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看去,衣服上画着一个大大的米老鼠,倒着的,她抠着老鼠耳朵,企图把它扣掉。
视线地面很近,这个视角,无论是柜子、镜子还是面前的米老鼠,都大得可怕,扭曲变形。
面前拄着一双腿,笔直漂亮的腿,腿面上仿佛凝出晶亮的油脂。她穿着超短裤,腿内层有一行陈年的刺青,随着步伐若隐若现。大约是因为熟悉,这刺青在她眼里也显得安宁温暖。
这双腿的主人手上拿了很多杂物,先是把一只墨镜用力戳在衡南脸上:“抬头。”
看了两眼,又粗暴地拿下去,镜架勾掉了几根发丝。接着换另一只墨镜。
这具小身体的脑袋总是垂着,张开汗津津的手心,悄悄睨一眼,手心里有一团纸,展开一看,是地上捡的半张票根。
“妈妈,妈妈。”
“干什么。”
“我们什么时候去看小兔邦尼?”
“周末。”
她敏锐地察觉她的敷衍,小心地说:“你上周也这么说,那你周末不在家里睡觉行吗?”
衡南被用力地拉到凳子上坐下,潮湿的粉扑胡乱扑在脸上,带着腻腻的发霉脂粉味。
女人头顶是一盏明晃晃的灯,照得她的面目模糊不清:“你跟你爸一样自私。”
她不知道这具体是什么意思,但她一看女人的脸沉下去,就知道不好。
“没有你我早就找个好工作,嫁个好男人,你为我付出一点又怎么了?”
这个女人的情绪急躁,越说越气,拍粉把额头怼得一倒一倒:“妈妈不是在努力赚钱吗?你到底懂不懂体谅我?我就不明白那种弱智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手上的票根紧张地揉成一团,在火山爆发的当口,生出一股尿意。
“哎呀。”眼线笔戳进眼睛。
女人紧张地掰起衡南的下眼睑看,松一口气:“没事没事,揉揉就掉了。”
“受不了了,真麻烦。”这双腿的主人拿着衣架走远了。
眼睛眨着,右眼一直在掉眼泪,眼泪打在米老鼠的脸上,眼睛很痛,肚子也很饿。
倚在门框上的男人正在吃早餐,见她眼巴巴看着,掰了块面包给她,她欢喜道谢,赢得一顿夸赞。她的脑袋被很多人摸过,欣慰的,怜爱的,同情的,她喜欢被人抚摸,这种抚摸带着认同。
她两口吃掉面包——又从嘴里拽出来一小块,捏在手里,耐心地等女人走过来。
“妈妈,吃面包——”
“捏得恶心死了。”女人心不在焉地斜瞥一眼,挥开门帘,“张工好了没有?”
她被推出去了。
头戴太阳帽,身穿背带裙,胳膊上挎着篮子,篮子里装满假花,面前有个大机器,疯狂地闪烁。
其实她不想起得很早,不想维持一个姿势一整天,不想脱了穿,穿了脱,进进出出地对着这个大机器。
她最喜欢的游戏是小熊小熊,最喜欢的玩具是换装娃娃,她有两个喜欢的小朋友,这些妈妈都不知道。
她也喜欢妈妈。但妈妈不会陪她玩耍,有时她在外面拍门,妈妈就装睡。可她知道妈妈一定抱着手机,妈妈在房间里笑声越过半个客厅,但对她的时候,总是皱眉和大喊。
只有一次,走亲戚的时候顺路去剧场看了小兔邦尼,戴礼帽的邦尼出来的时候,妈妈下意识欢呼着抓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放开,一直牵到了剧院外。妈妈还买了一大一小两个小兔发箍戴着,和她一起吹泡泡,那一天她好开心,恨不得太阳不往山下落。
但太阳还是落山了。
妈妈也是第一次当妈妈,所以发挥得时好时坏。她心想,所以我要耐心等等她,经常原谅她。
……
“女的是徐云云。”
踹完南瓜车以后,衡南弯腰系鞋带。
她跟那女人气场不合,却对着徐云云叫了一路妈妈,真够窝心。
盛君殊默了片刻:“你直播那次,徐舟提过一句,徐云云也是大三.退学,是因为生孩子。”
“但图图看上去只有两三岁。”
“那她前面还生过一个孩子。”
一股凉气顺着衡南的脊梁骨爬上去,她开始快速翻动手机,“那个孩子弄哪儿去了?”
徐云云的童装店“艾妈妈”已经被警方解封,衡南打开网店货架,一路翻到最下面的货品列表,愣住了。
这里面的儿童模特,和最新的童模不是同一个,但也很够可爱。挽着篮子,拿着花朵,戴着阳帽的小小姑娘,有一张衡南熟悉的脸,每一张都笑容灿烂。
*
忘记告诉她了。
衡南把连衣裙子抖开,小心地铺平熨烫,将腰带扣上。腰带扣上是个橡胶制的绿色卡通恐龙,恐龙身上还骑着一只白兔。
衡南忘记告诉她了——这个颜色其实是温柔的香芋紫,比基佬紫浅得多。
盛君殊袖子挽起,面前放着一只医院用的塑料盆,盆里加水,泡满了泥土,手扶着泥土一搓,拔出圆柱,十指慢慢向下,塑出一只惟妙惟肖的偶人。
蘸符水,点睛。
泥偶的脸上赫然睁开两只眼睛,巨大两眼相错,一上一下,像埃及壁画里的邪灵,十分怪异。
偶人的眼珠咕噜噜转了一圈,眼睛眨了眨,似乎很是新奇。
盛君殊顺手将它墩在桌上,端着盆子去洗手。
那对眼睛左转右转,成功地吓到了闯进门来的徐舟。
“妈呀!”他跳到了衡南背后,“这是什么东西?”
衡南用剪刀拽去线头,头也不抬:“是‘偶’。”
她轻轻地抚摸过泥偶的发顶,呢喃:“偶用来对付孩子的魂灵。”
“玄学门派,以偶代小鬼。说起来也很好笑。对付小鬼,就像对付小孩一样,恩威并施。”
“怎……怎么恩威并施?”
“食偶使其满足,然后,刺偶代刺鬼,敲其心。埋偶代埋鬼,正立而埋……”她的声音幽幽地,“最后,焚偶以驱鬼。”
徐舟看着偶眨着眼睛,好半天没有说话。
“怎么了?”衡南瞟了他一眼,“活着的时候舍得打她骂她用她,变成鬼反而舍不得驱赶了?惺惺作态。”
“不是,我……”男人低下头,眼圈有点红。
“我也算是她舅舅了。”徐舟说,“我今年二十三,我姐有她的时候,我才十三,满脑子都是打游戏,我姐有时让我看孩子,我烦得很,让她自己在家里,很少搭理她……”
“人总是到一定的年纪,才醒悟一些事。”
徐舟说,“比如我姐,三十岁又有了图图,才荷尔蒙爆发,明白怎么当个妈妈。”
“但当时我们都太小了,真的太小了,什么也不懂。”
衡南不耐地打断他的忏悔:“照片带来了吗?”
徐舟递过来一张被手汗浸得有点变形的照片。
“怎么选这张?”衡南皱眉。
“我记得……她说她不喜欢新衣服。”徐舟紧张地说,“这件裙子是她自己拿我姐的纱巾做的。”
其实喜不喜欢,他也很难确定,但在徐云云做的那个怪异的、布满洋娃娃的梦里,所有卡牌的背面都是这同一张照片。
照片摄于四年前,小女孩坐在病床上,细细的眉,大眼睛眼角弯下,笑容灿烂。
她用柠檬黄纱巾和别针做了一条抹胸裙,露出麻杆似的肩膀和手臂,手臂内层纤细的青色血管拉出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她头戴一顶垂落肩膀的金黄假发。在浅色头发的映衬下,她的皮肤更白而梦幻,更像一个洋娃娃。
徐舟沙哑地说:“因为她头发已经掉光了。”
“什么病?”
“白血病。儿科的护士都知道,白血病就喜欢找聪明漂亮的小孩子。”
衡南一声不响地点起打火机,将照片烧掉,灰烬错落地落在偶人脑袋上。
盛君殊一走,偶人倏忽动了,跳下桌子,一跳一跳地跟在他步子后。
发热七天的图图躺在床上,徐云云两眼红肿,呆滞地守在她身旁。病房里,窗帘撕碎,墙上有一串掌印,满地散落着炸裂灯管的碎片。
显而易见,在她醒来的这段时间里,徐云云遭受了鬼娃娃的戏弄。
它敲坏灯管,撕碎窗帘,弄脏墙面,因为只是戏弄,它引起人的注意,但未曾伤人分毫。
听见吱呀门响,徐云云转过头来。
盛君殊停下,偶也停在他脚跟后,眼珠好奇地左看右看。
“我知道为什么会出车祸了。”徐云云呆滞地看向他们,“我们原本要带图图去游乐场的。”
徐云云的眼泪霎时落下来:“‘她’想去看一次儿童剧,我都没……带她去……”
好似想到什么剜心的回忆,她双眼挤紧,悲泣起来。
妹妹可以由妈妈和舅舅两个人带着,去它最喜欢的游乐场。鬼娃娃想看的兔子邦尼,却在永远的周末。所以鬼娃娃才不让他们去游乐场的。
“怀‘她’的时候是意外,我男朋友砍人进监狱,我们分手,我退学。那时我在清河当太妹,拉扯一个孩子,比我想象中难得多。”
那时候的徐云云,和现在完全不同,她喜欢打游戏,劲舞通宵,去夜店群魔乱舞,她唱歌到喉咙发炎,随便吃点药在家里蒙头昏睡,母亲拿钥匙开门,边拿衣架打她,边给她烧水、做饭、洗衣。
她连自己都还照顾不好,连独立生活都未曾习惯,却有了一个孩子。
“五年前,你们也知道,网店童装正盛行,我第一次有自己的事业,我太想挣钱了,有时候,我忘记她是一个孩子,以忘记她要吃饭,也有喜好,要人陪伴……”
鬼娃娃默默地陪着她,由青涩走向成熟,可等她明白怎么做一个妈妈的时候,鬼娃娃的生命也日趋衰减。
鬼娃娃下葬,小小的骨灰盒,小小的坟墓。斜斜细雨里茉莉清香,埋葬它的时候,妈妈埋葬了一段荒诞不经的过去,开启的是新的人生。
她有新的男人,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她洗去刺青,变成人群里普通的母亲,有一份工作,周末会和弟弟一起,开着面包车,带着小女儿去游乐场。
鬼娃娃记得世界,世界上谁还记得鬼娃娃呢?
连妈妈也忘记了,还有谁会记得鬼娃娃呢?
图图嘴里咕哝了一声,嘤嘤哭起来。徐云云的神情忽然碎裂。
她陡然转醒,扭头看向毛绒毯包裹的图图。
衡南却仰头,凝神,目光跟随着天花板上的黄色影子一起下落。透明的鬼娃娃轻轻地、轻轻地落在图图身上。
妈妈的手轻易地穿过了它的身体,轻柔地拍图图入睡。
鬼娃娃乐了。
它想要妈妈的抚摸。
橘色的阳炎灵火,顺着盛君殊的手臂一路向下,瞬间笼罩了偶,那一对大眼睛在火浪中慢慢闭上。
焚偶驱鬼,烧到尽头时,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衡南低头,三毛穿着紫色的新裙子走过来,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恐龙的腰带扣。
站定,像以前一样,用黑黑的两个窟窿眼,仰头看着她。
“穿上了?”
三毛“卡啦,卡啦”地点头。因化疗仅剩的三根毛发,柔和地盘桓在发顶。
鬼娃娃穿着纱巾改造的柠檬黄色抹胸裙子下葬。它短暂的一生穿过了太多不属于她的、未曾摘牌的新衣服,卸下假发,脱去纱巾,只在坟墓上方,取了一个被风吹来的破旧麻袋,跨越清河,一路飘到了寒石的重光剧场。
可惜,人走灯黑,小兔邦尼已不再演啦。
“……找个好人家。”衡南撸了一把它的光头。
它周身萦绕着淡淡的白光,窟窿眼里重新孕生乌黑的眼睛,面颊鼓起,嘴唇恢复红润,肋骨上大片的紫癜消去。
三毛仰着头,慢慢地说:“我可以来找你吗?”
“想让我给你当妈?”衡南嗤地一笑,弹了它一个脑瓜崩,“想得美。”
三毛捂着脑袋,细细的眉毛垂成忧愁的八字。
衡南问:“三毛,你叫什么名字?”
三毛说:“我叫笑笑。”
原来三毛叫做笑笑。
笑笑,笑笑,笑涡的笑。烂漫的,纯真的,云的留痕,水的映影,浪的柔波。
“笑笑,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云的留痕,水的映影,浪的柔波。”出自林徽因《笑》
第75章 姻缘(一)
阴天,飘洒小雨,和笑笑下葬同种天气。
徐云云一身黑裙,指尖轻柔地擦拭掉小女儿相片上的雨点,同它轻柔地说了什么,烧香三拜后,以白茅包裹骨灰盒,重新下葬。
笑笑找不到路,盛君殊和衡南以灵符捏出狭道,目送小冤鬼挥了挥手,消失在迷雾中。
雨丝横斜,在外套上聚集细小的水珠。盛君殊忽然想到衡南对笑笑的拒绝:“你不喜欢孩子?”
衡南反问:“师兄喜欢?”
盛君殊顿了片刻:“我是说如果有的话……”
衡南默不作声。
盛君殊:“当然,现在不可能有,都是假设。”
衡南像猫一般慢慢挽住他手臂,眼里的独占欲汹涌:“我做不好母亲,但师兄肯定是个好父亲。”
盛君殊嗅到她头发上的香味,忍不住低头:“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摸我头发的样子就像个爸爸。
为人父母毕竟是件很难的事,盛君殊看着徐云云消瘦的身影想,就算是他,活了一千年都未曾参悟。
在做好完全准备之前,还是少点意外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