚。
姚三娘看着她们妯娌两个人说话,心里直突突。
没过多一会儿,姚氏就嚷嚷着要去看木宛童。
“弟妹刚到,还是先休息休息,明儿阿宛成亲再看也不迟。她这几日要准备出嫁,实在是累坏了,刚得了空,咱们也让孩子好好歇歇。”
江氏想着,还是别让姚氏去见阿宛了,省的再气着阿宛,万一动了胎气可不妙。
就算孩子他爹是个混账东西,但孩子还是她第一个金孙,不能出差错,孩子母亲更是宝贝疙瘩。
姚氏撅了噘嘴,倒是没继续说什么。
转眼就到了成亲的当日。
江氏怕起的早了,让木宛童身体不舒服,所以昨夜天未等擦黑就让她躺下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刚听见第一声鸡鸣,木宛童就被苦芽连带着刘嬷嬷和江氏等人挖了起来。
姚氏在一旁叽叽喳喳的,嘴半刻都不曾停下,偏偏声音还尖锐,闹得她头疼。
“阿宛,我是你二舅母,你记不记得了!我走的时候你才凳子这么高呢。”姚氏趁着木宛童梳头的时候,凑过去跟她说话。
木宛童从没见过这样自来熟的人,要稍微反应半刻,才挂上得体的笑容“二舅母。”
“哎呦,这小酒窝可真甜。”姚氏美滋滋的赞她。
她喜欢漂亮姑娘,可惜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三个儿子,要不是喜欢漂亮女儿,就不会将姚三娘带在身边儿了。
木宛童听人说她的酒窝,笑意不免散了,眼底多了几分落寞,夏侯召以前晚上睡觉的时候,手脚不老实,总是喜欢戳她的酒窝。
这么多天了,他也不肯来给她个解释,她不生气夏侯召欺骗舅舅他们说自己怀孕了,但是生气于夏侯召这么多天一点儿都不曾同她说,就算日日来信,信中也没有提到一句。
她生气的是欺瞒,是不坦诚。夏侯召他凭什么擅自决定,什么都不告诉她?
喜婆在给木宛童梳头发,用上好的桃木梳,上头雕刻了精巧的龙凤呈祥花纹。
木宛童的头发过腰,又长又顺,漆黑厚亮,抓一把在手里像是上好的丝绸,凉丝丝的,顺着指缝流水一样滑落出去,光可鉴人。
喜婆一边梳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唱着吉祥的歌谣,语调舒缓,让人安心。
沈家上下张灯结彩,红色的绸子挂满了青砖黛瓦,让这座平日里水墨画成的宅子有了几分人间烟火气,热闹了许多。
来往的仆役脚步匆匆,腰间系着红绸,恨不得飞奔,与往日轻声缓步大相径庭。
第七十四章
沈家今日算是高朋满座, 不论远的近的亲眷, 就是沈家教出来的学生, 都足够占十几桌。
沈家桃李满天下, 又一身正气, 广受天下人仰慕,沈家嫁女儿,面子还是要给的。
夏侯召没有亲朋好友, 但将军府前去恭贺的人倒是比名满天下的沈家都要多。
眼见着他起来了,可不各路想要往上爬的都开始来套近乎抱大腿了, 其中自然还有些看热闹的。
至于看什么热闹?
有热闹就看,管那么多干什么?夏侯召的热闹肯定是个大热闹,不看白不看。
将军府原本空荡荡的, 多年已经没有人居住,王野和夏侯召都住在军营里,这么多年过去,这儿险些成了荒宅。
光是将宅子收拾干净,就耗费了不少力气, 不要说翻新装修。
夏侯召在吃穿用度上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能满足生存需求, 差不多就可以了。
但是他舍不得委屈木宛童, 觉得她当配得上最好的,所以耗资千万两,把将军府好好收拾了,更买了不少的仆役婢女。
原本鬼宅一样的地方, 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热闹极了。他觉得吵闹,又觉得这些人是必不可少的,便也就忍过去了。
他不会管家,底下也没有会管家的,府里也没有订好的规矩,所以将军府看着热闹,实际上私下里乱成一瓶,都是新买来的奴婢,谁听谁的话?
但是好在夏侯召性格暴烈,一言不合就拖出去,还算镇得住他们,一般不敢轻易生什么幺蛾子。
木宛童的闺房里人来人往,俱是衣着光鲜,面上挂着喜色,一片环佩叮当,云鬓香影。
喜娘嘴里念着吉祥话,给木宛童开脸,替她描眉傅粉,点上胭脂膏脂。
木宛童平日里不怎么上妆,最多只简单的描个眉,这一套繁琐的程序下来,脂粉呛得她咳嗽,腰也坐得酸了。
“姑娘可真好看。”喜娘替木宛童上完妆,退后一步去打量,不免发出一阵惊叹,她当了几十年的喜娘,打扮过无数个姑娘,就没见过比木宛童更好看的新娘子了。
镜中的人儿一身红色亵衣,未换上嫁衣,头发先用横簪简单的绾了。小脸瓷白细腻,像是刚出锅的糯糍团子,眉线舒展细细两颦,眼如两汪碧水。
江氏和姚氏免不得觉得骄傲,这样好看的姑娘,可是他们家的。
喜娘又在木宛童额间点了牡丹花钿,更显得娇艳。
嫁衣共七层,好看是好看了,只是里三层外三层套下来,难免笨重,尤其是六月的天,闷的人要出汗。
木宛童穿着嫁衣,行动不方便,江氏便端了碗面喂她,里头卧了个荷包蛋。木宛童不爱吃蛋黄,江氏便只捡了蛋清给她吃。
窗前的沙漏滴滴答答的滑下细沙,离上轿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原本房间里乱哄哄的人也散去了,只剩下几个交好的夫人。
房间静悄悄的,木宛童看了一眼沙漏,吃着吃着就忽然掉下眼泪来。
江氏赶忙用帕子给她擦了,语气里也带了几分哽咽“好端端的,我不哭了,你偏又开始哭,大喜的日子,不能哭。”
木宛童抱着江氏的腰摇头,喊了声“舅母……”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大喜的日子,哭什么,咱们阿宛嫁过去是享福的!都别哭了!你们哭得我头疼。”姚氏捏着帕子缓和气氛,她要是有个闺女,一定欢天喜地的把人嫁出去,怎么还哭上了?
木宛童现在心里乱成一片,脑袋里也是混沌的,只是一个劲儿的掉眼泪,谁劝也劝不动,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
距离上轿还有半个钟头,喜娘们赶紧又替她补了妆,将哭得红红的眼角都用粉遮起来。将那沉甸甸的凤冠压在她的头上。
珍珠宝石,金玉琳琅,满满当当的镶嵌在冠上,掂量在手里都觉得沉,不说戴上了。像是一块儿大石头压在脑袋上,动都不敢动。
喜娘捧凤冠的时候,眼睛尖的扫了一眼,发现那凤凰有九尾,当即倒吸一口凉气,话也不敢说了,手脚却更加麻利起来。
成亲这样的大日子,木左珩是一定要回来的,他明显的黑了,也瘦了,但看着更精神,像个大人了。
“这番游学体验如何?”沈大老爷抽空还不忘问问外甥的游学经历。
木左珩早就编好了腹稿,圆满的糊弄过去“甚好,我见着了与邺城不同的山川河流。”
“什么时候走?”
“将姐姐背出门就走。”
沈大老爷惋惜“怎么走的这样着急,也不多留几天?”
“早早就与同好约定了,明日启程去下一个地方,所以不便停留,能见着姐姐出嫁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套话在木左珩心里演练过无数次,直至他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坦然说出。
沈大老爷不再说话,好男儿自在四方,倒是不能为儿女情长所牵绊。
新娘出嫁,脚是不能沾地的,要家里的兄弟将人背上花轿,原本木左珩不回来,这件事便由沈晰酩来做。
依照年龄长幼,原本应当是沈晰和来做,只是他自觉是个鳏夫,不吉利,便推辞了。木宛童不信这些,却拗不过沈晰和。
夏侯召是第一次穿红衣,本就生的艳丽,这红衣衬着更愈发觉得妖异,就连方副将就小声嘀咕了句“额滴乖乖亲娘。”
心里有话却不敢说出来,若是夏侯召是个女儿身,必定是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方副将好歹是个成过亲的人,多多少少有些经验,所以夏侯召将他叫过来了,虽然不一定是什么有用的经验,但聊胜于无。
夏侯召第一次态度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生怕将一身喜服蹭皱了,只敢挨着一个边边儿坐,皱着眉头听方副将口若悬河。
天刚大亮,他便迫不及待的起身,出门的时候左脚拌右脚踉跄了一下,幸好眼疾手快扶了门框,面上不教人察觉丝毫的窘迫。
方副将只敢在心里暗暗笑话,平常看着冷若冰霜的一个人,到了成亲时候还不是成了个怂包。
他眼睁睁看着夏侯召同手同脚上了马,带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门前往陵阳去了。
方副将一瞧时辰,急忙就要追上去“时候还早呢,得再过一个时辰才出发!”
夏泺骑着马在方副将面前绕了一圈,笑着调侃“你娶媳妇你不着急?”
说罢便纵马追上队伍。
方副将吃了一嘴的土腥,朝着地上呸了两口。相当年他成亲的时候啊,家里穷,还是雇了个驴车将媳妇娶回来的。
都听说沈家今天嫁女儿,陵阳的百姓全都蜂拥出门凑热闹,沈家上一次嫁女儿还是快二十年前的事儿了,这次又声势浩大,不知道是怎样个光景。
衙腰系红绸,站在街道两旁维持秩序,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新郎官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都朝着城门方向去看。
他们除了壮观说不出什么旁的形容词,几百人的队伍长的像条龙,蜿蜒着,吹吹打打的缓慢走了过来。
迎亲的马匹都是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肌肉线条流畅,神采奕奕,马鬃用红绿色的丝线变成小辫,总在一起,马鞍镶嵌了金银,只晃得人眼睛疼。
凤辇是十八人抬的,若不是陵阳的街道足够宽广,想必都容纳不下。
以红黄为主色,紫檀为主料,辇周围罩着一层红色一层黄色的垂幔,辇柱雕刻了龙凤呈祥,又以翡翠和红宝石做眼睛,四角坠着金铃,摇曳间叮当作响。辇上是一双龙戏珠,龙身雕刻的鳞角须尾纤毫毕现,珠子是东珠,圆润莹泽。
百姓们已经顾不得打量后续,只顾着抢夺地上的铜钱。
夏侯召财大气粗,旁人迎亲时候向周边撒的都是鲜花瓣,他撒的是银锭子和铜钱,且不计数量。
银锭与铜钱用红色丝线缠绕了,一把扬在空中,远远比花瓣来的好看好听,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
就算被银锭子砸的头上鼓起了包,百姓也甘之如饴,这可是第一次被钱砸中,一辈子能让钱砸几次?
“新郎官来了,来了!”苦芽今日也是一身水红色襦裙,兴高采烈的跑进来通禀。
房内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看看胭脂够不够红?”
“凤冠呢,歪没歪?”
“七宝团扇呢?扇子呢?”
“……”
分明方才都已经打点好了,现在又不免慌乱和怀疑,生怕再出了什么差错。
“扇子在我手里呢……”众人翻箱倒柜开始找扇子的时候,木宛童扬了扬手,从袖中露出一截雪腕,示意她们,语气中带了几丝无可奈何。
她没有涂丹蔻的习惯,但是今日成亲,还是被抓着涂了指甲,大红色的丹蔻,衬着雪白细嫩的手指,娇柔的不可思议,恨不得让人揉搓在手心里。
“祖宗呦,小心些,别弄坏了!”
木宛童闻言无奈的点点头,将扇子遮在自己面前。
木左珩进来的时候,木宛童眼睛一亮。
“姐姐,我送你出嫁来了!”木左珩唇角带笑,眼底却有几分湿濡。
“报!北越大军距樊门关仅剩不到三里!”热闹的氛围里忽然插进高亢的一句。
第七十五章
熙熙攘攘的厅堂, 原本充满了恭贺逢迎与爆竹炸开之声。
木宛童用七宝团扇遮了脸, 木左珩沿着地上铺就的将她背出去, 长长的裙摆迤逦拖地, 划出一道柔美的弧线。
正欲跨出正门之时, 忽闻身后响起一阵马蹄错乱之声,有一风尘仆仆的传信兵翻身下马,跪地抱拳, 满脸焦急的冲着夏侯召道“报!北越大军三十万距樊门关仅剩不到三里!”
琴瑟锣鼓之声骤歇,众宾客也面面相觑, 私下里小声的议论着。
他们都在猜测,这样危急的情况之下,夏侯召是先去平乱还是先迎亲。
“当然是先平乱了!媳妇就在这儿跑不掉, 樊门关失守了可了不得!”
“也是,沈家女哪里比得上一座城重要!”
“不一定吧……万一……万一中途离开惹恼了沈家……”
“沈家素来深明大义,自然不会因私废公。”
“沈家这表姑娘可真是可怜,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着成亲关头……”
一众人摇头叹气, 几乎笃定了夏侯召会丢下新娘子披甲上阵,樊门关是夏侯召的根基所在, 一旦失守, 后果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