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来自北宋末年——西方不败
时间:2020-05-20 09:31:11

  小娃娃脱口而出,丝毫不费力气。
  老爷子震惊,要知道这首《终南山望雪》在唐诗中并不出挑,一般的孩子囫囵吞枣地看书,都不会背诵这篇。没想到孙子居然脱口而出!
  老爷子赶紧再挑选了一首七言律诗:“《望月有感》?”
  小娃娃从这首诗的题跋开始背起:“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照样是一字不错。背完了诗,元逸看出来爷爷是在考察自己的功课,但唐诗这玩意他五岁就通背了,实在没什么难度,就道:“爷爷,孙儿所学的功课不止这些唐诗。”
  “那你还会什么?!”
  林老爷子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七岁的娃娃居然嫌弃背诵唐诗不够难。
  “那可多啦……《诗经》、《道德经》、《论语》、《离骚》……”
  小元逸说起来头头是道。他的父亲是探花郎,他的母亲也是高门才女,作为一名沐浴在父母光环下长大的娃儿,他的启蒙教育怎么可能会差呢?宋代崇尚文风,时人以文章为豪,自己还没板凳高的时候,娘亲就手把手教他学写字了。
  “既然会背诗……那会写字吗?”
  老人家看娃娃背的头头是道,生怕他只会背诗不会写字,就故意再考考他。
  “会啊!”
  元逸的小眼睛扫了扫周围,就看见了书架上的文房四宝。娘亲之前给他买过很多文具,但现代的铅笔和水笔他用不太习惯,他还是习惯软笔写字。正好书房里现成的笔墨纸砚,小娃娃就指了指书架上的宣纸,表示要用毛笔来默写诗句。
  林老爷子看小娃娃居然要写毛笔字,就把自己常用的那只兔毫取了下来,沾了一点墨水,递给了小娃娃,再铺上了上好的宣纸。他倒要看看孙儿的笔下功夫如何。
  很快,小娃娃提起了毛笔,一挥而就,文墨纷飞,一首《登高》跃然纸上。
  他写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工工整整,一丝不苟。宋代本来就兴盛文教,还有“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横空出世。所以当时的稚龄儿童,都习惯临摹小楷。他得到了爹爹和娘亲的指导,从小以卫夫人簪花小楷为模本,写出来的字也带有那么点魏晋风骨。
  写完了字,元逸正儿八经道:“爹爹说,唐诗三百首,这首杜甫的《登高》是压卷的一首……孙儿今日在爷爷面前献丑了。”
  献丑?!
  这字叫丑?!
  看着娃娃写出来的这一手好字,林老爷子这下不是震惊了,而是搓着手想骂儿子一句混账了——这么好的小孙子,居然还让他们母子二人流落在外?居然还隐瞒了他们二老整整七年?!这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吗?!
  这么好的娃儿……能教出他的女人,该是怎样一位伟大的女人啊!
  林老爷子几乎要哭了,他儿子小辉不喜欢读书,喜欢拍电影。他都没指望儿子能有多大出息,没想到文化中兴居然要靠小小的孙子。再想想亲家公说的……可能是自家儿子先对不起那位陆氏影业的大小姐陆琳琅的……林老爷子就有一种手撕儿子的冲动。
  回头,林老爷子就找来了儿子,恶狠狠地叮嘱了一句话。“你再不和那位陆小姐结婚,那咱们爷两就断绝父子关系吧!”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个性,对女人的事情向来不怎么放在心上。
  不逼他一把,还不肯乖乖就范。
 
 
第58章 058 吃醋
  今晚夜深了, 林家书房的灯还未灭。
  林旭辉查找了很多资料,从外公家传的《姑苏白氏宗谱》到《昌南县志》中,都有关于白松年的生平记载——
  “……白松年字长柏, 生于熙宁十年,也就是公元1077丁巳年。家中祖上世居姑苏。北宋元符三年以春秋明经入仕, 初任广陵县主簿, 后因得罪权贵,下放昌南县(后改名景德镇)担任窑厂督工。九载,因窑厂的御器烧制失期,帝震怒, 遂贬为庶人……”
  此后, 只有《白氏宗谱》中记载了白松年的下落:妻儿离开后不久, 他就自缢而亡。尸骨归葬于姑苏虎丘。
  这些史料的记载,印证了他梦中的记忆,确实来自于白松年……
  想到白家一家三口的下场,林旭辉就不由得攥紧了手, 将心里那酸楚难堪的滋味,通通压抑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夜深了,林家睡不着的不止他一个人。
  林老爷子推门而进, 他走到了儿子的背后,林旭辉都未曾察觉。
  “怎么, 看什么书呢?”林老爷子看儿子居然深夜读书,就调侃起来:“从前让你好好读书,你偏偏跑去演戏, 现在反倒对文化感兴趣了?”
  “爸。” 林旭辉合起了家谱,目光落在了父亲的身上。
  ——你说,人真的有转世和轮回吗?
  ——从前,他是不相信这些鬼神之说的,认为那都是虚无缥缈的玄学。
  意外的是:他记忆中那白松年的父母,居然跟自己现代的父母长得一模一样。
  假如说,这只是巧合长得相似,那也未免巧合过了头。好像白家一家全部投胎到了林家来。
  但这些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他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既然老天爷让他记起白松年的一生来,那他就要弥补那一生的遗憾。
  “爸今晚来找你,是跟你说说终身大事的……”
  林老爷子坐了下来,开始侃侃而谈,他是打心底满意元逸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乖孙子,自然也对那素未谋面的陆琳琅充满了好感,就劝说道:“我知道你眼光高,从前给你介绍了很多姑娘,你都不满意,但这个陆琳琅能把孩子教导的这么好,你该知足了……”
  “爸,我知足了。”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林老爷子倒是没想到儿子答应的这么爽快,他松了一口气,“你想的明白就好,我知道你的事业很忙,结婚也会影响到你赚钱。但咱们林家家大业大,不差你拍戏那几个钱,你没必要耽误了终身大事……赶紧把那陆琳琅娶回家才是正经事。”
  “我明白。”林旭辉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真的很懊悔,是他从前太过不近人情,没有把握好相处的机会。
  现在回忆起来,自己和陆琳琅相处的时间少得可怜,甚至都没说过一句情话。
  难怪陆琳琅说自己不爱她、只是敷衍她——他承认自己从前对她的态度,确实相当的不上心。
  “你明白就好……这样……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回国去,把那陆琳琅带回来给我瞧一瞧。”
  刚认了孙子,老爷子都来不及喝儿子的喜酒了。
  林旭辉点了点头,又惭愧道:“爸,对不起。”
  “对不起?”林老爷子乐了,他这个倔强的儿子啊,居然会跟他道歉?老爷子不禁拿出了长辈的派头来,教训儿子道:“我听元逸说,你出门拍戏四个月,也不曾理会人家……你是该好好反省反省。这样的态度,老婆孩子迟早要跟别人跑。”
  林旭辉默默听着。
  上一辈子,他那倔强孤傲的脾气,给父母带来了太多的麻烦。
  为官三年,他光顾着赚取名声,却没有时间孝敬父母,也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
  后来妻儿死后,他更是自暴自弃,以至于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上一辈,他真的错过了太多、也过错太多。好在,他现在还有时间去弥补。
  ***
  第二天,林旭辉就把元逸交给了父母去带,自己独自回了国。
  回国的第一站,他并不着急去找陆琳琅,而是去了横店一趟,去会一会那个沈医生。
  按理说,他早就该来见见沈宇筝的,只是从前太过傲慢,就没有把什么“竞争对手”放在心上。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对陆琳琅的傲慢,就是伤害了彼此的感情。
  所以,他需要好好和沈医生谈一谈。
  站在心理医院门口,他拨通了沈医生的电话。
  不一会儿,楼上下来一个高个子的年轻男子。他身上穿着白大褂,双手插.在口袋里,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容,看起来俊朗不凡。
  按照道理来讲,他们两个的关系应该是情敌。
  沈宇筝特意下楼来迎接林旭辉,算是给足了这位“情敌”面子。
  但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现象级大明星,沈宇筝也是暗暗吃惊——想不到林旭辉真人看起来比电视上看的还英俊。这星眸剑眉,都是万里挑一的完美。他自认为长得不算差,但是和林旭辉一比,颜值还是差远了。
  这就是普通帅哥和大明星的距离,难怪陆琳琅这么迷恋他——沈宇筝现在明白了她的审美。
  很快,沈宇筝就恢复了正常的神色,抬手邀请他进入了自己的心理咨询室。
  “这里没人,林先生,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沈宇筝的语气相当漫不经心,他其实挺佩服林旭辉找上门来的。
  原本他以为,陆琳琅和林旭辉的关系,只是女方一厢情愿地单方面崇拜偶像而已。但现在看起来,似乎没那么简单。
  “我知道你和陆琳琅认识了很久。”林旭辉淡淡道,目光直视着他。
  “也不算很久,”沈宇筝轻轻呷了一口茶,盘算起他和陆琳琅的关系来:“三年前我遇见了她,两年前,她成为了我的病人。”顿了顿,他嘴角上钩,“总之比你长得多。”
  “……”
  话中的挑衅意味明显,比起沈医生来,他确实算是个后来者。
  林旭辉感觉到心中升起了一股无名邪火,一直往他脑门上燃烧。但他毕竟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物,这点激将法还不能影响他的理智。更何况,他千里迢迢找过来并不是来吵架的,也就把这股邪火暂时压抑了下去。
  他直接坦白道:“我想知道,琳琅她的病到了什么程度。”
  “……”沈宇筝的目光稍微变了变,他倒是没料到,林旭辉居然知道陆琳琅有心理疾病的事情。但他转念一想,陆琳琅之前多次出入心理医院,有心人肯定猜得出来她的情况,该不会是这个林旭辉故意套自己的话,想以此来要挟陆琳琅吧?
  于是他轻描淡写道:“林先生,陆小姐她只是心理压力比较大,并不是得了什么心理疾病,请你说话放尊重点。”
  “双重人格。”林旭辉也淡淡吐出四个字来。
  这下沈宇筝的脸色变了,陆琳琅患了双重人格的事情,知道的人应该不超过三个。除了他之外,只有陆琳琅的堂弟陆修宇知道这件事。所以说,林旭辉肯定是从陆家姐弟口中得知这件事的。但不管是陆琳琅说的还是陆修宇说的,那只证明了一件事:林旭辉和陆家的关系很不一般。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沉默了起来。沈宇筝隐约猜到了两人的关系不一般,至少不是朋友而已,但他仍旧不相信这个判断。
  不一会儿,沈宇筝才开口问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那怎么不自己问问她?跑过来问我做什么?”
  林旭辉道:“因为她不喜欢别人开口谈这件事。”
  “那她就喜欢别人在背后议论她的病情吗?”沈宇筝看着林旭辉振振有词,只觉得好笑,就教训道:“陆琳琅要是知道了你跑过来找我问她的病情,非但不会感激你,还会觉得你多管闲事。林先生,就算你是她的偶像,也要尊重她的隐.私。”
  林旭辉直视着沈宇筝挑衅的目光,“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她的事怎么会是你的事?”沈宇筝只觉得他多管闲事,“林先生,我知道琳琅她一直把你当做偶像来崇拜,你们两个的私交也不错。但请你搞清楚了,她的病情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当人家偶像不是当人家的家人,你也管不着她的想法。”
  “她是我的女朋友。”林旭辉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沈宇筝觉得他在开一个天大的玩笑。
  林旭辉若是和陆琳琅组成了CP,那娱乐圈早就闹翻了天。事实上,前段时间林旭辉公开有女友的时候,别人猜测最多的是那几个娱乐圈影后。而陆琳琅就是个横店路演出身的小角色,那什么“名媛”的身份,本来和她八竿子打不着。
  林旭辉懒得浪费口舌和沈宇筝争辩这个问题,他一向只用事实讲道理,就打了个电话给陆修宇,调成了外放模式。
  三秒后,陆修宇接了他的电话,开口就是一声“姐夫。”
  听到这声“姐夫”,沈宇筝的面色微微一白,他也认识陆琳琅的堂弟陆修宇,认得出他的声音来。
  “修宇,你和你姐在一起吗?”林旭辉问道。
  “不在,我姐今儿出门去了……不对,你找她干嘛打我的手机?姐她手机坏了吗?”
  “没什么,随便问一问。”林旭辉挂了电话。
  此时此刻,室内的光线更暗淡了一些,一团乌云遮住了灿烂的阳光。
  短短几句话,让两个大男人再次沉默了起来,气氛不由得由紧张向着尴尬在转变。
  沈宇筝从来都觉得自己是最了解陆琳琅的人,没想到,她和林旭辉在一起的事情,居然隐瞒的这么好。再联想前段时间林旭辉高调宣布了秘密恋情,众人猜测纷纷女主角是哪位……但谁也没想到那个神秘女友……真的是陆琳琅。
  两人的江湖地位、演绎生涯、还有知名度毕竟相差太多,所以没几个人觉得陆琳琅配得上他。
  要不是林旭辉今天亲口说出来,沈宇筝也不知道:陆琳琅居然这么厉害,拿下了全娱乐圈最让女人垂涎的钻石王老五。
  “我和她已经交往了大半年的时间,目前已经决定结婚,所以我才公开了恋情。”顿了顿,林旭辉煞有其事道:“但你也了解琳琅她的性格,她不喜欢自寻烦恼,也比较害羞内向,所以为了保护她,我才没有公开她的名字。”
  这些话一说出口,就是官方宣布了陆琳琅只能属于他林旭辉,别人休想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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