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长子——邈邈一黍
时间:2019-12-23 07:26:40

  这两个步骤加起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不会影响到答题。
  看完之后,魏时也是这才开始研磨,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怀念后世的钢笔和签字笔,拿起来就能用。
  他上辈子也是练过毛笔字的,而且相当喜欢,一撇一捺,都有独特的韵感,对看字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对写字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但是在考试这种争分夺秒的事情上,他还是更喜欢签字笔。
  第一场考试是正场,考的是帖经,也是五场考试当中录取最宽的一场,换言之就是涮下来的人最少。
  这就跟中学考试基本上先考语文是一个道理,不会拉开太大的差距,大多数人都能过,也算是一个最基础的门槛。
  帖经主要就是在四书五经当中出题,不考释义,更不拓展,只要背得下来,默得下来,这一场就没问题。
  背书默书,这属于基本功,要的就是下苦功夫。
  在最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的时候,先生都会要求背诵默写的,像魏时他们学堂,何秀才管得严,背不下来,就要用戒尺拿手心。
  所以四书五经学过一遍,基本上学堂里的大部分学生都曾经背下来过,但是背下来的东西很快就会忘记,温故而知新,真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而且现在也不讲究学习方法,课堂上跟着老师的节奏来,课堂下边儿,自己想怎么学就怎么学。
  有的学生喜欢提前学习新的内容,老师还没布置呢,就已经把下一篇的内容背下来了。
  有的则是死扣释义,尽可能的把每句话的意思都记住。
  还有的也会复习以往的内容,只不过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方法,今天背这一篇,明天背那一篇。
  魏时跟绝大多数读书人不一样的是,他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并且曾经用过很多年。
  在背诵方面,魏时是相当有计划的,人的遗忘是有规律的,并且在后世有人把遗忘的规律总结出来了。
  早在初中的时候,魏时就有接触过这个,根据遗忘曲线来制定自己的计划,坚持执行下去,绝对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同样是学习,今生和前世没什么不同,魏时也就把那套方式方法用到了今生,而且是从一开始启蒙一直坚持到现在。
  除了定时记忆之外,魏时还会经常给自己考试,四书五经全部打散了,每一句写成一个个的小纸条,卷成长条状,就放在笔筒里头。
  每天随意拿出几条,句子出自哪个篇章,从头到尾背一遍或者默一遍,时间充盈的话,还会把相关的释义,自己讲一遍。
  因此,基本功可以说是相当扎实。
  四书五经里的哪一个篇幅抽出来,他都是会背会写的,在考帖经的时候,有一些甚至都不用想,条件反射就已经把答案写下去了。
  所有的试卷填完,来来回回检查了三遍,这才到中午,魏时一趟臭号也没去,准备好的糕点和肉干也一点都没动。
  不过放下试卷,紧绷着的神经松了松,肚子也开始觉得饿了。
  魏时干脆唤衙役过来,把试卷交上,自个儿收拾考篮出去吃,左右也检查不出错误了,与其在这耗着,还不如出去好好休息休息,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有了魏时打头交卷之后,陆陆续续的也开始有人交卷走人,能够一直待到傍晚的考生太少了,一则是因为第一场的难度不大,二则也是因为这考舍的实在是太冷了,万一冻出病来,后边的考试可怎么办。
  回到住处之后,魏时先是喝了一大碗姜汤,这才要开始用膳,晚上临睡前又喝了一碗预防风寒的药。
  第二天就要复习下一场的内容了,并不是马上考试,而是要等到第二场的考试结果出来之后,才会进行第二场。
  第一场被淘汰下去的考生,是没有资格参加第二场的,同理第二场淘汰下去的考生,也没办法参加第三场考试。
  如此一场场淘汰下去,最后一场剩下的就没多少人了。
  身边下人多,魏时不需要自己去看榜,在家里等着就行了,除了最后一场考试之外,其他的四场考试发案都不写姓名,只写座号。
  不出所料,这一场魏时拿下了第一,写试卷的时候就很有把握,出来之后也翻了翻书,没发现有什么错误,应当是没有问题的,这个第一名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发案后的次日,便要考下一场。
  第二场考的是墨义,也就是四书五经每一个句子的释义,表面上看这属于理解类的题目,实际上跟帖经差不多,考的也是记忆。
  魏时有做笔记的习惯,而且在课堂上他一般都是用羽毛笔做笔记,用毛笔写字太麻烦了,速度提不起来,想把字写得很小也有难度,还是羽毛笔更适合用来写笔记。
  魏时一开始用毛笔在课堂上记笔记的时候,压根就跟不上先生讲课的速度,手忙脚乱的不说,一不注意就很容易让墨汁滴在纸上,渲染成一大片,本来已经写上去的字儿也看不清楚了。
  但是羽毛笔就没有这个麻烦了,被先生单独找出来谈了一次话之后,先生也默认他在课堂上用羽毛笔做笔记了。
  记下先生对每一句话的讲解,课堂下就找时间背呗,不管是背句子,还是背释义,都是慢功夫,得慢慢磨,因为很多东西记住了,还会忘记,忘记了再去背,背了再忘,忘了再背……一直到牢牢的记住为止。
  这主要靠的还是耐性,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毕竟他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看过一眼的东西就可以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一连四场,魏时的座号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因着方山县没几个人认识他,更没人关注他的座位,再者每一场的座号都是不一样的,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之前,倒是也没有考生知道他已经接连斩下四个第一。
  不过叹惋他倒是没少听。
  “就差最后一场了,刘兄一个第一都没能拿下来,今年这竞争也太激烈了。”
  “我本以为帖经的第一名肯定是宁兄的,没想到宁兄居然才第二,这第一名到底是哪个学堂的,我都已经打听过了,那个座号也不是刘成宇的。”
  “我最有把握的一场,居然还是被人压过去了。”
  ……
  最后一场是诗赋,要求是写一首与元宵佳节有关的事。
  小意思,魏时没想过剽窃那些历史名人的诗句,这么多年他也是一点一滴慢慢学过来的,就跟写作文一样,慢慢练就是了,没必要去抄满分作文,更不能去抄文豪留下来的传世巨作。
  早在学习诗赋之后,魏时每十天就会拿出一个题目来练习,春夏秋冬四季,各色花卉,山川河流,各种节日,还有常见的树木,这些全都是反复练习过的。
  能够保证题目不跑偏,水平不滑落,偶尔的时候有些灵感,也能写出一些让自己觉得不错的诗句,当然跟那些大诗人们是没得比,只能说他还在进步。
  这辈子难得经历一场这么正式的考试,也是科举的第一个台阶,五场考试结束之后,魏时也松了一口气。
  也算是对自我的一次检测吧,这些年他是把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能花的时间和精力也都花进去了,虽然没有拿出高三的劲头来,但也算是卯足了力气。
  县试肯定是能过的,第五场的诗赋如果不是特别不得主考官的心,县案首差不多就稳了,毕竟前四场考试已经登顶,最后一场只要不是特别差,就应该可以把案首拿下来。
  不过成绩如何这都是考官的事儿了,魏时用完了午膳,也没急着读书,带着人在这方山县城溜达起来了。
  方山县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家,虽然他是第一次来,很有可能近几十年都不会再过来了,趁这个机会是得要好好逛一逛。
  各色美食尝一尝,反正考试已经结束了,不怕吃坏了东西拉肚子,美景得要去城外看了,城里头人来人往的,没看到有很特别的建筑,富庶程度跟燕县差不多。
  “二少爷,要不要回去歇一歇,明天咱再出来逛。”身边跟着的小厮劝道。
  他记得大少爷刚考完县试那会儿,上马车都得让人扶着,回去直接就睡下了,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要不是大夫说没事儿,非得把他们吓死不可。
  到了二少爷这儿,考个试怎么那么轻松,要不是已经拿下四场第一了,他都怀疑二少爷在里面有没有认真答题。
  “好不容易放松放松,晚膳就在外头吃,不着急回去。”魏时不觉得累,虽然结果还没出来,但是对他来说现在就像是爬上了一座小山,已经站在山顶上了,当然要伸伸懒腰,吹吹风,好好享受享受。
 
 
第10章 
  魏时一直等天色完全暗下去,这才回府,一觉睡到大天亮。
  考完试的人轻松惬意,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燕县知县府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夫人李氏的心尖子,整个魏家二房的宝贝疙瘩,得了风寒。
  这可不是小事情,小孩的夭折率高,轻易病不得,不是吃了药就能好的事儿。
  李氏已经让人把燕县顶顶好的郎中请回府了,还派人去了州城请郎中,什么药材都不缺,伺候孩子的下人也精心,房间里烧的也是上好的无烟炭。
  总而言之,李氏已经把能做的全都做了,最好的东西全都给自家儿子用上了,但是高热一直未退,生生愁死人。
  魏仁对这个嫡子还是很看重的,一开始没少过来,但是随着李氏的脾气越来越差,魏仁干脆借着县衙有事躲了。
  县衙有没有事,李氏还不知道吗,自家老爷是个惫懒的,连百姓都知道,知县不管事儿,就是个白领俸禄的,儿子病了,倒是积极起来了。
  魏仁躲在外面不敢回来,府里的其他人可躲不出去,下人哪有不服李氏的,被骂、被罚甚至被打,都不敢吭一声。
  府里头的两个姨娘,按理来说也算是半个主子,可照样被迁怒了,捡佛豆的捡佛豆,抄经书的抄经书,连点儿缘由都没有,就直接被罚了,上哪儿说理去。
  总之一句话,夫人不好过了,整个府上谁也别想好过。
  好在,州城的郎中到达之前,达哥儿的病总算是控制住了,高热已退,风寒虽然还没有好利索,但不发热了总归是没那么吓人了。
  等收到魏时考取县案首的信时,魏达的风寒已经好了。
  双喜临门,魏仁心里头高兴,面儿上却是不发一言,对他来说是双喜临门,对夫人来说就是一好一坏了,好不容易消停几天,他才不想再去招惹那个母老虎呢。
  大哥上次来信,不光要让时哥儿长期留在柳州城那边读书,还要把白姨娘也接过去,这事儿他还没跟夫人说呢。
  说实在的,时哥儿留在大哥那边读书,魏仁心里头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大哥学问比他好,柳州城也比燕县要繁华的多,关键是时哥儿不在府上呆着了,夫人也能气顺几分,他能不乐意吗。
  但是把白姨娘接过去这事儿就不行了,他拢共就收了两个姨娘,一个周姨娘,比他还要大一岁呢,早就不去那边了,另一个就是白姨娘了,二十七岁,还是好时候,长得好,性子柔,颇得他喜欢。
  关键是把白姨娘送走了,夫人也未必肯再给他一个通房,他总不能一直去夫人的正院吧,那非得把他逼疯了不可。
  所以让白姨娘去柳州城这事儿,能拖就拖,实在拖不下去了再说,他就不信,大哥堂堂一个知州,府上还能缺了照顾时哥儿衣食起居的人,非得把白姨娘弄过去。
  魏达得风寒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整个府里都是李氏管着,所有人都觉得魏达这场风寒是意外,毕竟天气冷,哪怕屋里头烧着炭,开门关门的也会把寒气带进去,小孩体弱,得病是很正常的。
  不过李氏还是对儿子更上心了,伺候的人又加了好几个,除非魏仁留宿,否则的话,她都跟儿子待在一个房间里,自己瞧着才能放心。
  当然了,魏仁是绝对比不上儿子在她心里头的分量,之所以哪怕把儿子送到隔壁,也要让魏仁留宿,还不是因为想再生一个嘛。
  她虽然年纪不小了,可小儿子生下来也才一年多,未必不能再怀一胎,自个儿亲生的儿子,谁还会嫌多。
  魏时只写了四封信,一封是给自家父亲的,一封是给姨娘的,一封是给大伯的,还有一封写给的是自家堂兄,压根儿就没有母亲的。
  所以李氏根本就没有收到庶子考中县案首的消息,当年她有了自个儿亲生的儿子,便直接放弃了从白姨娘那里抱过来的庶子,下人基本上全都抽借掉了。
  但是她不屑于在庶子身边安插人,爱怎么着怎么着,她不管也不问,这孩子是好是坏随便,对于她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二房这些东西都是她儿子的,她手里的这些东西更是她儿子的,跟姨娘所出的庶子没有一丁点关系。
  李氏从来都不觉得庶子可以压过她的嫡子去,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命,从出生就决定了,从白姨娘肚子里出来的庶子会读书,那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嫡子就更会读书了。
  以后她再让哥哥给达哥儿请位名师,达哥儿的将来岂是魏时可以比的。
  总而言之,李氏是没把魏时这个庶子放在眼里。
  同样收到消息的魏大伯,直接跑到后院跟母亲报喜去了,魏家下一代的领头羊,就得是这个样子,光指望定哥儿不行,达哥儿太小,现在还使不上劲儿。
  “案首好哇,咱们家还从来没出过案首呢。”魏老太太喜不自禁,老魏家读书是从老头子开始的,从老头子到两个儿子都没给她拿过案首回来。
  “准备准备,待会儿去给你爹上柱香,告诉他这个好消息。”老头子就盼着家里的小辈儿会读书,这要是还活着,听到这个消息,怕是要乐的跳脚了。
  “应该的,应该的,是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爹。”魏仁乐得直捻胡须。
  大侄子去赶考之前,他就觉得有可能会考中县案首,但是没敢跟孩子说,就怕有压力,再者,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万一出个什么天才神童,他也怕这案首没了。
  好在,他怕的那些事儿都没发生。
  “父亲这是也收到时哥儿的信了吧。”
  魏定看了信之后,就立马去了前院想跟父亲分享这个好消息,听父亲来了祖母这儿,他又慌着往这边赶,瞧两个人高兴的,应该是知道消息了。
  “你也看到了,时哥儿再有几天就过来了,回头让你娘好好准备准备,到时候咱们一大家子坐在一块庆祝庆祝。”
  二房那边,二弟和二弟妹不可能过来,但是可以把白姨娘接过来,以后就留在这儿照顾时哥儿的衣食起居,蓉姐儿那边儿一家人倒是可以过来。
  其实要不是时哥儿还要准备四月份的府试,他还想多请几位下属,好好庆祝一番。
  魏大伯满面春风的回了衙门,不到半炷香的功夫,衙门里头的人就全都知道了——魏知州的侄子考中了县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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