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气弱,“检测到当地的语言非常简单,不足以构成体系,只能做一些简单的表达,以宿主的聪慧,无需一个月便能完全掌握。建议宿主抓紧时间学习,学成后可以把握主动,反过来教当地人学习汉语。”
“想法不错。”方立安对系统出的主意表示赞同,下一秒,话音一转,“不过……你不会是没有这个功能吧?”
“……”
脑海中足足安静了一分钟,系统的声音才重新响起,听起来有点气急败坏,“地球土著没资格怀疑本系统的先进程度。”顿了一下,“有也不给你用,哼!”
“……”
方立安失笑,一波彩虹屁送上,“地球土著突然发现,你不仅是全宇宙最先进最优秀功能最健全的系统,还是最最可爱的系统。”
“……”又是一阵静默。
不一会儿,方立安扛不住困倦睡着了。
再度醒来时,一个成年女人正用手给他的额头抹汗,见他睁眼,语气温和地说了句什么。
方立安听不懂,没有回应,目光渴望地盯着洞口。外面动静很大,显然有不少人。
女人说了句什么,方立安连蒙带猜加试探,再次来到山洞外的世界。
他偏头看了看太阳,时间还早,离落山还有好一会儿。
林林总总大约二十来口,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孩,人人光脚,身上都只简单地围了一两块兽皮。
除了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在追逐打闹,大一点的孩子都跟在大人身后干活。
抬猎物的抬猎物,抱柴火的抱柴火,磨石头的磨石头,少有人闲着。
看到他和女人从山洞里出来,一个手握长矛,肤色呈蜜色的男人大步走了过来,“#@¥#%%”
方立安选择放弃,他盯着男人的脸,试图通过对方的表情判断语意。
喜爱、关切、询问……
他不说话,伸手去抓男人的武器。
男人哈哈大笑,叽里咕噜说了一通,俯下身子,一只手便把方立安抱了起来。
方立安看到,长矛的尖端是不知如何固定上去的石头,磨得十分尖锐。光看武器,就知道长矛的主人是个了不起的勇士,在部落里地位尊崇。
只是在昨晚的梦里,男人在一次捕猎中受了重伤,不治身亡,原主从此失去了父亲。
方立安的目光在长矛上流连忘返,不远处,一个个头略矮的男人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阳,阳,#¥%#@%&#
阳弯腰把方立安放下,摸了摸他的脑袋,拿着武器跟矮个子男人走了。
身后的女人叽里咕噜两句,似乎想把他带回山洞,方立安望了望身下的小牛牛,确实有点冷,发烧还没好,回去继续裹兽皮。
在封建社会,一场感冒发烧都能要人性命,更何况是原始社会。
方立安并没有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他身子弱的原因,现在想来,肯定是早先不记事的时候留下的毛病。
方立安想,不管是不是这次生病引起的,他都不能轻视,养好身体才是第一要务。
这么一想,也不凑热闹了,麻溜地跑回山洞里猫着。
——
“安,快下来,再不回去赶不上吃饭了。”少女背着竹筐对着树上的顽猴叫道。
“来了。”顽猴摘下金黄色的果子,在少女的惊呼声中直接从两米高的树上跳下。
“摔到没有?”少女非常紧张,见他毫发无伤,才气呼呼道,“你等着,回去我要告诉阿爸阿妈。”
顽猴讨好般的将手中的果子塞到少女面前,“阿姐,送给你,不要生气,生气会变丑。”
“不生气。”少女将果子塞回去,“你自己吃。”
顽猴嘿嘿一笑,果子在皮裙上随便蹭了两下,便大口开咬,吃的蜜口香甜。三下两下吃完,果核也不丢,收进皮兜里,打算回去挖坑种着。
少女对他这样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她这个阿弟总能想到许多怪点子,虽然大多数没什么用,但有用的都非常有用。
比如,陶罐做的矮小便成了碗。
比如,两根细木头可以夹菜夹肉。
比如,让阿爸捉来野鸡养在洞外下蛋吃。
再比如,给各种花花草草动物和树起名字。
……
少女的阿弟就是已经在原始社会度过四年的方立安,今年七岁,已经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一米一的个头,距离成年壮劳力还差的老远。
阿爸阿妈只同意他跟在大人后面摘野果,而且只能在洞穴附近,不能走远。至于狩猎,想都别想。
这几年,为了拥有一个魁梧有力的体魄,方立安一直非常勤奋地锻炼身体。虽然饭很难吃,不是肉就是野果,但他还是吃的异常凶猛。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目前绝对是部落里十岁以内最壮的那个崽儿。
身处原始社会,虽然没有手机等现代娱乐工具,但方立安并不觉得无聊。相反,他每天都很忙。不只是他,阿爸阿妈阿姐每个人都很忙,除了刚出生不久阿弟和两岁的阿妹。
阿爸忙着狩猎,阿妈阿姐忙着采果子,他一边忙着采果子,一边忙着找粮食作物。
把肉当饭吃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打不到猎物时,把果子当饭吃是一件更加辛苦的事情。因为果子不顶饿,一泡尿撒完,肚子也差不多空了。
在这种情况下,方立安无比想念香喷喷的大米饭和白嫩嫩的大馒头。
只是四年了,一直被阿爸阿妈限制在林子最外围的方立安从始至终一无所获,颗粒无收。
第318章
姐弟两回到部落,外出狩猎的族人们已经回来,或许是收获不丰的原因,大家兴致不高,情绪低落。
好在昨天猎到的野毛猪还能吃上两顿,再不济还有备用的野鸡,不至于饿肚子。
瑶,方立安的阿姐,今年十二岁,上得去树,下得去河,除了阿妈不让她参与的狩猎,其他方面都是一把好手。回到洞里,将这一行的收获安置好,便去帮阿妈照看弟弟妹妹。
方立安先她一步去阿妈面前露了个脸,报平安,然后去外面找阿爸。很显然,相比较带孩子,他更喜欢征服这个原汁原味的世界。
部落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小孩子是不被允许参与狩猎的。幼崽脆弱且来之不易,这是人类乃至整个自然界公认的事实。
因此,在具备强大的力量之前,小孩子顶多跟随采集队采集野果和树枝。
阿爸阿妈不让他走远,所以方立安只能通过阿爸口述来了解外面的情况,几乎已经成了日行一例。
但是阿爸今天显然没工夫给他讲故事,方立安找到他的时候,对方正跟部落里的其他几个壮劳力商量正事。
方立安没走,安静地坐下旁听,大人们早已习惯这一幕,并没有赶他。
原来今天他们回来的时候,河边来了鹿群,由于时间关系,只能空入宝山而空回。所以大家商议着明天早起出发,沿河搜寻,说不定还能遇上。
方立安听得两眼放光,脑子里的想法一串接着一串。
晚饭后,阳在火堆旁修缮武器,磨他引以为傲的长矛,心想明天至少要猎一头鹿。
周围还有几个青壮年,手握木制的长矛,一边用火烧去周围矛头的木屑,一边用嶙峋的石刀将其削尖,使其更加尖锐。
方立安提着他的幼崽版长矛加入其中。
“阿爸,我明天跟你们一起去。”
阳停下手中的动作,将目光从长矛上挪开,移到方立安身上,其他几人同样。
方立安知道,他们不是重视他,而是怕三心二意,弄坏了武器。要知道在这里,武器意味着食物与安全,是不能轻易损坏的。
“不行,你去了我还要保护你,猎不了鹿。”阳坚定地拒绝道。
方立安,“我不需要你保护,鹿不危险,我知道。”
“你的速度太慢,跟不上队伍,抓不到鹿。”阳是真的很嫌弃他。
“我速度不快,但我的矛速度很快。”方立安不服气。
火堆旁的几个人闻言轰然笑开:
“安,好样的,你是我们部落的小勇士。”
“安,你阿爸小时候也这样。”
“阳,我们带安一起,他说的没错,鹿群危险不大。”
“……”
“不行。”阳很严肃,周围的嬉闹声不自觉的变小,“安,回山洞。可以留下,但是不许说话。”
说罢,空气中只余霍霍的磨石声和木柴燃烧时的噼里啪啦声。
方立安把长矛放下,回到洞里,翻出自制的石刀,又回到火堆旁盘腿而坐,加入削矛头的行列。
阳见了也不反对,大家各自忙碌着。
第二天,外面还是黑青青的一片,守夜人把一行人从睡梦中叫醒,八个人就着火光饱餐一顿,然后拿起各自的武器,摸黑向河边行去。
山洞到河边这段路,大家每天来回无数遍,基本上不存在危险,更何况,快出林子时,天色已由青黑转成青白。
放眼望去,河边空旷如野,昨日的鹿群早已消失不见。
阳带着大家来到河边,在草丛中翻找观察,试图通过各种痕迹判断出鹿群离去的方向。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儿子,安,正一左一右各提着一支长矛,紧紧地跟在队伍后面。因为怕被发现,和队伍始终保持着五米以上的距离。
方立安跟的很辛苦,一来不能弄出动静,二来他人小腿短,人家走的,他得用跑的。
好在他的两根长矛是儿童专用的缩小版,不似他们的小两米长,不然这么长一段路,他的细胳膊未必吃得消。
上天眷顾,一行人沿着河岸由西向东步行了大约半小时左右,远远的,鹿群清晰可见。他们没有立刻行动,阳吩咐大家原地坐下,等待体力恢复到最佳状态。
这是一群马鹿,顾名思义,长得像马,体型很大。身体呈深褐色,背部及两侧有一些白色斑点。不似梅花鹿,体型小巧,颜色鲜嫩。
马鹿喜好群居,夏季多在夜间和清晨活动,冬季多在白天活动。善于奔跑和游泳,听觉、嗅觉发达,视觉稍差,胆小易受惊吓。
阳将目标集中在最近的两头马鹿身上,准备四人一组,分头行动。远处的不好追,目标太多容易顾此失彼,两只已经是极限了。
方立安作为狩猎队伍的编外人员,非常自觉地把目光投向了远处。他悄悄退回林子,利用树木的遮掩,向鹿群前方移动。挑好目标后,安静蛰伏,等待阿爸他们的进攻信号。
太阳升起,温度逐渐升高,鹿群似有进入林中栖息的意思。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狩猎队伍的一行八人匍匐至距离鹿群末尾还有五六米远时,只见阳突然暴起,一马当先将手中的长矛掷了出去,只听“噗”的一声,长矛扎进一只马鹿的臀部。
真不愧是拥有最强武器的男人,方立安心想。
突然遭受袭击,惊慌恐惧的情绪在鹿群中瞬间扩散,只见马鹿两耳直立、臀毛逆立、尾巴翻起、咬牙跺足、尖叫逃跑。
其他人落后半步,各自冲着目标勇猛追击。
方立安运气最好,阳向鹿群发难时,马鹿正向着他的方向走来,阳的长矛将要离手,他的长矛便开始蓄力,正好迎头插进一只马鹿的眼睛。
只是一击并不足以撂倒成年马鹿,左手的长矛换到右手,几乎没花时间瞄准,全力一击,长矛没入马鹿的脖颈,马鹿奔逃了几息后,轰然倒地。
方立安没去管死了的马鹿,他手里两只长矛都投掷出去后,便就近躲在一棵树下,贴着树干装蘑菇。这时候,其他马鹿正慌不择路地四下逃散,要是被它们撞上,下场不死也残。
阳那边的战斗还未结束,受伤的两只马鹿脚力不减,沿着岸边撒蹄狂奔,几人紧追不舍,又追了几十米的距离才将马鹿制服。
八个人,两只马鹿,收获颇丰。
等这一片重归静谧,方立安才去检查猎物。
他猎到的是一只成年雄性马鹿,体长大约180厘米左右,肩高超过一米。体重……方立安试了试,反正不是他这个重量级能搞定的。鹿角很大,细数下来竟然有10个叉,可见其壮。
马鹿倒在林子边,血腥味虽然不是很重,但多停留一分钟便意味着多一份危险。
方立安像河边跑去,他得去找阿爸帮忙抬猎物。
阳一行人并未走远,但方立安手无寸铁的走在常有野兽出没的水源附近,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慌张的。走着走着就小跑起来,直到看到自家阿爸才松了口气。
倒是阳,见到他反而紧张起来,以为山洞那边出了什么事。
方立安猎马鹿的动作非常快,两只长矛从蓄力到投掷只用了两秒钟,干净利落,以至于一行八人没人发觉。
方立安对自家阿爸解释了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阳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并没有怀疑儿子说谎。
原始人很淳朴,思想非常简单,并不知道谎话为何物。他们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直来直去。
于是,阳带了宇跟着方立安去树林里,剩下六个人,三人一只,将马鹿抬回去。
看到倒在地上马鹿,阳的内心颇为震动,自豪感油然而生,在他的胸腔排山倒海。他的儿子,才七岁的儿子,竟然猎到了一头成年雄鹿。
苍天保佑!
等阳和宇抬着马鹿和另外六人汇合时,大家才真正感受到那种冲击,因为方立安猎的马鹿是最大的。
只是一行人回到部落,还来不及欢呼庆祝,方立安的阿妈——夏就冲了过来,抱着方立安直掉泪。
方立安暗骂自己做事冲动,顾头不顾腚,主动承认错误道,“阿妈,我错了,我不该偷偷跟着阿爸出去打猎。”
阳倒是好说话的很,因为在他看来,什么都比不上儿子的勇猛,他给方立安支招,“带你阿妈看看你的猎物。”
相比较不知所措的儿子,阳的话显然更有用,夏用手背抹了泪,“猎物呢?阿妈看看。”
方立安指着阿爸的脚下,“这只马鹿。”部落里其实并没有马鹿的叫法,大家都是叫鹿,驼鹿、梅花鹿、马鹿……全是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