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贵妃的意思等于皇帝的意思,得宠还没两天的楚贵人,直接跌落云端了。
许多此前眼红她境遇的妃子打了个冷战,这来的快,去的也快的恩宠,还是不要的好。
君心竟难测至此。
楚笙本人倒是接受良好。
天河殿挺大的,虽然比不上旁边的“三宫”,但把它想象成上个世界的别墅豪宅,楚笙竟然觉得还行。
作为贵人,标配是4个宫女,加上那天皇帝赐的,刚好够。
楚笙这两天基本不跟她们说话,跟个哑巴似的,天天就知道抱着话本看。
直到之前一直跟随她的宫女让楚笙给她们赐名,楚笙才象征性得赐了个“琴棋书画”,前面统一加个“学”字,于是四个宫女就叫学琴学棋学书学画。
那个来问楚笙的宫女眼神充斥着“一言难尽”四个大字,楚笙从宫女的眼神里悟了,便改一改,把“学”改成“雪”。
这下皆大欢喜。
即使知道自家主子好像失宠了,琴棋书画四个宫女还是不动如山,伺候楚笙尽心尽力的。
整个后宫都在看天河殿的笑话,天河殿内的主仆倒是一个比一个淡定,这让许多看笑话的人期望落空。
说是禁足就是禁足,除了皇帝的人,没人能靠近天河殿,所以也没人过来不长眼得骑脸输出。
这下子楚笙的生活就像是回到了江王府一样,同样的见不到人,同样的枯燥生活。
不过楚笙不想学曲了,她想学写字。
直到现在楚笙才想起来,她到底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她只知道原作的楚笙是歌女,却不知她的家庭情况,然而能被卖到天音楼,原本的身份肯定也不太高,这年头的平民百姓是不可能识字的,可现代楚笙自带“虽然不会写但是都看得懂繁体字”buff,穿越过来不知看了多少本话本,江王府和皇宫居然也没派人过来询问。
楚笙直接惊出一身冷汗。
但事情做都做了,现在装文盲也来不及了,不多时,楚笙就在心里编了个借口,防止以后有人问起来,她还傻乎乎地把自己卖了。
把想练练字的想法跟雪琴一说,雪琴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去跟把守天河殿的侍卫说了声。
不多时就有人送纸笔墨来了。
楚笙挥退所有人,说自己要静心练字,晚饭叫她就是了。
琴棋书画领命。
楚笙在房间里自己瞎几把磨墨,她没学过书法,看不懂墨,连毛笔都握不来,只好回忆起以前电视上看到的书法大家怎么写字的,学字可能学不会,但比一定要装得像,这是楚笙的人生信条。
一直练到下午阳光大盛的时候,楚笙估摸着写了有个两个小时,便放下笔,出门去。
因为禁足,天河殿外面现在围了一圈侍卫,她一个弱女子没有武功,想翻墙出去也是痴心妄想。
和雪琴说了声自己就在殿里逛逛,雪琴也不拦她。
从某种意义上说,天河殿现在可能是除了皇后皇帝那里,最安全的地方了,别的寝殿可没有这份殊荣,被重重侍卫把守。
天河殿有自己的小花园,花园旁有一小片树林,种得是什么树楚笙也看不出来,楚笙站在鲜绿色的树林下,看深红色的高高的宫墙,深感自己一米七白长了,她跳起来手都够不到顶。
现代的故宫历经了接近六百年的风风雨雨,站在故宫的地面上,好像能触摸到那扑面而来的沧桑。它见证了一代代的王朝兴衰,自然有一份历史带给它的厚重的美。
瑜朝的宫殿却不一样。
它是崭新的。
先皇坐稳皇位用了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里,有十五年用来修建瑜朝的皇宫。
这深宫墙上的红漆,屋顶的飞檐,乃至这一棵棵种下的大树,都是崭新的。
这让楚笙有一种,看到了初生的故宫的感觉。
万分新奇,又万分悸动。
然后一个黑衣人影啪得一声摔在了她面前,脸着地的那种,血从黑衣人的身|下蔓延开来。
悸动秒变惊吓。
楚笙心想,劳资以后再也不瞎几把感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敢修文了呜呜呜
前面的虫有时间会改的!(如果我还记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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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最近要考试,可能字数不是很稳定……尽量3K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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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楚笙看了看挺尸的男人,又看了看围墙。
古代人牛比。
会武功就是不一样。
现代的那些气功大师武术家完全不能比。
宫墙外的护卫没有听到这声响动,虽然男人摔下来视觉效果挺震撼的,但是声音并不大。
看着这男人的穿着,楚笙很怀疑他是不是刺客。
保险起见楚笙并没有靠近。
她原地等了一会儿,男人的血快蔓到她脚下,楚笙才动了动。
天河殿加上她,只有五个人,这么大的面积,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会有人来。
楚笙礼貌地对地上的人说:“你还好吗?”
意料之中的没有回答。
楚笙蹲下去,先把男人的脸给掰过来。脸贴地的姿势很危险,稍微再贴一会儿这男人直接窒息死了也不一定。
虽然流那么多血感觉也活不长。
面如金纸,苍白无力。
男人的脸被掰过来后,楚笙在古代熏陶了几个月后肚子里终于有点墨水了,这是她的第一个印象。
第二个印象则是,这人,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
楚笙瞪大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人真的挺眼熟的。
脑海迅速在记忆中搜索,一幅幅画面在楚笙面前闪过,最终定格在了那夜的月光下,那个夜晚,闻起来是桂花味的。
……原来是他。
他不是江王府的护卫吗?怎么会在皇宫伤成这样?
脑子里蹦出这两句疑问的时候,楚笙已经先一步拉开男人的衣襟了。
伤口要及时处理,现在没有酒精之类的消毒物,但至少有水。绷带只能找衣服撕成条将就一下了,男人自己身上的肯定不行,已经弄得那么脏,万一造成二次感染,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
男女大防在瑜朝这个风气开放的朝代并不是那么严重。
但像楚笙这样直接上手的也不多见。
楚笙表示,现代人露胳膊露腿的多了去了,这么点还真不够看的。
……不,帅哥除外。
查看男人伤口的时候,楚笙脸上温度开始升高,保持着最基本的理智,楚笙把矜持扔的老高,高到她也看不见,直接转身去找干净的水了。
再看下去总觉得要流鼻血。
到时候两个人一起流血,场面可太美了。
男人看起来血流的多,但楚笙用她仅存的生物知识分析了一下,箭伤在锁骨下面一点,离心脏还挺远的,估计是男人自己拔的箭,一个血窟窿咕噜咕噜得直冒血。手臂和腹部都有刀剑砍的伤口,但很幸运都避开了直接致死的大动脉。脸上有擦伤,腿上也有箭伤,但总的来说,都不致命。
不过若是让这血一直流下去,估计就致命了。
楚笙在花园旁果然找到了一个桶和一口井,这应该是专门打来料理花园的,现在给楚笙捡了个便宜。
打了半桶水过后,楚笙拎着水回到原地,想了想直接撕了自己衣服下摆,开始给男人清理伤口。男人身上的黑衣被血浸泡了一层又一层,又在地上滚过,脏得不行。
布条触碰到男人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太痛,男人紧闭的双眼颤了颤,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
……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走神了一秒,楚笙继续镇定地给男人清理。
什么块块分明的八块腹肌,什么饱满的胸肌,她看不见看不见。
信息大爆炸时代,帅哥随处可见,网络上一刷一大堆,作为一个现代人,她见过的男色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她不能在别人伤重的时候欣赏人家的身材,这是不道德的。
肩膀上的伤口清理完毕后,楚笙转战腹部。
……不行,还是好帅啊。
楚笙手上稳的一匹,心里却开始疯狂尖叫。
脑子里“我可以”三个字转了又转,还是忍下来。
她现在可是皇帝的女人,给皇帝戴绿帽,是嫌命太长吗?!
楚笙你要矜持!
默念了好几十遍“色即是空,空既是色”,楚笙终于冷静了下来。
伤口也已经处理完毕,一桶清水变成血水,虽是暖春,但楚笙穿得还是两件,今天楚笙撕的是里面那件,如果回去还能瞒一瞒。
但是……
楚笙眼神转到还昏迷着的男人身上。
消除现场痕迹,她勉强会一点,但是这么大只,她怎么移?
就在楚笙一筹莫展的时候,男人睁开了眼睛。
楚笙盯着男人深邃的眼眸心想,大哥,你醒得真是时候,我豆腐刚吃完热乎的,你要来一碗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3章 意外来信
男人睁眼看到她,显然被吓了一跳,警惕地看了眼四周,发现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才稍稍松懈下来。
楚笙眨巴着眼,看男人坐起来,朝她拱了拱手道谢。
“谢姑娘救命之恩。”
楚笙摆摆手,道:“如果不是你落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管你的。”
楚笙还保持着蹲姿,就看见男人跟升国旗一样缓缓站了起来,她跟着站起来,也只能看见男人的下巴。
这种感觉还蛮新奇的,楚笙来到这个世界,很少有人能高她那么多,遇上女性基本上都是俯视。这个朝代不流行高跟鞋,大家都平底,面对很多男人,楚笙也大多是平视。
男人朝她弯腰行礼道:“多谢姑娘,鄙人……鄙人楚固,救命之恩……”
“以身相许?”楚笙出人意料地打断他,看见男人惊愕的眼神,抿唇笑了笑,道,“开玩笑的。这里是后宫,你一个外男来这里很危险的。”
楚固以为楚笙是在赶他走,赶紧道:“鄙人现在就走,绝对不会拖累……姑娘。”
这下子楚固打量楚笙的眼神很明显了。
楚笙也不计较,道:“你就呆在这里好好养伤吧,天河殿那么多空房间,我相信你会好好照顾自己,不被人发现的。”
楚固神情复杂,也不推辞了,便道:“姑娘放心。”
楚笙指了指地上的血迹,道:“你流那么多血,我都看过了,没有致命伤。待会儿我会把这里收拾干净,你好好静养吧。”
楚固也没再推辞,只道:“救命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待鄙人做完自己的事情,这条命就是姑娘的了。”
楚笙摇摇头,道:“我要你命干什么呢?你搞成这么狼狈,还是先安顿好自己吧。今天我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一次以后,就当我们是陌生人。”
楚固点头,一言不发地朝天河殿内纵身跃去。
留楚笙在原地愣了会儿神,最后一拍脑袋,这人居然还能使轻功,该让他自己收拾的。
习武之人,果然深不可测。
楚固这个人,居然和她同姓,但他报上姓名那一刻的停顿实在太明显了,楚笙想把这个名字当作他的真名都难。
身高又那么高,站在人堆里一览众山小,跟珠穆朗玛峰似的,这么显著的特征,真是生怕她猜不出来江王府那天劈晕她的人是他。
楚笙从花园里找到铁锹,把被血浸过的土地重新翻了一遍,又打了整整五桶水,把从树林到花园的地全部浇了一遍,彻底感觉不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以后,楚笙才放心回去。
楚笙知道自己的毁灭痕迹现场可能做的不到位,但她也想不到别的法子了。
其实楚笙认为自己幸运EX是没错的。
因为王皇后的事情,顾燕禹明面开心,背地里不知摔了多少东西,把暗卫尽数召回开始彻查朝臣,对楚笙这边的监视竟然空了下来。
楚固藏在天河殿的时机,真就那么巧合,顾燕禹觉得楚笙这里没问题了,然而楚固却玩了个灯下黑,安安心心得开始养病。
这一切,都跟咸鱼楚笙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心安理得的每天练练字,晒晒太阳,偶尔散步的时候碰见楚固练功,便兴致勃勃地旁观,全然把那天的“陌生人”言论抛到脑后。
第一次被楚笙碰见打着赤膊练功的时候,楚固整个人从脸红到脖子,头顶上都快冒蒸汽了,楚笙怀疑他那漂亮的腹肌也红了。
这么一想心里的那点羞涩竟然没了。
人就是这样,当你自己尴尬羞涩的时候,有的人比你看起来更尴尬,心里瞬间就被安慰到了。
楚笙甚至起了逗弄他的意思。
第二次故意往那边走,结果楚固整个人穿的严严实实,脖子都穿了立领。如果不是因为不能蒙面,楚固恨不得把脸都蒙得结结实实。
楚笙想不通,这人哪儿来的衣服?
想不通,想不通就全部扔给万能的武功吧。
楚固就是武艺高强,他做什么都不奇怪。
只不过这个每次一见她就脸红的毛病能不能改改,搞得她都不敢和楚固搭话了,生怕楚固直接跑了。
楚固本人倒是很想把那天晕倒的自己给掐死。
楚固的马甲其实并不牢靠,皇帝认得他的脸,皇宫禁军认得他的脸,暗卫也认得他的脸,甚至见过他凯旋归来的百姓也认得他的脸,全民偶像说的就是他。
但是,楚笙不认得。
这个连披马甲都不走心,直接把自己名字倒过来的晋王,还真就在楚笙面前把马甲捂住了。
楚笙猜过楚固是刺客,是暗卫,是将军,唯独没猜过他是王爷,还是原作中早就死了的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