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对人类来说的“很久”,对精灵来说如同昨日——当他刚刚主动请缨、决意作为救世主的护卫而继承自己父辈的使命时,他曾试图想象过对方会是怎样的存在。当时他觉得,不管是什么种族,不管是什么性别,能成为预言中救世主的一定得坚毅强大、聪慧绝伦。他知道自己性格过于强硬——据说少有精灵如此,因此暗自琢磨过,可能他和救世主会因为彼此太强的个性而发生很多冲突,相处估计不会太愉快。但不论发生什么,他都决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许当他们刚刚大吵一架之后,对方需要专心工作,那他就会板着脸守在一旁,把所有不爽都发泄在对敌的刀光里。
从来没有想过,救世主会是这样一个人类的小姑娘。他还能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心情——不是她知道的那一次,要比那更早。有一天校长弗里格曼先生突然说,救世主的人选确定了,伊瑟你想先去看看吗。然后他就去了。那是一个清晨,沉沉欲雨的阴天,她骑着一辆“吱吱”响的自行车奋力往前冲,结果半途下了雨,她转弯时车轮一滑,连人带车“哐”地摔在地上。他在暗处瞪着那个半天没爬起来的小姑娘,几乎怀疑自己是做梦,否则怎么会把这样一个柔弱的、看着还有点笨笨的小姑娘当作救世主?
他当时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想起了自己在对抗暗影中消亡的故国和父母,还有饱受污染困扰的同伴;曾抱有多高的期望,那一瞬就有了加倍的失望。他不禁迁怒于她,暗暗憋气,花了好多天时间才让自己慢慢接受这个事实。
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原来这个世界上他想不到的事情有很多。一开始他没想到救世主会让他大失所望,但更没想到就是这个被他暗自迁怒的小姑娘,竟然再也没有让他失望过。放眼整个里世界,她也许不够聪明、不够强大,但终究有些事只有她能做到,而她也从来没有抱怨什么,只是咬牙默默地努力。人类天生孱弱,她不得不依靠药剂来支撑不间断的学习和训练,有一次晚上写论文的时候,她写着写着居然睡着了,身体一歪就趴在桌上,然后一点点无意识地往桌边挪。要不是他及时接住,她能把自己滚到桌子底下睡。
她的呼吸安稳地伏在他手臂上。他忽然就想,自己是不是对她太严厉了。如果说他还是自己选择要成为“救世主的护卫”的话,那她从来就没有选择。但她还是接受了这一切,而且做得……其实她做得很好。
就像现在一样,“光”的元素依恋在她身边,净化时吹起的风比春风更温柔。
印象中是谁说过?温柔也是一种力量,而且格外强大。
“伊瑟,伊瑟?你怎么在发呆?”
林溪已经睁开了眼睛,深茶色的眼睛看着他,带着淡淡的疑惑,像只傻兔子。伊瑟突然就忍不住想笑,想揪一下她的脸颊再把她被精心打理过的头发揉乱,因为他突然觉得匪夷所思:今天居然有好几个人夸她冷艳,连他自己都从差点要这么觉得了,这是怎么回事?明明看眼神就知道,她根本还是那个单纯到带了点傻气,认真起来又很倔强的女孩子。
尽管手痒痒的,但出于直觉,他还是没有付诸行动。好像一旦他这么做了——一旦他在瑰丽的夕晖中这么做了,就真的会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而那是不行的。
“暗影解决了吗?”终究,他只是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现有的算是解决了,但还是要找到源头,否则就是无用功。”她没被他敷衍过去,睁大眼睛看他,“你刚刚到底在发什么呆?”
她是个容易太过体贴别人心绪的人,从不过分追问。但现在她在精灵面前竟有点不依不饶,悄然便透露出一份不同于常人的亲昵和依恋。
他们都没发觉。
伊瑟只是更笑起来,有点无奈地说:“只是觉得,那次你摔倒的时候,还是应该把你扶起来的。”
“嗯?哪一次?”林溪疑惑地想了半天,控诉道,“拜托,我被你天天提溜着去训练场,摔倒过的次数不计其数,哪一次不是我自己手忙脚乱爬起来的啊!”
她愤愤的样子终于让精灵大笑出声。在愈发辉煌、愈发壮美的夕阳中,他笑叹着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真的应该将她从泥泞的地上拉起来的。那时候她一个人坐在雨里,脚踝还被割出一条口子,有一瞬间好像想哭,最后还是默默爬起来,忍痛继续骑车上学。
“对不起,”他忽然说,声音比晚霞更柔和,“以后都不会了。”
“啊?”林溪更加茫然。
但伊瑟不再多说,只是笑,眼中的海蓝色宁静如梦,全写着心满意足。
“风大,回去吧。”他轻轻揽了揽她,“晚宴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一写恋爱生龙活虎!【喂
我也很想有存稿箱给你萌钻,然而并没有【沉痛
总之今日份的糖发出来了XD
第51章 徐芷沅
“阿波罗”号每年一度的派对上,最讨人喜欢的无疑是夜晚时分。在徜徉于黑暗海面中的迷离灯光中,人人都能寻欢作乐。不过这一回,大多数人倒是心不在焉,纷纷议论着白天那件趣闻。
——莱赫……
——听说莱赫……
——你看到了吗……
——非常美,确实……
——银色的头发会是天生的吗……
徐芷沅看着镜中的自己。白色小礼服没有一丝褶皱;栗色的头发卷出精心设计过的弧度,在她白皙的颈间润泽发亮。她仔细瞧着自己的面容,觉得唇色有些淡了,便又拧出口红膏体补了一下。Dior 999,绝不会出错的正红色,唯一的缺点是很多男人觉得艳丽的正红过于具有侵略性;他们更喜欢水润的浅粉,好像涂了粉色唇膏就是真的天真可爱一样。
方嘉珩站在门口等她,有些焦躁不安地扯了扯条纹领带。
“好了吗?”他的焦躁体现为语气中的不耐,“晚宴快开始了……你怎么用了这个颜色的口红?”
“不好看吗?”她一笑,顺从地走过去,挽起他的臂膀,“出席晚宴不应该隆重一点?”
“那是正式宴会,但这只是派对,casual一点就……算了,走吧。”
又是这种带着忍耐的冷漠。过去一年中她到底看了多少次类似的表情了?徐芷沅有点想笑。方嘉珩身在藤校,背负着方家的期许,一直很想和A国真正的上流阶级打交道。但方家虽然有钱,在国内却还排不上号,更别提A国——这里很多人还觉得他们是末等种族呢。国内国外待遇天差地别,方嘉珩一颗贵公子的心自然烦闷劳累,对女友“一无所知”的忍耐力更是直线下降。
但他也不想想,一个处处试图迎合别人、拼命把自己往别人的标准里套的人,怎么可能获得真正的尊敬?
徐芷沅想了一转,又失笑:这个问题上,她其实也没资格说他。半斤八两罢了。
他们所在的房间自然不是头等舱。周围住的都是和他们差不多的“小关系户”,东拉西扯地跑上船来,做着一步登天的梦。再往外多走走,真正的派对气氛才算出来,但相应地,关于莱赫集团的议论也更密集了,雨丝一样四处弥漫、无处不在。
方嘉珩的不安越发明显起来,笑容也越发显得勉强,却还要强做出热情洋溢的模样去和派对上的高鼻深目们打招呼。他本来是个矜持骄傲的人,现在却硬要做出阳光灿烂的样子,反而让他清俊的脸庞变得有点古怪了。
徐芷沅走得就施施然多了。一个已经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当然很能够施施然。她一边猜想着男友的不安来源,一边和自己的猜想加以对照,并因此而感到格外有趣,以至于她再次微微笑起来。
“嘉珩。”
她突然叫了他一声,依旧娇柔。
方嘉珩回头看她。五彩灯光闪烁里,他还在用力地笑,额头却已见了汗。
徐芷沅更是微笑。她扬了扬手腕,露出那串红色的手链:细小的豆子穿在一起,每一颗都半红半黑,仿佛带着某种奇异的仪式感。
“好看吗?”她柔声问。
方嘉珩几乎要翻个白眼,但他的教养制止了他。他只是直接转过头,将她彻底晾在一边。
因而也就错过了徐芷沅的轻言细语。
“……这个叫相思豆哦,嘉珩。”
方嘉珩的如坐针毡的确源于某个毫无逻辑的联想,而更让他郁闷的是,这个联想竟然成真了。当人人期待的莱赫们被介绍进会场的时候,在陡然升温的热烈气氛中,只有他口中一阵发苦,最后唯有苦笑。
女孩儿倚在银发男人身边,眉眼在一众谈笑中愈发显得冷艳。在她雾灰色的裙边,绣有一圈繁密的手工蕾丝缠枝玫瑰,一点格外的精致将她衬得更加不凡。被她挽着的银发男人也是如此,他什么都不需要做,一张冷淡的脸就足以把他和人群拉出银河系那么远的距离。
不凡——在年轻人的派对中,这是“格格不入”的同义词,容易被看作自命不凡而被暗中嘲笑排挤。至少,以方嘉珩的经验来说是这样的。但很快他就发现,人群一个个展示给他们的都是友善至极的笑脸,顶多投以好奇的目光,而说出口的话都热络不已,近乎恭维。
游艇的主人站在他们身边,甚为自豪地同人们介绍这几名客人,并暗示其中两位是实权人物,和他们这里某些无所事事的少爷小姐完全不同。
——哇哦,这么说最新推出的那款精华……
——最近的秀……
——嘿我知道个不错的海岛,假如……
林溪……方嘉珩呆站在原地,心情万分复杂。他从没想过,那个记忆中连笑也带了三分小心的、灰扑扑的女孩子,有朝一日会以这种万众瞩目的姿态站在一艘豪华私人游艇上,轻而易举就站在了他想方设法也难入其门的圈子中心。
“生活还真是……变化无常。”
身边的女友喃喃说道。她也似乎有点恍惚,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那个宛如发光的中心位置,神情远比他更复杂、更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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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发光中心”的“万众瞩目”的林小姐如果知道了故人这番复杂的心思,一定会抓着头发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她正努力平衡高跟鞋带来的不适和表面的优雅微笑,并哀叹高跟鞋实在是对女性的摧残。这种最初发明给男士作战和臭美的鞋子,到了今天已经成为女士的标配,影视和小说里还总爱设定几个性感无敌、能打会撩的大姐姐,她们身穿贴身皮衣、脚踩八厘米高跟鞋,从高高房顶一跃而下,顺势用鞋尖踢爆敌人的脑袋。
但是,不,如果真有人打算那样做,她再无敌也只会在落地的瞬间听到自己膝盖骨碎裂的声音。
林溪暗中用敬畏的目光观察着那些踩着细高跟健步如飞、谈笑风生的女士,也万分理解地看着那些满不在乎地甩掉高跟鞋、赤脚跳舞的女士,突然悟出了一个真理:人类大概就是不断给自己设置规则,又不断自己打破规则的矛盾生物。
姜祁打了个电话,说东西快送过来了,在此之前请他们好好享受派对。林溪作为“成功傍上莱赫又家境神秘的亚洲姑娘”被不断搭讪,看来人们很想弄清楚她的背景,如果没有背景,那么弄清她如何搞定一个满脸高傲的莱赫也很重要。
“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
顶着这个万能借口,林溪飞快溜出船舱,没什么义气地把伊瑟和其他人留在那儿继续和人攀谈。她绕路去了另一层的洗手间,那里没什么人,不用担心继续被人锲而不舍地追问“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为什么可以和莱赫出双入对”这充满哲学意义的问题。
海风带着腥味,一下下撞在游艇表面。那些风像流动的鱼群,被船身分开又合拢,朝着更远的地方涌去,或许还会在哪里形成一场降雨。林溪脱了高跟鞋拎在手上,一直走到甲板上;远离城市的海上,星空深邃纯净,四月末的银河已经足够明亮,上半夜正是能亲眼观察它的时候。
风吹着有些冷,林溪只打算看一会儿星星就走。但甲板最末端亮着一星微弱的火光;灯光从背后往前攀爬,把对方的轮廓映得模模糊糊,像一副曝光不足的照片。
但也足够林溪认出对方的身份。
她愣了一下。
那人似乎也吃了一惊,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定定把她瞧着;来自船舱的灯光流转在两人之间,仿佛一个无言的审视。
那星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亮了格外长的一会儿,然后倏然被海风吹灭。那人突然轻笑了一声,将指间的烟扔进风里,动作毫不留恋。
“结果还是遇见了。我会待在这儿,原本就是为了避开现在的情景。”她又拿出一根烟挟在指间,漫不经心地扬了扬下巴,“来一根吗?薄荷味的。”
“不了,谢谢。”林溪礼貌地说,“我回去了。”
徐芷沅又轻轻笑一声。
“虽说不想见你,但那只是不想顺应方嘉珩的期望。他还想着什么同学情谊,觉得能在这种场合跟你聊聊过去、拉拉关系,顺势就可以搭上姜祁或者别的什么upper class的线。男人在某些方面始终幼稚愚蠢得让人心生怜爱,他这一类的男人尤其如此。是吧,林溪?”
她坐在船舷边,脊背弓着,像一只瘦弱的猫。一点烟雾渺渺散去,黑暗依旧深沉,星空也依旧纯净璀璨。
“‘一个人看着星星发呆的时候,才会突然发现,原来宇宙中还有那么多星球,相比之下自己身为人类的痛苦真是太渺小也太短暂了。’”徐芷沅深深吸了一口薄荷味的女士香烟,声音有些沙哑,“来聊会儿吧,林溪。我们也真的很久没说过话了。”
林溪本来是想直接转身走人的,但徐芷沅的话让她怔了一下。她改了主意,走过去随便挑了一把椅子,坐在离她不远也不近的地方。
“那句话有点耳熟,好像是我说过的。”
“是啊,你说的。2015年……那时我们才15岁。”徐芷沅笑,“我才不会感叹这种无聊的事,伤春悲秋的林妹妹,只有你才会这么长吁短叹。”
林溪无语:“你只想说这个?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