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的心情没被破坏太多,屏幕上的视频邀请又亮起来,这次是曾倩。
“哎,才八点,你们寝室就熄灯啦?”屏幕里,曾倩烫了头发,也穿着睡衣,神采奕奕。
“我室友用大功率电器,电阻丝大概烧了。哎呀,妞儿,这个发色我喜欢。”
“奇葩室友啊,我特别能理解,一般这样的人,自尊心还特强。哎,这个颜色是好看吧?我挑的衬皮肤白的颜色。”
“好看......”
十几天不见,两个人叽叽呱呱迫不及待分享着自己生活里的新鲜事,从大学食堂的菜色到寝室八卦,最后说起男友,曾倩不怀好意地笑,问罗晓谕,在林纾老家,有没有发生什么擦枪走火的事故。
“我大姨妈来看我了.....”
“啊哈哈哈,真的呀?他一定特别失望吧.......,不过你也算见过他家人啦,他家里环境怎么样啊?”
“挺偏僻的地方,靠种地维持生计,房子也比较破......”
“咣!”,又是陶清平,铁青着脸用力把门关上。
基于陶清平有意无意对自己的不友好,罗晓谕并不想在她面前继续暴露跟曾倩聊天的内容,匆匆跟她道了别,合上了电脑。
屋子里彻底灰暗一片,只有窗外的远远的灯光,和天边的点点星光,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阿姨怎么说?”
“不知道!”陶清平语气蛮横,三下五除二登上了自己的床,“看不见那就睡觉吧!”
无话可说,罗晓谕正准备下床,穿上鞋自己去找宿管刘姨。
头顶上的白炽灯闪了两下,亮了,随即,墙上的空调也有了温度显示。
陈雪推开门进来:“刚才宿管阿姨把我叫住了,说咱们寝室是有人用违禁电器断的电,我求了情,她才肯给恢复。小鱼,怎么回事?”
罗晓谕朝陶清平的方向努努嘴。
“好吧。”
陈雪也无奈,陶清平像个被氢气球裹着的刺猬,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会被自己身上的刺扎得爆炸。
———— ————
学委把课表发到每个寝室,终于迎来了第一节 课。
罗晓谕和陈雪、于晓琳一起吃了早餐,吃完又在超市买了酸奶。
陶清平独来独往,早早地出门,罗晓谕在教室里见到了她,一边啃包子,占了第一排的位置。
第一节 ,是专业课,新闻采访与写作,任课的是新闻系的中流砥柱,自诩为风华正茂年纪轻轻的欧阳教授。
于晓琳用书挡着嘴:“人不可貌相啊,这老师讲课还挺有水平的。”
陈雪一语道破:“凡是不照本宣科,语言诙谐风趣擅长自嘲的,听起来都很有水平,最起码不会让人觉得枯燥。”
“我介绍完了我自己和这门课,现在想问问在座的各位同学,是为了什么才选择这个专业呢?”
陶清平高高举起手。
“这位热情的女同学,你说说吧。”
“当记者,穿着体面的套裙拿着麦克风去采访。”陶清平自豪地挺着胸脯,声音洪亮。
这是她从小的梦想呢。
没想到,回应她的,是一阵低声的哄笑。
“好......”欧阳教授摆摆手示意她坐下,“这位女同学为我们描述的,是当电视台记者日常的工作现状哈,不过我还想告诉大家的是,记者这个行业,不算高薪,而且在工作的过程中,时常会有让人纠结和困扰的状况,无数次会让人产生退缩的想法。可是,尽管这样,我们也要相信,每一份工作,都像选老公那样,不会十全十美,但它总有被选中的原因。”
罗晓谕笑着点头,她也很喜欢这句话。
吃晚饭时,在校外的私房菜小馆子,还没上菜时,罗晓谕玩着林纾的手指头,跟他复述了一遍今天上课时,让她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林纾拨弄了一下她的留海,漫不经心问:“那你呢?是为了什么想做记者?”
“因为咱俩各自的绯闻啊,我的日记还有,郭可欣制造的,你早恋的那件事,刺激到我了,从那时候起,我就特喜欢曝光事实真相的那种感觉。”
“所以,这是你的职业理想?”
理想,罗晓谕咀嚼着这两个字,半晌,凑到林纾脸颊旁亲了他一下。
“干嘛?”
“理想啊!我以前一直是以一条咸鱼的心态生活,跟你在一起以后,都有理想和人生规划了,怪不得曾倩说,优质的恋爱是互补。”
“嗯。”林纾把她搂紧了,“你正好能补上我缺的钙铁锌硒维生素,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订阅,差点把肺咳出来的作者爬走了......
第四十七章
“对了, 前几天我遇到尹墨了。”罗晓谕从林纾怀里撑起半个身子,盯着他的眼睛, 手却去揪他下巴上淡青的胡茬。
“嗯,上课的时候, 看见她了。”林纾的反应很平静,眼神也没有闪躲,仿佛像是在说, 我今天早餐吃的是韭菜盒子, “我知道你不喜欢她,我们除了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没什么其他的接触,以后我也会尽量避免跟她组队做项目。”
“因为我吗?”罗晓谕明知故问, “牺牲会不会太大?我可不想有人在你面前, 说我是个不懂事的女朋友。”
林纾伸出手指刮了刮她的鼻尖,“得了便宜还卖乖。”
“再说,跟你关系不大。我也不是很喜欢她。”
两个人腻歪着, 罗晓谕的手机响了起来。
从包里拿出来,罗晓谕看了一眼来电人姓名, 手指滑动,接了起来。
“小鱼啊,在学校吗?”
“跟我男朋友在学校附近吃饭,”罗晓谕指指手机,对林纾做口型,“陈雪, 我室友。”
林纾点点头,摆摆手示意她继续打她的电话,自己的手从罗晓谕的腰往上“爬”,爬到她的肩头,捉住她的一绺头发绞在手指上玩。
“是这样,我和晓琳从外面逛街回来,发现我们俩的化妆品都被人动过,就陶清平一个人在寝室,脸上画的五彩纷呈,我闻着身上的香水味特别像你那瓶粉色的。”
“CoCo小姐?那也不贵,可能是别人送了她一瓶吧。”
电话那边,陈雪叹了口气,用一种非常无力的口吻说:“你总是把人都想得那么好,我就是告诉你一声,趁着这会儿她去参加老乡会了,给你提个醒,以后东西看紧点。”
“好,谢谢你啊雪雪。”
挂了电话,林纾凭罗晓谕的反应也猜到了七八分,“有人乱动你的化妆品吗?”
“嗯”,罗晓谕点点头,“雪雪说是寝室大姐,趁我们不在,偷用了我们的化妆品和香水。”
“防人之心不可无。”林纾把罗晓谕的手机从她手中抽出来,“但是别得罪她,敬而远之吧。”
“好呀,我听你的,其实我们一直也都挺忍耐她的,我自己脾气变这么好我都很惊讶。”罗晓谕把手机屏幕按灭,回头问林纾:“那你们男生呢?更加不拘小节,东西都混用的吧。”
“我自己的都好好收在柜子里,他们知道我有洁癖,不会来讨这个嫌。”说到这儿,林纾皱了皱眉,想起今天从寝室出来之前,小四眼一直对他的一双三叶草球鞋流口水,想问他借,穿去参加老乡聚会,被他拒绝了。
服务员从他们身后端来酒精炉上架着的一锅水煮鱼,“小心烫。”
红艳艳的辣椒段漂在汤面上,一条四斤重的清江鱼只露出一条窄窄的脊背。
林纾拿起筷子,拆了鱼腹给罗晓谕夹到盘子里,看见她被烫得吐了吐舌头,不禁失笑:“名字叫小鱼,还这么爱吃鱼。”
罗晓谕挑挑捡捡吃了半条鱼,摸着满足的胃,林纾这才顾得上自己吃,嘴里嗦着一块鱼头,招呼服务员:“再打包一份水煮肉片。”
“干嘛呀?”
“带回去给你室友们吃,集体生活,得有点分享意识。”
罗晓谕伸出油乎乎的手作势要去掐林纾的脸,被他躲开。
“哎呀,你怎么这么好。哎不对,你刚刚说你有洁癖?”
林纾往嘴里填了一口米饭,点点头:“轻微洁癖。”
“我们在一起生活一年多,你吃我的剩饭,还……哎呀总之,一点都没有一个洁癖患者该有的样子啊。”
“只有对你。”
别人都不行。
吃过饭,又去学校后门买了点水果,林纾算是半个行内人,既能在一群看起来相似度高达90%的水果里,准确挑出最甜的那个,又能讲价讲到老板娘心服口服。
照例在公寓楼下告别。
罗晓谕环着林纾的腰,不让他走:“每天课都不能一起上,也不住在一个屋子里,再抱一会儿……”
林纾高举着两只手:“别沾上油。”
“对了,中秋节连着国庆节,有十天假期呢,我们去附近城市玩吧,就是那个古镇啊。”
“好,我去定票和住宿的地方。”
“那你记住哦,我们俩一间,要大床房。”
“干什么?”林纾故作诧异。
“我这次算得很准,大姨妈不会来了。”罗晓谕脸上已经滚烫绯红,抢过林纾手里打包的菜和水果,“我先走了,你记得买该买的东西。”
林纾摸摸自己的鼻尖,看罗晓谕跑上楼梯,又在原地呆立了几秒,才转身朝自己的公寓楼走去。
罗晓谕满载而归,上了三楼,转过楼梯拐角,就看到308门口围了一小帮人。
门关着,这使她们看不到画面,不过光是听声音,就能想象出里面唇枪舌战的激烈程度。
从人群里挤进去,罗晓谕拽开门,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公用桌子上。
寝室里,陶清平站在自己的桌前,胸膛剧烈起伏,应该是刚刚的一番抢白太过耗费肺活量;陈雪和于晓琳站在她隔着一条桌子的正对面,于晓琳正在小声劝解陈雪,帮她拍背顺顺气。
“捉贼要捉赃,你看到我动你们的化妆品了?别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
“小鱼,你回来得正好,去看看你东西被人翻过没有,咱们寝室出了个贼啊。”
罗晓谕被迫卷入这场战争,抬眼往自己的桌子上看过去,一堆的瓶瓶罐罐,摆得也还算整齐,不过细看,就会发现跟她自己的摆放习惯不大一样。
陈雪没有无中生有,罗晓谕不想为了维护陶清平而撒谎,“确实有人动过。”
“你爱占小便宜,我们三个平时都在容忍你,早上你起床别人也别想睡,晚上你熬夜,我们也跟着睡不着。是不是把你给惯坏了?”
陈雪举起手里的睫毛夹,上面还残留着一块干涸了的睫毛膏和几根睫毛,“这就是证据,除了你,我们三个谁的睫毛还能这么短?”
陶清平语塞,直着眼站在原地,像是根本没听到,又或许是在措辞。
她的眼睛扫视着对面的三个人,罗晓谕一进门就走到了那边,跟其他两个同仇敌忾。
一股邪火突然就找到了宣泄的对象。
陶清平手指直直指向罗晓谕:“装得跟个好人似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高中那些破烂事。”
罗晓谕眨巴眨巴大眼睛,表现得很无辜,也很无所谓,“我也想知道,什么事儿?”
除了林纾,她问心无愧啊。
“你别扯开话题,对于你乱翻别人东西还偷用这件事,我不为难你,你好好道个歉,我不跟你计较,对了,你不是还申请了特困助学金吗?不想要了?”
陶清平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像是被人按倒扇了十几个大耳光。实际上,对她来说,羞耻的程度是差不多的。
拥有聪明的大脑和超乎常人的毅力,支撑着她走出乡村见识到外面这个花花世界,也让她意识到自己物质上的贫瘠根本配不上拥有这样才华。
跟室友的贫富差距像是一把燎原的火,烧得她嫉妒。
最开始意识到这个词的时候,她还去图书馆查过词典。
嫉妒,主要指的,是对他人的幸福感到厌烦。
凭什么?罗晓谕那么娇纵,男朋友不但长得帅,还对她宠得像是自己的女儿。
还好尹墨答应她,让她好好准备在今天的老乡会上亮相,她会介绍一个物理系的男生给她。
本以为相谈甚欢,往后的发展如果顺利,自己也会成为一个有人疼爱的姑娘。
陈雪的话像是一把扯开了她身上最后一件遮羞的破布。
“你们都欺负人,我去找导员!”
陶清平悲愤地喊出这句话,拉开门跑了出去。
陈雪紧跟在她身后,拉开门对听热闹的一群人挥挥手:“别围在这儿了!”接着,把门从里面插上。
做完这些,走回罗晓谕和于晓琳身边:“别理她!”
————————
林纾回了自己寝室,先去看桌下的摆着的球鞋。
鞋面还是干净得没有一丝灰,翻过去看鞋底,林纾捏着鞋帮的手不由加重了力气。
沾着稀稀拉拉的湿泥土,像是清理的时候,没刷干净。
把鞋放回原处,林纾抬起头,盯着正在自己床上玩网游的小四眼。
似乎是被人盯得后颈发凉,小四眼回头,撞上林纾的眼神。
他的瞳仁漆黑,面无表情,看了他不知道多久。
罗晓谕曾经说过,林纾不笑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有点凶。
小四眼挠挠自己后脖子:“那个二哥,我今天去参加老乡会,穿了一会儿你的鞋,不过我都给你弄干净了。”
“你知道,那种签名款的球鞋很稀少,我也是,想在老乡面前露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