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沈铎居然还卖关子,“明晚我们不回来住,记得收拾点随身物品。”
次日,任勤勤拎着一个小巧的LV旅行箱走下楼梯。
沈铎已靠在玄关处的边桌旁,穿一件海蓝衬衫,雪白长裤,咖色麂皮鞋。宽肩劲腰,笔直修长的双腿悠闲交叠。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少女亭亭玉立地站在了楼梯拐角处。
一条杏黄色直身连衣裙,微卷的长发蓬松地挽了起来,头戴一顶柔软的钟形帽,帽子上还别着一支卡地亚的祖母绿JABOT PIN,胸前一条珍珠苏托尔项链,脚上穿一双白色浅跟凉鞋。
这是一身非常完美而经典的二十年代复古装束。显然,前几天的时尚课起到了效果,任勤勤开始大胆打扮自己,追求个性。
少女浑身无一处不散发着蓬勃的青春,胳膊修长而浑圆,让人忍不住想轻轻掐一把。衣裙蕾丝精美,宽松却丝毫不显臃肿,反而衬得女孩身段匀称优美。
盛夏清晨的风穿堂而过,将迪奥波多菲诺的清甜香送到沈铎鼻端,也将他自短暂的走神里唤了回来。
“走吧。”沈铎把墨镜架在鼻梁上,“希望你抹足了防晒霜。”
走出了大门,就见一台雪白的古董阿尔法·罗密欧跑车停在门口,银色的后视镜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任勤勤惊呆了。
她过去只在意大利老电影里看到过这种漂亮的敞篷跑车。
英俊小生挽着白衬衫的袖子,开车疾驰在阿马尔菲的海岸阳光下。副驾里坐着一位头扎方巾,嘴唇鲜艳,穿着窄腰蓬蓬裙的美丽女郎。
沈铎自卡尔手中接过钥匙,坐进了驾驶座里。
“傻站着做什么?不会还等我给你开车门吧?”
任勤勤惊讶:“你来开车?”
“我开车有什么好稀奇的?”沈铎道,“哦,说起来,你倒是该去考一个驾照的。哪里有不会开车的助理……”
任勤勤已像一只小鹿跃进了副驾。
沈铎停止了唠叨,似笑非笑地斜睨了女孩一眼。
“请系好安全带,我的小姐。”他用流利的英语说。
她是他的Lady。
任勤勤甜丝丝地笑着。
跑车发动,引擎发出低沉浑厚的嗡嗡声。
“我们去哪儿?”任勤勤问。
“牛津。”沈铎回答。
*
英伦的夏日热烈而优美,伦敦通往牛津的道路两侧,是一副延绵不绝的英伦田园风光。
红砖小楼座落在葱郁的山丘上。石砌的教堂和古老的茅草屋周围,篱笆上盛开着各色奥斯汀月季花
沈铎告诉任勤勤,就像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也不是所有月季都有资格被称为奥斯汀月季。
那些碗口大的花朵沉甸甸地压弯了枝头,粉色的花瓣堆积在路边沟渠中。
花季即将过去,它们正不顾一切地绽放,将整片大地的空气都染香。
任勤勤以一块彩色的方巾包着头发,戴着墨镜,唇上抹着猩红色的口红。摇身一变,成了黑白电影里优雅动人的女主角。
“我们还应该来点音乐。”任勤勤在风中大声说。
沈铎拧开了车载音响。
舒缓的节奏响起的时候,任勤勤觉得不对劲,继而难以置信地大叫起来。
“我的老天!沈铎,你居然听霉霉的歌?”
沈铎嘴角抽搐:“是收音机里的。”
他抬手去关音响。
“别呀!”任勤勤急忙阻拦,“这歌简直再应景不过了。你听——”
“He said ‘Let's get out of this town'.Drive out of the city,Away from the crowds……’(他说,让我们离开这座城市吧。驶出城区,远离这片喧嚣……)
敞篷跑车沿着公路奔驰,正将伦敦城的繁华抛在身后。
风吹拂着车里两张年轻漂亮的面孔。阳光下,任勤勤雪肌红唇,丝巾飞扬。
沈铎的右手还被她拽着。任勤勤忘了松手,沈铎也没有将手抽回来。
“Say you'll remember me。”(说你会记住我)
任勤勤随着手机哼起来。
“Standing in a nice dress,Staring at the sunset,babe.”(记住我穿着华美衣裙,站在落日中的身影,宝贝。)
沈铎左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朝任勤勤望过去。
“Red lips and rosy cheeks.”(记住我的红唇和桃花面。)
任勤勤秀丽的面孔盈满灿烂笑意,洁白如贝的牙齿露在温润的唇间。
“Say you'll see me again.Even if it's just in your wildest dreams……”(说你会和我重逢,哪怕只是在你最狂野的梦中……)
沈铎深吸一口气,终于将右手抽了回来,握住了方向盘。
车在歌声里驶向一片狂野的梦境中。
*
牛津,这座大学城在过去的八百多年里,为世界培育出了数不清的杰出人才。
还包括此刻迈着老爷步,走在任勤勤身边的这位年轻男士。
沈铎曾在牛津攻读E&M。任勤勤曾听惠姨骄傲地提起过,沈铎成绩优异,研究生在读时期就在某某大公司实习过,得了一大叠写满赞誉的老总推荐信。
任勤勤很好奇,不知道沈铎在别家公司实习的时候,有没有替那家老总买过咖啡,有没有对那些高管们卑躬屈膝。
毕竟在她认识沈铎的时候,他已是个腰杆笔直、宁折不弯,强势果决的上位者了。
但他肯定也曾有过稚嫩的、需要人呵护的童年,有过无知的、任人指使的弱势时期。
可惜任勤勤再也无法得知。
夏日的牛津是属于游客的。旅行团像大草原上迁徙的角马,在景点之间轰隆隆地碾来压去。
这里一花一树,一砖一石,都吸引着她的注意力。女孩儿的眼里,到处都是美丽的景致,和有待人们去讲述的故事。
沈铎担任了私人地陪一职,熟门熟路地带着任勤勤到处逛。
在基督教会学院的哈利波特拍摄地,任勤勤举着自拍杆跑来跑去,靠着廊柱摆姿势。
盛夏的太阳晒得人懒洋洋的。沈铎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得来这么大的耐心,竟然主动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别挥着那根杆子了,打高尔夫球呢?抬头挺胸,站直了!”
任勤勤没搭理他,依旧斜倚着廊柱,对着自己的手机挤眉弄眼。
沈铎看着手机屏幕里那一双落满阳光的大眼睛,摁下了快门。
托尔金的墓地,绿草如茵,游客们留下的鲜花和纪念品堆放了一地。
任勤勤放下一束花,轻声说:“我曾经希望能找到一位精灵王子,带着我在奇幻世界里穿梭,给我戴上精灵宝钻。”
“哦。”沈铎漫不经心,“那现在呢?”
“现在我找到他了呀。”任勤勤朝沈铎望去,“就是你呀!你不就正带着我在你的奇幻世界里旅行么?”
沈铎瞳孔微微一缩,霎时陷在女孩清波潋滟的双眼中。
先前吃过冰淇淋,任勤勤的口红已脱落了。但是少女的嘴唇吃进了胭脂,那残留的颜色只让她的面孔更加明艳生动。
紧接着,沈铎听任勤勤得意地问:“这个彩虹屁怎么样?完爆昨晚那个,对吧?”
沈铎:“……”
“我憋了好久才想出来的呢,哈哈哈哈!”
沈铎赶紧运气吐纳,试图缓解脑仁里的抽疼,并且控制住想把这丫头拎起来就地暴揍一顿的冲动。
任勤勤却看都不看他脸色,哈哈大笑,兔子似的撒腿跑出老远了。
那笑声余音绕耳。沈铎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将沸腾的心跳平复下来。
*
牛津大学图书馆,无数巨著静静地陈列在书架上,在时光的尘埃中沉睡着。每一本书,都是一扇通往异世界的大门,等待有缘人将它们开启。
“在这样的书海里徜徉,难怪刘易斯能写出伟大的《纳尼亚传奇》。”
任勤勤的手指轻轻地在硬木书桌上划过。也许在很多很多年前,王尔德和托尔金也曾坐在这张桌子前,埋头苦写论文。
“你过去也经常来这里吧?”任勤勤问沈铎,“你一看就是不爱派对,喜欢泡图书馆的人。你在这里看书的时候,有没有一种正和先贤们同处一个时空的感觉?”
沈铎再度一愣,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沈铎就读的学院有自己的图书馆,可是他依旧喜欢踩着单车来这座图书馆里看书写功课。
寂静之中,如果足够专心,学生们能感觉到先贤的英灵在身边走过,听到它们的叹息。
“和女朋友一起在这里上过自习?”任勤勤又问。
“你怎么总爱打听我的感情生活?”沈铎扫了她一眼。
“我是女孩子。我们女生关心恋爱八卦是本能嘛。”任勤勤追在沈铎身后,“在牛津这样美丽的地方谈恋爱,是什么感觉?学霸们是怎么谈恋爱的?”
沈铎说:“学霸们也是人。吃喝拉撒,喜怒哀乐一样都不少。”
走出大门,远处礼拜堂的钟声正好传来,浑厚而悠远。白鸽在钟声中飞翔。
沈铎在风中驻足了片刻,脸上浮现怀念之色。
“为什么事分手了?”任勤勤又问,“是不是因为你喝醉了非要和她对念莎士比亚?”
“不。”沈铎说,“因为她要驾驶宇宙飞船返回她的母星。”
任勤勤被逗得乐不可支。
他们都说沈铎冷漠孤僻,难道只有她觉得这男人风趣幽默,有一肚子诙谐的妙语么?
他们沿着飘着落花的小道朝前走。沈铎照旧走在前方,背影清癯,孤零零的。
任勤勤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走到沈铎身边,和他并肩同行。
沈铎默默地看了女孩一眼。
*
等参观完了丘吉尔的故居后,沈铎又带着任勤勤东绕西绕,来到一座古老的红砖大楼前。
这里显然不是热门景点,因为附近看不到别的人影,只有鸟雀在草地上觅食。
“这是哪里?”
“我以前就读的学院。”沈铎手抄裤袋,站在树阴下,眺望着古朴雄浑的教学楼。
任勤勤在大脑里幻想着少年沈铎胳膊下夹着书本,走过眼前这片草地。
“这样的世界顶级名校,我恐怕要比过去努力十倍,才有希望考进来吧。”
“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沈铎无情嘲讽,“靠你自己折腾的话,想要考进这所学校,不再苦读个三五年是做梦都不要想的。”
任勤勤没好气:“我确实没有你会投胎。”
“不仅仅是投胎,也不只是智力的差别。是必须从启蒙起就接受特殊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沈铎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专程把你带来牛津吗?”
“为啥?”
“就是想让你看看,哥有多牛。”
任勤勤:“……”
沈铎长腿一迈,一摇三晃地走了。
叮咚——扳回一局!
*
离开了牛津,沈铎开着那辆拉风的阿尔法·罗密欧,继续前往剑桥。
他们一路向东,将夕阳抛在身后,车载音响里,Robbie Williams在放声歌唱。
“请赐给我一个爱人,我想在她臂弯中休息。让我远离暴风雨的伤害。让我永沐无尽的夏日。”
任勤勤心想,我们都想有个爱人,有一双可以休息的臂弯,并且有一个永远过不完的夏天。
隔壁车道上有司机摁着喇叭,朝任勤勤吹响了口哨。
沈铎突然沉下脸,一脚油门,车飞驰出去,将那辆车远远抛在身后。
任勤勤不由得紧抓住门把手。
过了半晌,车速才逐渐恢复正常。
任勤勤轻声说:“你其实可以把车棚升起来的。”
沈铎瞥了她一眼:“你不是想看景吗?”
“是啊。可是……”
“玩你自己的,不用管别的事。”沈铎道。
任勤勤斜靠着车门,下巴搁在胳膊上,眺望着日光西斜下的英伦田园,忽而笑了。
*
沈家在剑桥的宅邸是一栋有百年历史的灰色砖房。
葱郁的常青藤爬满朝庭院的那一整面墙,每一扇窗户都亮着橘色的灯光,后院传来犬吠声。
他们抵达的时候,老管家布朗已带着男仆恭候在门口了。他们一早就自伦敦赶来,将东家这栋久没住人的房子收拾了出来。
这栋屋子同伦敦的华宅又截然不同,古朴,厚重。马鞍随意地搁在栏杆上,墙上挂着古老的壁毯和动物标本,木质的地板和楼梯踩上去会咯吱作响。
“以前,到了狩猎季,家父偶尔会过来小住。”沈铎指着房梁下一只硕大的马鹿头标本,“这就是他猎到的。”
“你也打猎?”任勤勤把玩着一根马鞭。
“不经常玩。”沈铎说,“狩猎是有钱且有闲的人玩的,我没那么多闲暇时间。”
屋里的斗柜上摆着银相框,里面那个壮年版的沈铎,应该就是年轻时的沈含章,而他身边搂着猎-枪的小少年,眉目如画,面色天生有几分冷清倨傲。
“你怎么打小就一张‘冷傲天’的脸色呀。”任勤勤喷笑。
“就你观察力细致入微。”沈铎回以白眼。
幼年沈铎穿着英式猎装,带着贝雷帽,身边还有一只高大的猎狐犬,一副小贵族绅士的派头。
如果不是常听他说自己做船员时的吃苦生活,会真的当他衔着银匙出生,一双金足从未落在泥地里过。
沈铎带着任勤勤参观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