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谕看着窗外划过的熟悉景色,叹口气。
五年前那个雨天,她也淋着雨,在古镇上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找到出租车。
像个女鬼一样上了车,司机直皱眉,嫌她弄脏了座椅。
罗晓谕冷得牙齿在打战:“师...师傅,一会儿我多给您一百块钱,您把空调帮我开到最大行吗?“
有钱能使鬼推磨,司机依言照做,又问:“小姑娘咱们去哪儿啊?”
委屈像是潮水,她的身体都快要盛不下了,只想回家。
“机场。”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回了H市,打老罗的电话,关机。
火急火燎回到家,拧开门锁,却发现客厅里坐着一个她很熟悉又陌生的女人,刘美娟。
她看上去不如以前漂亮了,头发干枯,眼神也失去了顾盼生辉的神采,脸色惨白。
罗晓谕诧异地看着老罗,认为他绝对是疯了才会再让这女人登堂入室。
可刘美娟看到她却很高兴,想冲过来抱她,跑到身前,被她灵巧地躲过去了。
罗晓谕讲到这儿,周小川对她的行为表达了赞同:“要是我,我也不让她抱。可你怎么又跟她走了呢?”
罗晓谕给刘美娟发了一条【我到了,放心吧】的微信,长舒一口气:“我现在也没有原谅她啊,只是尽女儿的义务,毕竟她给了我生命,我才能经历那么多...美好。而那天,她只是讲了一件生活里的小事,打动了我。”
“那天,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我爸劝我,我骂他‘犯贱’,我妈就站在门口不厌其烦地哄我。她说着说着,就说到小时候。”
那天,刘美娟席地而坐,说起罗晓谕小时候的囧事:“别看你人小,因为经常生病,那科的大夫都认识你了,有一次,你发了烧要扎屁股针,人家刚抽好药,还没给你用碘伏消毒呢,你就像知道接下来会疼似的,去推人家针筒,说‘不要不要’,把一屋子人都逗笑了。”
“妈妈刚去美国的时候,有一次也生病了,挂了号,直接就走到儿科去了,到那儿傻愣愣站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走顺腿了,那几年每次去医院都是直接带你去儿科,老外的护士还笑我呢,说我这么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其实妈妈也挺后悔的,那时候非得出去干什么呢?当初坐月子时候,天天成宿成宿抱着你,腰早都熬坏了,现在拉琴的时候,坐得久一点,腰都疼得受不了。”
“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她是不称职的母亲,但我不能做不称职的女儿。这次回来,我也准备去公园帮我爸证征婚呢,这老头儿啊,我得给他找个第二春,他这辈子啊,生命里两个漂亮女人都跟他无缘啊。”罗晓谕笑得开怀。
到了小区门口,周小川刷了卡直接把车开到地库。
离自家车位越来越近,才发现被人占了。
“妈的!”她骂道,“这小区居民素质太差了,在我们学校,老师们都可谦让了。”
回头跟罗晓谕说:“小鱼,正好你也要回来定居了,江北那边现在开发得不错,我爸妈有心想去那儿买个小别墅养老,曾倩她家已经买了,要不你跟你爸商量,也弄一个?咱们仨还当邻居。”
罗晓谕拎着包,取出行李箱,纳闷:“我走的时候,这儿不还是H市数一数二最好的小区吗”
三个人清脆的高跟鞋声回荡在空旷的地库里,走到电梯前,摁了向上键。
周小川指着墙上的大幅广告给她看:“还最好呢?你看看这儿都乱成什么样了,物业也越来越差,五年了,什么不会变啊,人都老了,别说小区了。”
把罗晓谕送到家门口,她邀请周小川和曾倩进去坐坐。
她们俩却不肯:“你先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再去逛街。”
罗晓谕略一思忖:“行,我上午去面试,咱们就约下午茶吧。”
目送两个人上了电梯,罗晓谕从包里掏钥匙,摸到一串冰凉泛黄的金属,她竟然有点眼眶发热。
她小心保存了五年,上面挂的蒙奇奇还是褪了一层色,周小川说的很对,沧海桑田,一切都变了。
变了,也挺好。
罗晓谕刚把钥匙插进锁孔,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老罗穿着格子衬衫,激动得手都在颤抖:“小鱼,你可终于回家了。”
罗晓谕扑到老罗怀里,就像小姑娘一样撒娇:“爸,我也想你了。”
“哎哎,进去说。”老罗把罗晓谕的箱子拽进来,弯腰从鞋柜里拿鞋给她换:“这都是新的。”
罗晓谕瞥到柜子最下层,整整齐齐摆着,她19岁那年的旧拖鞋。
老罗拉着她的手,生怕抓不紧,她就会飞了似的,拉罗晓谕去看她房间。
推开门,屋子里的陈设跟她走的那天一模一样,就像她今天归来,只是去春游玩了一天,走到桌边床边,伸手去摸,也没有一丝灰尘。
“爸可是把你盼回来了。”
罗晓谕心里酸酸的,觉得站在门口的老罗,因为年纪大了驼背,看起来用一种英雄迟暮的沧桑悲凉感,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也不像个英雄。
可他是个好爸爸。
罗晓谕背过身,用手背胡乱抹了抹眼睛,把手里的包随便扔在床上。
过去挽着老罗的手,一起到客厅坐下。
老罗笑眯眯还问她:“小鱼啊,你看爸给你做点什么好吃的?我今天上早市啊,买了不少你爱吃的肋排和荷兰豆,要么不爱吃爸做的,咱们出去也行。”
罗晓谕扶着老罗的肩膀,塞个苹果到他手里。
“爸,我给你打开电视,中央五,你看会儿球。在外面几年,我都会做饭了,以后咱们爷俩过日子,我给你做饭。”
“哎,那得多做点!”
罗晓谕正挽着袖子在卫生间洗手,探个头问:“做那么多干嘛?爷爷奶奶要来吗?”
“因为我在家。”
这声音让罗晓谕呆住,手还在水龙头下一遍遍被冲刷,任凭耳边水声“哗啦啦”响得刺耳。
声音的主人语调里都透着愉悦,罗晓谕能听到他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走到她身边,伸手拧上了水龙头。
林纾穿一件旧烟灰色毛衣,领口很大,露出锁骨下的刺目红色纹身。
他戴一副无框眼镜,泛着银光的金属镜腿给他增添了点冷清禁欲的气质。
声音温柔:“不要浪费水啊。”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赶上了!十二点以前!
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第五十三章
林纾赤着脚, 坐在阳台地上。
窗外,残存的一抹夕阳把天边的云彩烧红, 橘金色的光照在他英俊的侧脸上。
有点刺眼,林纾挪了挪身子, 手里的烟从右手换到左手,火星明明灭灭。
不时地猛吸一口,辛辣的味道已经不能再刺激到他流泪了。
屋子里那只胖橘猫在昏睡了一天之后, 循着熟悉的气味竖着尾巴跑过来, 一头扎进林纾怀里,嗲叫着撒娇。
“喵喵......喵喵......”
似乎是察觉到林纾不同往日的深沉,它神情很担心,用爪子扒着林纾的肩膀, 认认真真看着他。
林纾把手里的烟摁灭在烟灰缸里, 在裤腿上抹抹手,给阿福挠下巴。
“你想她吗?”
这几年,阿福不知道听了多少遍这句话, 虽然它不能理解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条件反射般的, 也知道怎么做,“呜呜”叫着,像是胡乱应付着林纾。
“我也想她,可是今天,我终于把她等回来了,她头发长了、人更瘦了, 倒比以前显得干练些,不爱撒娇了。”
阿福眯着眼睛,安静聆听。
“我是不是太凶了?”林纾问阿福,也问自己。
天知道他有多想把那只狠心的小狐狸揉碎在自己怀里。
一人一猫,沐浴夕阳,一直到月亮升上来。
林纾把阿福抱回猫窝,顺手给它开了个罐头,毕竟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看着阿福懒洋洋吃起来,拍拍它的头:“过几天,带你去见她好吗?”
起身,到浴室,给浴缸放满水。
终于,他也能安心地好好睡一觉了。
———— ————
林纾是洗过碗走的,这顿饭,罗晓谕都吃得味同嚼蜡。
说实在的,林纾的手艺这几年,竟然一点进步也没有。
不过因为起点高,总体的评价还是应该算好吃。
他猝不及防地出现在罗晓谕眼前,关掉了她因为愣神而忽视的水龙头,而后却峰回路转,像是根本不认识她那样,连一个多余的眼神、一句“好久不见”都不肯施舍给她,转身又回了客厅。
罗晓谕浑身的力气都被他带走,无力地靠着墙,听到他说:“爸,小鱼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还是让她好好休息,这顿饭我来做吧。”
“爸?”罗晓谕冲出来时,林纾已经在厨房扎围裙了。
老罗笑呵呵给她解释:“林纾跟家里人正式吃了顿饭,算是认亲了。爸这辈子有儿有女,还都这么出色,很知足了。”
“爸,你看电视,吃零食。”罗晓谕把眼前能够得着的零食都摆在老罗面前,“我去帮忙。”
老罗没觉得有任何不妥,调大了音量,“你们几年没见,好好相处啊,不许吵架。”
罗晓谕胡乱答应一声,进了厨房,关上门。
林纾正背对着她,拿不锈钢沥水盆洗菜。
“你什么意思?”罗晓谕压低了声音,靠着大理石料理台,抱着胳膊问他。
“就是你见到的意思,你不在,我替你照顾几个老人,尽尽孝道。难道你还是觉得我不配?”
“你明知道我们的关系......”
林纾挑了挑眉,充满讽刺地看了罗晓谕一眼,伸手,把她从眼前拨开,从刀具架上拿起厨师刀,开始把肋排的筋膜挑破,切成小块。
罗晓谕垂着眼睛看案板上那双手,动作很熟练、不疾不徐,手指修长,沾着一点血水。
曾几何时,她靠在林纾怀里,也是握着这双手,调皮地在他脸上印个红嘴唇印,充满痞气地说:“爷这双手,小妞儿我能玩一年。”
轻易而举就分开的五年,到今天,她连触碰它们的资格都没有了。
罗晓谕稍稍仰起头,用手扇扇风,让发热的眼眶能降降温,抑制住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你明明就不愿意做我爸的儿子......”罗晓谕一句话不敢说得太长,万一声音会突然哽咽呢。
林纾切好了排骨,语气很是冷漠不屑:“你就知道我不愿意?他们对我好,我真心把他们当成家人。我们都是感情动物,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对。”
“况且,我不做儿子,做什么?女婿吗?罗晓谕,我的世界以前全是围着你一个人转的这没错,可你抛弃了我,足足五年,我像一颗逐渐坠落的小行星,已经回不去原来的轨道了。”
“你......”
罗晓谕觉得,自己也实在没什么脸面再以平等的身份跟林纾说话了。
转身欲走,到门口时,林纾又出声。
“你没必要这么冷淡,我没想过要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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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纾很快做好了三餐一汤,三个人围在餐桌边吃饭。
跟上学时不同,罗晓谕和林纾中间,隔着老罗,却没人觉得不正常。
老罗给林纾夹了满满小半碗的菜,“这次参加完小鸥婚礼,第二天就走吗?”
林纾点点头:“项目到了后期,我怕同事们忙不过来。”
“你这是铁了心,投身于祖国的‘西部大开发’事业啊!好样的!”
罗晓谕低头只管往嘴里扒饭,冷不防林纾给她夹了一块小排:“你以前喜欢的。”
“谢谢。”
老罗没有勉强罗晓谕讲讲她这几年的求学经历,其实林纾跟她一样,也刚从内蒙回来,落地没超过24小时,跟自己女儿,他还有相当长的时间可以慢慢讲故事,可林纾过几天就又要回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他虽然很认可“好男儿志在四方”,也还是想劝劝。
这过了年二十五六的人了,也该考虑一下个人问题,找个女朋友了,总在外漂着,哪个姑娘愿意跟呐。
老罗拍拍脑门,起身去冰箱里拿两罐啤酒,拉开拉环,递给林纾一罐。
用嘴去吮溢出来的泡沫:“陪老爸喝一小口。”
林纾笑着跟他“叮”,碰了一下杯。
“哎呀,跟儿子一起喝酒就是舒服,怎么着?这次一去又要多久?就放心把我这个老头扔在这儿啦?”
林纾舔舔嘴角:“下个月,那场新能源峰会上,就有我们所的新产品的展示,我还要作为嘉宾发言的,爸,这个会虽然没有举办几年,参加的却不少都是业内的大牛,我想你会感兴趣的,给你留了票,到时候咱们爷俩不就又见面了?要是爷爷身体允许,那就一块儿去,我开车去接你们。”
老罗拉着林纾的胳膊,像是他和罗晓谕从没见过面一样,给她介绍:“林纾不到三年就修完了大学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现在是徐教授的关门弟子,博士生。”
“林博士。”罗晓谕发自内心替他高兴。
“嗯,对就是林博士,爸想问问你,大草原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你呀?一脑袋扎进去就不出来了,你要搞科研,北京上海,哪怕是咱们H市,都有不少企业和研究所有条件去支持你。”
“爸,”林纾把老罗的酒倒给他自己一部分,“少喝点。刚认识您的时候我就跟您说过,我的理想啊,是想当个爱国科学家,现在看虽然达不到什么‘家’的高度吧,能把自己的情怀和职业理想结合起来,我还是挺满足的,我这人吧,执拗,认准了什么事,打死都不改。再说,我带您去一次,您就理解我了,能把不要钱的风能、太阳能还有地下的隐藏的热能通过我们的装置收集利用起来,让周围偏僻的牧民和城镇都能用上电,低价电,真是一件特别有成就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