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凫只是随口一问,一旁的司非和凌奚月却如临大敌,齐齐上前一步,一左一右挡在舒凫和陌生男子之间:
“你是谁?别靠近小师妹,她不认识你。”
“姜姑娘是我同伴,道友夺人所爱,未免不美。”
另一边,有这两人挡在前面,江雪声气定神闲,慢条斯理地向舒凫解释道:
【百花楼位于魏城中央,是全城最高的一座楼。每逢花朝节夜市,都有乐修登台演奏,大多是为了一展技艺,给自己博些光彩。】
凌奚月和司非相看两厌,互相都觉得对方碍事,一个上前一步,另一个就抢着紧跟两步;你拱我一下,我踹你小腿一脚;一个张开双臂阻挡,另一个索性飞身扑向那陌生青年,作势要将他赶走。
“……”
青年第一次看见如此奇葩的护花使者,嘴角微微一抽,“两位,在下绝无冒犯之意。只是这位仙子风采出尘,身在茫茫人海之中,便如同石中美玉,沧海明珠,令人见之忘俗,这才冒昧搭话。”
司非:“我知道,你这是见色起意。小师妹说过,像你这种人,就叫做颜狗。”
青年:“?????”
他的确是颜狗,也的确在人海中对舒凫(的脸)一见倾心,自然不肯轻易放过这个触手可及的美人。
他一心系在美人身上,不着痕迹地平移一步,试图绕过眼前这两个碍事的男人,却不料黄雀在后——博美得了凌奚月授意,蹑手蹑脚绕到他身侧,突然“嗷呜”一声,张大嘴巴咬向了他的臀部!
“唔呃?!怎么回……”
更糟糕的是,就在此时,青年身后响起一阵凌乱杂沓的脚步声:
“姐姐,你听说没有?百花楼上有个绝世美男子,正在那里弹琴!”
“真的?有多美?”
“太美了,就像天仙下凡一样美!他还穿着一身红衣,插着红宝石簪子,像个新郎官似的!”
“新郎官好啊,我可以!我现在就可以和他拜堂!”
“好好好,既然姐妹们都这么说,那我必须得看看!哎呀,前面有人挡道?他——他屁股上怎么挂着条狗?变态啊!”
“不错,他就是变态!”
与此同时,舒凫袖中的邬尧忽然掐着嗓子,细声细气地喊道,“他要非礼我们,姐姐救命!”
舒凫吓了一跳:“巫妖王?!”
难道是平日里被江雪声刺激太多,终于承受不住崩溃了?
她刚想到这里,却听见江雪声也跟着道:“姐姐,救命啊!此人是个惯犯,我姐妹也曾被他祸害!”
舒凫:“……”
——到底是你们疯了,还是我疯了???
那些过路女子古道热肠,一听见“少女”求救,当即热血沸腾,抬高嗓门喝问道:
“好啊,敢在魏城造次!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姐妹们上啊,让这变态见识一下我们魏城女人的厉害!”
“别挡道,我们还要去看美男子呢!闪开!”
“等等,请听我解……啊!!!”
青年屁股上挂着一条铁齿钢牙的狗,一时间躲闪不及,当场被身后涌来的热血猛女们饱以老拳,七手八脚掀翻在地,然后一窝蜂地踩踏过去。
若她们只是寻常女子,倒也罢了。
可她们偏偏一个个人高马大,铁塔般的身材,砂锅大的拳头,鼻梁几乎高过额头,分明是一群生活在市井间的犀牛精!!!
“……”
“…………”
“………………”
被大群犀牛践踏过后,青年就像一块破抹布似的,出气多进气少,整个人虚弱无力地伏倒在地,几乎被踩成一幅二维码。
“这……”
面对如此惨状,就连舒凫都有些同情,“先生,巫妖王,你们不至于吧?他只是搭个讪而已啊。”
“对了,刚才那几位犀牛大姐,她们口中的抚琴男子……能让人如此痴狂,莫非就是‘玉面狐’萧寒衣?”
“至于。不是。”
江雪声轻描淡写开口,用一句话回答了舒凫的两个问题。
“犀牛不解风月,在她们眼中,‘琴’与‘箜篌’并无差异。听这穿着打扮,她们口中的弹琴之人,应当是一时心血来潮,穿了身男装出门的如漪。”
舒凫:“………………”
夭寿哦。
大师兄祸害完世间直男以后,终于将手伸向直女了吗?
而后,江雪声倏地一笑,仿佛在吟诗作赋一般,以一种抑扬顿挫、幸灾乐祸的语气接下去道:
“——地上那块抹布,才是真正的萧寒衣。”
“………………………啊?”
不等舒凫反应过来,她脑海中骤然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
如狂风,如巨浪,如同一场蓄力两百年的瓢泼大雨,几乎当场将她整个人震倒在地。
邬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萧狗你也有今天想不到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六十九章 下直钩
你要用那个吗,真是太那个了
玉面狐萧寒衣, 觉得自己今儿个真是日了狗了。
他的第三百零几任女友——具体是几记不清了——凝露魔君,说是得了笔生意,近日在魏城有一桩大事要办,须得亲自走上一遭。
萧寒衣闻言, 本着自己温存体贴的翩翩佳公子人设, 舍命陪美人, 冒着被三百余名前女友识破的风险, 给自己英俊潇洒的脸蛋做了个微整形, 美滋滋地陪着她一起赴会。
只可惜凝露所图者大, 一入城便说“要办正事”, 只和他一起逛了趟花童庙, 在情花中留下几句艳词, 就像朝露蒸发一样没了踪迹。
萧寒衣身边少不得姑娘,更少不得热情如火的夜生活。这两日他独守空厢,孤枕难眠, 终于故态复萌,决定重新干起老本行, 趁着凝露顾不上他的当口,上街勾几个漂亮姑娘回来爽一爽, 培养一段“醉时相交欢, 醒后各分散”的露水情缘。
而他第一个盯上的, 就是一位年纪不超过二十岁,容颜如同玉琢雕像一般清灵秀美, 目光澄澈, 一看便单纯懵懂好忽悠……总而言之, 无论他怎么想,都应该是手到擒来的小姑娘。
所以说……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萧公子, 你可别乱动啊。”
“你要是一动,我手一抖,指不定就给你多开一个洞。”
芳龄十八、花容月貌、“单纯懵懂”的小姑娘,如今就站在萧寒衣身旁,一脚踏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一手持剑,剑鞘正好抵着他险些被生生踩成四瓣的屁股蛋儿,而且一直绕着某个危险的位置打转。
自然,那柄剑并不是孤光——孤光是拒绝的。
萧寒衣久经风月,脚上踏过的船太多,偶尔也会翻上一两次,遇上个把过激女妖,捧着他那大宝贝笑吟吟地低语:“这东西啊,真是叫我又爱又恨,真想一口把它给咬下来……”
萧寒衣每次都安之若素,甚至还能与对方谈笑风生,讨论一下那玩意儿是水煮还是油炸。
因为他非常确信,对方不会下手。
对于自己的技术……不,魅力,萧寒衣流连花丛数百年,一向很有自信。
所以,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像个大王八精一样被人踩在地上,一会儿被狗啃,一会儿被犀牛践踏,一会儿被姑娘拿着根又长又硬的东西指指戳戳,臀部一阵接一阵地发凉。稍有不慎,就会落得个“菊花残,满地伤”的下场。
而他一向温润清雅的笑容,如今也开始泛黄:“这,这位仙子……其中是否有什么误会……”
“萧寒衣,萧公子。”
舒凫心平气和地重复一遍,“我没认错人吧?”
萧寒衣不敢隐瞒,只好老老实实地承认道:“不错,正是在下。仙子,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
他嘴上这么问,潜台词其实是:你没被我始乱终弃过吧?
前一百任女友的外貌,其实他已经记不太清了。
但舒凫容貌颇为不俗,若是见过——或者说泡过,他应该不至于毫无印象。
不是前女友,难道是前女友的妹妹,或者闺蜜……莫非,是他失散多年的女儿?!!
萧寒衣两眼乱转,满脑子胡思乱想,瞬间脑补出十七八个带球跑的狗血故事。
“我和你是第一次见面,他却不是。”
舒凫不与他兜圈子,伸手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巫妖王从衣袖里掏出来,笔直递到他面前,“巫山云蛟,萧公子可还记得?”
“……”
萧寒衣的假笑僵硬在脸上。
他当然记得。
邬尧第二任道侣有倾国之姿,以萧寒衣的眼光来看,也是个无可挑剔的绝代佳人。勾引得手之后,他很是自鸣得意了好一阵子。
再加上邬尧爱重前妻,即使情场失意也只是咬着牙、含着泪祝她幸福,为免惹她伤心,甚至投鼠忌器,没有对萧寒衣下死手,更是助长了这位第三者的嚣张气焰。
但狗改不了吃屎,花心狐狸改不了骚。
与邬尧的前妻蜜里调油、双宿双飞一阵之后,萧寒衣很快便觉得腻味,再一次悄悄迈开了猎艳的第三条腿。
舒凫:我从未听过如此辣耳朵之事.jpg
“开心点,狐狸。”
邬尧盘绕在舒凫手心,目光森冷,缓缓吐出一段鲜红的蛇信,“如今本座只是一点神识,没法把你碾成齑粉。”
萧寒衣刚松一口气,便只听见他阴恻恻地开口道:“不过,本座也很开心。因为本座知道,这小姑娘的手段,一定会比你想象的更加残忍。”
萧寒衣:“……”
舒凫:“巫妖王,您可别吓唬他。一不小心吓傻了,回头我们问什么?”
萧寒衣艰难地强笑了一下,却笑得不太成功,变成了一副鼻歪眼斜的苦相,半死不活地挂在脸上:“仙子,仙子想问什么?只要是在下知道的,一定知无不言。”
【此地不方便,将他带回去吧。我会给如漪传讯,让他到客栈碰头……当然,失去了在我们面前表现的机会,我想他不会很高兴。】
江雪声提醒道,同时不无警觉地扭头打量了一眼凌奚月。
【就算问出些什么,也不能让凌霄城的人听见。】
他这话并未说出声音,但凌奚月察觉到舒凫的视线,当下便赔了个暧昧的笑脸:“姜姑娘,看来今日一行,也该到曲终人散的时候了。”
“……”
舒凫挑了挑眉,“抱歉,凌公子。今日我与师兄逛得开心,险些都忘了你还在。”
凌奚月:“……”
他还没来得及沉下脸,只听舒凫接着道:“有道是‘明人不说暗话’,我也不妨与你直言。凌二公子,我对你无意,今日答应和你见面,只因我想知道凌凤卿袭击魏城的计划,这关系到数十万人的性命安危。”
“凌公子可以自己判断,是不是要将消息告诉我。”
“你说,我替苍生谢谢你,但你我之间的可能性不会增加;你不说,也不会减少。这个数字一直都是零,迄今三年,从来没有变过。”
舒凫神色平淡,既没有高岭之花对待追求者的轻蔑,也没有将他人心意拒之门外的不安,“在明确这一前提的基础上,凌公子,我等待你的回答。”
她比了个手势:“请。”
凌奚月沉默半晌,露出个艰涩的苦笑:“姜姑娘,其实你没必要讲得这么清楚。你既然知道我有这份心思,本可以敷衍我一两句,先从我口中套出消息……”
“我知道,但我不稀罕利用。感情之事本就复杂,我还是清楚些好。”
舒凫也笑了一笑,那笑容同样是平平淡淡的,就连最自作多情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疏离,“凌公子,你的感情,我知道自己还不起,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别欠。”
凌奚月叹了口气。
一往情深、情深不寿的男二不少见,“欲做男二而不得”的,也不知除了他还有谁。
博美也叹了口气。
他觉得,主人这一辈子就吊死在一棵树上了。而且还是自己用绳套勒着脖子,拼命踮起脚尖去够那棵树。
——也许,他应该先考虑换个主人?
说实话,要想抱上舒凫这棵树,他觉得自己成功的可能性还比凌奚月更高一点。
世态炎凉,人不如狗啊。
……
最终,凌奚月拣着些重点,将凌凤卿此次魏城之行藏头露尾地透露给舒凫。他没有把话说全,终究还是另有打算。
这只看似谦冲自牧的小黄鸡,胸中始终揣着点争逐天下的雄心壮志。
他喜欢舒凫,同样也喜欢“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高处风景,而且从来都不曾放弃。
仿佛唯有如此,才是对他少年坎坷的补偿。
反过来说,只要他一天不放弃,舒凫就一天与他“道不同不相为谋”。
“所以说,凌凤卿果然有两手准备。不仅供奉着花童庙的厉鬼,而且拉拢了贺修文、凝露两个帮手,准备借他们之手袭击魏城,迫使魏城主低头。至于他们打算在哪一天动手,计划如何排布,凌奚月也不知情。”