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筝在很认真的练习写字,林祈修给她讲了要领,便让她从最简单的笔划开始练起,简单的横竖都被她写的不成样子!
叶筝写了好一会儿,有些颓废:“皇叔,我是不是真的很笨啊?!”
练了那么久,连横平竖直都写不好!
林祈修正在看公文,听她这么说,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他随手翻了翻书:“确实很笨!”
叶筝:“……”
不知道为何,她忽然想起,在玉华宫里,众人笑话她的模样。
她有些失落:“皇叔,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的很丑啊?”
还笨还丑……
闻言,林祈修动作一僵,淡淡的望她一眼,她的容貌确实生不太好,可却长了一双漂亮的眼睛,对于很多人来说,她也许长的不好,可对他来说……
“不丑。”
对他而言,她不丑,反倒还挺顺眼。
不丑?
闻言,叶筝微微一愣,忙问:“皇叔是在安慰我吗?”
林祈修却认真的说:“再好的皮相也有老去的一天,内在修养才是最重要的。”
听着他说的话,叶筝忽然很想笑,大反派还给人说起大道理来了?要知道,他才是全书中最恶毒的人!不过,听了他的话,她还是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她听多了别人的嘲笑,而他,从未用异样的眼光看过她。
叶筝心底有些莫名的感动
正当她暗自欢喜时,只听,林祈修撂了一句话:“是美是丑,吹了灯火,还不都一个样。”
一样的看不到脸!
闻言,叶筝脑袋嗡的一下响了,听到他话中另一层意思,脸色顿时涨成了猪肝色,她震惊的望着他,颤颤道:“原……原来,你竟是这样的皇叔?”
林祈修:“……”
看她一脸诧异,他执起一旁的书笺,朝她头上敲了一下:“笨蛋,认真练字。”
他敲的时候看着用了很大的力气,实则不疼,叶筝捂着微痛的,故意呼痛道:“皇叔欺负人。”
林祈修挑了挑眉梢:“要先练个一千遍吗?”
一……一千遍?
叶筝吓的立马噤了声,她立马乖乖的坐好,认真的练起了字,瞧那中规中矩的模样,比那刚上一年纪的小学生还要认真。
林祈修无奈的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浅弧。
第27章
正月初五,叶筝将东西收拾妥当,准备搬家。
汀溪苑的原主人,本是帝都一个富裕的商甲,后来,因为家道中落,便将这处宅子给贱卖了。
再后来,辗转被皇帝相中,便给买了下来,并打算赐给静和,作为静和十六岁的及笄礼。
皇帝命人将庭院按照静和的喜好来进行翻修,经过数百人一年之期的努力,这庭院终于在静和及笄礼之前的一个月,得以完工。
毕竟是给静和准备的府邸,府中的各种东西自然都是挑最好的,哪怕小到一盆花,都是最好的品相。
叶筝的行李不多,加上新月和小喜的衣物,也不过刚好塞满一辆马车。
昭元帝赐给了叶筝十几个奴才,可叶筝总感觉那些是昭元帝派来监视她的人,她不太相信那些奴才,所以,也很少去命令他们做什么,只让他们负责一些杂活,贴身之事还是交给小喜跟新月去办。
看着明亮宽敞的房间,叶筝心情分外舒坦,她感叹的想,终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小喜正在收拾东西。
她从一大堆的衣物、首饰里,找出一个匣子,问道:“公主,这匣子放哪儿?”
叶筝望了过去,她从没有见过那个匣子,也不知道里面放着什么,便问:“这匣子里放的是什么东西?”
小喜说道:“是初一那天,静轩王爷派四福公公送来的。”
至于里面放了什么东西,小喜也不知道!
叶瑾夏派人送过来的?
听小喜这么一提醒,叶筝忽然想起,除夕那日,叶瑾夏说他从江南给她带了礼物,她当时还蛮感动来着。只是,大年初一,叶筝恰好去了骁王府给林祈修拜年,所以,她并不知道四福公公去锦绣园的事。
叶筝忙道:“快拆开看看。”
她想看看,叶瑾夏给她带了什么礼物。
小喜打开那个匣子……
匣子的东西很简单,只是一些各色的丝线,叶筝一头雾水,这便是叶瑾夏给她带的礼物?
她要那么多线干嘛?
叶筝倒是忘记了,原身虽大字不识一个,可最擅长的便是绣花。江南的刺绣特别闻名,那绣花用的丝线也是全东黎最好的线,颜色繁多,又有韧性。叶瑾夏知道叶筝喜欢绣花,便给她买了很多的线。
然而,对于叶筝而言,那些便只是一些毫无用处的丝线!
最近一段时间,叶筝总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她记忆中保留着原身所有的记忆,可她总觉得,自己好像遗漏了什么?
至于是什么,她也想不起来。
就像,原身明明会绣花,可她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见叶筝在发呆,小喜问道:“公主,这东西要放哪儿啊?”
叶筝猛然回神,说道:“先找个不碍事的地方放着吧,要么,就先放床下面吧?”
小喜:“好。”
从宫里搬了出来,简单的收拾好东西,就已经是下午时分。
叶筝和新月、小喜吃过了饭,便去街上简单的采买一番,折腾了许久,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妥当,天色已经全然黑了下来。
一整天,叶筝累的够呛,紧接着,她倒头便睡了。
……
搬家之事过于繁琐,叶筝在府上歇了一天,第二天,便带着新月和小喜去街上逛了一圈。
这次搬家,她扔了不少的衣裳,那些衣服颜色过时、款式老旧,她瘦下来之后,难免也有些不合身,正好,趁此时机,她给扔了大半。
东街繁华,酒肆、茶楼、客栈、布庄随处可见。
沿街走了不过五百米,竟然有大大小小七间布庄,叶筝从几家布庄走过,进去逛了一圈就出来了,她逛了几家布庄,相不中样式、相不中面料,总之,没她喜欢的!
叶筝忽而问道:“这街上最有名的布庄叫什么?”
新月想了想,回道:“好像叫采云阁。”
采云阁?
小喜紧接着说道:“奴婢听人说,这采云阁的东西很贵,光是一块丝帕都不下二十两银子,不过,衣服的款式都是京城最流行的模样,不仅是那些千金小姐,就连沈姑娘、后宫的妃嫔还有静和公主,都时常光顾这采云阁呢。”
闻言,叶筝说道:“那就去采云阁看看吧。”
……
采云阁座落于街市中心繁华地段。
铺子分上下二层,装饰风格看着十分的气派,这个时间,铺子里没什么人!
布庄里面只有一个伙计,午食过后,人有些困乏,那伙计正无精打采的趴在台子上,时不时的打着瞌睡。见有人进来,那伙计连忙打起精神,打量叶筝一眼。
见她穿的简单朴素,也没戴什么珠钗首饰,伙计就以为叶筝是个没钱的主,紧接着倒头就睡。
见状,小喜有些恼火,可叶筝倒是一点也不在意,随处的逛了逛。
一圈下来,叶筝才理解那句话,什么叫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采云阁便是应了这种说法。
随便一样小耳饰,便要几十两银子?这几十两的白银,若省吃俭用,够一些贫苦人家花上三、四年了!
叶筝看了一些衣服的款式和面料,都不是很喜欢,就柜台旁挂着的一个粉色的衣服,还算合眼。
“这衣服怎么卖的?”
叶筝正打算摸摸那件衣服的面料,只见,那伙计立马来了精神,挥斥道:“去去去,这衣服可不是你能随便碰的!”
听那伙计语气如此不屑,小喜气道:“你这伙计可真是奇怪,一件破衣服而已,有什么是我家公……我家小姐不能碰的?”
见叶筝连个首饰都没戴,一副寒酸样,伙计哧笑道:“你们可知道,这件衣服值多少钱?”
叶筝也不生气,笑眯眯的反问:“值多少钱啊?”
伙计比了比一个手势,说道:“这件衣服是真丝制成,需要整整三百两银子,你知道吗?”
三百两?
叶筝不由的笑了一下,她还以为多贵呢,不就是区区三百两。太后和昭元帝赏了她不少金银珠宝,她现在可是小富婆呢。
伙计见叶筝一脸不屑,连忙解释道:“况且,这衣服已经被丞相府的千金给定下了,你若碰坏了,可不是赔钱就能了事的。”
闻言,叶筝微微蹙眉。
他口中的所指是的丞相府千金,应该是沈书瑶。
沈书瑶因为沈夫人的死,一直是闷闷不乐,就连早前在这儿定下的衣裙,也没有差人来拿。
除夕那天,看沈书瑶的精神并不是太好,叶筝寻思着,有时间一定要约她出来,陪她解解闷,免得她一直在府中胡思乱想。
就在这时,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穿着粉白色狐毛披风,头上戴着披风上的帽子,甫一进门,便摘去了帽子,露出了精致的容颜。
那少女十六、七岁的模样,长的很漂亮,样貌比起沈书瑶也不差分毫,尤其生了一双单凤眼,看着很是娇媚动人。
见到那人,伙计连忙迎了过去。
看到伙计典型狗眼看人低的样子,小喜和新月都气不打一处来。
许是因为叶筝戴着面纱,那少女经过叶筝身旁时,不由的看了叶筝一眼,少女虽看不到叶筝长什么样,只知道眼前这戴着面纱的女人,眼睛长的极好,有着一双让人过目不忘的眉眼。
少女友好的冲叶筝点了点头,这才上了二楼,挑选首饰。
见那伙计不待见她们,小喜便劝叶筝:“公主,咱们还是到别家逛逛吧?”
叶筝却拒绝了,并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就这家吧。”
她逛了许久的街市,也有些累了!
那伙计送走那位贵客之后,看到叶筝还在,不由的蹙了蹙眉头:“你怎么还在啊?”
叶筝望了新月一眼,新月会意,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一绽金子,放在了叶筝身旁的案几上。
看到那绽金子,伙计都瞪直了眼,方才的傲慢也一扫而空,只见,他满脸堆笑的走了上来:“姑娘想置点什么啊?”
叶筝环视整个铺子,懒懒道:“你们店里的衣服,样式都很俗气,我不是很喜欢。”
闻言,那伙计一愣,随即笑嘻嘻的说道:“瞧您这说的,咱们采云阁,在京中可是数一数二的布庄,衣服的款式也都是时下最流行的,若这位姑娘相不中咱们这里的衣服,那您在别家,也别想买到相中的。”
怕叶筝不信,那伙计又连忙说了一句:“您看到刚刚那位姑娘没?那可是京中镇远候的独生女。”
镇远候?
叶筝听着有些熟悉,仔细想来,倒没什么印象,估计是剧中的一个龙套人物罢了,叶筝倒也没在意。
她想了想,对那伙计说道:“你去给我找些描眉的炭笔还是胭脂来。”
临了,又加了一句:“对了,记得拿些纸。”
那伙计不知道叶筝要炭笔和胭脂要做什么,看着那明晃晃的金绽子,连忙点头哈腰的照着叶筝说的话去办。
没多久,那伙计拿着炭笔和胭脂回来了。
叶筝接过那张纸,拿起炭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见她举动有些奇怪,新月和小喜不明所以,那伙计更是一头的雾水。
画了半天,叶筝才将那纸交给了伙计:“你就按照上面的款式,给我做几件衣服。”
看到叶筝画的东西,那伙计有些头大!
这画中的衣服草图,可以看出是几件款式很独特的衣裳,可他从未见过这种设计,只看草图的样式,恐怕,做出来的效果……
不会很好!
伙计不由的问了一句:“姑娘,你确定要按这上面的做?”
叶筝点了点头:“十五之前,能做好吧?”
“十五之前,肯定能做好,就是……”伙计为难的提醒叶筝一声:“姑娘,咱们丑话可说在前头,若是出来的成品不好看,咱们店可概不退货啊!”
叶筝:“那是自然。”
第28章
逛了一天的街市,叶筝买了不少的东西,等回到汀溪苑,就直接累瘫在床上。
当晚,落了雪。
大雪一直下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一早才渐渐停止,大雪过后,地面、屋顶还有树梢皆是一片银装素裹。
汀溪苑的景色本就很美,如今,又有雪景的映衬,变得更加的赏心悦目起来。
待雪停以后,叶筝亲自下厨煲了些驱寒的羹汤,准备送去骁王府给大反派吃。
叶筝觉得,在这种寒冬天送温暖,保证能让他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这些天,有了周嬷嬷的指点,叶筝的厨艺渐长,加上,熬汤的步骤十分简单,叶筝想要独立完成并不难。
叶筝在排骨汤里放了些人参、枸杞之类的东西,文火慢熬了两个小时,才算大功告成。她将煮好的人参枸杞排骨汤装在汤盅里,穿上新月给她准备好的大氅,武装齐全后,便踏着积雪,大摇大摆的出了汀溪苑。
新月怕路面湿、滑,将叶筝给摔喽,一路都是小心谨慎的护着她。
叶筝来骁王府的时候,周嬷嬷恰好给骁王送完茶水,刚从书房出来,在园中看到叶筝,周嬷嬷就连忙迎了过去,困惑道:“这么冷的天,公主怎么来了?”
大雪冰封的天气,路面湿、滑的紧,有些路段的积雪也深至脚腕,这种冰天雪地,就连骁王府的下人都极少出门。
见到周嬷嬷,叶筝忙解释说:“本宫知道皇叔畏寒,特地在家中煮了些驱寒的参汤,专程送来给皇叔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