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梨就进来了,手捧捧着托盘,哭丧着脸:“夫人,这账本有一半儿都被染黑了。”
翁季浓一听,忙走过去:“我看看。”
元琛看着自己虚空了的手臂,挑挑眉梢。
“能擦掉的,婢子都擦过了。”秋梨可惜地说道。
夜晚,烛火昏暗,翁季浓黛眉蹙起,走到烛台下也还看太清楚,只是勉勉强强可以看到一些。
元琛眼力在军中都训练出来了,稍微用点心就看清楚了:“等我空闲下来,帮你誊写下来。”
“哥哥,你还在练字,事情又多,等以后寻个日头好的时候,坐到院子里也能看清。”翁季浓无意识地说道。
元琛听她说起练字,黑了脸。
年前送去翁家的节礼,翁季浓父母收到后很是高兴,当即写了回信。
但是随着信件过来的,还有一本字帖。
翁季浓见他没有说话,转头一瞧,心尖儿一突,恍然回想起自己方才的话。
把账本递给秋梨,给她使眼色。
秋梨忙退了下去。
翁季浓弯弯眼睛,笑着勾起元琛的胳膊晃了晃:“哥哥,我阿耶也是为着你好嘛!”
那本字帖是翁季浓父亲翁子晔的手笔,她父亲一生顺畅,家世才情都是数一数二的出众,难免会孤傲狂妄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元琛这个大都督在他眼里也只有女婿这一身份。
翁子晔看到元琛在翁季浓信中添加的字,心里满意他的重视,但又有些瞧不上他的字。
又也许是翁婿间特殊的别扭,翁子晔挑了本字帖给了元琛,意思不明而喻,并在信中还特地和他聊了当下局势,逼得元琛不得不回信。
元琛为了面子,偶得空闲,也会偷偷拿出字帖,练会儿字,暗暗叫着劲,只是为了不让翁子晔小瞧他。
他原以为自己做的隐蔽,结果不曾想竟然被翁季浓发现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元琛咳了一声,坐到妆匣前的杌凳上,靠着案边儿看她。
冷着脸,看起来很是能唬人,不过要是他面庞再白一点,就能看到他此刻变红的面颊。
翁季浓眼睛咕噜噜转了转,她决定还是不要说实话了,软着嗓子说:“前几日收拾书房的时候看见的。”
翁季浓哒哒迈着小碎步跟上去,主动坐到他腿上,细软的胳膊吊着他的脖子,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他。
翁季浓自己觉得元琛的字虽谈不上多工整,但他又不是文学大家,字能看懂就好了嘛!
若是以前的翁季浓,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以前最喜欢才情好的小郎君,字写的不好看,绝对入不了她的眼。
翁子晔的眼光是极好的,送来的字帖正巧合了元琛的审美。
那字帖是前朝一位名将的字,气势刚健,苍劲有力,正适合元琛练。
这方面元琛也不得不佩服自己这位岳父。
但元琛自觉在翁季浓面前丢了他大丈夫的面子,自然要从旁的地方找回来。
手掌托着翁季浓的腰:“刚刚撞着了?”
翁季浓没有反应过来,他突然转移开的话头。
不过见他不再揪着字帖不放也松了口气。
笑眯眯的说道:“不疼的,只是轻轻碰了碰。”
“我看看。”元琛亲了亲粉白的耳垂。
下一刻翁季浓就被他握着腰掉转了方向,纤细的背脊落到元琛眼里,元琛带着薄茧的手指轻轻拂开她的秀发,滚烫的吻落到她的后颈上。
翁季浓偏头缩了缩敏感的脖子,有些呼吸不过来,手指搭在他紧扣她腰身的大掌上,想要推开他。
元琛看向妆匣前,有一盒翁季浓忘了收起来的胭脂,胭脂旁还有一只小毛笔刷。
……
许久之后,翁季浓软着腿,从净室出来,站在妆匣前,撩起衣摆,露出她的腰肢儿。
盈盈一握细腰中间有一道从上顺延下来的背沟,翘臀上方陷了两颗腰窝,撩诱勾人,但白皙的后腰这会儿红彤彤的一片,腰侧还印着两个手掌印。
翁季浓转着头,姿势别扭地转头望着铜镜,面庞绯红,羞目含情。
元琛只穿着一条寝裤就走了出来,看见她的动作,有些心虚,走过去,低声说:“字都擦掉了。”
元琛看着那块泛红的皮肤,和她的掌印,眉头微跳,她细皮嫩肉的,根本碰不得,稍微用点力,就会留下印记。
“哥哥干嘛非要用那个在我身上写字儿。”翁季浓看不见,可不就是随着他说。
那胭脂不易脱妆,是她外出参加宴会时才会涂抹的,很难洗掉。
元琛熟练地抱住她的腰,翁季浓这会儿正有些不高兴呢!
抬手用力在他结实的胸肌上拍了一下;“不给你抱了!”
元琛倒是没有什么感觉,翁季浓手心红彤彤的,开始发热。
翁季浓看着手心再看看他的胸口,这大概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吧!
翁季浓心里开始委屈,扁扁嘴。
元琛心道不好,握着她的手吹一吹,揉一揉:“乖,不疼啊!”
翁季浓就是像被他哄着,吸吸鼻子,抬眸觑他,乘机说:“那哥哥告诉我,你方才写的什么字。”
元琛闭着嘴,装作没有听到,专注地帮她揉着手心。
翁季浓气哼哼地甩开他的手,往卧榻走去,钻进被窝里,也不等元琛。
元琛摸摸鼻子,灭了灯,才上了榻。
翁季浓体力到底是差些,躺进被汤婆子捂暖和的被子,闭上眼就睡着了。
闭眼前还在想,没有元琛,她有汤婆子也够了。
元琛睁开眼,微微掀开被子看她腰后。
趁着月光看到,红印褪去,他写的字虽淡了些,但还可以看清写了些什么。
男人体内占有欲作怪,元琛轻轻碰了碰,对这个痕迹爱不释手,甚至心里有些可惜在过一两天这个字迹就会消失了。
第45章
“夫人今日怎么总是朝后看,衣服后面整齐着呢!”秋梨见翁季浓已经是第十多次扭头往后瞧了,忍不住终于问出声。
嫣红色的冬袄熨烫平整,穿在翁季浓身上不显臃肿,反而格外娇嫩,像是冬日寒风萧瑟中的最鲜活的茶花。
翁季浓面皮薄,夫妻间最私密的情趣儿,哪怕是身边最亲近的侍女,她都不好意思讲出来。
好在衣裳穿了一层又一层,若真是留下印记,旁人也无法看去。
翁季浓红着脸,抻平衣摆:“秋梨,你瞧瞧,我最近是不是长胖了?”
“没有啊!”秋梨仔细瞧了瞧,摇摇头。
又不知想起什么,捂着嘴笑,小声说:“夫人的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啦!”
翁季浓羞赧地看了她一眼,娇声:“秋梨你最近话又多了,看来要早日将你嫁出去了。”
谁知秋梨一听便急了:“我才不要嫁出去,我要永远服侍着夫人。”
翁季浓见她真急了,忙哄道:“好好好,不嫁人,不嫁人。”
其实她心里也总惦记着秋梨和春芜的终生大事,她们只比自己大三岁,自幼相伴,又随她一起来到武威。
虽说她们的父母也跟过来做了陪嫁,但心里还是很怜惜她们。
她如今过得幸福,自然也想她们过得好,秋梨和春芜虽是侍女但养得细皮嫩肉,半点粗活都不曾做过,以她们的相貌能力配个元琛手下的侍卫还是足够的。
若是她们看中谁,她亲自同元琛说,帮她们做媒,若是没有,她也可以养着她们到老,待她们老了帮她们认个干亲,为她们养老送终。
春芜推门进来就看到秋梨在陪着翁季浓玩闹,笑着说:“今日空闲,夫人看看后日盘什么发髻,穿什么衣裳。”
“素净些的就好,毕竟是个筹集善款的宴会。”翁季浓弯着眼睛说道。
此次宴会是为了陇西地震灾情举办的,不像往常是赏花宴会,争奇斗艳不合适。
春芜点点头:“我记得夫人年前做了好些衣服,有件藕荷色的新袄好像还未穿过。”
“那就穿那件吧。”有春芜安排,翁季浓十分安心。
一般出门赴宴的装束都要提前试一下的,以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所以春芜询问道:“夫人要先试试衣服吗?发髻也重新挽一下?”
翁季浓想想试妆的阵仗,心里有些发憷,不过知道逃不过,不情愿的从榻上坐起来:“你安排吧!”
一个时辰后,秋梨捧着铜镜,站在翁季浓身后:“夫人看看发髻后面可以吗?到时候去花园里剪枝新鲜的花儿插在后面。”
翁季浓穿着藕荷色短袄,下身是水绿色暗秀长裙。
挽着精致的双刀髻,发髻上簪着步摇,玉簪。
翁季浓透过面前镶嵌在妆匣中的铜镜,看向秋梨手指的方向。
铜镜光滑,可以清晰地看到秋梨手中的镜子里头照着她的后脑勺,眼睛一亮,忽然有了主意。
笑眯眯的点点头:“很好,就这样吧!”
然后找了理由把侍女们都打发出去。
翁季浓等人都出去了,忙脱了小袄。
穿着中衣,撩开衣摆,右手举着铜镜探到身后。
妆匣后面就是窗户,日光透过窗纱照在屋内,翁季浓白皙柔软的腰肢晕着朦胧的光影。
翁季浓看着那排薄胭脂红的字,面颊慢慢泛红。
一行小字印在她腰后,笔劲潇洒,行云流水。
大大咧咧的元琛二字十分显眼,更重要的是后头还跟了几个小字,连起来就是元琛的小祖宗。
元琛的小祖宗?
翁季浓脸色爆红,冬日里,鼻尖却沁出细汗,半响翁季浓丢开铜镜,娇叱:“大骗子!”
昨晚他明明说已经洗干净了。
翁季浓羞恼地在屋里里来回踱步,气哼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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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元琛沐浴完,回到内室,就看到翁季浓坐在榻边,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手里攥着昨晚他作恶的工具。
元琛舔舔下唇,坏笑一声:“看到了?”
翁季浓看他不正经的样子气的要命,恼羞成怒地捉着他的软枕砸他。
她手臂没有劲儿,要不是元琛眼疾手快的逮住,就要掉到地上了。
元琛拍拍软枕上不存在的灰尘,脾气渐长啊!
笑着走到她面前,把软枕丢到榻上,自己贴着翁季浓坐下。
翁季浓才不愿意和他一起坐呢!
往榻尾挪一挪,元琛黏上来,翁季浓再挪,元琛再靠近她。
元琛倒是悠哉悠哉的,反而翁季浓被他逼得快要脑袋冒汗。
眼见着再挪就要出去了,翁季浓才哼哼唧唧的用手掌撑着他的胸膛,隔开他。
元琛宛若铜墙铁壁地罩着她,看着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的元琛,翁季浓的气焰瞬间灭了。
刚刚还十分嚣张的翁季浓,这会儿怂哒哒的。
元琛笑着把她抱到膝上,亲了一口:“别人又看不到。”
那么私密的地方,只有他看得到。
翁季浓想到昨晚他把自己摆成那个姿势,亲她后腰,脑袋都要冒热烟了。
翁季浓手指捏着他的耳垂,揉一揉出气:“侍女都可以看见啊!”
“阿浓这个时候会让侍女给你换衣服?”元琛把她心思摸得透透的。
她自己没有确定过,是不会让侍女近身的。
翁季浓愤愤不平,这是别人看不看得到的问题吗?
翁季浓哼哼两声:“我不管,我也要在你身上写。”
元琛一听乐了,他巴不得她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抱着她,把她放到榻上,拿起刚刚被她放到卧榻上的胭脂和笔刷,塞到她手上,开始解衣带。
翁季浓:???
这是什么好事儿吗?他这么迫不及待。
翁季浓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胸肌,眨巴眨巴眼睛。
元琛扬扬下巴,颇为豪气:“来吧,小祖宗,想写哪儿?”
翁季浓耳尖儿发红,见此就不客气了,忍着羞,凶巴巴地指着卧榻:“趴这儿!”
元琛如她的愿,除了长靴,上塌,反过来趴着。
翁季浓抿唇一笑,等他趴好,跨坐到他后背上:“不许动哦!”
元琛“嗯”了一声。
脑袋枕在手臂上,随着她胡闹。
翁季浓慢斯条理地打开胭脂盒,执着小毛刷,沾了沾胭脂,眼睛在他后背巡逻,落到他肩胛上的那道长疤上。
手指轻轻碰了碰,随后微微俯身,神情专注,落笔轻柔。
元琛察觉到她的动作,眉梢微挑,不是在写字?
一刻钟后,翁季浓直起身,满意地点点头,爬到一旁坐着,手掌不客气的拍拍他的手臂。
搓搓手心,心道:手感真好啊!
愣了愣,又正经起来:“哥哥,你也不许洗掉。”
“画什么了?”元琛往后探手,想要摸一摸。
翁季浓忙伸手拦住他:“还没有干呢!”
元琛看她眼睛里闪过狡黠,跳下榻,大步走到铜镜前,微微侧身,看到图案楞了一瞬。
翁季浓以他的长疤为枝干,画出了一幅红梅图,红梅艳丽绽放,落款是翁满愿,是他为她取的字。
画是好画,只不过和他不配,元琛怎么看,怎么怪异,若是只有她的字就如意了。
元琛轻啧一声:“洗了重画,不要这么……的画,再给你个机会画个其他的。”
他个大男人,身上画个梅花算什么!
传出去要被人笑死。
翁季浓这会儿凭自己高兴了,胡言乱语:“这红梅图有什么不好吗?多有男人味儿啊!多有男子气概啊!”
“我以前没有?”元琛额角突突。
眼睛盯着她,仿佛只要她说声没有,他就能吃了她。
翁季浓知道这个逆鳞碰不得,忙摇摇头,摆摆手:“不是,不是,更有男人味。”
元琛听她胡邹邹,眼睛微眯:“男人味儿是这样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