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苑摇头:“不知道。”
他是真的不知道,却也没想过提出质疑。
向来都是江丛羡说什么他就去做什么,就算是杀人放火那些违法的事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不过他也从未提出过这种要求。
这次的擅做主张是他逾越了。
因为看不下去。
江丛羡这些日子的消沉低迷他是看在眼里的。
林望书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从烂泥中抽身,然后向阳而生。
她是真的感到开心,因为甩开了江丛羡而感到开心。
可是凭什么呢,她凭什么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江丛羡笑了一下,眼睛四周却是红的,声音也沙哑的可怕:“我怕啊,这是我最后一张底牌了,我怕我就这么交出去,我和她之间就真的没有一点关系了。”
蒋苑很久以前就认识江丛羡了,那会他们都还小,不过他更小,比江丛羡还要小个三岁。
都是些无父无母的孤儿,住的地方也是些简陋的贫民区。
林望书这种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大小姐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繁华的北城居然也有那么穷的地方。
屋顶只能起到一个装饰作用,连雨都遮不住,到处都是漏的。
一到下雨天就得拿个盆到处接。
住在那的多是孤儿,或是没有能力的单亲母亲,勉强养活自己的孩子。
穷怕了,便会出现一些灰色产业。
那里自然也不例外。
蒋苑的母亲就是个卖的。
每天家里都有不同的男人过来,然后他会一个人跑出去,因为房子隔音不好,他在客厅里总能听见奇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让他不舒服。
就好像在逼迫着他去面对自己母亲是个鸡的事实。
他不想承认。
他每次都会去找江丛羡。
他家是流水街那片最干净的,因为他有个很好的姐姐,他姐姐长的很漂亮,会给他们做好吃的。
江丛羡也会教他们读书写字。
他很好的,爱笑,聊到自己的梦想也会侃侃而谈。
他那个时候才九岁,但在蒋苑心中,他就是自己努力的目标。
他也要成为和江丛羡一样的人,乐观积极,身处淤泥也不为淤泥所困。
后来他们要搬走了,因为江丛羡的姐姐考上了北城最好的大学,为了方便所以她在市里租了个房子。
勤工俭学,一边打工一边赚房租。
他们离开那会江丛羡跑来找蒋苑,给他一把糖,让他等自己。
他说:“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的。”
蒋苑就点头,他信的,江丛羡说的任何话他都信。
江丛羡是一年后回来的,不是回来接他离开这里的,而是一个人,在某个夜晚偷偷跑回来的。
脏到结成块的衣服和身上的伤口黏在一起,扯一下都能掉块皮。
他连鞋都没穿,就光着脚,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走回来,脚底全破了,血肉模糊的。
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
说胡话,整夜整夜的抖。
听说他们走后没多久,明月姐就去世了,狂犬病走的。
而江丛羡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他不肯说。
也不是不肯说,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去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
年老些的长辈说他是被恶鬼附体了。
后来还是附近诊所的医生告诉蒋苑:“他这是病了,精神上的病。”
江丛羡在家待了半年,才逐渐恢复正常。
也不能算正常。
至少和从前比起来,他变的太可怕了,阴沉偏执。
蒋苑是后来才知道的,江丛羡变成今天这样,都是拜林望书的父亲所赐。
后者赞助了一个女学生,从她的高中到大学,所有的学费都是他赞助的。
原本只是很简单的做慈善,可当他第一次见到江明月的时候,这一切就变了味。
林有为爱上了这个比他小七岁的女孩子。
他本来就是一混帐人,做慈善也只是为了哄老爷子高兴。
他往下还有一弟弟,比他能干,也比他聪明,但没他好命,迟了两年出生。
老爷子是个非常传统的人,哪怕大儿子再混帐,再不堪,但他到底是长子,是大的那个。
所以从小到大他对林有为都是明显偏爱一些,甚至连公司也全部给了他。
小儿子一点也没分到,还因此气的离家出走了。
可是那又怎样,林有为对这个弟弟没什么好感,处处比他优秀,还不是不得宠。
也多亏了老爷子对他的溺爱,所以将他养成了一个废物。
暴力,占有欲强。
他这辈子除了女儿,最爱的就是自己。
但他没办法接受别人不爱他。
所以当那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的时候,他才会心生暴戾。
才会在她死后,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她疼爱的弟弟身上。
他折磨他,往死了折磨。
多痛快啊。
窗外在下雨,男人接到电话,语气慌张:“什么,望书发烧了?”
“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去。”
他很着急,扔了手里带血的木棍就走了,甚至连门都忘了关。
也多亏了他那个三岁的小女儿,所以江丛羡才能活着逃离那里。
江丛羡一直觉得,林有为能把对他姐姐的恨撒在他身上,他为什么不能把对林有为的恨,撒在他女儿身上。
很公平不是吗。
林望书没错,可是他又有什么错?
而且他还好吃好喝供着她,他操她的时候,她不是也爽了吗。
他仅仅只是挫了她的傲气,而她父亲带给他的,是精神□□双重的折磨。
但他及时悔过了,他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也愿意放下那些不好的过去。
他可以为了她原谅任何人。
可她却不愿意原谅他。
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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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演出进行的很顺利,林望书这个新人也获得了不少业界内的好评。
盛凛手还伤着,却还是坚持带着林望书参加各种饭局,给她介绍人脉。
也在替她的未来铺路。
不光是因为她是林望书,更多的,是对于一个优秀后辈的期待。
他相信,林望书的未来总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
她有天赋,也比别人更努力。
换做任何一个人,有她这样的热爱,对大提琴的热爱,他都会这么做。
夏早因为如愿签了公司,所以这几天都很忙。
好不容易让她逮到机会出来找林望书,后背上还挂着个吉他,应该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
见林望书没看见她,她踮着脚疯狂招手:“望书,这儿。“
林望书听到声音了,抬眸看了一眼。
看到夏早了,笑着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夏早挽着她的胳膊:“想你了呗,听盛哥说,你那演出特顺利,好多人都夸你呢。”
林望书被她这么直白的夸,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脸有点红,不说话了。
可能是自己身上的攻气太足了,对比之下林望书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她搂过她的腰:“今天晚上张也生日,有个生日宴,他让我喊你也一起去。”
林望书愣了一下:“他上个月不是刚过完生日吗。”
“上个月过的是阴历生日,和朋友过的,农历生日才是家人大摆筵席,他们这种有钱人家的生日过的没什么意思,就是互相拉拢人脉。”
林家也是高门大户,这些她是知道的。
但她的生日从来都只是生日,父亲不会像其他人那样,请一些不相关的客人过来。
宴会地址也不是些高档的酒店,而是提前半年就开工,专门搭建的城堡。
林望书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张也和夏早是青梅竹马,之前在工作室林望书和他见过几面,他很安静,没什么话,视线也一直都在夏早身上。
除了夏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思。
似乎是怕林望书会拒绝,夏早干脆抱着林望书的胳膊撒起了娇:“好不好嘛,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也不想去了。”
林望书被她晃的头晕,只能无奈的应下:“好,我去。”
至少那个时候,她还没有理解到夏早口中的“有钱人”是怎样的层次。
以为顶多只是北城的中上阶层。
所以也没想过,会在那个地方遇到谁。
第三十九章
当林望书在那里看到江丛羡时, 第一反应竟然是逃离。
他的穿着打扮与平时无异,依旧是一丝不苟的精英范。
从头到脚都妥贴体面的。
于其说是他对外表在意,倒不如说他对这些人的瞧不起。
这里的每一个人, 他都是不放在眼里的。
所以哪怕他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却还是不会表现出丝毫异样来。
甚至比平时还要淡定。
几个想要讨好他的男人聚在四周,谈论着最近他手底下新开工的几个项目,都想要插一脚进去, 分一杯羹。
眼下圈子里谁不知道江丛羡牛逼,眼光独到, 头脑也好,但凡是他接手的项目, 哪怕前期再不被人看好,也能在他手底下起死回生。
这就是能力。
圈子里不缺有钱人,缺的是有能力的。
而江丛羡正好有这个能力, 所以他们也乐得奉承他。
什么好听的话都往上堆。
这些和人妖的胸一样假的话, 以往江丛羡还能温和谦逊的笑笑, 可此刻, 他半点兴趣也没有。
百无聊赖的晃着手里的香槟,也不知在看什么, 眼神放空的发着呆。
身边那些人还在滔滔不绝的拍着他的马屁, 他也没有回应。
可能是懒得给回应,也可能是真的没听见。
那些人也都注意到了,江丛羡今天的状况不太对,像魔怔了一样, 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
热脸贴够了冷屁股,也都识趣的离开了。
他们是散了,但江丛羡的周围向来不缺烦人的苍蝇。
立马就有第二批涌了上来。
是个女的,穿着黑色的吊带长裙,那胸大的都快托不住了,腰却细的两只手就能握住。
她在江丛羡的身旁停下,主动邀请道:“要不要一起去露台喝吹吹风,喝一杯?”
他还是那副样子,百无聊赖,连眨眼的频率都没有任何变化。
眼神是暗淡的,哪怕宴厅里灯光再亮,仿佛都与他无关。
面对他这个态度,那女的也不恼,这种优质罕见的高富帅平时肯定被一群追求者捧的很高,有点脾气也正常。
要是没脾气她倒瞧不起了。
“心情不好?”
她是个模特,这次过来也是蹭了别人的邀请函,为的就是钓有钱人。
在她手上沦陷的男人不少,所以对于面前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的。
先投其所好,再服软,但凡是个男人都抗拒不了这套。
“为什么心情不好呢,说出来,说不定我还能帮到你。”
江丛羡单手插放在西裤口袋里,背靠着墙,模样懒散的轻晃香槟,喝了一口。
说话的语气平淡,也不见什么起伏:“趁我还能和你好好说话的时候赶紧滚。”
女人神色瞬变,这还是头回在男人身上栽跟头。
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她冷笑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微垂眼睫,深色的眸子看着她,唇边带着冷笑:“意思就是,你要是再不滚,我倒是不介意用我手里的酒给你洗把脸。”
他是笑着的,可眼神却可怕。
可怕到让她不得不去相信,这事他真的做得出来。
所以她非常识趣的走开了。
见好就收,她得罪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他们动动手指,就足够断送她的事业了。
杯子里的香槟喝完了,江丛羡又从酒保那拿了一杯,这次是度数更高的洋酒。
他来这儿也不为别的,就是图一醉。
喝醉了应该就能把脑子里的林望书赶走了吧。
可这还没喝醉呢,她怎么就从自己脑子里出来了呢。
还就站在他跟前,穿着一条蓝色缎面的裙子,肩带很细,锁骨和肩膀全部没遮住。
她更适合白色,江丛羡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白色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着白色裙子,在舞台上弹奏大提琴。
那个画面直到现在都没能从江丛羡的脑子里离开。
所以他给她买了很多条白色裙子。
他想看她穿。
但她身上的这条裙子,还是很好看。
她本身就是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像朵长在庄园里,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可是这朵玫瑰的刺太多了,光是往那一站,就足够江丛羡难过了。
他不想去看她,可是又控制不住的想去看她。
他太想她了啊,特别想。
想到他一见到她那张脸就难受的想哭。
他不常哭的,甚至可以说,他的眼泪稀少到冷血的程度。
可他最近经常哭。
半夜被噩梦惊醒了,就看着她的照片哭,失眠睡不着了,也会想哭。
他太想林望书了,想到情绪过激,开始反胃,然后一直吐。
吐到胃里没东西了,就开始干呕。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钱,权,或是地位,甚至是仇恨。
他都可以舍弃的。他只要林望书,也只想要她。
可她怕他啊,她一看到他就想躲。
包括现在也是,她看见他了,拉着她朋友的手就往一旁走。
江丛羡身形微动,想跟过去,却又怕吓到她。
还是算了。
他又去喝酒了,把烈性洋酒当水喝。
孙朝刚跟着他爸到处给那些老前辈们敬完酒,看到江丛羡了,就端着酒杯过来了:“怎么着,今天美女可比之前那批质量好,这都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