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蒙的受害者研究进展顺利,她对弗兰克的“爱情”谜团也有了初步想法。
另外,《手持天平的女人》这本书持续热销中,连带着林蒙之前出版的书也跟着热卖。其中,中篇科幻小说《永恒的时间》本来就还在畅销榜上,如今看来还会继续呆上一段时间了。
林蒙不可谓不是春风得意。
她和瑞德通话时,还矜持地问起瑞德的读后感。本来林蒙还想和瑞德探讨下德语与英语,德语与法语,法语与英语在语言系谱上的关系,然而她很快就发觉今天的瑞德状态不对。
林蒙扬了扬眉:“我打扰到你了?”
“没!为什么你要这么说。我如果觉得被你打扰到了,我肯定在接通电话的时候就提出来了。”瑞德握着手机,往沙发深处挤去,“我是说你没有,我只是有点困了,你知道坏蛋永远抓不完,我可不像你——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要挂断电话了。”
林蒙笃定道:“你吸毒了。”
瑞德顿了下后,猛然拔高了声音:“什么!我没有!”
“注意力不集中,性格变得敏感尖锐,畏寒——告诉我,瑞德,你裹了几条毯子。”林蒙平铺直叙道,“所以是在办案途中,因为不可抗力染上了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吗啡酮?啊,我知道了,吗啡酮。”
林蒙听到对面陡然变化的呼吸声,得到了确切的答案。
“你,你什么都不知道!”瑞德愤怒又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委屈尖叫道,然后不等林蒙再说什么,他就挂断了电话。
林蒙抬起头来,对送夜宵过来的路德说:“他挂断了我的电话。”
路德:“……那位瑞德博士确实你的朋友,没错吧,莉兹。我的意思是,你的朋友他被迫染上了毒瘾,他还是位公务员,而且他也没什么亲朋好友,作为朋友的你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呢?”而不是计较人家挂断了你的电话。
林蒙接收到了他的暗示:“我要打电话过去。”
路德眼带鼓励。
林蒙勾唇一笑:“然后,我抢在他前面挂断。”
路德:“…………”
林蒙翻了个白眼:“你不会真以为我会这么做吧,路德。死心吧,我的情商比你的智商还高。”
路德:“…………”他只知道自家雇主的智商十分高,而且他觉得她的情商都被上帝加到智商去了,平时根本就是毫无情商可言吧。
林蒙看他这样,忍不住反省了几秒,她平时难道表现地有那么不近人情吗。好吧,林蒙她在面对一点亮点都没有的人面前,从来都是当对方不存在的,只不过这样的人尤其多。再说她这么做,反而给了那些人自我安慰的理由,他们总是认为高智商天才总是特别的。可是对于林蒙认为值得另眼相看的人,她以为她表现地就很有礼貌啊。
路德这次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冷冷道:“那都是你的错觉,BOSS。”
林蒙转过脸去:“我知道了。你去我第三排书架把第四列的书带给我,我记得那一列书都是有关十五世纪文学的——瑞德的母亲曾经是精通十五世纪文学的教授。”
路德:“……”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不过抛开这个涉及隐私的问题不说,路德竟然油然而生一种老怀甚慰的感觉,真是的!
林蒙再次打了电话过去,瑞德没接,所以她又费了点时间,让他的手机自动接通了。在瑞德要挂断前,问他最喜欢那本十五世纪文学相关的书籍,虽然她差不多心中有数了,然后和他聊起了这本书。之后,林蒙还就吗啡酮成瘾以及戒除一题,做了详尽的调查,把整理后的论文发给了瑞德。
然后,林蒙就没再管了。
林蒙相信他一定会恢复的,再说瑞德也不缺关怀他的朋友啊。上次研讨会上,吉迪恩带着他,就好像鸡妈妈带着鸡崽子。
所以说还是来看弗兰克吧。
林蒙确信吉迪恩离开BAU,和弗兰克有直接关系——弗兰克和简之间根本就是他所认为的“爱情”,而且弗兰克需要杀人,他现在不杀简,可这种时限必定不长。而当弗兰克展露出杀人欲望时,简肯定会第一时间察觉,到时候简必定会选择离开,弗兰克必定会迁怒到吉迪恩这个一直追踪他的人身上。
所以,让她来看看吧,弗兰克这个性虐待狂对简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于是,林蒙就把自家地下室中的一间改造成了手术室,给自己注射了一支和受害者浓度一样的克他命液体,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天花板上还安装着镜子,这样她就能够看清楚自己了。旁边还有各色仪器,来实时记录她的身体状况。
克他命是一种麻醉剂,有致幻的副作用,早在数年前就被其他麻醉剂替代。在兽医学上,克他命是镇痛药,主要用作马安定剂。另外,克他命也是娱乐场合受欢迎的违法消遣性药物,这种情况下,通常经由鼻子摄入体内,还有就是被当做迷奸药。
路德心很累,但身体却很老实,神经一直紧绷着,以防有任何不对。
林蒙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她的身体不能动,但人是完全清醒的。过了片刻,药剂完全起作用了,她极为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幻觉是没有产生的,只是当她能开口时,她缓缓地说道:“一个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自己的三个小孩。”
路德一愣,他回忆了下他跟在自家雇主身边遇到的案件,发现他不记得有这么个案件,那应该是她之前遇到的。
想归这么想,路德还是自然而然地接道:“然后呢?”
“她的名字是帕梅拉……”林蒙条理清晰地讲述了起来,但路德越听越糊涂,因为在她的故事中出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而且还不是同名同姓,毕竟现实中可没有谁住在贝克街221B,身边还有个华生,就连苏格兰场的探长都叫雷斯垂德。他也是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好吗,只是探案集中有这个故事吗?当然也没有她口中的“我”。
还是说自家雇主出现了幻觉,幻觉“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去探案。
路德本来想上前问上一问的,可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把这个故事听完再说。
等听完这个破案小故事后,路德走上前,把手在自家雇主眼前晃了晃:“莉兹,你现在是清醒的吗?”
林蒙现在还没有多少力气,所以她只能用眼神挥开路德的手:“他把简当成了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一定无条件地爱着他。”简会活下来,是因为简一点都不害怕弗兰克,而且她当时一定还做了什么,触动了弗兰克,让他想起了他的母亲。简当时的年龄是其一,无意识的动作或话语是其二。而母亲也是唯一会无条件爱他的人,但弗兰克的母亲必定早就去世了,在弗兰克还未成年前。另外,他和他的母亲都属于社会边缘人群,就是那种即使死去也不会人在意,不会有人关心的那种,就像弗兰克的受害者们。
离家出走者,弃儿,贫困潦倒的人,被剥夺了公民权利的人等等。
这么一看的话,弗兰克笔记中的自命不凡,其实都在掩饰他真正的出身吗。这么一想的话,林蒙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了。
而路德一时没反应过来:“嗯?‘他’?”
路德收回了手,也渐渐回过神来:“你在说弗兰克?可这和你刚才说的故事有什么关系啊?等等,你是说弗兰克把那个疯子简小姐当成了母亲——他有恋母情结,这确实有点变态了。还有你不是在切身体会弗兰克手下受害人那任人宰割的感受吗。”
林蒙吐了吐舌头:“别傻了,路德,我只是想体验下克他命。”
路德:“…………”
路德也不是一直都那么被动的:“所以你体验克他命的感想是回到十九世纪,和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案?莉兹,我知道你崇拜福尔摩斯,可没想到你这么崇拜他。等等,他不会还是你的梦中情人吧。我知道了,这就是所谓的纸性恋。你放心吧,莉兹,我不会笑话你的。”
林蒙眼神凌厉起来:“去死吧,路德·米勒!”
他一下子就侮辱了她和福尔摩斯他们两个,不死不足以平息他的口无遮拦。
等等,或许她可以写个福尔摩斯在现代,她会百分百还原这个好朋友的。
第96章 侧写师(4)
路德·米勒没有横死当场,他只是接下来一段时间被迫过上了清心寡欲的生活——他没有一次约炮成功过,更可恨地是每次他都和女伴即将进入正题,就被这样那样的原因硬生生打断,等事情解决后,无论是他还是女伴都没有了再继续下去的心情。
一次两次,路德还觉得只是意外,可他还没傻到家,在第三次就恍恍惚地意识到这都是来自他家雇主的报复。
就因为他说她是纸性恋。
路德浑身上下都写着欲求不满,以及悔不当初。
“我错了!请原谅我的口不遮掩!”
林蒙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我原谅你了。”
路德咬了咬牙:“你真是宽宏大量,BOSS。”
林蒙微微一笑:“你知道就好。”
路德悚然一惊,也不知道他都想到了什么,立刻端正了姿态,申明自己绝对得到了教训,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林蒙这才满意了。
撇开路德遇难记这个小插曲,林蒙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她已经锁定了弗兰克的真实身份。
“需要我问问你是怎么做到的吗,莉兹?”路德尽职尽责道。
“车上说。”林蒙边说边往外走。
“嗯?”路德尽管不太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不妨碍他条件发射地般做好出门前的准备。
等路德将车开出了车库,林蒙捧着她的黑莓手机上了车,她开口说了出门目的:“弗兰克和简就在曼哈顿,嗯,让我看看,他们俩目前正在东78街。”
路德对她的洞察力和执行力以及推理能力,再信服不过了,所以并没有多惊讶,他只是不太明白:“你不是已经知道弗兰克对简的‘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了吗?那就没有必要追踪他们俩了啊。”
路德会这么说,都是出于这几年对自家雇主的了解。
林蒙棒读道:“哇,路德,你变敏锐了,看来这段时间的禁欲效果拔群。”
路德嘴角一抽:“这和禁欲没有任何关系。”
被这么一打岔,路德就没有继续问下去,而是老老实实地开车。
不过他确实有一针见血,本来按照林蒙一贯的作风,在了解到弗兰克这个性虐待狂,对简的感觉不是爱情,而是移情作用后,她就没有必要再追查下去了。她不是警察,没有义务去将弗兰克绳之于法,她也不是法官,没有权力去审判与裁决弗兰克。
只是出于对吉迪恩的敬重,林蒙乐意这么做。再有她诸多推测,还需要得到最切实的验证,虽然到目前为止,她的推测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出入,否则她也不会在弗兰克和简一出现在纽约,她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反馈。
还有就是林蒙也很好奇,弗兰克和简的“爱情”能维持多久。
或者说,弗兰克还能忍耐多久不去杀人。
于是,在弗兰克带着简来到曼哈顿,让简享受着爱情的甜蜜时,林蒙就在暗处观察着他们。
“弗兰克肯定在和简讲述着他的过去和他的母亲,但是弗兰克必定不会告诉简真相,他说讲述的都是他曾幻想的。”林蒙这么和路德说着,手边还兴致勃勃地写着她的感想。
路德看着她的眼神,突然想到在他小时候,老师让他写观察日记时,他就是这么看着养在玻璃缸中的金鱼,要不然就是看老妈买来的玩具。路德恍惚间有点不太舒服,可又莫名地有点悲哀。他无法切身理解自家雇主面对世界的感受,总觉得她看什么都看得太清楚了,反而会深受其扰,收到来自世界的痛苦远比世界给予的快乐要多得多。
林蒙斜睨过来:“你的眼神好恶心,路德。”
路德:“……”
路德想叹气,他想了想自家雇主的行程,确认过两天她就会去菲什伯恩医生那边,觉得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只是在晚间他看到新闻,从电视上金发漂亮而又优雅的BAU对外联络官,联想到BAU里那个智商高达187的天才斯潘塞瑞德,路德还是没忍住感叹一下,同为高智商天才,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那个瑞德博士怎么看都过分绵软,且道德感感人了啊。
与BAU相关的新闻,林蒙那边也有得到推介,她还因为听到一个词,多关注了下那起相关案件,即新奥尔良疑似出现开膛手杰克——被害人每次都会被割开喉咙,并被凶手取走内脏,而且像当年开膛手杰克那样给警察寄去了挑衅信。
说来开膛手杰克作为犯罪史上第一个被广为人知的连环杀手,其在犯罪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开膛手杰克作案的时间是1888年,地点是伦敦。
林蒙这辈子学习犯罪心理学时,有仔细研究过这起案件,她现在看了看新奥尔良的案件,在初步判定凶手只是在故布迷阵后,就没再多关注了,她更多地还是想到:‘咦,不是每个平行世界都出现开膛手杰克呢。’
在她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存在的平行世界,就没有开膛手杰克。
当然了,这辈子林蒙有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查阅了很多和原著作者柯南·道尔爵士有关的资料,知道爵士并没有将开膛手杰克写进小说内,他本人倒是有对开膛手杰克的身份做出过自己的猜测。
而如果开膛手杰克真的发生在那个平行世界,想必福尔摩斯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
林蒙眼前一亮,将这个想法记了下来,还随手在她的笔记上快速勾勒了几笔,她所认识的福尔摩斯就跃然纸上了。不过林蒙近期没有动笔写老朋友的计划,《持天平的女人》只是第一部 ,林蒙准备将它写成一个系列,而在她将手稿交上去后,出版社那边就极为委婉的暗示下一部什么时候出了。
为什么是极为委婉的暗示,那是因为这家出版社是属于林蒙个人的。就规模而言,这家出版社规模最开始只是中等,这几年发展还算可以,还因为这两年也有了其他能扛销量的作家,盈利还不错,规模也跟着扩大了点。而正因为林蒙自己是自己的老板,所以她才能不受出版社拘束,营销策划也会按照她的想法来,没少让出版社的一干员工头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