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珠无意中听了一耳朵——
“这酒楼太不仗义了, 有猪肉不会早点卖出来, 我就昨天吃了一回,还没尝够味道,今天就得出门赶考。等我回来, 至少一两个月,到时候猪肉肯定卖光了。”
“你够了, 别在这里炫耀, 你好歹尝了一回, 我昨天去压根排不进去队, 一口都没尝到。”
“酒楼的猪肉价格那么贵,你们竟然还跑去吃?两钱银子一份了吧。”
“有什么办法,猪肉现在就这个价啊。”
“是啊,猪肉的价太贵了,我都好几个月没尝到猪肉味,除夕是我最后一次吃猪肉,就一点点,家里人每人分一口,立马就没了,但是滋味是真的不错。”
“酒楼的猪肉才是滋味不错,尤其是那道红烧肉,五花三层,肥而不腻。”
“别说了,再说我口水下来了!”
“咳,要我说,反正我也考不上,要不然我就别去南阳州,直接去酒楼排队吧。”
“别别别,小心挨揍。我觉得还是得去考一场,但是考完了别等,立马回来,说不定酒楼还能买到新鲜的猪肉呢……”
一群穿着长袍的斯文学子,为了一道猪肉而浮想联翩。
季明珠听着,脸上一片空白。
这些人真的都是和温钧一样的赶考学子?看起来,怎么那么不靠谱?
刚好在这个时候,赵博带着书童赶到。
温钧上前和他寒暄,季明珠赶紧将念头按下,不再思考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也挨着一起说话。
偏偏赵博说着说着,话题也到了猪肉上面。
“温钧,你昨天去酒楼了吗?我和你说,酒楼的手艺真不错,猪肉做的又香又糯,喷香可口。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猪肉,因为猪肉有一股腥臊味,稍微处理不好,就很难吃,但是昨天去酒楼,一盘肉我是一点腥臊味都没闻到,酒楼肯定换了个厉害的大师傅。”
季明珠眨了眨眼,越发无所适从,难道现在讨论猪肉,是一种潮流吗?
过了一会儿,卫二郎也带着书童赶来,三人汇合上了船。
看着客船驶出码头,周围听不到议论声,季明珠不知道为何,悄悄松了口气。
下一秒,船老大笑呵呵地来到几人屋子前,高兴道:“没想到来一趟上林县,还能买到活猪,多亏了博少爷。”
季明珠呆住,她今天是不是走到哪里,都逃不开猪肉这个话题了?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
面对船老大的来访,赵博受宠若惊,连忙站起来,摆手道:“不用谢,正常的生意往来而已。”
“不不不,还是要谢谢博少爷。而且要不是博少爷牵线,我也买不到活猪,现在新鲜猪肉可是拿着钱都买不到。”船老大豪爽地摆手,硬是将功劳安在赵博身上。
外人不知道,他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上林县地方小,河道拥堵,来这里一趟需要多耽误两个时辰,很多大船都不爱来,他也一样,本来不打算打这儿过的。是收到了赵家的口信,知道赵家三房这位少爷要去南阳州赶考,想着还旧主家的人情,特意绕过来接人,所以才能阴差阳错,知道了上林县有猪肉的消息。
不过猪肉也不好买,他派人下船想要采买,想的很好,可惜没有门路,怎么都找不到货源。
最后又是博少爷随口指点了一句,又给了名帖,他才能如此顺利又快速地买到活猪。
活猪比猪肉好,猪肉再怎么小心保存,也就能留个三四天,而活猪养得好,可以一直留着。
尤其在这个猪肉越来越贵的时候,两头活猪简直就是大宝贝。
这不,一开船,他就来找赵博道谢了。
赵博哈哈大笑,有点心虚,因为养猪这事是温钧提议的,钱是他爹出的,事情是季老爷做的,他一点忙没帮上,卖出去两头猪,在家里被老爹夸了两句,出门又被人千恩万谢,是在太不好意思了。
“其实这不是我的功劳,是温……”
温钧打断:“既然船老大谢谢你,你就收下这句谢谢吧。”
赵博猛地清醒过来,对了,他兄弟还要考科举,不能让外面人知道这里头的机关,发现他在经商的事情。赵博脸色一转,硬生生地转移了话题:“是,温钧你说的有道理,这份道谢我收下了。不过,船老大你特意来接我们,我也要谢谢你,我们就算打平了吧。”
船老大豪爽大笑,满口答应,对赵家这个旧主家更加感激。
又说了几句话,他想起船上还有事要忙,打算先走了。
走之前,他犹豫再三,突然道:“对了,过一会儿船上要杀猪,博少爷你在屋里歇着,猪肉烧好了,我让人给你送一碗来。”
赵博点头说好,道了谢,送人出门。
等人一走,他脸上的表情就垮了下来,郁闷道:“我不想要的,但是船老大一片心意,总觉得拒绝了不太好。”
季明珠眼睁睁看着事情发展,回不过神,听见他这句话,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不要,你刚才不是还在说酒楼的猪肉吗?”
赵博叹气:“酒楼大师傅的手艺,和船上一个普通厨子的手艺,能比吗?”
有道理,季明珠点点头,靠在温钧身边不说话了。
温钧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人拢在身边,面上含笑,冲着赵博挑眉,促狭道:“你要是嫌弃,我们可以帮忙解决。”
赵博听到这句话,眼前一亮,迫不及待拱手:“那就麻烦你和卫兄了。”
温钧点头,答应下来,眼底却有几分看好戏的意味。
……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有人来敲门。
温钧他们一共要了三间屋子,因为在船上,每间屋子都不大,床更是小得只够两个人挨着睡。
不过他们三人的屋子是挨着的,又是木质结构,只要声音大一点,彼此都能听见动静,也还算方便。
刚才就是赵博跑来温钧的屋子说话,所以船老大才会来温钧的屋子拜访。
这会儿赵博已经回屋去,船工也就将菜送到了赵博的屋子。
等人走后,空气里的香气弥散开,温钧敲了敲墙壁,恶趣味问道:“东西送来了?我这就叫上姐夫一起过来。”
“……你来吧。”赵博闷闷的声音响起,有点郁闷。
温钧立刻起身,去敲了卫二郎的墙,提醒到了时间吃饭。然后拿上干粮,带上季明珠,先去了赵博屋子。
他是带着看好戏的心情去的。
到了赵博屋子里,不出意料地看见一脸后悔的赵博,正眼巴巴盯着杀猪菜。
垂涎欲滴的样子,差点没把口水流进去。
温钧故作不解:“你不是说不吃吗?”
赵博脸色变幻,在美食和面子之间犹豫。半响后,移开视线,嘴硬道:“我没想吃。这有什么好吃的?也就是闻起来香,等你吃进嘴里,都是猪肉的腥臊味。”
“是吗?”温钧意味深长,然后夹了一筷子猪肉,放进嘴里,点点头,又夹了一筷子给季明珠,“来,尝尝味道。”
季明珠满脸写着疑惑,但是因为是温钧夹的,她乖巧地张嘴接住,咀嚼片刻,点点头道:“好吃!”
赵博蹭地回头:“真的好吃?”
“什么好吃,我尝尝?”卫二郎刚好带着书童过来,听见声音,视线落在了面前的菜上。
他眼神立刻就亮了:“猪肉?”
温钧斜睨了赵博一眼,故意道:“是啊,猪肉。刚才赵博说不想吃,让我们代劳。姐夫快尝尝,别辜负了赵博的一番好意。”
卫二郎看了眼赵博,腼腆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也是带了干粮和筷子来的,抬手一筷子夹中了一块肥瘦相间,油脂被微微熬出的猪肉,放入口中。
“唔……”入口后,卫二郎的反应比季明珠的大,眼神立刻就亮了,唰唰又夹了两筷子。
见众人看着他,他有点不好意思道:“太久没吃了,有点馋。”
猪肉有钱都买不到,卫家也很久没买猪肉了。
温钧摇头一笑:“没什么,二姐夫饿就吃吧,反正也到了用午饭的时间。”
卫二郎点头,打开干粮包,有点不好意思的让出地方,方便温钧和季明珠过来。
几人分开而坐,气氛和谐地吃了几口,一边吃还一边啧啧称奇。
一会儿的时间,碗里的肉下去了一半。
赵博偷瞄,终于忍不住,啊啊啊地叫着,扑过来抱住碗,手拿着筷子:“不行,我一定要尝一尝。”
几人本就是为了捉弄他,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赵博没有放松警惕,一边瞄着大家,一边快速偷吃了一块猪肉,然后——
“唔?”他瞪大了眼。
现宰新鲜的猪肉,干锅熬出油脂,肉质酥软却不油腻,加入一些调味料,爆炒出锅,味道浓郁,鲜味出众,虽然精巧之处比不上酒楼的菜式,但是这样的味道,另有一种风情。
加上赵博在心里将期待值放得最低,甫一入口,就被惊艳。
“怎么会这么好吃?”
他不可置信地呢喃,低头看了一眼碗,看见菜只剩下一半,脸色绝望:“你们也太狠了。”
竟然吃了一大半,还不叫他,害得他差点错过了好吃的东西。
可惜面对他的质问,温钧等人丝毫没有愧疚之心,反而齐声大笑,空气里满是快活的滋味。
就连季明珠,也被他的耍宝弄得扑哧一笑。
一通玩闹之后,大家还是一起用了午饭,然后回各自的屋子休息。
赵博没有休息,送了几人出门,转身要去找船老大。
温钧转身,叫住他,点醒道:“不用特意去问菜谱,我可以告诉你原因——猪肉没有腥臊味,是因为庄子上的每头猪都搧过。”
赵博被猜中心思,愣了愣,回过神狂喜。
那岂不是说,他以后吃到的猪肉都没有腥臊味了?太好了!
不过狂喜过后,他很快想到了另一点,眼睛开始发亮。
耕牛少见,朝廷颁布法令,擅杀牛者以杀人论罪。故此现今权贵多爱用猪羊,而猪肉腥臊,羊肉膻臊,两者皆有不美之处,一旦去掉腥臊味的猪肉流传开来,将会在市场上引起多大的震动?
赵博是赵家人,赵家乡绅之家,家中儿郎人人读书,但是名下也经营着一些店铺,这些年耳濡目染,他也无意中学会了不少东西。
这是一笔惊人的利润,同时也是带着十二分风险的生意。
能不能处理好,得到银子却不出事,就看温钧他们怎么处理了。
……
前往南阳州的大船不少,不过温钧等人乘坐的这艘船并未载客,为了送他们去南阳州,轻车简行,速度极块,屡屡超越过往船只。
次日中午,就在南阳州码头停靠。
南阳州颇有名气,因是苍南郡第二大州城,水利完善,运河发达,又毗邻鱼米之乡苍州城,故此格外繁华。
随便一瞧,就见热烈而沸腾的人烟气息扑面而来。
三人对视一眼,辞别船老大,下了船。
都是第一次独立出远门,几人都很谨慎,也不露富,穿过人流离开码头,找人打听到府试的考棚在那,才雇了马车赶过去,然后选择就近在考棚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府试相对县试来说更重要,当然要距离考棚越近越好。
就是客栈有点不厚道。
和赵博说的差不多,府试来临,南阳州的物价上涨了三倍有余。
一件上房本来只需要二三百文,现在却需要将近一两银子。一间中房本来是一二百文,也变成了五六百文,至于最便宜的下房,因为不打算住,温钧就没有去了解。
他经过思考,选择了一件上房。
中房也很好,但是上房每天都供应热水沐浴,屋子里还有屏风,床也很大,足够两人睡。
不像中房,床铺偏小,两个人睡的话有点挤。
——他再也不想经历昨天夜里的事情了。
船上的床铺比较小,昨天夜里,他和季明珠紧紧挨着彼此,才能勉强不掉下床。
偏偏床铺僵硬,季明珠娇生惯养,睡不着,总是不老实地动来动去,手脚不经意地在他身上掠过……
温钧差点疯了,他一个健康的成年男性,经历这样的折磨,实在考验他的毅力。
为了不做下错事,他不得不爬起来,假装温书,一夜没睡,熬到天亮后,季明珠起床,才霸占了整张床,小小地休息了片刻。
总之,他是绝对不会再选择小床的!
“温钧你选了上房,那我也选上房吧。”卫二郎本来打算要一件中房,见状改变了主意,“上房有屏风,可以让小书童和我分开睡。”
赵博随大流:“那我也要一件上房。”
他看了眼自己的小书童道:“我还要加一张小床,给我的小书童睡。”
掌柜憨厚一笑:“加床一天一百文。”
赵博瞪大眼:“这么贵?”
倒不是真的嫌弃贵,而是这个价格相对服务来说有点贵。
但是想想现在是府试时期,他很快就理解了,一口答应下来。
弄完之后,还羡慕地看向温钧:“还是温钧好,带着嫂子,可以两个人一张床,不用另外加床。”
温钧一顿,视线落在赵博背影上。
赵博没注意到,说完那句话继续和掌柜沟通,只是说着说着,觉得背脊有点发凉,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哈欠!”
第53章
“糟糕, 难道是在船上着凉了?”
赵博打了个喷嚏, 脸色微变,有点心慌地赶紧试了试自己的额头。
马上就要府试,真的要是生病可就糟了。他好不容易才一起到了南阳州,就算拿不到什么成绩,至少也要参与一场啊。
赵博心里十分担心, 甚至开始在心里思考要不要去医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