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朝快走几步和陆冽并肩,昂起头看他,他面无表情,下巴线条凌厉。
她思考了片刻:“前面那几本我都看完了,后面那三四本还没来得及看。”
“看过的都记住了吗?”
周朝朝犹豫着:“记得……差不多了吧。”
“行,正好路上无聊,来验收下你这些天的学习成果,”陆冽神色如常,不咸不淡说了一句。
周朝朝一愣:“这么突然,我还没时间复习呢?”
陆冽嗤声:“复习?”他说着话,修长的食指微微弯曲戳了戳她的头,“你想得倒美!”
周朝朝揉了揉头,无可奈何回了一句:“那好,陆队放马过来,我见招拆招就是了。”
陆冽轻笑了一声,问:“审讯中怎样快速攻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周朝朝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三只鸡!”
陆冽听到周朝朝这无厘头的答案,脚步一顿,刀削般的眉峰蹙起,他面色困惑,稍微转头盯着周朝朝:丫头,别想着糊弄我!”
周朝朝很坦然:“我怎么敢糊弄陆队!”
陆冽哼声,继续往前:“你这不是糊弄是什么?书上有这几个字吗?”
“当然没有,”周朝朝语速很快,满脸自信,“是我觉得书上的内容都太繁琐太枯燥了,文字一大段一大段的,不好记忆,所以我将这些内容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将文字转换为图形来记忆,这个问题的答案简单概括来说就是‘三只鸡’。”
陆冽有些没好气,“那你来说说,是哪三只?”
“第一,左右夹击,第二,乘胜追击,第三,打他个措手不及。”
陆冽失笑:“这也是你从那大段文字中概括的?”
“当然,陆队又不要求我完完整整地背诵下来,意思差不多就行了,不然陆队给我那么点时间,我怎么可能将那么多本书看完还要记住?”
陆冽敛不住面上笑意,回了句:“你倒是很会投机。”
“这怎么能叫投机呢?这是……”周朝朝神色狡黠,指了指自己的头,“智慧。”
她说着继续:“我之前是理科生,比较喜欢逻辑性的东西,最讨厌背诵了,我背政史地都是用的这个方法。”
“将文字转化为图像?”
“对!这只是其中一种,我还用了思维导图法,在脑海中构建出自己的记忆库,用最简单的图像或者文字去概括,需要用的时候顺着图像和简单文字去推,所以我记东西很快也很牢固,虽然我是理科生,但文科成绩一点也不比文科生差,我当年要是学文科,应该也不错。”
陆冽语气愉悦:“这么厉害,难怪沈教授极力举荐你来。”
“其实我导师不太希望我来,他还是希望我跟着他继续读下去,以后留校任教,是我拜托他推荐的。”
这倒有些出乎陆冽的意料,他“哦”了一声,尾音扬起,“为什么?”
“我说了,陆队不能笑话我。”
“行。”陆冽云淡风轻回了一个字。
周朝朝眉眼弯弯,理直气壮:“因为我觉得我满身的才华,必须要来公安系统发光发热。”
陆冽笑,看着她得意洋洋的样子:“我是该说你自信还是自负呢?一点也不知道谦虚。”
“陆队说错了,我是对自我认知清晰明确。”
陆冽轻哼一声,带着笑腔:“伶牙俐齿。”
“谢谢陆队夸奖。”
两人说着话,已经到了洪桥村脚下,下过雨的谷底,土质松软,两人鞋底都沾满了泥土,一路过来脚步逐渐沉重,在旁边的大石头旁清理干净才顺着石板台阶走上村子。
鞋底没了泥土,周朝朝脚步轻快,跟上了陆冽的步伐。
洪桥村不大,只有百来户人,民风也淳朴,以中老年人居多,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
谷底出现无头尸这件事骇人听闻,经由报案人之口传出,再经过一个上午的发酵,两人到达之时,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都人心惶惶。
两人兵分两路,周朝朝去村里走访调查,陆冽直接去报案人家里询问情况。
村民很热情,听闻周朝朝是警察,来调查情况的,纷纷上前提供线索,七嘴八舌什么都说了,周朝朝悉数记录了下来,不过大多数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什么谁家四个月前丢了鸡,谁家八个月前丢了狗,还有村头那口古井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不出水了……
周朝朝看着这些“线索”头都大了,又问一个大娘:“村里最近有没有人失踪?”
下午,气温依旧很高,周朝朝热得脸发红,出了一脑门的汗,她也没擦。
那大娘面容憨厚,摇着蒲扇,摇头:“没听说过这事。”
她不死心,又逮着个大爷问,大爷依旧给了否定答案:“没有,村里没哪家不见了人。”
周朝朝又问:“那这段时间您有见到什么异常情况吗?比如拖着行李箱去情人谷底的人,又或者这几天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声响?”
那大爷思忖了下,嘀咕着:“拖着箱子的人倒是没见过,不过前几天晚上我还真听些声响。”
周朝朝语气有些激动:“什么声响?”
“刺耳,就那种东西在地上‘刺啦啦啦啦啦’的声音,持续了好大一阵,我还准备起来看看的,村里狗也叫了,不过很快就没了,我也懒得起来了。”
周朝朝记录下来,又问:“大概是几天前?”
“这我就记不清了。”
“您再仔细想想?”
大爷皱着眉头想了好大会,还是摇头:“记不得了,年纪大了,好像是昨天晚上还是前天晚上来着。”
周朝朝有些气馁,在村里那条通往谷底的水泥道上仔细查看,没发现什么刮痕,但一路上发现了少许类似血迹的暗色痕迹,是下雨前留下的,经过阳光暴晒凝固在了地面上,尽管昨夜大雨也没能冲刷掉这些痕迹,周朝朝眼神一亮,忙拍照取证,又用小刀将地面不明痕迹全都刮下来放进了物证袋中。
刚起身,马路尽头走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她都没仔细看,就知道是陆冽过来了。
她脸上笑容明媚,挥了挥手,大声叫着:“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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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chapter26:晋江文学城
日头西斜, 阳光已经远不如之前烈了,但人走在底下,依旧有灼热感。
陆冽腿长,没几步便走到了周朝朝跟前, 他稍微低头, 就看到周朝朝正小心翼翼做着取证工作,一眼望过去, 最先看到的还是她白皙的后脖颈, 在日光下像是会发光。
烈日暴晒了大半天, 水泥地面就像是个大煎锅, 冒着蒸腾热气。
痕迹取证工作是需要绝对的耐心和细致的, 而周朝朝半趴在地上,脸被热得通红, 一点点将地面类似血迹的不明痕迹刮下,陆冽黑眸深沉, 就这样低头看着地上那个娇小背影,她后脑勺的发根汗涔涔的。
他忙挪开视线,面无表情地走过去, 站在周朝朝面前,替她挡住落到她身上的日光。
周朝朝感觉到有阴影落下, 抬头往上看去,邀功似地叫道:“陆队,我发现了类似血迹的不明痕迹。”
陆冽心不在焉“嗯”了声, 又问:“热吗?”
“还行,有点,不过忍忍就好了!”她随手擦去额头上的汗,语气轻快。
过了好几分钟, 周朝朝终于做完了取证工作,站起身来,因为蹲趴姿势维持地太久,脚有些麻了,她突然起身,双腿无力,差点又倒了下去,好在陆冽速度很快,及时拉住了她。
周朝朝心里一慌,几乎是依靠本能狠狠环住了陆冽的腰身。
怀中温软,腰被那丫头环紧,微微有些痒意。
陆冽咽了下口水,低头看着周朝朝,视线渐沉,心里有些异样,就好像平静湖面上落了一片树叶,没掀起风浪,倒漾开一圈涟漪。
他皱眉,极力压抑住自己心中那股异样的感觉,微微抿唇,想说些什么,话卡在喉咙口,没说出来,浑身僵硬得很,依旧任由她抱着。
隔了好几分钟,周朝朝脚上那种酸麻感终于退去,她这才松开陆冽,昂起头不好意思地冲他笑,说:“陆队,谢谢你拉我一把,要不是你,我刚刚就摔下去了。”
陆冽神色波澜不惊,嗯了一声,回:“不用谢,”说着将手里的水拧开瓶盖递过去,“渴吗?刚刚去村口那小卖部买的。”
周朝朝接过来,昂头喝了起来,她在阳光下暴晒许久,嗓子都快冒烟了,喝得也急,水从唇边流下来,顺着下巴滴落在精致好看的锁骨上。
陆冽屏住呼吸,喉头有些干涩。
她喝完了水,将空瓶子递给陆冽,又问:“陆队,报案人那里问得怎么样?”
陆冽挪开视线:“钱邦国说他父亲的坟地靠近环山公路那边,昨晚下了雨,他觉得谷底应该都是软泥,不好走,于是骑摩托车去了环山公路那边下去,这样方便。”
周朝朝沉吟:“这样说来倒有理有据,”说着又抬头问,“那他有撒谎迹象吗?”
陆冽摇头,脸上看不出情绪:“没有。”
陆冽话音落下,周朝朝便举起那个物证袋在他眼前扬了扬:“陆队,你看。”
陆冽接过来,手指捏了捏物证袋里的不明暗红色物质,声音低沉:“是很像凝固血迹,”停顿片刻又问,“路上还有吗?”
“有,好几处都有,陆队你看这里,”周朝朝边说边拉着陆冽的衣角往前走了几步,陆冽愣神,看着他衣角处那只沾满灰尘的手,跟着她的脚步往前走了些。
“陆队,你看,这里还有,不过比起刚刚那个地方,这里很少。”她说着话,又蹲下去,继续做起取证工作来。
陆冽眸光深沉,看着自己那处被她手拉过的衣角上的黑印,不知为什么,有些忍不住,弯唇笑了下。
黄昏,太阳西沉,天空晚霞璀璨之际,周朝朝才忙完。
她一整天都在忙碌,一点东西都没吃,又在烈日下暴晒了几个小时,嘴唇泛白,体力不支,走起路来脚步都是虚的,好像下一秒就要倒下去一般。
陆冽皱眉,忙伸出手去扶住她的肩膀。
周朝朝深吸一口气,挺直背脊打起精神。
他那双粗砺宽厚的手掌就放在周朝朝肩头,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全程身体僵硬,像个机器人一样挪步往前走,嘴巴皮子动了动。
陆冽看出了她的不自在,又很快放开了手。
两人顺着原路返回,走下台阶,周朝朝抬头往天上看,天空还很亮,但谷底已经昏暗得看不清脚下的路了。
头顶摇曳的黑色树影,耳边传来昆虫鸟鸣,衣服蹭过荆棘灌木发出的“刺啦刺啦”的响声,谷底又全是坟,身处这样的环境中,周朝朝不免有些心里发怵。
她走在后面,稍微弓背亦步亦趋跟着陆冽。
陆冽感受到了她的异常,脚步一顿,问了句:“怎么了?”
周朝朝也没撒谎,坦言道:“有点害怕。”
陆冽轻叹,伸手将身后的周朝朝推到前面来,一只手搭上她的肩头。
周朝朝心中的恐惧这才消失了大半。
两人走着,越往里走就越黑,没几分钟便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了。
陆冽拿出手机看了眼,电不多了,但勉强还能撑一会儿,于是打开了手电筒,稍微照亮了脚下的路。
一路无言,气氛有些尴尬,周朝朝犹豫着问了句:“陆队,你会不会觉得我作为一个警察,有些太胆小了。”
陆冽环顾四周,回答:“王新余说得对,警察也是人,这样的环境,害怕也是无可厚非的。”
“那陆队呢?”
陆冽轻笑一声:“我有什么好怕的,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周朝朝又问:“要是深夜,陆队一个人来这里,会害怕吗?”
陆冽听到此处时稍微抬头望了眼天,树影之上是一轮明月,悠然地洒落光辉,但月光却完全没能照亮这片深处暗谷,情人谷中依旧晦暗无光,有风吹过,将头顶树叶吹得飒飒作响,陆冽环顾四周,手机亮光下隆起的坟包,不远处形似人影的树枝。
要是深夜,一个人来这里会害怕吗?
陆冽当了多年刑警,见过无数污秽罪恶,害怕是不可能的,但要是自己大半夜一个人来这里,不可能完全做到心如止水。
他还未回答,周朝朝就自顾自说道:“陆队,我在想,要是凶手真是深夜将那个面无全非的死者抛尸在谷底,应该有着很强的心理素质,能将死者从洪桥村运下来掘土埋尸,不仅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还需要不错的体力。”
陆冽同意她的观点,“嗯”了一声。
“对了,陆队,我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还听了一个故事。”
陆冽疑惑:“什么故意,讲来听听。”
“这山谷明明是坟地,为什么叫情人谷呢,我觉得很奇怪,就问了村里的老人,听了一下这情人谷的由来。”
“说说看。”
周朝朝不疾不徐娓娓道来:“好像是清朝的时候,村里有两个青年男女相爱了,但那时是封建社会,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家长辈又有恩怨,就极力阻止他们在一起,但这两人情比金坚,说生来不能做夫妻,死了也要当怨侣,就找了个月圆之夜双双殉情,在谷底上吊自尽了,村里的人也被他俩感动了,就说动了两家的长辈,用黄土将两人葬在一起了,后来村里一个教书先生,就给这对情人写了首诗,说‘黄土披身了凡尘,情人谷底埋情人’,所以后来这山谷就改名叫‘情人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