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烤串吃尽时,夜色也浓了。
南风下了电网开关,并告知了老掌柜关于‘引电阵法’的厉害。
这才留下老掌柜和小跑堂收拾残局,跟纪寻一道离开了祝氏杂货铺。
夜风呼号,带着寒意卷进南风衣领,她收了收衣襟,在纪寻揽住她腰时,朝着他热乎乎的胸膛靠了靠。
破风驰骋而上时,她将脸埋进他胸膛。
养个崽还是很多好处的,比车快,比火炉便捷,还人工智能。
好在每天尽职尽责下山遛宠物的纪寻,并不知南风所想,不然恐怕要大发雷霆,给她来一次正面调t教,让她知道知道主人的厉害。
……
……
深夜。
当祝氏杂货铺邻居家小孩们做梦吃烤串,口水流的跟尿床一般时;
当老掌柜和小跑堂因吃的饱足,浑身热乎,一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时;
当南风靠着电暖器,仍觉有寒意,直到朦胧中抱住一只热烘烘的大毛绒玩偶,舒服的拱进其柔滑舒服的厚毛中,才逐渐暖和过来,睡至酣浓时——
两名贼人熟门熟路的潜到了祝氏杂货铺门前。
这一回,杂货铺宅子外加建了一圈栅栏,两个贼人仰头打量,对望时都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再看那新挂上的匾额,个高的贼人嗤笑一声:你做一个,我偷一个!你敢进货,我就敢给你偷干净!
揣着这样的狂言,个高的贼人率先攀爬而上。
然后——
一阵火花带闪电。
作者有话要说: 【想起儿时住在小镇,父亲带着朋友自建平房和小院子,挖水渠种花圃搭木栅栏,现在想想怪有情调的。】
第31章 我卖我自己(2更)
这天早上, 老掌柜洗漱完毕, 出来按照祝南风叮嘱, 关掉引电阵法的开关时, 随便仰头一望, 整个人都呆住了。
天空万里无云,空气中还有带着寒意的冷雾在飘荡。
而前门电网上, 赫然挂着几片破布,显然是有人翻墙不成, 被那些尖锐的网和锥尖刮破了棉裤和棉袄。
棉絮随风飞散, 那几片破布则迎风招展, 映着熹微晨光。
“……”
再靠近了看, 那网上竟还有血色, 估摸着翻墙失败的人,还在这里挂了彩。
唐掌柜绕到正门去看,门口地上有血迹和人跌倒的印迹,以及……一溜拖拽痕迹。
光看着这些蛛丝马迹,便能感觉到昨晚偷窃不成的贼人, 只怕有点惨。
上午出门准备找活计的人看到这状况, 都忍不住问:
“唐掌柜,你们这院墙上挂着的是什么旗啊?”
怎么看着像破裤子?
“这是昨晚翻墙被法阵驱走的贼人的衣衫裤子!”唐掌柜仰着头,没有看邻居的脸,讲这话时,语气里有几分感慨,几分自豪。
他们家新主家, 难道……跟萧山宗上的修士们,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一瞬间,他背脊挺直,伸手捋了捋胡须,只觉任重而道远。
作为与修仙者有神秘关联的祝南风的铺子里的老掌柜,日后他也要更注重修养和仪表啊。
“……”路过的邻居望了望栅栏上的破布,又看看怪里怪气的老唐掌柜,嘴唇抿直了,啥也没说,心里揣着嘀咕默默走了。
还法阵?
没睡醒呢?
…
南风一大早赶过来的时候,唐掌柜新上的货送到,正放在铺子里,准备摆放呢。
“主家,上面那些我让小强搬个梯子摘下来吧?”唐掌柜站在门口,仰头遥望‘裤子旗’。
“不用了,放一上午。”战利品就先在那儿挂着,震慑震慑宵小吧。
南风说罢转头去看来财杂货铺,却见往常最爱站在门口看风景吹凉风的赵福不见踪影,连原本放在铺子门口的两把铜镜,居然都收起来了。
看样子昨晚的电击伺候,还是有点效果的。
至少想办法欺负她、要压着她脖子让她主动去道歉示弱的人,稍微学会了几分收敛。
进到铺子里,南风跟唐掌柜商量着,按照家庭常用情况,将杂货依次摆架。
老一辈人住惯了小房子,喜欢密匝匝的堆东西。
南风却制止了唐掌柜摆东西的方式,所有东西她都让他只摆一样供客人看,剩下的货全放在盒子里,或者放后院库房。
要让客人一进铺子觉得亮堂,一看能扫清目力可及的所有商品。
而非一进门所有东西撞到脸上,成堆成片很费劲才能辨认出都有什么。
东西摆放好后,她将纪寻带下来的雕刻精致的木架,摆在门口左边独立的位置——
这是每日珍宝,摆放她准备的新奇玩意,当仙家宝物或者妖族机关真品卖,镇店用的。
另一个小架子摆在门口右边,这里则放置每日折扣物品——
诱惑大家在这一天冲动消费的。
唐掌柜原本只觉得新主家有钱有背景,今天听着她极有条理的安排铺子里的大小事,才觉得她原来竟有这么多好主意好点子,想法新颖又引人深思。
起初他只是听着她的指挥,带着唐小强干活,到后来,就捧着纸张和毛笔,开始记录她说的话。
言之有物,值得记录下来,慢慢回味和思索。
许多她提出的要求,是他做了一辈子账房、掌柜,都没听说过,更没能想出来的好方法。
里面充满了智慧和道理,令他对她刮目相看。
唐掌柜再无法将她当成个不知哪家偷偷跑出来的闺秀,而是开始用一种敬重的眼神看她,真的有了尊她信她的崇拜情绪。
能想到的事都一一叮嘱过,南风长舒一口气,好久没有说这么多话了,有种缺氧的感觉。
“主家,门口这个真品位,卖价几金锭,只怕有点太贵了吧?咱们山南街前前后后几条巷子里住的人,只怕也都买不起啊。”唐掌柜有些疑惑。
“以后会有很多买得起的人来铺子里的。”南风发现老掌柜跟她说话时,语气客气了很多,淡淡笑过,她伸手抚摸了下珍品架,认真道:
“我的志向,可不止是在这里开一家小杂货铺。”
唐掌柜愣住,主家居然用了‘志向’这个词!
“那主家未来想要做什么?”他微微仰起头,看向比自己还高一些的年轻女人。
“唐掌柜好好做吧,我会带你看到你从未想过的绚烂风景。”她转过头,朝着老掌柜扯起嘴角,眼神灿亮。
明明说着很激昂的句子,语调却很平缓,显示着她并非情绪使然,也绝不是说说而已。
唐大财站在门口,看着祝南风的背影,久久无法回神。
方才那瞬间,他的脑袋像突然被电击中了,有种奇特的感受涌入心间。
那好似是一种,早在几十年前就熄灭的,叫做‘希望’或者‘向往’的心情。
…
……
接下来一整个上午,赵福都未踏出过来财杂货铺门一步,他早已听说了昨晚发生的事。
听说昨天晚上去对门偷东西的贼触发了什么法阵,被电了个半死,口吐白沫精神失常,到现在还疯着呢。
给他传话的人说,当时一道天雷打下来,正翻墙的贼都冒烟儿了!
人被雷击的地方直接熟了,那人肉味直接把另一个贼吓吐了,转身连滚带爬逃走。
被雷击的人还是天亮前赵家派人来拖走的。
每每想到这些,赵福就不自觉干咽口水,后怕。
回想自己这些日子没少给对门添堵,别说摆铜镜传谣言了,光冷言冷语就放了许多——
别到时候……那祝老板使雷击他怎么办?
再说了,谁也不知道那法阵范围有多广啊,万一不小心靠近了点对门铺子,就给雷击了呢?
赵福便在窗后偷偷观察,见邻里们来来往往也没事儿,他也没能放心。
万一那法阵是可以精准操控的呢?别人过去没事儿,他赵福过去就被雷击……
未知事物总是令人恐惧,赵福委实被吓的不轻。
偏偏想象力在这时候又过于丰富,他饭也吃不下,午觉都睡不着,门也不敢出。
恨不能赵家能立即下命令,将他调到其他街巷的别的铺子里。
快救救他,把他带走吧。
……
…
赵家怡安城头的首饰铺子里,赵横杨坐在方木桌前,面色阴沉。
自从见过昨夜被法阵击倒的小贼的伤势,他脸色就一直黑的像锅底。
“五公子,您可得管管我们啊,小三子一个膀子废了,另一个膀子只怕也保不全,以后啥营生也干不了,这不是躺着等死嘛。”一个瘦小男人伏在地上,正是昨夜两个小贼中的一个——因为动作慢,而逃过一劫的那个。
“……”赵横杨嘴唇抖了抖,又怒又恼,却忍耐住了没有开口骂人。
祝南风居然能拿出法阵来?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
心内犹疑,他手指用力捏着茶杯,指节泛白。
“五公子,我家和小三子家粮都尽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这不是逼我们死吗?您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为你办事的人饿死啊。”跪在地上的人仍旧嚎啕不休,虽一滴眼泪没有,声音却格外凄惨大声。
这贼分明是在威胁赵横杨,如果他不给钱不给粮,这俩混贼拼着反正也活不下去了,必然要将事情搞大,说不定就捅到大哥,或者林家去。
到时候他赵横杨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深吸一口气,赵五手攥成拳,又舒展,转而再次攥成拳。
许久后,他才转头对小厮摆了摆手,示意下人抓一把铜钱半袋糙米,将趴在地上的小贼打发走。
待室内空无一人,赵横杨才猛地一拳砸在桌案上。
怒发冲冠,却又要强自忍耐。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可恨!
……
…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
…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我卖我自己】。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
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你为什么要卖自家?”贵妇人又开口。
“……”小姑娘眨巴了下眼睛,似乎对她的问题有些疑惑,“夫人,冬天来了,我自己活不下去了。”
她说着撸了袖子给夫人看,冻的都青了。
再看这小姑娘瘦的皮包骨,小黑手跟鸡爪子似的,看样子不仅快被冻死,也快被饿死了。
南风悄悄叹口气,这若是卖不出去,岂不是冬天都过不去了。
“你要多少铜钱?”妇人又问。
她身边的两个小丫鬟,见有风从街口吹过来,忙都很有眼色的站到上风处,帮夫人挡风,显然被调i教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