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安表示赞同后,阳才把他的想法告诉族人们。
族人们没有意见,他们习惯了听从首领的指示,更何况,如今的日子是他们曾经想都不敢想的。
不用在丛林中奔波,疲于和野兽拼命;不用担心吃完了上顿没下顿;不用在寒风刺骨的深冬出去觅食……
这样的日子,简直像生活在天堂里。(族人们一齐:天堂是什么?)
阳不仅提出继续造房子,还对来年的生产做了一个大致的安排,春耕、秋收,中间还要穿插着打猎、捕鱼、采集果实。
族人们对此并不反对。吃了三年的粮食,他们对自己的食谱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比如,小米和花生虽然可以用作饱腹,但如果只吃这些,他们也会想吃肉。不吃牙痒,心里难受。
再比如果子,经常吃吃也是很好的,甜甜的,脆脆的,特别爽口。
至于鱼,捉来给女人们煮汤,有奶的下奶,没奶的养奶,再好不过了。
另外,首领说的很对,大家不能放弃狩猎的本领,哪天要是忘了,那么恭喜你,距离给野兽当食物也不远了。
更何况,他们是男人,要肩负起保护部落,保护老人、女人、孩子的责任。
在阳说完他的安排后,大家便把目光集中在方立安身上,希望他能说上两句,可以说,少酋长在部落中的威望丝毫不低于酋长。
方立安今年十一岁,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平时虽然吃的很多,但因为抽条似的长个子,身体看起来并不壮实,像根一折就弯的瘦竹竿。但部落里的每个人知道,这具看似瘦弱的身体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
对性和繁衍已经有了朦胧意识的女孩子们,没有不期待给少酋长生猴子的。
方立安见大家都看向他,想了想,便开口道,“春天打猎,我想往北去。”话一出口,众人反应不一。
有的人非常兴奋,满脸的跃跃欲试。
有的人感到茫然,一脸的不知所措。
有的人心中紧张,条件反射的白了脸。
……
阳感到意外,儿子之前并没有跟他提起过,他语气略显犹豫,“我们从前没去过北边。”
父子俩说的北边其实是指翻过这片草地后看到的树林,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大约一公里的距离。
虽然一公里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完全不是个事,但放在这里,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们部落里的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年纪最长的老人,以曾经居住过的山洞为起点,向北扩散,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砖房这里了。
如果视线以内也算,可以再加上往北一公里的草地。至于再往北去的森林,没人想去,也没人敢去。
在自己熟悉的地域内活动,是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面对来自野兽的威胁的原始人的生存本能。
方立安知道,就像他曾经研究过的人类起源和发展所说的那样,当人口膨胀到一定程度,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现有资源无法满足人类的生存所需,直立人才选择离开熟悉的生活区域,开拓未知的领域。
这样的本能无疑提高了原始人类的生存率,换句话说,方立安的行为在大家看来与找死无异。
但方立安心中自有一笔账。
按照他们部落现有的繁衍速度,要不了十年,人口就得翻上一番。人口多了,意味着需要更多的粮食和房子,更多的粮食和房子意味着更多的耕地和木柴。
方立安觉得,有生之年,在他的带领下,把这片肥沃的草地全部变成耕地也未必够用。再一个,河南边那片他们再熟悉不过的林子,不知道能不能经得住两个十年。
他不能坐吃山空,他得去探索,去发现。
最重要的是,他想要铁,没有铁,铜也行,只要是金属,不过黄金白银就算了,这东西近期是派不上用场的。
他热爱这片土地,热爱他的族人,热爱他的部落,他想,只要他活着一天,他就要保护他们一天。
他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别的部落存在,没有就算了,如果有的话,他不能寄希望于对方是善意的。
占领和掠夺是人类的本能。为了更好的活着,为了拥有更多的资源,人们发动战争。现如今,女人和人口就最珍稀的资源,前者用于繁衍,后者用于奴役。
方立安作为未来酋长,作为部落的开拓者和守护者,他必须把眼光放长远,走在别人前面,快人一步,先发制人。
刀俎非他所欲,但鱼肉更非他所愿。
如果有一天一定要在刀俎和鱼肉中二选一,那么毋庸置疑,必是刀俎。
这番话,他自己在心里想想就行了,或者私底下跟阿爸讲讲,没必要一次性全部告诉族人。说多了,他们未必能理解,但可以在生活中潜移默化,一点一滴慢慢渗透。
“阿爸放心,一开始不会深入,就在边缘逛逛。”方立安摆出一张严肃脸,颇有部落领导人的架势,“而且,我打算一个人去。”
先前听说方立安要往北去,跃跃欲试的都是狩猎队的少年人,像前几年加入狩猎队亮和采,还有今年春天刚加入的砖和瓦。
砖和瓦本来不叫这两个名字,盖了房子以后才重新起的名字。方立安觉得,迟早有一天,还会有人叫梁、柱、炕。
亮、采、砖、瓦四人听说少酋长要一个人去,眼中的火苗一瞬间就熄灭了,像瞬间蔫吧了的茄子。
想到往后十几二十年,这些人说不定会成为他的班底子,方立安嘱咐道,“你们先跟着队伍在熟悉的地方狩猎,至少得有自保的本领,等你们练好了,我再带你们去北边。”
然后看向担忧之情溢于言表的阳和夏,“阿爸阿妈,我会小心的,只是去探路,如果有危险,我会立刻返回,你们要相信我。”
他的表情非常严肃,语气中充满了肯定和自信,极具说服力。
阳想起他以往的表现,觉得儿子确实不是说大话的人,比大多数成年人都要稳重可靠,便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夏的心中虽然依旧忐忑,但阳点头了,她自然不会反对。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
(散会)
第327章
族人们窝在炕上开完来年展望大会后,明年一整年的基调就这么定下来了。
猫冬期间闲来无事,方老师小讲堂开课了,少酋长化身数学老师教族人们数数、用阿拉伯数字计数、以及十以内的加减法。天赋比较好的,脑子比较灵光的,还可以思维延伸,教到一百以内。
一样的零基础,大人和孩子的学习速度差不多,全部教会的时候,小半个月就过去了。
之后,方立安又开始教大家做木匠活。
然而木匠活,看着难,做起来更难,要想做得好,须得心思玲珑细腻,还得有一双灵活多变的巧手。
像宇那种大老粗就算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做木匠活还不如跟野猪斗上三天三夜来的痛快。
一个冬天过去,整个部落里只有乔一个人学了个七七八八。阳让他没事多练练手艺,以后部落里的木匠活就交给他了。
寒冬逝去,春去春又回。
族人们踏出温暖的砖瓦房,投身到一年一度的春耕生产中去。
如今,春耕秋收已经成了部落里的头等大事,所以除了老人和孩子,男人女人齐上阵。
方立安跟大家一起把地种上,睡了个饱觉,吃了顿饱饭,然后手里拎着两支长矛就出发了。
原始人出远门,不需要带干粮和淡水,因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就地取材,包括他的长矛。
寻两块硬度适中的石头,找好角度,控制好力度,互相碰撞,石刀就有了。
有了石刀,就有了长矛。
有了长矛,就有了猎物。
至于水源,树林里一定有,因为他好久没看到北边的动物到河边饮水了。就算水源位处丛林深处,他也可以忍到清晨,收集树叶上的露珠。
原始人嘛,谁不是这么过来的。狮子王可以靠吃虫虫为生,饥荒年代的人们可以啃树皮填饱肚子。方立安心想,只要不是极端地域,碰上极端情况,他应该都能活得好好的。
族人们在家目送少酋长出门闯天下,等后者进入那片林中再也看不到踪影,才各自忙各自的去。其实,不光是方立安的阿爸阿妈,部落里的每个人都很担心他。
原始人虽然没受过教化,但感恩和慕强的本能还是有的。他们心存感激,心存希望,期待少酋长平安归来的那天。
日落而归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话,方立安也许永远只能在树林的边缘地带徘徊。所以,他和阳说好,此去虽不知具体归期,但一定会回来过冬。
……
时光倒退八年,放到生活条件非常优越的21世纪,有这样两片林子,方立安一定会觉得它们都是长满了花草树木小动物的树林而已,没什么区别。
然而,现在,经过长达八年的磨合,方立安不说对山洞前头那片林子了如指掌,但至少摸清了它的脉络与习性。
所以甫一进入北部丛林,方立安就清晰的感受到了两者之间的差异,虽然都是大众脸,但长相截然不同,应该拥有各自的姓名。
方起名废安决定叫它北丛林,南边的叫南丛林。
方立安踏入北丛林后,并没有直愣愣地往里冲,他走的“之”字形路线,企图最大限度地观察和熟悉周围的环境。
这片林子的气息虽然旺盛,但植被远不如三年前的南丛林茂密。
因为盖房子的原因,南丛林现如今不仅发际线过高,东部的植被也越来越稀疏。西部因为人为砍伐只剩一些树桩和矮小的灌木,动物们向丛林深处迁移,使得东部的生态承载压力骤然增加。
方立安走的不快,一路上小心谨慎,春天成熟的果实不多,但仍有植物可取,遇到了就摘一个尝尝,补充水分。
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鸡在草丛中晃荡。
可能是觉得鸡多势众,也可能是天生大胆,野鸡们见到方立安后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仍旧悠哉悠哉地散着步,时不时地低头啄一口,怡然自得。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方立安在地上捡了块密度分布匀称且略有分量的石头,掂两下,试了试手感,然后瞄准长得最好的大公鸡的脑袋。
石入鸡群,鸡飞狗跳,四散逃命。
肥硕的大公鸡被方立安砸到脑袋,险险被压断脖子,虽然没有彻底晕过去,但显然伤的不轻,走起路来像个醉汉,晃晃悠悠,没几步便一头栽到地上,翅膀和爪子还扑腾着想站起来。
方立安并不满足于一只大公鸡,长矛离手,冲着另一只公鸡飞奔而去,于是,野鸡群在一分钟内失去了两只雄性。
他弯腰捡起被石头砸中的野鸡,手下微微用力,野鸡的脖子应声而断,彻底没了生息。
接着,在旁边的新茉树上扯了一根韧劲十足的攀树藤藤条,绕着一双鸡脚打了个结,拎在手里。
两只公鸡,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时节,干柴茅草随处可见。方立安带着两只鸡退回先前路过的空地,那里没什么危险。
钻木取火,徒手褪鸡毛。
方立安做了个石刀,把公鸡开膛破肚,取出鸡心、鸡肝、鸡肾,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后,吹一吹吃掉。
丁大点儿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肠道连着鸡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鸡身穿在树枝上囫囵烤了。
吃的还算痛快。
吃饱喝足,方立安决定做一个能携带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带在身上。
丛林里天黑的早,到了夜间,不仅温度低,空气中的湿度也大,钻木取火的失败率很高。现在把火种保存下来,随身携带,以后用起来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树,贴着树皮把中间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样的中空,用来装火,防止烫到手。
然后在附近找了许多动物的粪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纤维很多,这种消化彻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适合保存余烬。只要限制氧气量,余烬在这样的介质中就只会闷着,不会点燃,能携带好几个小时。
外层包着粗糙的多纤维粪便,中间再包很细的老鼠粪便,正中心放余烬或者木炭,最后用树皮包裹,限制氧气接触。简易的储火装置就这么成了,当然,得时不时地看着,防止火大了或者灭了。
方立安把鸡绑在长矛柄端,像挑夫一样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继续前进。
路上,他发现了一种南丛林没有的植物。作为它的发现者,方立安给它起名叫五春花树,因为它春天开花,每朵花的花瓣数都为五。
五春花树的花香比较独特,是一种并不香、甚至有点臭的气味。如果不是介意这种臭味一直绑定自己,方立安其实更愿意叫它臭花树。(五春花树:求放过,哭唧唧.JPG)
临近黄昏,鸟儿归巢时,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鸡后,开始找适合过夜的地方。
由于到目前为止,没找到山、洞穴和荆棘,他只能选择在大树上栖息,还必须是那种没有鸟巢也没有蜂窝的大树。
他在树底下较为空旷的地方点了火堆,捡了石头圈起来,以防火势蔓延开,引发火灾。
夜间的树林极为安静,周围除了木柴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让方立安产生一种置身于密闭空间的错觉。
因为点了火堆,人又在树上,方立安并不担心有野兽来袭,除了毒虫蛇蚁。不过,他睡的是绿樟树,自带驱虫功效,再加上白天,嚼了牛至草涂在身上,所以这一晚,他睡得很香。
天蒙蒙亮,树林里的声音越来越多,鸟儿、虫儿、其他动物……叽叽喳喳、窸窸窣窣。经历了昨晚的静谧,此时的树林俨然一个热闹非凡的菜市口。
方立安睡得早,醒的也早,意识朦胧中赖了个树。清凉的露珠从高空的树叶上坠落,啪的一声砸在他温热的脸颊上,激的人汗毛耸立。
他打了个哆嗦,随即清醒过来。
树下的火堆燃了一夜,仍未熄灭,微弱的火苗颤巍巍地舞动。方立安没有立刻下来,在树上舔了十几片叶子,润了润嘴。
想他饭前便后不洗手,昨天中午搜罗完各种动物粪便后也没洗手,就知道舔树叶对他们原始人来说着实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要知道,他们部落不靠海,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咸水湖,日常所需的盐分大多来自矿物盐。
至于矿物盐如何摄取,当然是舔一舔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