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陆启明咳嗽两声,想说话,江妙妙却已经松开手,迫不及待地朝新“家”走去。
他只好跟上,进门时想到她嘴唇的触感和温度,忍不住摸了摸脸颊。
别墅院门是锁着的,江妙妙试了一下,打不开,后退两步,望着高耸的院墙发愁。
“我们要不要……”
话未说完,身边刮过一阵轻风。陆启明已经爬到院墙上,蹲在那里,转身对她伸出手。
她目瞪口呆,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攀爬。
陆启明像拖麻布袋一样,把她拖了上去。
“谢谢。”
她好不容易站稳,抬头道谢,对方已经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
江妙妙:……腿长了不起。
她抓着墙壁,笨手笨脚地往下爬。陆启明托住她腋下,把她抱到身边。
他收回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
“要是我没回来,你连这堵墙都翻不过来。”
江妙妙心中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竖了个中指,抬脚往大门处走。
走到一半时她看着紧闭的大门,怀疑那扇门也是锁着的,于是调转方向,绕到后面的窗户外,从窗户爬了进去。
陆启明跟在她身后,轻笑。
“总算长点脑子了,孺子可教也。”
江妙妙实在受不了了,蹲在窗台上回头道:
“你要么闭嘴,要么找你朋友去,自己选。”
她希望留下来的是一个得力伙伴,而不是啰啰嗦嗦的苍蝇精。
陆启明嗤笑:“你是心虚,才不准别人说。”
她瞪圆了眼睛,一副要啃人的模样。
他只好做了个OK的手势,一把将她抱进去,自己单手撑着窗台,轻松地翻进屋子里。
江妙妙已经在幻想住进新房子后的美好生活,谁知进去后四处看了看,宛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激动的心脏被浇了个透心凉。
“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转来转去都是四面白墙,别说啥豪华装修了,连张小板凳都看不见!
陆启明道:“应该是刚建好没多久,所以没来得及装修。”
她沮丧地坐在地上,十分失望。
这里电是有了,可是没家电啊,有电又有什么用?
陆启明垂眸看着她,“你不喜欢吗?”
江妙妙恹恹地说:“倒也没有。”
“那我们要不要搬过来?”
“搬过来怎么住?没床,没桌椅,没炉灶,怎么生活啊?”
陆启明早有打算,“我们先将就两天,期间在周围转转。旁边都是房子,超市也离得近,有什么需要的就带回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了。”
她啊了一声。
“直接去别人家拿?那不是偷吗?”
超市里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所以心里好接受些。直接像这样去别人家搬东西,总感觉怪怪的,违背她这么多年接受的教育。
陆启明说:“这就得看你怎么选了。可以回地下室跟老鼠抢吃的,可以在这里睡地板。也可以按照我说得做,要什么拿什么。”
她在心里挣扎,一方面难以突破道德底线,一方面实在向往有电的生活。
几分钟过去,后者战胜前者,江妙妙起身道:
“听你的吧,现在去拿?”
“不急,咱们现在先回去,把有用的东西都带回来。”
尤其是那只小丧尸,体力差,攻击性较低,最适合留在身边当血包了。
两人又回去,翻墙时江妙妙坦然自若地冲他伸出手。
陆启明帮助她翻墙,言语中掩盖不住的得意。
“是不是离开我不行?”
她轻哼一声,掸掸衣服上的灰尘。
“当个梯子,瞧把你开心的。”
陆启明顿时像吃了屎一样糟心,话都不愿说了。
江妙妙成功怼了他,回去的路上心情大好,步伐比来时轻松许多。
二人回到地下室,小丧尸躺在地上扭成一条泥鳅,看见有人来更加躁动不安。
他们没有管它,推出从超市带回来的推车,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去。
食物自然得带上,末日后没人生产,吃一点少一点,哪怕是一片薯片也非常珍贵。
水太重,搬不动,好在新家旁边有湖,应该不会缺水用。
被子衣服都几个月没洗了,脏得要命,她宁愿冻死也不想穿在身上。
收收捡捡半个小时,食物装了半辆推车。
陆启明看着他们的全部家当,难以置信。
“就这些?”
“是啊,手电筒、充电宝、纸笔……还有吃的,能派上用场的都在这里了。”
好吧,幸亏他们马上就搬家,否则生活质量连末世前的乞丐都比不上。
江妙妙推着车,目光落在小丧尸身上。
“它怎么带去?绑在推车上吗?”
陆启明摇头,从被套上撕下来一根布条,将一头拴在绑着小丧尸的绳子上,另一头握在手里。
“走。”
他拽了拽布条,小丧尸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了两步。
它嘶吼着,显然不满意这种待遇。偏偏脑袋被套得严实,什么都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跟着布条的节奏,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走。
江妙妙推着车,陆启明牵着小丧尸,拖家带口地离开地下室,于天黑前赶到新家。
晚上是城市里最危险的时候,丧尸们不必忍受灼热的阳光,感知度最强,很容易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因此一进门,陆启明就把所有窗户都反锁,将小丧尸单独放在一个房间里,自己则和江妙妙,到二楼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睡觉。
屋子里没有炉灶和燃料,晚饭是一人两块干脆面。
天气变热了,不盖被子倒是不冷。但地板太硬,江妙妙身上的伤口又结痂了,怎么睡都是硌着的,翻来覆去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