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刚刚看的是报纸的头版头条,说的是江城著名女作家不满丈夫对她的冷待,因此登报离婚,要与她的丈夫断绝夫妻关系。
原来女子还能主动向男子提出离婚。曼如看着报纸,看着女作家所写的那些话,她一遍又一遍读着,虽然有不少没办法理解的地方,但她还是努力把每一个字都记了下来。
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心脏跳动得越来越激烈。
——从这个女作家身上,曼如看到了女人似乎还有另外一条活路。
虽然这个女作家出身富贵,从小就在教堂学校学习,还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和她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但如果她从现在开始努力,是不是有朝一日也能成长为这个模样。
毕竟,她从来都不是个笨人,无论学什么东西,都能比其他人学得更好更快。
宏飞看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拍大腿喊了声“好,精彩!”
他这一声可没压低声音,周围的同事全部听到了他的动静,就连坐在最里面那间办公室的主编也走了出来,脸上带着几分笑,“怎么这么激动,难道是那个叫萝梦的作家又寄了稿子来。”
“主编一猜就中。”宏飞站起来,笑道。
一听原来是这个消息,主编的眼前顿时亮了起来,他快步走到宏飞面前,伸出手把信接过,“来,让我看看。”
什么小说能让宏飞和主编都这么激动。《小说日报》报社就这么大,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大家都知道,很快,在宏飞的办公桌前围了一批人。
在有所决定之后,曼如立刻摆脱了自哀自怨的情绪。
自哀自怨根本没有用,在她痛苦之时,常梦说不定正在郎情妾意呢,那她何必要为了那样一个男人折磨自己?
在常家浪费了自己两年时间,她已经受够了!
曼如一边继续学习认字,一边偷偷摸摸翻看起报纸来,顺便琢磨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
待在常家时,常梦彻底否决了她这个人的优点,可曼如偏偏有一股倔强劲,她觉得自己活了这十几年也不是白活的,肯定有什么没让常梦发掘出来的优点。
寻思了很久,这一天,在喝粥时,母亲多夸了一句她做酱菜的手艺是越来越出色了,做的酱菜比外面卖的那些还要好吃。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因为母亲的这一番话,曼如豁然开朗起来。做酱菜比外面卖的要好吃,这不就是她优于别人的地方吗?既然别人都能做酱菜来卖,她为什么不能?
曼如开始在家做了很多瓶酱菜,母亲看到后问她做这么多酱菜干什么,家里人又吃不完。曼如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家里也有人经商,原本曼如还担心父母会反对她的决定,谁知道父亲在听闻她的话后,沉默着把筷子放了下来,半晌点头,答应让她试一试,只是也明确说了家里不会给她什么太大的帮助。
这种不反对的态度对她来说已经够了,曼如开始努力做酱菜,甚至尝试着改进酱菜的配方,就为了做出口感更好的酱菜。
等酱菜做出来后,她和丫鬟从走街串巷卖酱菜,到慢慢攒够本钱开了一家小店铺。一次偶然的机会,曼如和外国领事馆的夫人搭上关系,借着这个关系她把酱菜卖给了那些要在船上漂泊很久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船上只能吃些罐头,就算罐头味道再好,吃上一两个月也能把人的舌头都吃到麻木。曼如的酱菜可以提供另外的口味,外国人很轻易就接受了她的酱菜,每次坐轮船离开华夏时,都要在她的店铺里买上几瓶不同口味的酱菜。
在她的酱菜火起来后,市面上有不少跟风的东西,有一些的味道也着实不错。
曼如觉得自己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她把酱菜厂交给管事打理,她则飞往最繁华的沪市寻找其他商机。在逛百货大楼时,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护肤品和口脂,曼如起了念头——
她觉得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的钱都是很好赚的。看看那些进出百货大楼的贵妇人就知道了。就连一些家境一般的女人,也都会在手里有闲钱时给自己买上一两瓶雪花膏。
于是曼如就继续留在了沪市,还花大价钱接手了一家快要倒闭的护肤品公司和一家服装公司。
在研究自家的护肤品和服装时,曼如也一直在学习当下最流行的穿搭,改变了自己的穿衣风格。甚至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烫了一头大波浪卷发。
她变得越来越优秀,越来越有底气,本身又处于最美好的年纪。出入一些宴会时,即使都知道她离过婚,她的身边也没有缺少过优秀的追求者。那些人的条件甚至比常梦要好上十倍甚至百倍。
可曼如对此的态度很冷淡,到了她这个地位,如果当真要结婚,只会是因为真心喜欢。
而真心,是需要时间去看的。
好几年后,曼如的护肤品公司和服装公司彻底在沪市站住了脚,她也从忙碌中脱身赶回老家。她一到家,父母和兄长嫂子都在用非常热烈的方式欢迎她,尤其是之前很嫌弃她被休弃的嫂子,更是笑脸相迎。
曼如抿唇笑了下,没对嫂子前后的态度变化发表什么看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坐在自家的汽车里赶去商量一笔很大的生意,碰巧遇到衣着不整有些狼狈、不复昔日温雅的常梦。
这几年里,常梦的父亲出了事被夺了官职,常家上面没了人,家产也守不住了。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自然也变得落魄。
似乎是心有所感,喝得醉醺醺的常梦抬起头来,与曼如隔着车窗相对。他看着车里的曼如,眼里满是呆愣。
曼如收回目光,心底所有的不忿都就此放下——当她变得优秀起来,回首看去时,这个男人就变得普通起来,她已经不必为了昔日耿耿于怀。
她是个小脚女人又怎么样,照样做到了一切常梦做不到的事情。
错的人不是她,她也是缠足的受害者。错的是过去腐朽的制度,错的是一直以一种旧有眼光、从不愿意多理解多体谅她几分的常梦!
——
《光华》就此告一段落。
等看完小说内容后,主编焦弘还有些意犹未尽。
这篇小说明明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想了想后续要写什么呢,要写已经变得自强自立的曼如接受了一个优秀男士的追求,重新回归相夫教子的生活?还是写她孤独终老,继续做自己的生意?
好像都不好,还是就这样落幕,给人一些留白遐想的余地。
宏飞拍案赞道:“好,曼如实在太好了。这时候文坛都在呼吁要解放女性,呼吁女性自强自立起来,这篇小说出现的时机实在是恰到好处,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位文豪换了个笔名写的。”
主编焦弘摇头失笑,怎么说呢,这篇小说立意深远,文笔上倒是稚嫩了些,作者应该的确是个新人。
不过描写得很是细腻,几番情感的变化都到位了,一个作者刚开始写文章就能写出这样的水平,以后只会变得越来越优秀。
“主编,这篇小说要什么时候开始连载?”宏飞不免多问了一句。
焦弘点头,“现在送去校对,等后天《琳琅》完结后立马把这篇安排上。这篇稿子多,你先安排一天四五千字连载。稿费的话……先定千字一元,等后续看看反响再考虑要不要提高稿费。”
宏飞立马应声,抱着稿件就要走,结果刚走两步就被其他同事拦了下来,“宏飞你等等,先让我们把小说看完再拿去校对啊。”
“是啊是啊,我们都还没看完呢,你别这么激动啊。”
他们在旁边都等了那么久了,好歹让他们先一饱眼福吧。
宏飞一拍脑袋,“成成成,我这不就是一时给忘了吗?”
——
焦急等待了两天,季曼玉终于收到《小说日报》的来信。
在信上,《小说日报》的编辑说了报纸正好有一部小说要连载完,她这部小说就接着连载,三号那天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光华》。每天连载五千字,稿费暂定为千字一元,如果后续成绩好,报社那边会酌情增加稿费。
她这篇小说有十万字,随着信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一百元的汇款单。
这还是季曼玉生平第一次自己赚到钱,她看着汇款单一个激动,忍不住回身抱住衡玉,激动道:“玉儿玉儿,这是大姐第一次赚到钱!太好了太好了!”说着说着,眼泪就要下来了。
在郁家的两年生活,终究对季曼玉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
以前的她虽然性情柔顺,不擅言辞,但心中安定,情绪从来都是平稳的。现在却很容易就掉眼泪。
衡玉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温声安抚她。
等到季曼玉的情绪平静下来,她才用纸巾擦了擦眼泪,“我们明天出去逛街吧,大姐用自己赚到的钱给你买新衣服和新首饰,这天气也越来越炎热了。”
衡玉笑了下,“好,那就要让大姐破费了。”
第二天季复礼没有课,他跟在身后帮忙提东西给建议,季曼玉充当掏钱的人,衡玉顺势沦为工具人,任由他们摆弄,他们觉得什么好什么适合她,就推了推她让她快些试衣服。
简单挑了两套衣服后,三人上车,季复礼让司机把车开到百货大楼,“爹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带两位美人去百货大楼买洋裙穿。这年头一些时髦的女人都是穿洋装的,你们也去挑一两套,多试试不同风格的衣服。”
衡玉不挑衣服穿,不过她觉得给季曼玉选两三套洋裙也不错。
于是到了百货大楼,就变成了衡玉和季复礼帮季曼玉挑衣服。季曼玉看着那些小皮鞋和礼裙,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抗拒,而是任由衡玉帮忙挑选。
衡玉的眼光极高,她打量几眼,就能准确挑出哪些衣服适合季曼玉。半小时后,三人买完东西,拎着满手的东西回家。
很快就到了《光华》在报纸上刊登的这一天。
庄子鹤已经事先从季曼玉寄给他的信中得知此事,今天早上一到北平大学,没急着备课,而是抽出刚送到不久的《小说日报》最新一期,展开报纸阅读起来。
当看到曼如被强压着缠足时,庄子鹤的眉心微微蹙起。文章里有一大段关于缠足的痛苦描述,这是用一个孩童的视角去描述的。以至于残忍里带着几分天真,更能让人心疼起曼如来。
当看到曼如喜欢伺弄花草、喜欢刺绣,对一切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都充满热情时,任谁都会被她的热情所打动。
很快,就到曼如从父母口中得知她有一个未婚夫的情节了。
庄子鹤正要继续往下翻,却见已经到了下一篇小说。
他微微一愣,抬手揉了揉眉心,无奈笑笑。这五千字着实短了一些,他才刚沉迷其中居然就看到头了。
把报纸放回去,庄子鹤端起水杯喝了口水。他身边的同事也在翻看报纸,也有人看到了《光华》这篇小说。但这篇小说还没有展开来讲,以至于很多人对它的评价也比较一般。
不过想到季曼玉告知的后续情节,庄子鹤勾唇轻笑了下——这篇小说也许会引发不小的争议,但绝对会是一篇很优秀的作品。
季家大宅里,衡玉也在翻看《小说日报》。季曼玉坐在她对面,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正拿了一本字帖在练字,但她的字写得比平时差上不少,分明是很在意。
几分钟后,衡玉把报纸合上,季曼玉立刻将钢笔往桌子上一搁,“终于看完了,让我也看看报纸。”
衡玉笑了两声,没再逗她,把报纸递给季曼玉就起身回了房间。
——
果然,在连载第一期时,《光华》这篇小说没引起什么很大的水花。但到了第二期,小说的内容却引来不少人的强烈愤慨。
他们原以为曼如定下婚约,作者会写她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毕竟从第一期报纸追过来的,都知道她已经是一个蕙质兰心又精致漂亮的年轻姑娘。
结果倒好,读者很喜欢的女主人公却被她这个未婚夫嫌弃!还敢用看旧东西一样的眼神看曼如!
第二期的连载截止到曼如母亲说那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读者再往下一翻,该死,居然就没有了!
看小说视角的不同,会让读者产生不同的偏向。季曼玉在最开始花了大量篇幅去塑造曼如的形象,就是为了让人同情她、欣赏她——就算她不通文墨,就算她是个小脚女人,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身上的闪光点。
这也是季曼玉想要表达的观点。
所以大多数读者都是站在曼如这一边的,看到常梦这种态度,自然被气了个半死。
衡玉看完第二期,就以一种很肯定的口吻询问季曼玉,“大姐,准备好接受赞誉了吗?”
季曼玉微愣,随后肯定点头,“这篇小说是我写给自己,还有无数和我有过一样遭遇的女子的。既然是我写出来的,那无论会迎来赞誉还是批评,都是我该受着的。”
衡玉勾唇轻笑。
大半年前,季曼玉还在自艾自怨,现在她就如同小说最后的曼如一样,早已脱胎换骨。
《光华》连载到第三期时,茶馆有不少说书人都开始拿这篇小说来读。刊印的六千份报纸更是很快就全部售罄。
这个情况反应到《小说日报》报社,他们顿时就意识到是《光华》这篇小说开始发力了。
主编焦弘沉思两秒,拍板道:“明天加印两千份报纸,都给我打起精神给我盯好了销售情况!”
明天刊登的内容是曼如和常梦离婚,她意识到自己在常家的两年就是一场噩梦,于是积极走出来,开始制作酱菜来卖。
——
北平师范大学。
郁洛到办公室时,办公室里已经有其他的同事到了。
同事正在翻看报纸,瞧见他走进来,合上报纸打了声招呼,又问道:“对了,你看了在《小说日报》上连载的那篇《光华》吗?”
郁洛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刚刚外面在下雨,他虽然撑了伞,但有些地方还是被雨水飘到了。
听到同事的话,他摇了摇头,“不曾看过,这篇小说最近好像很火。”
“那是,尤其是今天,四海潮生和曲流水两位先生都在报纸上发声,给了这篇小说极高的赞誉。我估计今天之后,整个北平文坛都要知道这篇小说咯。”
听到同事这么一说,郁洛顿时起了兴趣,“那我今天回去倒要好好看看。”
上完早上的课后,下午没什么事郁洛就先离开北平师范大学了,他到家时,妻子齐珂已经在家里了,正埋头在书桌上写小说。
——她和郁洛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说起来,齐珂在北平文坛还小有名气,毕竟她有不少小说发表在报纸上,虽然名气不是很大,但作为一个女作者,在北平也受到不小的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