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意瞧了眼兴冲冲来报喜的徐昭明与寇承平两人,哪会知道他们就是单纯把申请文书递了上去而已。
要是他们真央着家里走了后门,估计就不会兴高采烈地跑来找她了!
盛景意笑道:“现在我们每天准备一份文稿让雕版师傅雕好,到月中便能整合成册准备下印,这次只是印《桃花扇》选角相关的内容练练手,看看雕版师傅和印刷师傅他们能不能忙得过来。可往后要是想长久印下去,却是得想些新鲜主题,光写秦淮河畔这些事畅清园那边可开不起来。”
寇承平点头,他回去后也想过了,且不说他们能不能说动家里人,即便他们能请动家中母亲和姐妹出面邀人到畅清园玩,恐怕也很难达成盛景意所说的效果。
像这次《桃花扇》选角,他们这些小纨绔都兴致高昂,可谁也没敢跑回去和母亲她们提起,他们都清楚在母亲她们心里秦淮河畔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有些想法不是说他们想改变就改变的,倘若盛景意没能让徐昭明另眼相待,他自己一开始恐怕也不会和盛景意深交,更别提和盛景意搞那么多合作。
再说了,若是月月都要印书,光靠盛景意供稿也不现实。虽然盛景意想法多,可也不能只指着她一个人撑起一本杂志不是吗?
寇承平虚心求教:“你说该是怎么个章程?”
盛景意说道:“我听闻世家大族都会给族中女子请女先生,可见有才学的良家女子也是可以出来做些营生的。寇公子不妨请人牵桥搭线,雇几位女先生到畅清园中选稿审稿,再向各家女眷征稿,选上的不仅能刊印出来,还有一定的稿酬可拿。”
寇承平两眼一亮:“如此甚好,那我就有把握多了!”
别以为女孩子就不需要钱银、不需要才名,又不是家家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一些小官家眷还跟着丈夫住在朝廷廉价出租的公租房里呢,谁会嫌钱多?
何况,出书赚的钱感觉铜臭味都少些,真要能被选上谁能不乐意!
至于要不要借机出个名,那也是可以选的,想出风头便用本名,想悄悄发财便用笔名,这有什么不好选的?要是想观望观望,大可以披马甲上阵,回头看形势大好再把马甲一掀,岂不妙哉!
寇承平热切地和盛景意讨论起各项细则来。
徐昭明对经营上的事不大感兴趣,不过听他们讨论得热烈,免不了有点被冷落的感觉,想插嘴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没声没息地缀在旁边,时不时看盛景意一眼,目光瞧着颇为幽怨。
盛景意自然注意到徐昭明的小眼神,她不着痕迹地把话题引到徐昭明的身上:“后续杂志虽不会再多提《桃花扇》选角之事,却也可以时不时刊登相关稿子维持热度,到时徐公子作为评委也可以写篇技术性文章说说日常弹唱技巧。”
这年头谁家女孩儿不弹弹琴唱唱曲儿?哪怕是关起门来弹着玩唱着玩,那也是要学一点的,要不然小姐妹出去聚会玩什么?夫妻俩成亲后聊什么?总得有点共同爱好和共同话题啊!
徐昭明听到有事情要交给自己办,还是和他喜欢的领域相关的,马上摩拳擦掌地说道:“没问题,这个交给我,我听了两晚,发现的问题可多了!一定要写出来警示一下其他人!”
盛景意:“……”
盛景意和寇承平对视一眼,感觉徐昭明怕不是要完球,到时候金陵城所有后宅女眷都能欣赏他是怎么骂人的,谁还敢把女儿嫁给他?!
真要把女儿嫁给他的话,得担心女儿以后天天被骂到以泪洗脸啊!
前面有那么大一个坑,是让徐小明跳还是不让徐小明跳呢?
盛景意和寇承平迅速结束短暂的对视,满面笑容地对徐昭明选择的文章主题予以肯定,表示大家看到这种干货满满的文章后一定会很开心。
寇承平蔫儿坏地在一边点头:“对啊对啊,盛姑娘说得对,你可一定得好好写,我们这杂志能不能办好就看你了。”
狐朋狗友什么的,可不就是用来坑的吗?有坑一定要哄他跳,没坑也要挖个坑出来哄他跳!
徐昭明不疑有他,只觉得自己总算也参与进大伙的办杂志计划之中了,开开心心地听盛景意继续往下聊,时不时努力插几句话表达自己的见解。
三人边说边聊,一路聊回了千金楼。
饭点将至,秦淮河畔这种风流之地也无法免俗地飘出了阵阵食物香气。
客人在该吃饭的时候来了,那肯定让客人饿着肚子离开,盛景意邀请徐昭明两人留下用饭。
徐昭明和寇承平来千金楼的次数不少,却还是头一回被留饭,饭菜上桌之后一闻着那香味,肚子顿时不由咕噜咕噜地叫唤起来。
寇承平看到端上来的主菜,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天的主菜是酒糟猪蹄爪。
时人吃海味时便经常用酒糟腌制去腥去腻,猪蹄也是一个理,腌制后的猪蹄吃着鲜香可口,丝毫不见原来的油腻,许多人能一口气吃三五个!
吃食这方面,盛景意舌头厉害,一尝就知道用了什么料、可以怎么改进,不过要她自己动手的话,她却是不太擅长的,一来现在用的炉灶都是土灶头,她掌控不好火候;二来哪怕从前有现代厨房在,她也没什么机会动手。
她是个理论强者!
这道酒糟猪蹄爪便是盛景意撺掇掌厨改良过的,一大早厨下便开始忙活,到中午才能捧上桌吃。
配菜还有凉拌蒌蒿和其他几种小菜,有荤有素,摆上桌瞧着倒也还算丰盛。
眼看就要入夏了,日头逐渐毒辣起来,再过些日子便吃不着蒌蒿了,最近千金楼便多吃了几回。
今天的蒌蒿十分新鲜,瞧着绿莹莹的,还带着诱人的蒌蒿香味,吃了咸鲜浓郁的酒糟猪蹄,再吃一筷子凉拌蒌蒿过过嘴,感觉自己还可以再吃一轮!
可是,这玩意香是香,他们几个坐一起啃猪蹄是不是不太雅观?
寇承平瞅了盛景意一眼,那眼神的意思是“你是不是疯了”。
好歹他也是风度翩翩美少年,走到外面会让不少女孩子暗暗倾心的那种,怎么能在人前啃猪蹄!
盛景意热情地给他们介绍:“这酒糟猪蹄是去了骨的,先炖得皮肉软糯,再用酒糟腌上半天才能上桌,我可喜欢吃了!”
最近盛景意终于摆脱了前世严格的节食瘦身,饭量逐渐正常,对食物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时常跑去和掌厨交流自己发现的改良方法。
掌厨现在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炙热,盛景意要不是千金楼的“小当家”,估计掌厨都要收她为关门弟子,把毕生厨艺传授给她了!
盛景意不仅介绍得热情,动起筷子来也不含糊,介绍完酒糟猪蹄后便给自己夹了一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吃什么都可爱,这会儿盛景意开开心心地咬了口酒糟猪蹄,还不忘笑眉弯弯地和徐昭明两人夸一句:“爽口弹牙,真的好好吃啊!”
寇承平和徐昭明本来就满肚子馋虫,见盛景意带头吃了起来,也顾不得什么雅观不雅观,齐齐把筷子伸向那盘酒糟猪蹄。
一口咬下去之后,两个人都被那软糯清爽的口感征服了,风卷残云般解决完手上那块,开始了残酷的猪蹄争夺战。
面子算什么,先把好吃的抢完再说!
等两个人扫光了一桌子菜,瞥见盛景意斯斯文文地在一边喝茶,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寇承平夸道:“别家也有酒糟猪蹄,却没有你们这儿的好吃。”
江南两路不是临江就是靠海,水网密布,水产自然也丰富得很,酒糟菜算是江南一带的特色菜了,不管是临京那边还是金陵这边都不少见。寇承平这句夸是真心的,他也吃过不少酒糟菜,感觉味道没千金楼这儿的好!
盛景意应道:“那往后我们的花船再开业,倒是可以做酒菜生意了。”
徐昭明本不是重口腹之欲的人,今天却也吃得很过瘾。他说道:“自然可以的,这样的饭菜我一天吃三顿都不会腻。”说完他又问,“你这酒糟猪蹄还有吗?要是还有的话,我带一些回去给我祖父下酒,他吃得高兴了,我正好可以和他提口罩的事!”
还能连吃带拿的吗?寇承平听完也不甘落后,说道:“我也带一份回去给我祖母,请女先生的事怕是得我祖母出面!”
盛景意便叫立夏去问问厨房那边有没有多备的。
不一会,立夏拎着两个食盒回来了,竟是已经装好了两份酒糟猪蹄。
立夏伶俐地说道:“倒是巧了!忙了两天,当家说要犒劳一下所有人,所以吩咐厨下多做了些肉菜分下去,我过去问时正好还剩下两份。”
虽然这两份本来应该是穆家兄弟的份额,不过都是“自己人”,他们少吃一口也没什么。自从发现穆大郎他弟有可能对自家姑娘图谋不轨,立夏连穆大郎都看不太顺眼了,截胡了这两份酒糟猪蹄她心里高兴得很,一点都不同情他们!
徐昭明两人不晓得其中因由,只觉得这小丫鬟笑得那么开心,瞧着倒是个活泼的。
既然要拿外菜回去孝敬长辈(顺便求他们办事),徐昭明和寇承平也不多留,分别拿了个食盒兴冲冲回家献宝去了。
立夏等他们一走,又叽叽喳喳地和盛景意说起自己刚才去截胡的事,表示“穆二居然敢觊觎姑娘,活该他们没猪蹄吃”。
盛景意边听她说话边往雅间外走,还没来得及纠正立夏的话就撞见穆大郎正好从外头经过,也不知有没有听到立夏咋咋呼呼往外蹦的胡话。
盛景意:“……”
果然是白天别说人,晚上别谈鬼。
作者有话要说:
穆弟弟:酒糟猪蹄有什么好吃的,我才不想吃
穆弟弟:o(╥﹏╥)o
*
注:糟猪蹄和蒌蒿的做法,参考《宋宴》
第53章
盛娘从来不是吝啬的主家,最近千金楼那么忙,她便吩咐厨下给大家加餐。
现在千金楼的杂役们都在厨房学了两手,好歹算是半个帮厨了,掌厨做起大菜来倒不至于手忙脚乱,早早便做好了可供全楼吃的酒糟猪蹄。
还没到饭点,大伙已经闻到了香味,等当家和姑娘们分完便轮到杂役和丫鬟仆妇了,一个两个吃得老香。
今天穆大郎出去跑腿,本来掌厨叫人留了两份给他们兄弟俩,结果盛景意身边的立夏来要,说是徐小公子他们要带回家孝敬长辈,那自然是先紧着客人要紧。
掌厨也没亏着穆大郎,取了两份酒糟鸡爪给穆大郎捎回房吃。
这会儿穆大郎手里就捧着两人份的饭和酒糟鸡爪回房。
虽然猪蹄爪变成了鸡爪,不过好歹也是荤菜,那香糟是透明的,乍一看连带齐齐整整、服服帖帖躺在那的鸡爪只只都盈着诱人光泽。
盛景意一开始有些心虚,看到糟鸡爪后两眼一亮,好奇地问:“这是陈师傅新做的吗?好吃吗?”
穆大郎:“……”
穆大郎说道:“我还没吃,不知味道如何,姑娘可以夹一只尝尝。”到底还是小孩子,懂什么觊觎不觊觎的,不过是她们主仆俩说着玩罢了。
屋里的碗筷还没收,立夏见盛景意对那糟鸡爪感兴趣,便跑进去取出对干净筷子给盛景意夹鸡爪。
盛景意刚才虽然已经吃过糟猪蹄,可糟猪蹄和糟鸡爪又不是同一种菜,她看到新菜还是很馋的,不客气地分走了一只,不客气地叼嘴里尝鲜去了。
穆大郎见她咔吧咔吧咬得欢,丝毫不见一般小姑娘在人前的矜持和拘束,眸底不由添了几分笑意,捧着剩下的糟鸡爪和饭菜回房去。
穆钧此时在房里看书,他在外面的形象虽是个“废人”,千金楼也没短他的吃食,所以穆大郎回来晚了他也没在意。
他隐隐有听到人议论说今天中午添了个荤菜,是酒糟猪蹄,千金楼上上下下那么多人,今早快把西市能买到的猪蹄都买完了!
他对猪蹄这种食物不是很感兴趣,他向来与穆大郎一同进食,两个人对坐啃猪蹄感觉怪怪的。
不过,闻起来还挺香的,一大早那香味就开始飘出来了。
要是好吃的话,吃吃也无妨。
穆钧正想着,穆大郎便推门而入,捧进两份饭食。
穆钧垂目看去,他已经知道今天的菜色,不过是糟猪……现在的猪蹄这么小了吗?
再仔细一看,那不是猪蹄,是鸡爪。
穆大郎见穆钧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捧进来的糟鸡爪,便给穆钧解释了一番,说盛景意留徐小公子他们用饭,他们吃完觉得好,叫人把厨房剩下的糟猪蹄打包回家让长辈尝鲜去了。
为此掌厨才把自己做的糟鸡爪贡献出来,给他们当加菜。
想起盛景意啃鸡爪的模样,穆大郎补充了一句:“糟鸡爪应该也挺好吃的。”
穆钧对此没什么意见,只随口问道:“你尝过了?”千金楼的掌厨是北方人,以前好像没有做过这类酒糟菜,这应该是掌厨新学的江南菜式。
穆大郎一顿,没有隐瞒,把盛景意刚才讨走一个去尝鲜的事如实说了出来。
他虽没尝过,但看小姑娘仓鼠一样咔吧咔吧啃得欢,下意识就觉得这菜应该很好吃。
穆钧听着穆大郎的话,目光落到那齐齐整整支棱在盘中的鸡爪上。
很难想象会有斯斯文文的小姑娘在人前啃这玩意,可转念一想,盛景意也不是那些斯斯文文的小姑娘,她闲着没事会往屋顶上爬,刚才似乎还和定国公府的徐小公子一起啃猪蹄……
这种事,一般女孩子可做不出来。
也不知那徐小公子是什么感想!
穆钧没说什么,搁下书走到桌边坐下,招呼穆大郎坐下一同用饭。
这鸡爪经过香糟一泡,好入口得很,一口咬下去便现出白白的细骨。
许是因为放凉了,鸡爪的口感十分清爽,偏又有种难言的咸香鲜嫩,吃着十分下饭。
果然好吃。
穆钧解决完手里的鸡爪,不由想到了自己没吃上的糟猪蹄。
无论是定国公府的小公子还是寇家的小纨绔,都不是没见过世面、没尝过美味的人,能让他们吃完还提出要带一份走的糟猪蹄会是何等美味?
穆钧抿了抿唇,没说什么,认真解决起面前的饭菜来。
口腹之欲什么的,切不可看得太重,好奇一下就可以了,吃不上就吃不上,不必老惦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