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暴君养大——花心者
时间:2020-03-28 08:16:47

  是个女子的,语气带着不耐烦,“这也太臭了,是人住的地方吗?”
  “好脏啊,受不了了。”
  另一个女声劝道,“公主,要不咱们还是先上去,让牢役把人提上来便是,公主千金之躯,不适合来这种地方。”
  公主?
  明生动作一顿。
  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被叫公主的人没肯,“本公主就是要亲自看看,那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凭什么让我恩人救?”
  是来救人的吗?
  明生来了兴趣。
  谁的运气那么好,被公主救?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他门前时戛然而止,随后响起开锁的动静,铁链哗啦啦响着,砰的一声撞到门,发出巨大的声响。
  链子被人拉了出来,咯吱,年久失修的门从外到里推开,牢役先一步走进来道,“公主,这个就是明生。”
  扶月盯着因为地面潮湿,踩脏的鞋子十分不满,“你就是明生?”
  死也没想到地牢的条件会这么差,早知道不来了,老老实实在上面等着多好,“知不知道我为了救你花了多少功……”
  啪!
  她手里把玩的玉件掉在地上,嘴里的话也噎了噎,心中突然生出别的心思。
  其实吧,嫁给最厉害的人又怎么样,母妃嫁给了父皇,还不是说被打入冷宫就被打入冷宫,最后惨死。
  最厉害的人也等于可以随便拿捏她。
  她要嫁给最好看的人!
 
  ☆、第76章 顺便收的
 
  “见过公主。”门外又有人踏了进来, 主事行了一礼后朝两旁挥挥手, 让几个牢役散去,又瞧了瞧公主那边的人。
  扶月明白,回头瞪了身后几人一眼, 让她们也离开,牢里只剩下三个人后主事才开口, “公主切记明生是无辜的,那彭清有武艺在身, 明生根本近不得他的身,且大管事与明生身份相差甚远, 没道理去找明生, 既然没有接触过, 又怎么行凶?”
  “要说在别处杀了人运过去的也不可能,门口都有守卫, 瞧见过明生每次进出都是一个人,所以尸体在明生床下, 是被人栽赃, 明生根本不知情。”
  “至于明生拿着大管事的腰牌出宫,那也是受人蒙骗,想误导大家以为明生是凶手,奴才火眼金睛,早已看破敌人那点伎俩。”主事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一流, 已经将整个案子重新梳理了一遍, “总而言之这就是个乌龙,明生根本不可能是凶手。”
  这话扶月都听了两三遍了,方才在上面时主事便一直说一直说,啰嗦个没完,她有些不耐烦,“知道了。”
  又低头看了看明生,语气放柔了些,已经没刚开始那么抵触,“人我可以带走了吧?”
  扶月不是没有见识的人,相反,她见过的人很多,母妃为了让她将来可以挑个好夫婿,只要一有什么宴会,便会吹耳旁风,让父皇带上她,好让她多跟那些贵公子们接触接触。
  有才华的她看不上,因为不够厉害,太厉害的又长得粗矿,也不是她水心的,合二为一的不可避免其它条件达不到,比如说太矮,还没有她高算什么鬼?
  总之人多多少少有些缺陷,但是如果一个地方过于出色,会忽略其它的。
  比如说长得好看。
  明生长得好多看,她也说不上来,反正是她见过最好看的那个。
  可是他是太监,再怎么样父皇也不会让她嫁给太监的,但是长得真的很好看。
  扶月咬着指头,心里有些为难。
  “公主请。”主事让到一边,这几乎等于明晃晃的告诉她,可以带走。
  扶月也不纠结了,管它能不能嫁呢,反正到了她的宫里,就是她的人了,“那我带走了。”
  她也不是很笨的人,不忘施恩,“主事帮了我,本公主找到机会,也会多在父皇面前为主事美言的。”
  主事欣喜行礼,“多谢公主,公主慢走。”
  扶月率先一步踏出牢房,身后没有动静,她又退了回来,站在明生面前着急道,“快跟上呀,可以走了。”
  牢房太臭了,只想快点离开。
  明生愣愣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原来刚刚谈了那么久,真的是在说他的事?
  主事和公主一起商量着怎么给他开脱罪名,就像做梦一样,不太真实。
  “这个还用思考这么久吗?”虽然人长得好看,但是脑子好像不太好使。
  她伸出手,催促道,“快点儿。”
  明生怔怔的望着那只白皙细嫩的小手,越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许久许久,他才试探性的将手放上去。
  摸到了实质性的东西,他正惊奇呢,那手使了些劲将他拉起来,拽着他一路朝外走去,穿过长长的走廊,上了窄小的楼梯,外门刚打开,他便被强光刺了一下,手本能挡了挡。
  阳光照在身上很暖,带着淡淡的余热,将他整个包裹住,他恍惚间意识到,是真的出来了!
  *
  古扉还在空间绣帕子,努力存钱,好在需要的时候用上。
  他已经将昨天那天只剩下一点的帕子绣完,又换了一条开了个头,根和绿叶已经绣完了,就差花瓣,最难的也是花瓣。
  古扉有个习惯,碰到难的,不好上手的会先去做别的,玩一玩,或是读一段书,再回来就好绣了。
  他今儿也是这么做的,一旦遇到不好绣的,便放下帕子坐在一边剥龙眼吃,边剥边想事情,不小心将整串吃完。
  壳子没有随便扔,放在一边晒,晒干了可以当柴火烧,他把这堆壳子也倒到青砖上,铺开的时候突然意识到可能吃的太多了,一地全是,会上火的。
  只放开吃这么一次而已,应该没关系,古扉去洗手,不洗手上都是粘的,洗完拉下毛巾擦了擦,毛巾有些干,他正在犹豫要不要放水里泡一泡,低头的时候鼻息下突然掉了一滴液体。
  毛巾上登时红了一小块,然后又是一块,很快整片都是,他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冲进草屋喊花溪,“花溪,不好了,我流血了!”
  “流了好多!”
  “我是不是快死了?”
  脚跨进去,才发现里头空无一人,花溪出了空间,在外面跟踪余欢。
  她怎么还没回来?
  好想她。
  古扉一屁股坐在门槛上,自己用毛巾擦了擦鼻子,还在流,他捂住后去池边洗,洗完仰着头,躺在廊下,记得母妃说过,流鼻血了这样处理就不会流了。
  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惊喜的发现果然不流了,就是血干在里头有些不舒服,他又去洗了洗,毛巾也洗了,上面的血迹是刚流的,又泡了水,很容易搓下来。
  古扉把毛巾挂在绳上晾着,自己回到廊下拿起针线活继续绣,也就刚绣了一角的功夫,屋里传来脚步声。
  古扉连忙放下帕子跑过去,一把抱住花溪的腰,“花溪,你终于回来了。”
  花溪摸了摸他的脑袋,“等很久了吧?”
  “也没有很久。”古扉没说实话,“我做了绣活,还练了会儿字,过的可充实了。”
  “是吗?”花溪捏了捏他的小脸,“那有没有好好吃饭?”
  “有啊,我把早上的馒头蒸了,还喝了稀饭。”
  “真棒。”花溪丝毫没有吝啬的夸了夸他。
  古扉很开心。
  “对了。”花溪望了望四周,又看了看他,“你一个人没出什么事吧?”
  古扉一愣,很快笑了,“没有啊,一切都很好呢。”
  其实有,但是他已经自己处理了。
  *
  和花溪分开之后余欢回了长锦宫,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当他的看守,只偶尔目光暼过长锦宫内,会露出一抹寒意。
  那个女子,太聪明了,只凭借那么一点线索,便猜到了来龙去脉,一颗七窍玲珑心通透到令人心生燥意。
  真烦真烦真烦!
  他陡然站起来,回了一趟杂役处,趁着午间有点时间将衣裳洗了,顺便吃个午饭,因着来的晚,已经没有多余的,所以没给长锦宫带,反正也饿不着,长锦宫那么多菜不是摆设。
  那个宫很是神奇,竟然想到掀了地砖,在院里种菜,听说闹鬼的时候慎邢司来过,主事亲自带的人,居然也没阻止,任满屋子的菜越长越茂盛。
  长锦宫时常开小灶,他知道,后院的烟囱出卖了他们,倒也没有意外,毕竟他来之前,这里的看守是明生。
  明生那个滥好人,肯定会帮他们。
  余欢深吸一口气,心里平静了才回来,坐在门槛上,低着脑袋想事情。
  其实仔细衡量一番,她自己也暴露了许多,比如擅自出长锦宫,冒充太监的事,这事要是被捅出去,够她死个十次八次的。
  所以没关系,她有把柄在他手里,再聪明又如何?
  那颗心突然安定了下来,余欢从怀里掏出一本话本翻开上次做了记号的地方继续看,盯着瞧了半响,竟一次字没看下去,待反应过来,才注意到书拿反了。
  不应该的。
  他放下书,有些想不通。
  到底还在担心什么?
  明生还是别的?
  他自己也没谱。
  余欢将书收起来,抱着胸闭着眼,就这么睡了一觉,兴许是心里惦记着事,睡的并不安生,身后有什么动静,他都知道。
  但他还是睡,睡着了,时间就会过的很快。
  果然,再醒来已经是傍晚,刮了风,下了雨,他是被冻醒的,瞧了瞧时间,觉得差不多了,拍了拍屁股起身,冒着雨回杂役处。
  没有吃饭,先去收衣裳,他中午洗了衣裳,放在角落晒,肯定会被淋湿。
  余欢穿过长长的走廊,站在最角落那节,廊下有两个柱子,绳子挂在柱子上,手摸着绳子,到了本该挂着他的衣裳时顿了一下。
  那绳上干干净净,只余些许点点雨水挂在上面,哪里有衣裳?
  他的衣裳不见了!
  不知道又得罪了谁,被丢了,还是……
  他想起什么,陡然回身推开寝屋的门,这个点还没人回来,都挤在食堂打饭,寝屋里安安静静,只一个人站在窗边,背着光,折他的衣裳,听到动静,那人回头,莞尔一笑,“我来的时候正好下了雨,顺手帮你把衣裳收了。”
 
  ☆、第77章 约定好的
 
  余欢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间犹豫, 回答吧,他已经跟明生闹掰了, 而且他开了个头, 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脸, 说一大串。
  不回答吧,也没必要, 因为这个太简单了,只需要‘嗯’一声就好。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
  明生哈哈大笑, “还是老样子啊, 惜字如金。”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从他刚来杂役处,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
  凭他这张脸,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 只有余欢没有。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 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
  尝试了几次,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 依旧一言不发。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来了三五天,终于叫他逮着了,好心帮着收衣裳,总不会还臭着脸吧?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反正他不会。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十分嫌弃的,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只能凑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大家分着吃。
  比如应季的水果,干果,一个人买不起,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他经常这么干,有几个吃货好友,可惜离的太远,没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纵然再不满意,也要凑合着用,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竟凑合出了感情。
  余欢不爱说话,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一些小细节上,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会,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
  余欢一边说烦死了,下次自己带,一边拿了纸过来。
  明生省饭让给杂役处的小屁孩们,他一边说滥好人,一边说吃饱了,碗里还剩下小半,叫明生当了个好人,转赠给别人。
  有些七八岁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留下来帮忙,余欢冷嘲热讽,‘自身难保,还想着帮别人,以后别人能记住你是谁?’
  明生并没有指望被别人记住,只是因着自己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进来的,当初没有一个人帮他,他总会弄伤自己,半夜觉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别人也这样而已。
  显然,余欢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讽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经历,作为交换,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缠烂打问出来的,本来这么长一串,平时他肯定不会说的,懒得说,后来哄着他喝了点酒,酒品不好,一问全抖出来了。
  和他恰恰相反,余欢是因为每次都照顾新人,结果有一次那个新人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别人一起合起火了想欺负他。
  整个寝屋就他拽拽的,不合群,自然会被人排斥,人家就诱惑被他帮助的那个,说是一起欺负他,就交朋友,那个新人毫不犹豫答应了。
  余欢被伤到,所以再也没有帮过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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