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母亲离开时的夙愿,她说,身为魔族圣女,使命本该是守护魔族子民,但她并没有做到,这个遗憾,希望他有朝一日能代替她弥补。
所以在书中,荒月成为魔尊后的每一天都在真正为子民殚精竭虑,一心一意搞事业。
向晚薇认为,荒月即便是被母亲所抛弃,也依然深爱着他的母亲。
一边乱七八糟想着这些,一边往温池边游,她伸了手爪正要爬上去时,浸着香气的巾布兜头裹在了身上。
仰头去看,荒月已经换了身宽松的紫色丝绸寝衣,正拿巾布给她擦着毛发。
他身上那股像极了Clive Christian香水的沉郁幽香再次撞进鼻腔,没来由勾得向晚薇的心晃悠悠颤了下。
荒月以前应该是从未做过这种事情,手上的动作并不轻,重重地又搓又薅,忍了又忍,向晚薇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嘶嘶吸气,“好痛,要秃了!”
她声音不小,甚至还有点谴责的意味在,但荒月并未发怒,只是蹙眉看着手里的长巾,似乎在苦恼,要怎样擦才会更舒适点。
向晚薇怔怔看着这样的荒月,难以把他同书里描写的暴戾冷郁联系起来。
真正靠近他、相处下来,她感受到了他温柔的一面,虽然做得有点糟糕。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猫捂住眼睛~
第十三章
向晚薇被荒月拎到榻上,许是因为方才沐浴的缘故,她没了先前躺在他胸口上呼呼大睡的肆意,变得有点拘谨。
往里侧挪了挪,手爪抱住质地丝滑的锦被,鼻尖萦绕着幽香,她觉得今晚怕是要睡不着了,脑子里总冒出泡在温池时看到的腰腹、胸膛、脊背、甚至赤足。
荒月见她离得远远的,习惯性捞过来,揉了揉她的小脑袋,那对耳朵肉肉的,拨弄起来尤为有意思。
向晚薇正在胡思乱想,最为敏感的耳朵又惨遭□□,很快透出了粉,登时龇牙凶巴巴,“不要碰我!”
荒月那张沐浴过后放松的神色瞬息冰冷一片,眼眸微眯,透出危险的警告。
向晚薇秒怂,被纵着,差点就忘了这位的可怕。
她毛绒绒的手爪探过去圈住荒月的手指,娇起嗓子委屈巴巴地轻蹭,“荒月,我错了,作为朋友,我不该凶你。”
说到朋友这个词,她意在提醒,我不该凶你,当然,你也不能欺负我。
荒月眸色里燥郁的猩红退去,拉过锦被盖在她身上,“秋夜寒凉。”
他是无需入睡的,盘膝修炼,闭目前又道,“这是人界最后一座城池,再往前走只会越来越贫瘠荒芜,你多半会觉无聊,我们可在此逗留两日,稍作歇息。”
向晚薇睡了个舒坦的好觉,早间又吃了顿丰盛的早餐。
温慕消耗大,多食肉,面前摆了大盘的牛羊肉。
吃东西对荒月来说是娱乐项目,浅尝辄止,大多投喂给了向晚薇。
而向晚薇捧着鱼羹,小口小口喝着,羹的味道香香的,鱼肉细腻,却又很有嚼劲。
从客栈里走出,街边枯叶飒飒,在秋风里打着旋儿。
荒月依旧在自身上施了术法,旁人瞧不见他的真容,也瞧不见向晚薇。
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不少将目光投在了温慕身上,少年脊背挺直,如青松修竹,一张脸轮廓分明,剑眉星目,年纪尚轻便已是神明俊朗。
向晚薇想着这位未来大佬绝顶的摇钱树能力,决心好好培养,“荒月,我们给温慕置办点适用他修炼的物资吧。”
“嗯,回了魔宫,我会安排。”荒月凉凉回应。
想到上次在温慕房里多逗留就被攥晕过去,向晚薇也不敢再多说,还是自行留心,看有没有机会给温慕弄个炼丹炉什么的。
秋日阳光温凉,走街串巷最是舒适,向晚薇看什么都觉新奇,瞧见喜欢的就撒娇让荒月买下来。
考虑到温慕的特殊性,街边小食她也一并都没放过,只甜言蜜语一哄,荒月便百无禁忌地买买买。
向晚薇再把各种小食都悄悄塞给温慕。
温慕一路上什么都没干,净敞开肚皮吃去了,瞧着那毛绒绒蹲在魔尊肩上大眼灵动看过来,他就微红着脸捧过双手接住食物。
心里又暖又踏实,再也不用忍饥挨饿,和野狗抢食,能像现在这般一身干净的走在阳光里,全都多亏恩人。
而恩人一点架子都没有,还悄悄纠正过他,不要恩人恩人的叫,可以叫薇薇,但最好是避开魔尊大人,还说以后他会变成很厉害很有帮助的人,竟然还说他会炼丹,往后会给他寻个好丹炉。
沐灵族灵力特殊,能成为很有帮助的人毋庸置疑,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能炼丹,但对恩人……薇薇的期望,他铆足劲也想要达成。
临近黄昏,金乌西沉,天边云霞累覆。
靠近江边时发现许多华贵轿辇纷沓而来,也有三三两两的公子谈笑风生。
“景宵楼新来的花魁今夜终于要露面,这半月来想一亲芳泽的权贵悉数赶来,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家,也就只能凑个热闹罢了。”
“曼香姑娘前几日以轻纱遮面,只一曲曼妙舞姿就勾得多少风流子弟投掷千金,今日要显露真容,还会选出一位来共度良宵,那堆出的金银玉器恐怕都不是你我能想象出来的。”
“往年花魁游江挑选恩客的条件可不是只有财力,去年就出了道谜题,最后让一位年纪轻轻的书生得了便宜,今年不知又会是什么条件。”
向晚薇耳朵动了动,对美色非常感兴趣,轻轻拽了拽荒月垂在身前的发丝,“我们也去看看吧。”
荒月不屑,“有什么可看的。”
向晚薇惊讶,“我知道你不喜女色,但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该不会……”
她话未说完便感觉面前的空气都被抽空了,随即一股幽森冷意笼罩,吓到她嗓音都变了,“不看了不看了,你不要生气…”
“看。”荒月一脸燥郁,抬步跟着人群往江边走。
江边挂了灯台,莹莹光亮印着江面,在天边最后一抹霞光消失之际,陡然升起一道道烟痕,在高空绽放出如星如火的烟花。
烟花燃尽,一艘极尽华丽的画舫乘着夜色,携着香风,伴着靡靡琴音而来。
岸边早已是挤满了人,纷纷爆发出迫不及待的呼喊,有个别狂热的由护卫开路,冲到了最前面。
那里有景宵楼搭起的场地,离停靠点最近,同时还有美人好酒伺候着,但是只有十来张座椅,一位体态丰腴的中年女人站在场地入口竞价。
为了能离画舫近一点,富家子们砸出大堆金银玉器,趾高气昂地坐上座,那些没银子来凑热闹的也只能挤作一团酸上两句,希望这位花魁挑选恩客的条件并非俗物。
画舫停靠,混杂着激动的哄闹声瞬息静止,全都伸长了脖子齐齐望过去。
只见两排轻纱薄衫的美貌女子鱼跃而出,琴音愈发婉转撩人,一个个身娇体软地扭动着曼妙腰肢,白如玉石的长腿若隐若现,勾得岸边那些男子一个个更是鼓着掌叫起来,喊着要花魁露面。
很快,莺啼燕转的歌声传出,在那些舞动的女子足底升腾起旖旎生香的粉烟,隐隐绰绰间一道风情万种的纤细身影出现,赤足踩踏着曼妙舞步,脆生生的金铃声响,未曾露出面容便已勾得所有人心神荡漾。
向晚薇坐在荒月肩上,看得小嘴大张,这灯光、舞蹈、氛围、琴音歌喉,实在是太绝了,别说那些男子们开始狂抛金叶,就是她也激动的想去抛点什么。
下意识去关注荒月的反应,发现在一众目露痴迷神色狂热的人群中,他就是个冷冰冰的异类,眼里甚至还透出一丝无聊。
“不好看吗?”向晚薇问。
“平平无奇,还没你好看。”
向晚薇一愣,她现在只是个毛球而已,跟美人怎堪比?不过从相处这段日子来看,荒月无疑是个毛绒控,在他眼里,说不定还真就是毛团子更好看。
一曲终了,那些伴舞的女子尽数退下,阮曼香在朦胧粉烟里一点一点放下水袖,显出那张明媚生辉的脸来。
杏眼黑而水润,盈盈流转间似云梦深沼,能诱人一醉不醒;红唇饱满,弯起时如钩一般勾住所有男人的魂魄,一举一动都透出极致的妩媚。
男子们全都疯了,高台上的吩咐下人抬着一箱箱金银珠宝拼命叫价妄图吸引青睐。
毕竟花魁嘛,最后要的还不都是银子,搞那么多花头,也只是想要得更多些罢了。
往年虽有花魁挑选恩客看中的并非财物,但那毕竟是个别清高的,而今日这位花魁媚色入骨,能打动她的,多半便是钱财。
“曼娘所求——”阮曼香声音酥软,一开口便是鸦雀无声,尽数等着她说下去,“并非钱财,而是缘分。”
听到这话,全都争先恐后相问道,“曼香姑娘择缘,需看什么?”
纷杂声间,阮曼香从衣袖里拿出一个拇指盖大小的水蓝色珠子,微侧过身抬袖掩脸,只露出一双楚楚可怜的眼,“母亲在我七岁那年劳累过度病死了,临走前拿出这颗珠子给我,说再穷也不能卖了,还说这是一颗灵珠,将来我要嫁人便靠它了,可叹曼娘如今只是个烟花女子,便用这灵珠来寻求有缘之人吧。”
当媚色入骨的美人泫然欲泣说起悲凉身世,更引得男人们趋之若鹜,只恨不得抱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才好。
向晚薇瞧着那珠子,不以为然,“说得这么玄乎,多半是景宵楼老鸨刻意做过什么手脚的物件,好让这桩买卖披上一层美化的皮,再叫来几个文人吟诵一番,倒也成了桩美事。”
“不,”荒月定定瞧着那并不起眼的珠子,“那是云光珠,对灵兽修行大益的稀世珍宝,必须拿到。”
向晚薇惊讶,没想到还真是个宝贝,荒月莫不是想抢?
但抢到了,他不就成了曼娘的恩客吗?
第十四章
阮曼香细如葱白的双手往高空一掷,抛了珠子。
人群陡然爆发出一阵哄抢,个个眼随珠转,你推我搡,朝上空抬起双手。
原本花了大价钱坐在高台的富贵公子眼见珠子径直绕过他们,一个个都傻眼了。
而向晚薇发现那所谓的云光珠颇为灵动,左突又躲,避开跳起来想抢到它的双手,跌跌撞撞朝着这边就过来了。
她惊讶地小声问荒月,“原来你不是准备明强,而是暗夺啊?”
正准备大喇喇动手还没来得及的荒月:……
“是云光珠自己过来的。”
向晚薇更惊讶了,“那你岂不是真和这位曼娘有缘——呃!”
话将尽时,有什么东西倏地钻进了她一张一合的小嘴里,等慌慌张张抬头去看,发现周遭所有人或惋惜或嫉妒或惊愕地望着她,就连荒月都扭头瞧着她,眼神古怪。
那东西入口顺滑,一下就溜到了肚子里,向晚薇很快反应过来,是云光珠。
云光珠上赶着钻进她肚子里算怎么回事,难不成她要成为曼娘的恩客?
但很快她就发现不对,那些人看的并不是她,而是荒月。
一惊下险些忘了,荒月施了术法,旁人是看不到她的,所以在那些人眼里,云光珠是朝着荒月飞来的,弄明白自己不会被当成恩客,向晚薇松了口气。
“既然曼娘的灵珠被这位公子所得,还请到画舫上一叙。”阮曼香盈盈眼波送过来,见那男子虽相貌普通,但身姿如玉,周身气度不凡,心中已因缘分生了情愫,香腮渐染红霞。
向晚薇顾不得感受云光珠的妙用,恨不得用脚爪站起来看热闹,想看荒月面对美人的献身邀约,要如何应对。
一边期待一边悄悄扭头对身后恭敬站着的温慕挤眉弄眼,颇有叫他一起看热闹的意味,正偷笑,眼前一花,竟是到了拥挤如潮的人海最外围。
荒月似身后有恶鬼般,又是两次疾行步,彻底离了江边,直到街市才定下身形。
夜风徐徐穿过,向晚薇柔顺的毛发飘扬,似暗夜流光,她还保持着站立的姿势,满心惊愕,完全没想到大佬碰上这种事竟是直接脚底抹油。
她感受到从脚爪升腾起的寒意,黑水银般的眼睛里再也没了半点看热闹的欢欣,小心翼翼趴伏下去,垂着小脑袋只尾巴轻摇,在那张美到浓烈却冒着冷气的脸上扫过,看起来可怜又乖巧。
荒月见她这幅模样,夹住毛绒绒圆滚滚的腰腹,看向她的肚子,还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按了按,“云光珠,是上古异兽饕餮的灵魄,本以为早已消弭于天地,没想到竟会出现在一个凡人女子手中,倒也便宜了你。”
饕餮?这个向晚薇还是知道的,神话传说里强大的凶兽,能吞噬万物,非常霸道。
“珠子在我肚子里没有问题吗?”她有点害怕。
荒月弹了她的小脑袋一记,“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能有什么问题,难道让你日后继承饕餮之能,靠吞噬一切就能轻松修炼也算问题?”
向晚薇想到自己在渊底喝下灵液又吃了灵晶突破壁障,到了灵级,不也算粗简的靠吞噬之能修炼吗?
还有它可以吸收异兽灵魄,同样也能修炼,这云光珠是饕餮的灵魄,难怪会直飞自己而来。
如今继承饕餮之能,那她以后的修炼之路更是广阔无边,什么都能吞噬,也什么都能转化为自身灵力。
向晚薇隐隐感觉,她日后可能会成长为移山挪海的强大存在,想到这里,心里竟然有了点小期待
就在回客栈的路上,向晚薇因为云光珠突破了两个小阶。
从灵级到圣级,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中间隔了整整四十九个小阶,每个小阶的突破都尤为困难。
而对向晚薇这种不到月余就突破一个大阶再又两个小阶的欧皇来说,是一点都体会不到这种困难的。
软塌上,她见荒月照旧盘膝打坐,奇道,“你们魔族都不需要睡觉的吗?”
实在是这一路走来,她成天睡得昏天暗地,却没见他睡过一次,夜间都是打坐修炼。
向晚薇一边说一边放下榻前厚重的青纱帷幔,火烛幽微,偏过小脑袋肆无忌惮看着那张俊美无俦的侧颜。
要说她每日看来看去也有段日子了,但还是会惊艳。
荒月在注视下睁开眼,将毛球团到掌心里,“自本座突破到圣尊境以来,便再也没睡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