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时教她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在这个时空却成了虚构人物。
这种割裂感,还真是让林蒙恍惚了好一阵。
话说回来,这次研讨会的高质量,还是很让林蒙满意的,尤其是还交了个“同龄”朋友。
亚伦·菲什伯恩也意识到这点,他对此是持鼓励态度的。
先前提到过亚伦·菲什伯恩其实是林蒙的心理医生,在林蒙还是个孩子时,他就被林蒙的祖父乔治·伍德聘请来了。
促使老伍德先生做这个决定的,是一起绑架案。
这辈子林蒙出身的伍德家,发家历史可以追溯到二战,家境十足十的殷实,由此引来外人觊觎就是顺理成章的。和幼童林蒙有关的那起绑架案,还涉及到了她的祖母奥德丽·伍德,且绑架案规模也非同一般,伍德家保镖中还出了内贼,而对林蒙来讲,她对这种危急情况驾轻就熟,哪怕她生理上还是个幼童,可并不妨碍她精密地判断出该如何破解当下局面,即使破解之法中包括割开一个绑匪的颈动脉。
然而在外人看来,她的表现如同摔坏个玩具般无所谓。
这起绑架案被伍德家严密地压下了,任何可能的记录都不存在。
至于事后家里人的反应?
老伍德先生请来心理医生,也只是想让自己的孙女懂得敬畏生命,不至于走上毁灭自我的道路,其他至亲也都是担心居多。奥德丽·伍德夫人在去世前,最挂念的仍旧是这个孙女。
不得不说,正是这种态度,让林蒙自愿戴上了名为爱的枷锁,没走上不可挽回的歪路。在这个平行世界,她不是个好人,但她也不是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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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研讨会上回来后,林蒙就全心投入到新书的创作中。
在搜集资料的阶段,为了更好地将自己的所学和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林蒙还成了纽约警局的特别顾问——她是没法去BAU,可成为纽约警局的特别顾问,对她来说还是很容易达成的——为纽约警局在侦破重案凶案上提供了不少帮助,有几次还特别身先士卒,奔走在缉捕罪犯的第一线。
这个兼职林蒙只做了一段时间,毕竟已经收集到足够用的素材嘛。
此外,林蒙有和瑞德保持了联络,和瑞德聊天十分有意思,有几次都让林蒙灵光闪现。
不过真说起来,他们俩联络的并不频繁,平均下来一星期能有一次都是好的。毕竟林蒙的作息并不太固定,一进入状态就忘我得很,而BAU的工作十分繁重,再有瑞德对科技产品很苦手,也并不感冒,手机对他来说,就是用来通话的,他也不用电脑。林蒙选择尊重他的习惯,有时候心血来潮了,她倒是会写信给他。
就这么过了大半年,林蒙所写的新书顺利出版,她还寄了一本给瑞德。
匡提科
加西亚顶着黑眼圈来上班,摩根一见顿时乐了:“甜心,这是最新潮的妆容吗?”
“啊啊!L·W·伍德森的新书你看了吗?没看的话,绝赞推荐!”加西亚从自己的包里掏出她趁着周末排了好久队买来的新书,“我熬夜看完了,现在恨不能钻到L·W·伍德森的电脑里,去看后续!不行了,快按住我的手,摩根!”
摩根:“嗯??”
“我怕我会忍不住!”加西亚还真的能做到顺着网线爬过去追更啊。
摩根哭笑不得:“真有那么好看吗?我来匡提科的路上,倒是看到好多宣传栏。等等,L·W·伍德森这个名字我在哪儿听过。对了,我之前好像看到瑞德桌上有一本——”
“《永恒的时间》,我知道。”加西亚接道。
而说瑞德瑞德到,加西亚也朝他炫了下手中的新书,《持天平的女人》。
瑞德条件反射般道:“按照这本书的归类,持天平的女人会被解读成持天平的正义女神,但是按照L·W·伍德森一贯的命名,我认为这个名字是取自荷兰画家约翰内斯·维米尔的同名画作《持天平的女人》,更不用说她本人就是维米尔的仰慕者,之前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用维米尔同名画作命名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花边少女》——”
加西亚发现了华点:“等等。瑞德小帅哥,你说‘她’?从哪儿看出来的?你侧写了她?”
瑞德:“呃。”
摩根摸着下巴:“瑞德,你认识她本人。”
瑞德梗着脖子道:“我们说好的,同事之间不准相互侧写的。”
摩根发出一声怪叫,“我想我知道这个L·W·伍德森是谁了。”瑞德的交际圈那么狭窄,而且这段时间他的交友情况,BAU小组的成员可是都默默看在眼里的,再加上这个笔名,综合起来就不难推测出来了。
瑞德恼羞成怒地推了一把坐在他办公桌上的摩根,“上班时间不准闲聊,你们俩走开啦。”
然而八卦是人类的本质之一,没多久就连一向严肃的霍奇都闲聊般地提起,他妻子有买了《持天平的女人》这本书。
摩根他们则朝瑞德挤眉弄眼。
瑞德干脆把头埋进书中,就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脸。
所幸清闲时间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有了新的工作。这一次他们将对付的嫌犯,则是有可能乃犯罪史上杀人最多的连环杀手。
那边林蒙也有了一段空闲时间,只是对她来说,空闲下来就等于无聊和无聊。她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来打发这段空闲时光。关于可能创记录的连环杀手的报道,正好就撞了上来。
不得不说,这个“最多”,成功地在第一时间吸引了林蒙的注意。
等林蒙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个连环杀手弗兰克(Frank)在和BAU周旋一番,还成功逃脱后,她不禁挑了挑眉,兴致也变得更浓了。
兼职生活助理的路德·米勒见状,在心里叹了口气:‘雇主又开始浪了。’
但他能怎么办呢,只能继续尽职尽责了,最起码得对得起他拿的薪水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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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说追查弗兰克就追查弗兰克,即使在搜集其资料时遇到不少困难,也要做到最好。至于困难什么的,能用钱阶段的困难那就不叫困难,再有不被抓住的犯罪,也不叫犯罪。总之,林蒙陆陆续续地得到了许多资料,有的资料久远的能追溯到二十多年前。
再说弗兰克其人,他第一次作案初步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他这三十年来不间断地杀人,官方估计他所杀害的人超过百人。他手下的受害人都缺了右肋骨,而且弗兰克在擒住被害人后,会在被害人体内注射到高剂量的克他命,克他命会让被害人在被弗兰克解剖时保持完全清醒,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却无能为力。
简单来说,弗兰克是个变态性虐待狂,在虐待他人的行为中获得快乐。
可就是这么个性虐待狂,竟然声称他爱人了一个女人,他之所以会主动暴露,就是想让BAU帮他带来他的“爱人”。最后他也成功带着他的“爱人”,用一校车的孩子做要挟,从BAU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逃走了。
“这不可能!性虐待狂不会爱。”林蒙觉得理解不能,“他无怜悯之心,无爱人之心,他需要杀人就像是人需要呼吸一样——路德,你那是什么眼神?”
路德·米勒眼神放空:“没什么,BOSS。”
林蒙郑重其事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我没有人格障碍,也就是我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变态。无论哪个心理学家来对我进行人格侧写,他们都会得出这么个结论。我只是多少有黑暗三合一人格群的特征,即极度自我中心和欲望导向,再有我身上的精神病态型特征比普通人稍微多那么一点,在我这儿的表现是欠缺焦虑感和罪恶感,少有同情心,无视规则,善于操纵他人。总而言之,我的人格健全得很。”
路德·米勒:“……………哦。”
第95章 侧写师(3)
纵横三十年来几乎没有被抓到任何小尾巴,这名叫弗兰克的史上最高产的杀手,毫无疑问是个谨慎又狡猾的厉害人物。
只是比起弗兰克这么多年来,是怎么掩藏自己的身份,怎么挑选受害人,作案手法是怎么进化的等等,林蒙对他的“爱情”更感兴趣。
那名被弗兰克称为爱人的女人,名叫简,来自内华达州一个叫格康达的小镇,而且简还是弗兰克三十年杀人史上唯一的幸存者。弗兰克还每年都会定期去格康达,悄悄地探望简,还为她带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由被害者肋骨做成的风铃。
“这绝对不是爱情。”林蒙盘腿坐在地板上,她周围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不远处的墙壁已经变成了证据墙,其中还有一张美国地图,上面有图钉标记出了弗兰克受害人最后出现以及被抛尸的地点。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出弗兰克是沿着80号州际公路活动的。
——80号州际公路横跨美国东西,西到加州旧金山,东过纽约到新泽西州提内克。简所在的格康达小镇,同样被这条州际公路贯穿。
房间内一片静谧。
林蒙忽然手做喇叭状喊道:“路德——路德——”
站在不远处的路德:“……BOSS,我就在这儿。”
林蒙理所当然道:“我知道啊,我只是想看看你聋了没。”
路德:“……我只是认为我们不该按照常理去推断变态和疯子的爱情观。”
林蒙:“继续。”
路德硬着头皮道:“不说弗兰克这个变态连环杀手,就是那个叫简的女人,根据格康达镇镇民的描述,她明显精神不正常。再说也没有那个正常的女人,会自愿跟着一个连环杀手走吧。”
“简虽然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她不仅情感不缺失,相反她情感要较一般人充沛而敏锐,也就是说她对爱情的感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可以保证,她的大脑中爱情的化学作用正在噼里啪啦呢。”林蒙手指抵着下巴,“有问题的是弗兰克。他每年定期去探望她,在去到她所在小镇前,还会把自己的车子‘清洗’干净,将自己亲手做的风铃送给她,确认她过得很好……”
路德面无表情道:“可能是弗兰克巧克力吃多了。”
爱情的化学作用受β苯乙胺控制,它同时也能在巧克力中找到。
“不不,他最爱的甜品是草莓奶昔。”林蒙说完一顿,“哦”了一声:“你好幽默哦,路德。”
棒读。
路德:“……”
路德觉得如果他从前的战友,要是再见到他,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惊呼曾经暴脾气的路德,怎么就变成了个没脾气的软蛋了啊。路德有时候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像他第一次见到自家雇主时,他明明还呆在敌营——为了他得了重病的老母亲,他被吸纳进一个盗贼团伙,准备去打劫纽约一家银行,好死不死地那家银行的所有者姓伍德,而且自家雇主即将负责那家银行安保系统的升级。反正,这起抢劫案,最后演变成了那家银行升级前的演习,还反过来为银行及其安保系统打了“真枪实弹”的广告。
路德没有被伍德集团旗下的律师团告到牢底坐穿,反而做了眼下这份工作,起初他以为是因为他身手好,还容易控制,谁想到真相却是因为他有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经历,当时他的雇主正准备写的一本小说涉及到军事方面的内容。那本小说最后顺利出版了,并缔造了蝉联畅销书榜首多周的佳绩,甚至还因为里面某些内容描写的过于逼真,一度引发了相关单位的密切注意。
后来路德严重怀疑,自家雇主就是故意的。
话说回来,路德没有一直在墙角当工具人,他还有其他雇主认知中的琐事要处理。于是他想了想,在他原来站的地方放了个半智能可对话机器人,自己就去到了一楼,做起了秘书的活,过滤出需要自家雇主亲自处理的事项。
林蒙撇撇嘴,却没说什么,反而和机器人对了一段话后,颇有闲情逸致地去审视机器人的源代码,权当做从弗兰克谜团中抽离下。
不过弗兰克谜团毕竟排在林蒙现在最想解决谜题的榜首,所以她之后又重新回到案件中,看起了弗兰克日记的拷贝。
弗兰克将他怎么折磨被害人的,都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这倒是给了林蒙从他笔记中测写他这个人的有力途径,不仅仅是笔迹,还有用词习惯等,都是推断一个人性格、过往和行为的有效可靠依据。
‘唔,这个词——’林蒙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词,之后又陆续圈出了几个词,还有两句话。最终得出个推论,弗兰克曾接触过德语,但他又是在全英语的环境下长大的——尽管德语与英语同属日耳曼语言,又因为历史渊源造就两个语种之间在语音、字母、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相似之处,英语和德语词汇中有很多相同的,可语法就大不相同了。弗兰克笔记中就有两句话出现了在英语中语法错误,但在德语中勉强说得通的问题。另外,弗兰克的德语也非系统学习而来,很有可能是身边有会说德语的近亲。
说起来“弗兰克”这个词,就是古德语起源。这个名字最初是指弗兰克部落的一个成员,他们认为是他们使用的一种矛。
德裔吗。
此外,从弗兰克笔记的内容,也可以纵向看出他在解剖技术上的进步,但是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医学训练,从一开始就是自学。显然在他杀害人类前,他一定在其他生物身上练过手,不,确切说,他需要杀点什么来满足自身需求,就像是小孩子需要玩具一样。
等等,小孩子?
林蒙偏了下头,她记得弗兰克的受害人中没有一个小孩子。
林蒙:“唔——”
“莉兹,你想到了什么,对吗?我愿意听你说说你的想法,我想那一定是深刻而高明的。”一旁的机器人善解人意地开口道。
林蒙:“……”有点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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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接下来,深入地了解并分析了弗兰克的受害人群。在心理侧写中,受害者研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那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凶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