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甜甜的汤圆
时间:2020-04-01 09:18:34

  这时,讲台上的辅导员不知道说了啥,教室里一阵哄闹,陆陆续续有人上去了。
  陆志城无聊地低着头,等了会便下楼一趟,回来时他拿了瓶汽水,常温的。
  班会也终于开完了,文学院的辅导员一离开,陆志城朝教室走去,恰好听到别人跟她打招呼的话。
  “宋同学,你住在哪个宿舍啊?我们待会一起走?”吴晴热情地邀请她。
  宋明宝收拾好包站起来,“啊,我不住校,”
  她有所预感地朝教室后面一看,瞬间笑了,“我先走了,”
  “诶?宋同学?!”吴晴往后退了一步,顺势看过去。
  只见一个清隽高大的男人将汽水递给宋同学,尔后牵着她的手离开了。
  “这是谁啊?宋同学的丈夫吗?”
  “对啊,宋同学这么早就结婚了?”说话的是吴晴刚认识的几个小姐妹。
  吴晴也是一头雾水,她摇摇头,“这么亲密,估计是吧,”
  能走读住家里,光是这项她心情就很复杂了,吴晴家面积小,上头有哥哥,下面有弟弟,还有侄子侄女,家里挤不下她,她是宁愿住学校也不愿住家的。
  凭借宋明宝的穿着,她不认为人家是个穷人。
  不过她瞬间将之抛在脑后,“我们还是先回宿舍吧,我记得咱们还没灌热水呢,衣服也没收拾。”
  她的一句话瞬间将她们的思绪拉了回来,“走吧走吧,咱们抓紧回去。”
  能进这所大学的,大部分人学识能力和为人处事的水平不会太差,她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穷而嫉妒别人,是,一开始她们是会自卑,但自卑过后,她们时刻都清醒着自己来学校的目的是什么,外人还不足以扰乱她们原有的计划,应该说是不在乎,她们又瞬间将宋明宝抛在脑后。
  陆志城提前拧开了瓶盖,宋明宝拧开喝了两口,笑眯眯问她,“哪里买的呀?”
  “好喝吗?”
  “好喝,”喝起来甜滋滋的,很畅快,至少比家里泡的白糖水好喝。
  听见她说好喝,陆志城笑了笑,捏捏她的手。
  第一天上学,他们的任务非常轻松,无非就是认一认辅导员和班干部,以及熟悉其它同学和日后的相关安排。
  此时已接近下午四点,晚上六点钟还得领课本。
  陆志城看见校门口有自行车晃过,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件事,“明宝,晚上回家吃还是这里吃?”
  宋明宝不知不觉喝了小半瓶汽水,她闻言抬头,“回家吃吧,”
  “我跟你商量一件事。”
  “啥呀?你说?”宋明宝停下来看他。
  “不是很严肃的事,是我想买辆自行车,以后下课晚了赶不上车,我载你回去。”
  宋明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好啊,那咱们现在就去?”
  陆志城也想碰碰运气,他去年存了不少钱,阴差阳错之下存了一张自行车票,若不是今天,他都忘了这事了。
  学校后面的街上就有卖热水壶棉被一系列东西的国营店。他正好去碰碰运气。
  虽说回家吃饭,但陆志城还是拐去食堂买了两个包子两个水煮蛋,一人一半,免得饿着了。
  宋明宝乖乖吃了一个鸡蛋和半个包子,剩下的都进了陆志城的肚子里。
  或许还真是他们运气好,今天开学,学校后面的国营店铺从沪市以及其它厂里进的东西比以前多了好几倍。
  自行车的价格大概在一百八到两百一之间,相当于一个工人半年的工资,买得起也不是谁都舍得买的。
  现如今最出名的牌子是永久牌和凤凰牌自行车,刷着黑漆,高高的车横梁,没有多大的外观美感。
  陆志城问宋明宝的意见,“你想要哪个牌子的?”
  宋明宝看花了眼,愣是没找出区别来,她摇摇头,低声道,“还是你自己决定吧。”
  陆志城直接买了辆永久牌的。
  买辆自行车对他们来说好像买根大白菜似的,犹豫也不带犹豫的。
  陆志城是见过后世繁华的人,所以不犹豫,而宋明宝一是听他的话,二是她小汽车都坐过,也不觉得买一辆自行车有啥好兴奋的。
  她自觉拐在陆志城另一边,走着走着,忽然悄悄问了他一句,“陆志城,”
  “嗯?怎么了?”陆志城放慢速度,余光瞥见她一脸纠结。
  宋明宝是后知后觉,“买了自行车,我们会不会没钱了?”
  陆志城推着自行车前行,闻言一笑,“家里的钱在饼干盒里藏着,你回去点一点。”
  宋明宝见他态度轻松也松了口气,她咧嘴笑,“好,我回去就点。”
  他们回到学校,赶去教室领了书,带的两个包正好可以装书。
  夜色黑了,陆志城拎着两个包勾在车把上,他自己坐上去了,回头道,“明宝,回家了。”
  “来了,”宋明宝坐上去,伸手抱住他的腰,“我坐稳了。”
  “嗯,”陆志城脚下一踩,刚买回来的自行车,链条转动灵活。
  他们先是去宋家接了孩子,钱丽见天色晚了,几次挽留他们。
  “妈,我们明天再送三月过来,今天家里衣服啥的都还没收,昨天割的肉也没吃,我们就先回去了。”
  钱丽也不勉强了,“那行,对了,这毯子给我外孙裹上裹严实了,可别着凉了。”
  她们一转头,只见三月的小脑袋埋在陆志城肩膀上生闷气呢。
  宋明宝接过她手里的毯子,上前想去裹着小家伙,还未靠近,他就可怜巴巴地转过头来,呜呜几声。
  陆志城抱着小家伙腾出手来,“我来吧,”
  三月一开始还挣扎了一下,陆志城哄着他,“三月乖啊,”
  小孩子容易受风,陆志城将他从头到脚都裹紧了,只露出个小脸蛋。
  下了楼,陆志城帮忙将小家伙绑在宋明宝身上。
  “绑在我前面吧,”宋明宝抱着孩子,点了点他的小脸蛋。绑在她前面,能护着他脑袋,省得吹风着凉了。
  宋明宝一手托着小家伙的背,一手托着他的屁股,背带将他稳稳圈在她身上,她一低头就能看到小家伙。
  “三月,妈妈带你回家了好不好啊?”宋明宝眼中的柔意都快化开了。
  三月缩在她怀里啊啊两声。
  两人之间隔着孩子,宋明宝一手绕过孩子搂着陆志城的腰,一手护着孩子的毯子省得他吹风受凉了。
  回去的路上有孩子在,陆志城骑车的速度慢了不少,愣是半个多小时才到家。
  一进家门,宋明宝就先摸摸小家伙的脸蛋,摸起来是温热的,她才松了口气。
  三月坐了一趟自行车,精神十足,他在毯子里挣扎着。
  “行行行,马上放你下来。”
  陆志城放下课本,走过去替她解开背带。
 
 
第100章 插曲
  陆志城帮忙解开背带, 小小的一团立刻往他怀里冲,他怕小姑娘抱不住, 立马伸手去抱。
  他往上掂了掂小家伙, “你这么皮?嗯?”
  宋明宝揉了揉酸痛的腰和脖子,她凑热闹地走过去, 小手艰难钻进他的掌心, 陆志城看了她一眼,反手握住,“饿了?”
  宋明宝皱了皱鼻子, “不饿,我去烧水洗澡。”
  陆志城刚要说他来, 宋明宝就离开了。他抱着孩子慢吞吞跟了过去。又翻出几块红薯干塞到三月手里, 小家伙知道是吃的, 小脑袋埋下来啃手里的东西。
  “明宝,”
  宋明宝疑惑回头, 嘴里塞进一块, 她嚼了嚼, “好甜, ”
  她视线落在三月黑乎乎的头顶,摸了他一把。
  大人洗澡不急,宋明宝先烧了半锅水给三月先洗。
  陆志城给孩子洗澡时,她一个锅烧水,另一个锅里煮饭。
  吃饱喝足,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 宋明宝坐在床上教她学说话。
  “三月,叫妈妈。”
  三月低头玩着毛线不理她,甚至被弄得有些烦了,啊啊两句示意她别扰人。
  宋明宝气笑了,她偏要打扰他。
  陆志城擦着头发走进来,三月似乎听见了脚步声,他刷地抬起头,一脸委屈的模样,拱起屁股艰难地爬起来。
  陆志城笑着站在那,三月开始急了,啊啊两声。
  宋明宝嫌弃地擦他流出来的口水,“又流口水了,脏不脏啊你?”
  陆志城放下毛巾,坐在小姑娘旁边,抱着三月,“不许乱动,”
  宋明宝看他哄着小孩,忽然想起来某件事,她蹲在柜子前,翻出一个饼干盒子,用力打开准备数钱。
  ******
  宋明宝一开始还不太适应踏入学校后的日子,每天不用带小孩,上完这堂课上那堂课,整个人连轴转,但时间一长她就习惯了。
  她不住宿的情况大大缩小了交际的朋友圈,围绕在她身边的依然是吴晴为首的几个同学,其它人见到了也只是问候一下的关系。
  宋明宝在班级上不爱说话,除了上课就是埋头做笔记,但她干净漂亮的穿着和白皙的脸蛋,还真吸引了不少男生的注意力。
  直到有确切的消息传出来:宋明宝结婚了。不少人都消了这个念头,但仍然有人自以为比她丈夫要优秀的。
  一下课,他们等班里人走了,打算看看宋同学的丈夫是谁。
  “明宝,走了。”一声清朗低沉的声音从后门响起。
  他们漫不经心地回头,刷地看过去,只看见了半个侧颜。
  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陆志城好意往教室踏入一步,让他们看个清楚。
  修长慵懒的身影映入眼睑,看到他的面容后,那三四个男生莫名觉得心虚,迅速低下头。他们对宋明宝的心思刚起来没多久就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今天上课怎么样?”陆志城一如既往问她的情况。
  一提到上课的事,宋明宝叽叽喳喳有话题可说。
  他们俩慢吞吞走到了校门口,陆志城有所察觉地停下来,半眯着眼睛。
  校门口对面侧边是一排排树,两三年的种植年龄,叶子稀稀疏疏的,树干又瘦又小,压根遮不住人,天色还未暗下来,很容易看到对面的状况。
  一男一女正在交谈,应该说是在争吵,是女方在吵,男的不耐烦,等女方吵完了又赶紧去安慰她。
  宋明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男方已经抓住了女方的手,她觉得那两人看起来熟悉又陌生。
  “明宝,走吧。”陆志城很快移开了视线,免得被他们看到。
  东城大学隔壁是另一所综合实力较差的学校,省内排名靠前,但全国排名已经在百来名了,估计吵架的两人是隔壁的,或者其中一人在隔壁学校。
  陆志城收起情绪,载着小姑娘回家。
  陆志海后知后觉地朝东城大学门口看过去,他松开抓着葛春妮的手,葛春妮不满地后退一步,“陆志海,你到底什么意思?”
  陆志海红着脸,不知是气的还是怎样,“我说了我和那个女生只是单纯的同学关系,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葛春妮反驳,“我变成什么了?还不是你和你妈逼的?你就不能离那个女生远一点吗啊?”
  “这不关我妈的事,还有我和李同志是同班同学,一起上课总会遇到的,你让我怎么避开?你不要那么无理取闹好不好?”
  陆志海浑身都是疲倦的,他不知道以前那个贴心温柔的女生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斤斤计较,脾性又差,跟村里那几个性格泼的妇女有什么区别。
  收到他失望的眼神,葛春妮要恨死了,“我没有无理取闹!明明就是那个那个女人对你有意思!”
  陆志海和葛春妮,在陆家再次分家后的一年半就结婚了,葛春妮是个脑子聪明的,她和陆志海结婚后,就怂恿他搬了出去,那会陆志海非常听她的话,说搬就搬。差点没把孙荷花气晕过去。
  但没有他人的帮忙,他们确实过了一段苦日子,若不是,若不是陆志海考上比她好的大学,葛春妮眼神晦涩地看着他。
  “行了行了,别生气了,大不了大不了我以后多注意一点还不行吗?”
  东城大学校门口,下课时间一到,越来越多的人从里头出来,两人都是爱面子的,陆志海立刻拉着她走了,一路上的心情并不愉快。
  这个画面仿佛只是个插曲,陆志城很快抛之脑后。
  宋明宝倒是后知后觉,吃饭的时候她也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觉得熟悉了。她见过啊,他们两个她都见过,虽然只见过两回,但一旦某个人跟事情息息相关联,有关于他的面容便会变得非常清晰。
  她也就问了,“陆志城,我想起来了。”
  陆志城帮她夹了两筷子菜,知道她要说什么,“没事,不用去管,当陌生人就行了。”
  “好吧,”宋明宝乖乖地扒拉了两口饭,她在空隙间时不时看他两眼,又很快收回目光。
  这个晚上,她表现得非常安静,睡前才磨磨蹭蹭地抱着他,怕他想到不开心的事情。
  “怎么了?”陆志城笑了。他睁开眼睛抱紧她,说实话,他是一点儿不好奇,只要他们别混到他们身边来就行,其它的他不管。
  有时候,明明在一个校园,因为缘分不到,一个学期可能碰不上,更不用说是两所大学了,若是其中一人有意避开,那遇见的概率会越来越小。
  宋明宝憋了半天,“有我和三月呢,”
  “嗯,”陆志城眸光一闪,他似乎懂她的意思了,很笨拙的安慰。
  事情确实如陆志城如遇见的那样,他们往后很长时间都未曾再次遇见过。
  学习,守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占据了宋明宝大部分的时间,确定他不在乎后,她将这件事忘记得很快。
  时间转向周末,宋明宝在家带孩子,陆志城的周末空隙被工作占据了。
 
 
第101章 长大
  孩子乖巧, 周末时间,宋明宝一个人带他也是轻轻松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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