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的林家早就被二姨太太这位宅斗段数还是挺不错的姨娘保持了。林老爷口口声声说旧时的规矩不能丢,但实际上林家庶出的大少爷留过洋, 庶出的二小姐接受过新派教育上的是新派女学, 只有她读的是四书五经, 学的是已经被批判为封建糟粕的三从四德。
从一开始,被接到柳城的林微澜就感觉到与整个林家格格不入, 在被‘天真活泼’的林薇梦强拉着上街又被刻意的丢下,却因为接受了一位好心人帮助, 以至于落到如今被禁足于小院的地步, 林微澜更加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强行参与不属于自己世界的外来者。
想到已经魂归地府的祖母对自己的期望, 林微澜攥紧手中佛珠的同时,面露一丝苦笑。祖母啊,微澜怕是要辜负你的期望了。嫁个好人家,好好的相夫教子。这世间已经天翻地覆, 男儿皆薄幸,何况是接受了所谓新派思想, 要推翻封建糟粕、休掉盲婚哑嫁的糟粕妻子,来一场因为感情而结合的自由恋爱的新派男人呢。
就像林家未来的继承人, 林家棋, 不也是有几位读过女学的交际花作为红颜知己吗。
就因为祖母留下的那份财产以及原本就属于生母的一小部分嫁妆, 就对她如此步步紧逼,甚至不惜以欲加之辞污她清白,林微澜已经连辩解都不屑一顾了。按照林微澜对于生父的了解,他十有八九会让林微澜嫁给那当街‘污’了她清白的人,以全林家的名声吧。
转而又想到因为善意的帮助,却被自己‘赖’上的好心人,林微澜就连整颗心也变得苦涩起来。罢了,自己的命也就那样,怕也只有认命了,但愿那好心人真的好心,能容她在这乱世之中,有一处容身之所吧。
正在教导福哥儿好好写字天天向上的季言之突然感觉鼻子一阵发痒,还没来不得及拧拧鼻子,就连打了三个大喷嚏。
“哥,有人在念叨你?”
“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神叨叨的,还不如好好学习。”
季言之揉揉鼻子,指了指铺在桌子上,已经墨迹斑斑的宣纸。“臭小子,這龍、罵是这么写的吗?”
“不这样写怎么写?我数着比划呢!”
现在还是繁体字当道。龙的繁体字龍,福哥儿只写了左半部分,马的繁体字罵,则少了上面的‘四’。总之看到这样天才的写法,季言之整个人都不好了。
臭小子,练大字都要偷工减料,真的能够像他发誓的那样成为一代大文豪吗。
季言之抚额,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流下了心酸的汗水,然后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头上。
“再给我偷工减料的写字,信不信下次我会直接一巴掌将你糊到墙壁上去。”
福哥儿惊恐万分:“哥,你还是不是我亲哥了,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一巴掌将我糊到墙壁上,那我还有生还的可能性吗。哥,你可是说过的,养我是你的责任,为了对得起咱们死去的阿玛额娘,你可千万不要放弃治疗…”
季言之又是一巴掌糊到了福哥儿的脑袋瓜子上,放弃治疗是这么用的吗。还有什么叫‘你可千万不要放弃治疗’,作为全能大佬,他是需要治疗的蛇精患者吗。
这越长越熊的熊孩子,要不是舍不得,他非……狠揍他一顿不可。
季言之撮了撮牙花儿,麻溜的抽出另一张雪白、还没有被墨水玷|污的宣纸,动笔写了十二生肖、十二种动物名的繁体字,然后让福哥儿根据自己所写的字,重写一百遍。
“今儿烧肥肠。”
季言之在外穿的褂衫上抹了抹,假装没有听到福哥儿吸溜口水的声音,起身便往厨房走去。季言之没有围围裙,直接就手起刀落,将昨天好不容易买来,已经翻洗干净的猪大肠唰唰的切成一段段。
院子里的福哥儿终于不再偷工减料,而是按照季言之的笔迹,一笔一划的用钢笔写字。写了大约两遍的时候,手中的钢笔没墨水了。
“哥,磨墨水需要加多少水?”
“看着加,只要不把砚台给淹了就成。”
已经切好了猪大肠,正在手剥大蒜的季言之抽空回答道。就在这时,大门外又传来大力的拍打声。
“谁啊。”
福哥儿一边磨墨一边加水。
“我啊。”
这回答。弄得福哥儿好不懵逼:“你到底是谁,再不说清楚,就敲门敲到天荒地老吧。”
昨儿来了今天又来的大妈气得那叫一个脸红脖子粗,不过碍于还肩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所以大妈把火气努力的憋了出去。
“没礼貌的小鬼。”大妈小声的咕嘟一句,然后下一刻猛然扯起嗓门:“我是昨儿来过一次的林家人。”
“哥,给你送媳妇的人来了。”
福哥儿朝着厨房喊了一句,便屁颠屁颠的跑去把大门打开,让等得很不耐烦的大妈进了院子。
大妈进门的第一时间,就熟练的捏住了鼻子,瓮声瓮气的道:“我说小伙子啊,既然你愿意为玷|污我家小姐清白的事情负责,那我家也不苛刻你呢。你换身好衣服,算了看你那穷酸样儿,估计也找不出一身没有补丁的衣服,你就这样随我到林府见老爷。”
季言之懒得跟这种习惯了‘狗眼看人低’的货色一般见识,当即就笑了笑道:“这么快就确定了我和林大小姐的婚事?林老爷可真够疼爱林大小姐。”
大妈并没有听出季言之话中所带的淡淡讽刺,反而露出了一抹怪异的笑容,惹得一旁的福哥儿都不由自主的搓了搓胳膊,心中诽谤,这大娘可真像传说中的喜欢吃小孩的虎姑婆,太吓人了。
大妈说道:“我家老爷啊,自然是疼爱大小姐的。要不是你因缘际会的毁了我家大小姐的清白,说不得还娶不上我家大小姐呢。”
“哦。这样的话,那还真是祖宗庇佑啊。”
季言之将手擦了擦,便用眼神示意福哥儿跟上自己。“走吧,不是说林老爷想见我吗,咱可不能让爱女心切的林老爷久等。”
大妈用帕子扇了扇,一副闻不惯穷酸味儿的模样,趾高气昂的掉头:“走吧。”
就这样,大妈将季言之和福哥儿带去了林府。季言之原先就揣测自己这次十有八九不会先见着林老爷,而是……
果不其然,当大妈带着他和福哥儿进了林微澜所住的小院儿,并且在他们兄弟俩踏足小院儿就以极度不必符合体型的速度,跑出小院儿并将小院儿锁上时,季言之便发出了意味不明的嗤笑。
福哥儿也对脸色显得很平静的林微澜道:“林姐姐,你家里是有多恨你啊,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把你和我哥凑成一堆儿。”
季言之揉了一下福哥儿的脑袋瓜子:“鬼精灵的,少说两句。”
福哥儿俏皮的吐了吐舌头,然后跑到一旁啃糕点去了。
季言之则看了看一脸平静,情绪毫无波澜的林微澜。“你猜猜看,觉得林家一切都该是她儿子的二姨太太会什么时候带着林老爷来抓|奸?”说道最后,季言之没个正行的蹲坐在了地上,吊儿郎当的等待林微澜的回答。
不知为何,林微澜很想笑。
事实上她也扯动嘴巴,哈哈大笑了起来。
“应该是老爷想起你的时候吧。”说道这儿,林微澜很认真,看向了蹲坐在地上的季言之:“怎么?觉得像我这样恪守旧时规矩,被封建糟粕教养出来的女性不该想笑就笑?”
“笑的权利从来都是新派女性的权利。”
记忆中眉飞色舞的满洲姑奶奶们,也大多数想笑就笑,个性鲜明。所以想笑就笑的权利才不是那群打着新派思想的名义,乱搞男女关系,给人当男小三女小三,还偏偏给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的行为是对封建糟粕最有利的批判,可去TM的吧。
季言之对于林微澜的感官还好,所以也就稍微放松点心神,和林微澜聊了起来。
而或许林微澜早就想清楚自己除了认命嫁给季言之外,没有其他好的出路。林微澜不想再被二姨太太算计,嫁给比季言之更差的人,所以倒也勉强克制住了羞意,季言之说三句,就附和一句。
就这样聊着聊着,差不多要吃晚饭的时候,二姨太太终于带着满是怒气的林老爷来抓|奸了。
“哎,你说说让我这个做姨娘的怎么说才好,老爷已经同意了让微澜交给你的意中人,微澜你怎么能够做出如此有辱林家门风的事情来呢。你这样……”
二姨太太的话语可算是地道的火上浇油,让本就怒气勃然的林老爷当即就难掩对于大女儿的失望,脱口而出道。“既然你这么迫不及待想嫁人,那就马上滚出林家。我不会给你一分一毫的嫁妆。”
林微澜本以为自己听到林老爷如此绝情的话会伤心的,然而她没有。林微澜无喜无悲的给林老爷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算是全了父女一场的情分,然后顶着二姨太太难掩得意的眼神,一字一顿的道:“父命不可违,既然老爷要求我现在滚出林家,那女儿不孝,就此拜别老爷。”
不知为何,感觉到一丝羞恼的林老爷黑着脸:“赶紧滚,从此以后我就只当没你这个女儿了。”
第349章 第四十六个故事
季言之笑了起来。“感谢林老爷的大恩大德, 我这个人们口中的地痞流氓才有机会娶上这么如花似玉的媳妇, 小子一辈子铭记于心。”
外秀内慧的林微澜总觉得季言之这话怪怪的,按照她对林老爷的了解, 季言之这话说出口只能加深林老爷对于‘大女婿’的不喜。
林微澜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林老爷,发现林老爷果真如她所想, 脸上挂染了很明显的厌恶。林大爷对表现得‘烂泥’一样的季言之极其不喜欢。可即使是再不喜欢,林老爷还是默认了季言之就这样把林微澜带走。
无媒无聘, 视为奔。奔者为妾,在过去, 可是要受人唾弃的。
接受传统教育的林微澜在这一刻,心真的很凉。
她长于乡野,和林老爷的见面并不多。所以死了祖母无依无靠的她, 来到柳城林家后, 林老爷对她的态度,比不上长在他身边的林家棋、林薇梦。林微澜虽说有些伤感,却也觉得是人之常情。人更偏爱常伴他左右的子女很正常。
可是……被这样对待,林微澜到底心寒了。她的感觉是对的,林老爷早就忘了她也是他的女儿。
林微澜沉默的跟着季言之回了家。
“哥, 你该做饭了。”
一路上小脸绷得特别严肃的福哥儿开口道:“咱家那么穷, 哥你可要勤快一点, 才不会让嫂子嫌弃。”
小小年龄的福哥儿简直操碎了一颗心,刚回到家便迫不及待的向林微澜宣扬季言之的优点。不是福哥儿瞎吹, 是他的亲哥真的称得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物。
季言之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头上, 有这么在‘新嫁娘’面前这么坑自己亲哥的吗。只是他瞄了瞄显得特别拘谨, 特别不自在的林微澜,到底什么话也没说,径直就进了厨房。
由于菜是早就切好的,所以很快的,季言之就把烧肥肠给弄好了。
米饭是早就蒸好的三合米,微微还有些发凉,不过配上重新煮开的米汤,倒也不算太难吃。
不过林微澜显然很不适应这样的吃法,她的口味偏向清淡。第一口饭菜入口的时候,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一声不吭的继续吃下去。
在林家的时候,带着血丝的牛排她都吃得下去,什么闲话都不说,何况即将也是自己家的食物呢。而且季言之的手艺真的挺好的,即使是贱价的猪大肠,也处理得没有一丁点的异味。
吃过晚饭,林微澜居然将袖子一挽,帮着季言之洗碗。
说实话,对于林微澜居然如此平静的接受了她未来的丈夫,是大户口中的下等人地痞流氓,季言之是真的感觉到了一点儿诧异。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其实姓爱新觉罗的事情注定……不说隐藏个一辈子,至少也要隐藏个几十年。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季言之选择留在华夏国内,如果建国后的那场足足持续了十余年的浩劫依然到来,季言之必然会选择隐瞒身份,毕竟他和福哥儿,包括他们的后代子孙都是典型的封建残余。
季言之对于林微澜的认命,感觉到诧异。而他又不是喜欢将心头疑问藏着掖着的人,所以就问了出来。林微澜也没料到季言之会问她为什么这么平静的接受这一切,没有抗拒的心思。
林微澜看着季言之那张此刻写满了认真、严肃的俊脸,突然温温柔柔的笑了起来。
“我虽然不聪明却看得明白,与其以后被当做小猫小狗一样被丢弃,还不如‘听从’父命跟了你。说句不害臊的话,你是我目前来说最好的选择了。”
季言之也笑了起来:“不怕我真的是地痞流氓?”
这话的意思是说……她的丈夫不是真的地痞流氓。
林微澜咦了一声,“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说得还是挺有道理的。”
季言之这一刻是真的很喜欢看似清冷其实却什么都看得清楚明白的林微澜,于是他笑着道:“余生请多指教,爷的福晋。”
“爷…福晋,你…”
林微澜吃惊的捂住嘴巴,显然季言之的真实身份让她格外的吃惊。
“五年前,和硕和亲王府闯入一伙贼寇,我只来得及带着幼弟逃出京城。”季言之没觉得将自己的真实身份说给林微澜有什么不对。他干的事情,依着林微澜外秀内慧的心性一定会很好的给他打掩护的。
季言之继续说道:“其实来到柳城是一个意外。当时正逢灾荒,田野颗粒无收,我带着幼弟跟着一村子的难民逃荒。从北平一路逃跑了整整一个月,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柳城。”
“当时一村子的难民大概有一百将近两百人吧,可惜到了最后,剩下的不足百人,其中就包括了我和福哥儿。”
“后来我用妥善藏好的金银换了这所民宅。之所以会选民宅住进去,也是因为人员混杂更能隐藏身份。毕竟我和福哥儿都姓爱新觉罗,就怕别有用心之辈抓住,像日本人立溥仪堂哥一样,立我或者福哥儿当个傀儡皇帝。”
冷不丁听了这么一个惊天秘闻,林微澜思绪很不平静。她咬着唇瓣,过了好一会儿,才把声音从嗓子里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