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惹恼了新郎官怎么办?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新郎官竟半点不在意的样子,礼成之后,抬手接住了新娘子,面色温柔地护着新娘子进屋。
喜婆愣住了,对新郎官的所做所有十分侧目。
这位可真是出乎意料的疼妻子。
……
温钧将人送进屋里之后,出来应酬宾客。
家里条件不好,可毕竟是成亲这样的大喜事,温常氏还是准备了十桌酒席的,请了村子里年轻的妇人们帮忙,准备得非常隆重。
老先生笑呵呵地坐在上座,冲着温钧一招手。
温钧含笑过去了,陪老先生喝了两杯酒。
之后他又依次去招呼了其他客人,同窗,赵家三房一家,村里的长辈……
半天下来,被灌了不少酒。这具身体酒量不佳,他脑海里有些发晕,只是面上依旧维持着淡然的微笑表情,没有人看出他醉了。
后面的闹洞房什么的,酒劲上来,他有些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被人簇拥着进了新房。
同窗们看见坐在喜床上的新娘子,越来兴奋,闹着起哄。
他收起了笑容,斜睨着看这些人,意味深长道:“别忘了,你们还没成亲……”
同窗们对视一眼,露出蠢蠢欲动的表情,可是最终还是在温钧的威慑下纷纷逃走。
现在闹一通是爽了,将来自己成亲的时候,被温钧报复可怎么办?
为了将来能有一个圆满的洞房之夜,他们就不打扰温钧了。
喜婆见状也知情识趣地跟着出去了。
温钧起身,关好门,并没有像大家以为的那样,喝交杯酒,然后享受千金一刻的**。
他撑着额,在喜桌前睡着了。
“温钧?”季明珠等了半天没等到盖头揭开,试探地叫出了声。
温钧手肘一滑,脑袋没了支撑往下坠,恍然惊醒:“嗯?”
季明珠又不说话了,温钧经过这一遭,却已经清醒大半,他回想刚才做出来的傻事,无奈一笑,去了杆子,走到床边挑开了盖头。
盖头拿去,露出了季明珠那张熟悉的面孔。
不过,和往日不一样的是,她今天明显经过细心的装扮,脂粉染颊,黛眉弯弯,明眸善睐,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小美人胚子。
她上次被季雪雁掐出来的於痕经过两个月修养,早已经消去,仰头看着温钧,甜甜一笑。
温钧眼底划过一道惊艳。
他笑了笑,牵过季明珠的手:“走吧,一起吃点东西。”
季明珠被折腾了一天,一大早起床,又是绞面又是化妆又是穿衣,可是精神头却还不错,听了这话,紧紧握着温钧的手,面上露出羞怯之色:“夫……夫君说什么就是什么。”
温钧一愣。
夫君这个词汇让他有种心里被电了一下的感觉。
平心而论,其实他对季明珠其实没什么感情。他又不是变态,怎么可能短短时间就看上一个才十四岁的小姑娘?这么点时间,连感情都没有培养出来。
不过这是原身留下的责任,而他占了原身的身体,自然要将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
一开始,他只想将季明珠这个小姑娘娶回来护着,免得她如原著一般红颜薄命。
现在才发现,娶回来之后,就不能单纯地养着了。
小姑娘以前还藏着,现在嫁过来了,就明目张胆起来,眼底的甜蜜掩盖不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先吃东西吧。”温钧沉默半响,没说什么,将季明珠领到桌前。
季明珠笑盈盈地听话过来,不过穿着层层叠叠的嫁衣,有些不方便,走着走着竟然差点摔了一跤。
温钧及时接住,上下打量她一眼,眉心微拧,有些为难道:“要不然先换一身家常衣衫?”
季明珠本来不舍得脱下这身精美的嫁衣,此刻也只能蹙眉道:“夫君,那你等我一下。”
温钧的屋子原本并不算很大,为了成亲,特意将老宅的正屋收拾了出来,两人的新房就是这件正屋,屋子很大,分为内室和外室,没有那么多帐幔,只用了屏风作为遮挡。
季明珠进内室不久,里面就传来细细索索换衣衫的动静。
温钧眉心微拧,闭了闭眼,尽量不去听。
他倒了两杯酒,放在桌上,又准备好了碗筷和小碟子,一边放一份,两人面对面的样子。
过了一会儿,季明珠换了一身较为轻便的衣衫出来,是一件淡粉色的束腰长裙,外面穿着一件边缘绣花的同色系褙子,和刚才那身大红嫁衣不同,有点轻薄,衬托出少女玲珑的身段。
温钧神情一愣,回过神端起酒杯,掩饰性地喝了一口,低声道:“过来吧。”
他以前将季明珠当成小孩子看,从未在乎过她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衫,一朝将人娶进门,被她叫了一声夫君,这才有点懵懂地察觉了异样。
虽然在他来看,季明珠还小。
可是在这个年代,她已经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温钧心里有些不妙的感觉,总觉得给自己搞了个小麻烦。
第30章
吃了点东西填肚子, 又喝过交杯酒, 所有的礼仪就算走过一遍。
温钧起身进内室换常服。
出来的时候,嗅到屋子里有淡淡的酒气, 定睛一看,季明珠两颊微红,眼波似水, 坐在凳子上, 一只手托腮, 另一只手端着酒杯,歪着脑袋看温钧。
她刚刚喝了一小杯就有点头晕, 温钧不让她喝,没想到她会偷喝。
温钧直面她的视线,如芒在背, 身体一僵, 迟疑半天, 才开口叫她。
“夜深了, 休息吧。”
季明珠放下酒杯, 晃晃悠悠走近, 抓住他的袖子,小声地嘟囔:“我终于嫁给你了!”
温钧拧眉打量她。
她也没有乱动, 半闭着眼,梦呓一般道:“我昨天晚上一宿没睡, 我有点怕, 不过还好, 喝了酒我就不怕了!”她还自鸣得意,仰头笑嘻嘻地看着温钧。
温钧无奈,自然地将人扶到梳妆台前,给她取了头上的首饰,给她拧了热毛巾擦脸,又将人哄上床休息。
他是打定主意不碰季明珠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害羞,季明珠竟然也没有叫他,躺在床上,只冲着他甜甜一笑,闭上眼就睡了。
温钧莫名松了口气。
他站在床前,眉宇间笼罩着淡淡困惑,凝视季明珠的睡颜,怔怔半天,突然像是想通了什么般地一笑,也上了床。
看着绣满石榴图的蚊帐,在她身边闭上眼睡去。
大概是迎亲太累,他一觉睡到天亮,丝毫没有中途醒来过。
睁开眼的时候,喜烛燃尽,天光大盛。
温钧看了眼身边的季明珠,见小姑娘一脸乖巧地还在睡着,小心翼翼地起床,换了一身长袍,推门出去洗漱。
“小弟。”温萤正在院子里,有些不适应地收拾昨天夜里的狼藉,瞧见他出来,和他打了个招呼。
温钧颔首点头,叫道:“大姐。”
温萤便立刻笑开了花,眉眼含笑道:“昨晚睡得还好吗?”
温钧静默了一下,不知道怎么说。
温萤没听见回答,也不在意,只以为他是害羞,笑了笑,示意厨房里有热水,然后继续收拾东西。
温家虽然落魄了,却还不屑于吃隔夜的剩菜,所以昨天酒宴剩下来的菜肴,都任由村子里的乡亲们分了,只有地面散乱着不少垃圾需要收拾。
温萤用不惯温家的大扫帚,一点一点地清扫。
等温钧洗漱出来,就看见院子里还剩下大半没有扫干净,正要开口,正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夫君。”季明珠一脸迷茫睡意未醒的样子,瞧见温钧,却立刻露出了笑颜,眼睛亮晶晶看着他。
温钧接住她冲过来的身子,拍了拍,示意她站好。
她立刻小学生一样将手放在身前,老老实实地站好了。
温钧低声给她介绍:“这是我长姐温萤,嫁得是千槐县的柯家,你叫她大姐就行了。”
“大姐。”季明珠拘谨地叫人。
温萤是个十分温柔的人,闻言立刻露出了喜爱的笑意:“明珠是吧,来,大姐带你去洗漱。”
“不急不急。”季明珠摆手,看了眼温萤手上的大扫帚,眼睛一亮,“我先陪大姐干活,等一下再去。”
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温萤,两人一起清扫院子,很快就就亲近起来。
等到温萤带她去厨房洗漱,路过温钧,她冲着温钧露出一个求夸奖的眼神,嘴角流露出一丝小骄傲。
温钧怔愣了一下,眼底流露出一丝心疼和怜惜,拍了拍她的脑袋。
洗漱过之后,温常氏也起床了,她年纪大,睡眠少,要不是昨天太累也不会这么晚才起。
温钧带着季明珠给她敬了茶。
温常氏向来注意保养,加上年轻,也才三十八岁,往日面上几乎没有一条皱纹。
可是这一刻,她竟然开心得眼角出现了一道细纹都丝毫不顾忌:“诶,快,快起来。”
温常氏给了红包,扶着两人起来,握着季明珠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越看越满意。
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身量也小,但是看得出来,是个乖巧活泼又好动的性格,和他那个越来越稳重的儿子正好般配。
最重要的是,这是过世夫君定下来的儿媳。
有这一条在,除非季明珠这辈子做出什么偷人忤逆的大蠢事,温常氏都会一直护着她。
……
新妇嫁人的第一天,按理该给夫家做一顿早饭的。
不过温常氏怜惜季明珠,没有叫她动手,带着温萤在后厨里忙活了半天,整治出来一顿丰盛的早饭。
“这是按照明珠的口味做的,明珠在咱家的第一天,可不要嫌弃饭菜简单。”
季明珠脸颊红红,激动得说不出话。
温钧很好,大姐很好,婆婆也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她的口味而费心了。
用过早饭,温常氏和温萤继续去处理婚宴留下来的杂事。
温钧带着季明珠在家里转了一圈。
“上次你走的急,没有仔细看过家里。这是我爷爷那辈留下的宅子,有些荒废了,回头我找人收拾一二,现在先带你去看看。”
老宅地方很大,除了正院外,还有左侧院和右侧院,只是现在温家人口少,除去出嫁的温萤和温蔷,只有三个人住,便只住在正院,占了三间屋子。
正院简单,季明珠已经看过了,温钧今天带她去看的是两边的院子。
左侧院空荡荡,原本用来养两头小猪的猪圈干干净净的,因为小猪已经作为温蔷的陪嫁去了卫家,只留下一堆干净的稻草。
右侧院收拾了两间屋子出来,日后重新修缮了,可以用来做书房,用以静心读书。
不过右侧院之前没有人打理,十分荒芜,想要正经使用的话,还得另外好生修缮一番。
走了一圈,季明珠点头,表示了解。
于是温钧带着季明珠出了院子,在村子里又逛了一圈。
这还是季明珠头一回没有顾忌地出门,以前出门总要带着帷帽和面纱,身边跟着七八个下人,后来季家出事,没有下人,她就再也没出门,算起来已经有快半年的时间。
时隔半年,又是在从未见过的村子里,有种奇特的新奇感。
“村子里安静,没有那么大的限制,女儿家彼此走动也很正常,你以后可以经常出门走走,说不定还能有一两个手帕交。”
温钧随口说了一句,见乡间小道有些不平,顺手握住了季明珠的手腕。
季明珠一愣。
耳边是温钧淡淡的、温暖的声线,他牵着她的手腕,表情漫不经心,却给人一种无声的陪伴感。
空气里有淡淡的甜香,鼻尖是泥土混杂着青草的独特气息,身边路过的都是带着笑意、脸上写满友好的乡亲们……
季明珠恍惚了半响,那颗隐约有点不安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
第三日,温蔷回门。
温蔷脸色红润,身后跟着卫二郎,夫妻两人寸步不离,感情好到让温常氏都嫌弃。
用了一顿饭,两人就回去了,据说是卫二郎明年春天要下场一试,得安静读书,不能在外面耗费太多的时间。
温常氏听了猛地一愣,看着温蔷半响,脸色伤感,目光里充满了不舍。
不过到底是读书为重,她再不舍,也只能起身送温蔷出门。
还好回来的时候,有温钧安慰她,有季明珠拥着她,在她身边承欢膝下。不然身边骤然失去了温蔷这个女儿,她只怕没那么快习惯。
第四日,季明珠回门。
温钧以前每天都是走路去城里的,反正也不远,走上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季明珠回门,他自然不会再如此。
花银子雇了一辆马车,将人扶上马车,这才带她回了季家。
在预料中,这是为了习俗而走流程的一天,没想到从,到了季家,却受到了热情到让人侧目的欢迎。
季老爷活像是十八年没有见女儿,视线一刻都不舍得挪开,季明瑞站在他身后,也是一下都不转眼地盯着。就连季柳氏,度过了最开始那段怨恨的日子,面对季明珠,也不再如之前那样的冷淡。
季明珠有点不自在。
匆匆用过一顿饭,又等温钧和季老爷商量了些事情,她就拉着温钧要回家。
温钧理解她的想法,见她不适应,趁势和季老爷告辞,表示过几日他回私塾正常上课,届时两人再继续商量生意上的那些事。
季老爷目露不舍,看着三日未见面的女儿,迟迟说不出送人的话。
唉,有些东西,真的要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后悔。
在季家没破产之前,季老爷腰缠万贯、富有大方,对季明珠十分宠爱。就算后来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季家破产,他对季明珠越来越不耐烦,之前那些年的宠爱总不会遗忘,宠着宠着,越来越上心。
一朝失去了这个女儿,那些年的记忆又涌上心头,让他心里十分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