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串,只是个普通的墨玉手串。谢鹰之所以留下这么个神乎其神的传说,有两个原因。
第一,长空决是谢鹰所创,其练成的要领,便在于鹰之重生。若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便难以冲破最后的瓶颈,练不成长空决;
第二,谢鹰自己也知道,长空决太过霸道,伤敌一千,却自损八百。他并不希望谢氏子孙,走他的路。
鹰,乃天之王者,想要成为王者,它需要经历一次凤凰涅槃。击打岩石,让喙脱落,拔掉旧的趾甲和羽毛,鲜血淋漓。
此时的夜弦,像狼,也像鹰,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谢明渊,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转身,他来到纪千尘的身边。
她坐在地上,眼神虚弱却温柔。他收起锋利的爪牙,敛住浑身的戾气,半跪于她的面前,变成一只温驯的羊羔。
当被他再一次稳稳地抱在怀里,迈过蜿蜒的血迹和数不清的尸骨,走出崇阳殿时,纪千尘如梦初醒。
她紧紧地搂住夜弦的脖子,深深地确信,他不是鬼他是人,他也不是什么亡魂归来,他是这世间,她最珍爱的那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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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明水秀的江南,这里多了一对游侠。
准确地说,是游侠和他的夫人。
游侠虽然武功盖世,可他的夫人除了捉鸡斗狗,做点吃的,别的什么也不会,是个十足的废柴。
树上,开了一树的合欢花。纪千尘和夜弦像小时候那样,坐在茂密的树下。
离京前,纪千尘拜托过忠勇侯赵洲主持大局,推选个德才兼备的人来当皇帝。现如今,金殿的龙椅上坐的是谁,他们一点儿也不关心。
那时,是南宫允赶来,为纪千尘解了绝心丹的毒,可是,心脉到底损伤太重,已是没几年好活了。
纪千尘很知足,这几年时光,是平白捡来的,原本在崇阳殿上,她就该死了。
她接了朵合欢花,托在掌心上,问夜弦:“到我要死的时候,你难不难过?”
夜弦在他的废柴公主面前,倾尽了他一生的温柔,他趴过来,讨糖的孩子似地亲了亲她的俏脸。“没关系,你把过我的脉的,我也活不了几年。”
也对,纪千尘想,生如夏花之灿烂,要那么久做什么?
生也好,死也罢,咱们永远在一起了。
红尘一场梦,人生一出戏。
当纪千尘最后一次陷在昏沉黑暗的梦里,她恍惚中听见系统在唱歌。
“人生如戏,一蓑烟雨,过眼繁花。
叹方寸纸笔,休诉衷情,
泼墨丹青,怎绘芳华?
放歌纵马,风云叱咤,峥嵘岁月难入画。
青梅酒,论将军卸甲,且话桑麻。
恣意嬉笑怒骂,谁不在,他人看台下?
愿寒窗苦读,红袍高马,
快意恩仇,功成名达。
一枕黄粱,粉墨登场,壮志未酬已唱罢。
终不过,是落子无悔,青丝白发。”
她没听懂这唱的是什么意思,只觉得意识像一片小小的叶子,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荡。
半梦半醒间,她又听见有人在她的耳边,一声声地叫着:“千千……”
作者有话要说: 结尾的《沁园春。如戏》是当当自己写的,献丑啦。
第九十一章 爱我如初(终章)
纪千尘是个二三线的小演员。
她从学校毕业五年, 转行做演员四年,没有资源, 也没遇到过那种被老天爷眷顾的好运气。虽然, 仙女似的颜值也为她圈了不少粉, 但却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
她似乎很安于这样的日子,不争不抢不故意炒作,闲来无事,她只喜欢插插花,养养猫。她有一只很可爱的橘猫,叫橘子。
早起, 纪千尘睁眼做的第一件事, 是摸到手机,发一条微信。
——我今天要去樟县的塔桥村参加一个慈善活动,可能要在那里住上三五天呢。有人说那里是穷山恶水, 有人说是天然氧吧,我也很好奇,到了会给你发照片的哦。
对方很快回复了一句话:照顾好自己。
纪千尘发了个亲亲的表情,然后才磨磨蹭蹭地起床。
一般人大概想不到, 这样的微信, 不是发给恋人的, 而是, 她的妈妈。
主世界里,纪千尘绝对是妈妈亲生的,手机的屏保是她和妈妈的合照, 一样精致耐看的五官,显示了强大的遗传基因。
纪千尘从小就亲妈妈,母女感情好到让别家妈妈羡慕。就连她转行做演员,也是因为受了妈妈的影响和熏陶,妈妈就是个演员,演了一辈子配角。
她简单地给自己做了份早餐,收拾完,化妆换衣服出门。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的车右边,一个清隽高大的男人靠在车旁,宽肩窄腰大长腿外加一股子矜贵气,非常打眼。
纪千尘看见他,却皱起了秀气的眉,停下脚步,刻意地和他保持距离。“萧时,你怎么来了?别说是偶遇。”
当然不是偶遇,哪有在停车场等一个小时的偶遇?
萧时似是对她的疏离习以为常了,若在早几年,他或许会怒了,现在却只是拧着眉,淡淡地苦笑。
他默默地拉开车门,从车里拿出两个纸袋,递给纪千尘。
“樟县那边气候阴冷,而且这时候是雨季,我帮你备了一件外套、一双平底鞋,还有一把伞。”
纪千尘就纳闷了,他为什么总是对她的日常活动了如指掌?她身边的工作人员,好像也和他很熟,这个人就像是空气,无孔不入。
“我不需要你帮我准备东西。我说过,我讨厌你,不想看见你。”
“随便,”他强行把东西往她怀中一塞,冷下脸,无所谓的态度,“反正东西我买了,我又穿不了,你不喜欢就直接扔掉。”
“……”纪千尘受够了他这个强势的脾气,可她老老实实地抱着纸袋,没扔。
虽然讨厌这个人,但她没有浪费的习惯,不想暴殄天物。她无数次地对萧时说过,别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她不会喜欢他,可他左耳进,右耳就出。
“好吧,我收下,谢谢你的关心,下不为例。”她抬着头,用黑亮的眼睛看他,他没有要走的意思。“我赶时间,你还有什么事?”
他站直,然后迈开长腿两步就到了跟前,这次,没给她保持距离的机会。他一把将她揽进怀里抱住,语气低沉:“想抱抱你。”
纪千尘看不到他的脸,也看不到,他悄悄红了的眼圈。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明明是讨厌他的,甚至,还有那么点怕他,可是,在被他抱住的那一瞬,她感觉到自己剧烈跳动的心。
她愣了愣,开始用力挣扎,直到她猛地把人推开,俩人都有点微微地喘。
他说:“你是头倔牛吗?”
她说:“我警告你,别对我动手动脚!”
“我是你男朋友!”
“除了你的颜和你的钱,我还图过你什么?而且,毕业的那年就分手了!”
“我没答应……”
“可我讨厌你,我不喜欢你!”
争执声引来吃瓜群众的围观,纪千尘刻意地侧了侧身,不想让人看清她的脸。
萧时很默契地用身体为她做遮挡,回头狠狠地瞪了一眼,他强大的气场让看热闹的人乖乖开了车,走了。
“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是吗?”他幽幽的语气,让人心疼,“这辈子都等不到了,是吗?”
纪千尘不看他,突然觉得头痛欲裂,心也被什么东西拧着,绞痛得厉害。她没说话,却有点想哭。
仿佛有样东西,蠢蠢欲动,想要从记忆中破土,她做了个深呼吸,一切又恢复平静。
萧时开着车走了,说前对她说:“刚好,你这些天有活动,我也有重要的工作要出差半个月。你清静了,再没人会烦你。”
在所有人眼中,他有钱有势,高冷自持。他所有的偏执和不理智,都只在对她一个人的时候。
纪千尘看了纸袋里的东西,衣服的款式和品牌都是她喜欢的,鞋子的码数不大不小。她不爱带伞,这把伞收起来小巧玲珑,撑开来又很轻便,不会让她觉得麻烦。
萧时对她真的很好,这点,她承认。
那一年,纪千尘十八岁,是W市某大学艺术系的新生。
大一还没结束的时候,系里就有了莫名其妙地传言,说纪千尘和最年轻的商界精英萧时在谈恋爱。
纪千尘听闻,差点气得吐血,那时,她和萧时才只见过一面,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狗血新闻。
她气呼呼地翻出名片给萧时打电话:“你出来澄清一下呀,有人造谣,说咱们在谈恋爱。”
萧时丢下工作就来了,只不过,不是来澄清的。他开着豪车,抱着一大捧玫瑰,还有一条设计时尚的钻石项链。
他大方地承认:“是我自己造的谣。”
而且,他没追过女生,追起来只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大张旗鼓,闹得满城风雨。
W大的樱花全国闻名,春天花开如云的时候,萧时来W大见一个朋友。他站在樱花树下给朋友打电话,没留意身边有个姑娘在和妈妈视频通话。
纪千尘想让妈妈也看一看盛开的樱花,她一路举着手机,向樱花树后退。退着退着,她踩到一个人,没站稳。幸亏是萧时反应快,她向后栽进了一个陌生的怀抱里,避免了一次和泥土的亲密接触。
漫天花瓣飘飘荡荡地落下来,在如许的春光里,红了她的脸,动了他的心。
这一幕,全程被视频通话里的纪妈妈笑嘻嘻地看在眼里。
纪千尘向他道了谢,就准备仓惶逃走。萧时想问问她叫什么,又心慌地没敢开口。他习惯了绷着脸,连微笑也忘了,最后只是像见客户似的,冷冰冰地掏了张名片递给她。
她转身离开时,萧时听见她对着手机说:“妈,别瞎想,我都不认识他。而且,我喜欢的男生不是他那样的……”
纪千尘一入校就喜欢艺术系的学长刘杨,他是那种多才多艺,又帅又温柔的男生,说话的声音也温和得像冬天的暖阳。
刘杨本来像是对纪千尘也有那么点意思的,这下可好,自从流言四起,他就被吓得知难而退。到了萧时开始正而八经地追求纪千尘,闹得人尽皆知的时候,刘杨干脆另外找了个女朋友,谈他的恋爱去了。
被追求得久了,纪千尘总算答应试试做萧时的女朋友。她很坦白,一半是因为妈妈喜欢萧时,另一半,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且有钱有势。
眼缘也是件怪事,纪千尘不明白,萧时为什么会对她一见钟情;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就从视频里见了萧时一次,后来就留下了不可动摇的好印象。
俩人交往的那段日子里,妈妈每次来看她,都会见到萧时。有时候,妈妈对萧时的满意程度,甚至会让她这个亲生的女儿觉得心理不平衡。
萧时对纪千尘非常好,她一边贪恋着这样的好,一边又觉得沉重和压抑。
他对她的束缚和禁锢太紧了,占有欲也非常强,强到,让纪千尘有点怕他。
刘杨是他们分手的导·火·索。那时,纪千尘已毕业准备离校了,刘杨返校来办点事情。他们完全是偶遇的,见了面,忍不住聊了一会儿。
刘杨刚刚和女朋友分手了,纪千尘安慰了他几句。刚好天空下起了雨,刘杨就撑着伞,送了她一段。
为了避雨,伞下的两个人没留意略微有点近,分别的时候,刘杨还帮她掸了掸肩头落的雨。
纪千尘当晚就被萧时关了禁闭,哪儿也不让她去。他低沉的声音吓得她发抖,他明知故问:“刘杨碰了哪儿?”
没等她回答,他扯下她肩头的衣服,咬了下去。她被他吓哭了,他濒临失控的情绪让她怀疑,他随时会强要了她。
后来纪千尘跑了,给萧时发了条消息:“咱们分手!别再来找我,我讨厌你,再也不想看见你!”
她换了号,离开了W市。一年后,她改行做了演员,在S市发展。
然而,就是那么冤家路窄,又过了两年,她在这里,再次与萧时相遇。
分别了三年,他显得更加成熟内敛,他又开始时不时地在她的生活里出现。但是,他不会再像从前那样,追人追得鸡飞狗跳,逼人逼到山穷水尽。
纪千尘依然不愿意接受他,她不想再重蹈覆辙。萧时这样的人,偏执和占有欲是深埋在骨子里的,她不敢再靠近。她不像想橘子一样,一辈子乖得像个宠物,被他死死地禁锢着。
纪千尘顺利地到达了樟县的塔桥村。
还真像萧时说的,这里赶上了雨季,就到的时候晴了半天,然后就开始阴雨不断。
慈善活动倒是进行得很顺利,就在即将圆满结束的那天,萧时看了眼气象预报——樟县今日暴雨突至。
他眼皮子跳个不停,根本没法专心工作,于是,他扔下手里的事,直接赶往樟县。就在那一天,纪千尘被困在暴雨的大山中,掉落山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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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
纪千尘醒了,莫名地穿越了三个世界,又回来了。
入眼是精美的吊灯,灯光很柔和,房间的墙纸素雅,风格简约大气,显示着主人不凡的审美品味。
指尖不过是微微地动了动,便已然惊到了握着她的那只手的主人。萧时就坐在她的床边,讶异地抬头,总是镇定清冷如水的深眸中,竟然流露出做梦般的惊喜和不知所措的慌乱。
“你……你醒了?……我这就叫医生过来……”
他在身上口袋胡乱地摸了摸,才想起手机被他扔在客厅里。
他急匆匆地走出房间,打电话去了,纪千尘偏头,在他坐过的地方看见一部手机。很显然,这不是他的手机。
她撑起躺久了有点无力的身体,把手机拿过来。她刚才醒的时候,他正在看这个手机上的东西。
还没锁屏,这是微信的对话界面。
——我今天要去樟县的塔桥村参加一个慈善活动,可能要在那里住上三五天呢。有人说那里是穷山恶水,有人说是天然氧吧,我也很好奇,到了会给你发照片的哦。
——照顾好自己。
再往上,全是纪千尘和妈妈的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